㈠ 濟南市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怎麼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㈡ 濟南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現么具體有什麼流程
可以提出來
㈢ 濟南公積金貸款按月提取,如何使用才最劃算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㈣ 濟南公積金可以提取嗎
職工有以下12種情況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
4、家庭成員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5、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後未再就業;
7、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
8、離休、退休;
9、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務工農民返回原籍;
10、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11、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12、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支取死亡職工的公積金。
㈤ 濟南公積金提取還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根據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的規定,以下內容供參考: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證明材料中沒有記載提取申請人姓名的須再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取得《外國人永久居住證》的以《外國人永久居住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
委託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須出具提取人的《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提取相關證明材料。
償還公積金貸款需提供上述材料;償還商貸和組合貸款的,除上述材料外,根據具體提取條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職工償還自有住房商業貸款首次提取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徵信中記有該筆貸款查詢結果、網上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貸款銀行出具的還款滿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二)職工償還自有住房商業貸款再次提取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網上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還款滿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憑證或銀行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三)職工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購房貸款的,應提供的證明材料:網上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或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㈥ 濟南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濟南公積金普通提取流程(購房、大修、還貸、租房、物業費、失業後、離開本市、出國(境)定居、退休、喪失勞動能力、死亡):
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人或代辦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公積金中心當即審核,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需要調查核實的,公積金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❷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後,提取人能夠提供本人在公積金繳存銀行同行結算賬戶的,可在公積金中心窗口辦理提取支付手續;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積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❸遠郊區縣(章丘區、長清區、平陰縣、濟陽區、商河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規定的申報材料到當地繳存銀行進行初審後,由繳存銀行報公積金中心審核,審核通過的,由銀行辦理提取支付手續。
㈦ 濟南公積金新政策下有貸款未清的情況下如何提取公積金余額
濟南公積金新政策下有貸款未清的情況下,可以按照每年還款支取的方式提取公積金余額。
一、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二、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