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丈夫開公司欠下大量債務,妻子要承擔多少連帶責任
丈夫借款,債權人可以要求妻子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可以除外。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老公開公司有未還貸款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同時指出夫妻債務方面的若干問題: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㈡ 你好,我老公是公司法人,但沒有股份。公司需要貸款需要我的身份證,出事後我需要承擔責任嗎
法人承擔全部責任
你這是屬於專業背鍋俠,
你還敢用身份證貸款?
腦子進水了?
㈢ 如果老公在捷信公司辦過貸款沒按時還,老婆還能貸嗎
您好,抄感謝您對捷信業務的關注襲!只要您年齡在18-55周歲之間,在當前工作崗位連續工作一個月以上,在距離您上一次申請業務90天以上就可憑本人身份證、第二證明文件(任選其一:社保卡/醫保卡;銀行卡;戶口本;駕駛證;工牌)和手機就可前往捷信服務點再次申請捷信分期付款業務,但能否通過審核是根據系統綜合評定。如有疑問,請聯系潛在客戶咨詢熱線:400 027 1265。
㈣ 我老公貸款開公司現在還不起了,他坐牢後我要還嗎
如果你老公開公司的收入用於家庭生活開支,那貸款怒就應該還
㈤ 老公法人代表貸款欠銀行的錢沒有還,老婆可以申請銀行貸款買房子嗎
不可以吧,就算兩人離婚,妻子也會有一部分貸款需要給丈夫還的,在婚內的叫共同債務,也有共同財產可以兩人平分。
㈥ 老公是公司法人代表 他貸款會不會影響另外一方
有限責任公司,婚前就注冊的,妻子不是公司法人,公司經營性貸款依法應該不會影響老婆。但在中國,會影響到
㈦ 老公貸款開公司賠了離婚怎麼辦
按婚姻法來說,如果是你們婚前的責務那是夫妻共同債由夫妻共同還,但是貸款公司只認簽字的責務人。
㈧ 老公逼老婆貸款上百萬開公司,公司開業一年了不經營沒收入,反復貸款周轉每月還款的錢,已經負債累累了,
貸款有風險需謹慎,貸款不要貪多,要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量力而行。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始終不是長久之計,還不上款一旦徵信染上污點就很可能被銀行列入黑名單,永遠貸不了款了。
㈨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嗎
丈夫貸款未還,妻子有責任還;
貸款還不上會面臨以下四種回情況:
1.銀行答信貸員會不斷到公司催繳;
2.貸款將被罰息的;
3.銀行會通過法律程序維護權益,包括抵押物或企業資產的拍賣、擔保人連帶責任的追償;
4.將無法獲得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個人徵信系統中會有不良記錄會。如果一直不還,該記錄將一直保持,若已經還了,五年後不良記錄會取消。
貸款一直不還,會被起訴,找不到被起訴人,會找到被起訴的家人。
㈩ 老公用我的名義貸款開了公司,我可以自己申請停業或者破產嗎想離婚怎麼辦
您好,您的第一個問題是公司法問題。
首先,申請破產有特定的條件要求。根據《破產法》第二條的規定:"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因此,公司宣布破產並不是本人申請就可以生效,而是需要有法定理由經過法定程序,由法院宣布破產。
其次,根據《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一條規定:"定期定額戶發生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停業報告;提前恢復營業的,應當在恢復經營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復業報告;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的延長停業報告。"由此可見,只有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才能辦理停業。如果您名義下的公司是個人獨資或者是個體工商戶,您可以帶齊資料去稅務局辦理停業。
您的第二個問題是婚姻法問題。
首先,我國《婚姻法》目前規定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對於離婚沒有異議,同時"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可以採用協議離婚的方式。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就財產、子女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需要訴訟離婚。
關於您提到的債務問題,在離婚中的解決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負債務,第三人知道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如果在離婚時沒有簽訂還款協議確定還款事項,雖然男方以女方的名義貸款,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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