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基數如果降低了,會影響公積金的買房貸款嗎
當然會影響了,住房公積金基數如果降低了,可以申請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就會下降。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是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額度
[(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B. 最低標准交的公積金可以貸款多少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需要根據多個條件來確定,條件有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的方法具體如下:
按房屋價格計算: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其中,貸款成數需要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購買首套住房的且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應支付不低於房價款20%的首付款,也就是貸款額度不能高於房價款的80%。所購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需支付不低於房價款3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70%。其次,職工家庭購通過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所購住房價款的50%。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不能再通過公積金貸款購房。
按還貸能力計算:計算公式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另外,若借款人已婚,可以使用配偶額度,計算公式為:{(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按賬戶余額計算: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貸款額度不得高於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部分城市規定的余額的倍數不同,所以可申請的額度也會有不同。
按最高限額計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若借款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70萬元。
C. 關於公積金貸款的事,交最低基數會影響貸款嗎
成都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第九條單筆公積金貸款額度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最高額度由成都管委會確定;
(二)不超過所購住房價值總額的70%;
(三)不高於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
計算公式: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
若夫妻雙方繳存比例不一致的,按較高的一方確定實際繳存比例。
符合上述條件的貸款申請,由成都公積金中心結合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評估後確定最終貸款額度。
D.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多少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貸款沒有關系,跟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有關,且住房公積金的賬戶余額也與可貸金額有關。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二條 貸款條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4、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4)公積金基數低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條第二項 貸款額度。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3個條件認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含縣區,不含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含縣區)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即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3、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過時降低相應貸款金額。
E. 公積金繳費基數如果很低,會對貸款有影響嗎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申請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累計繳存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2年;
2、未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3、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4、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