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跨境資金流動形勢保持了穩定嗎
據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18日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4月份銀行結售匯順差106億美元,企業等非銀行部門涉外收支逆差99億美元。
流和貨幣貶值壓力增加,但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形勢保持穩定。
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外匯市場供求持續處於相對平衡的狀態,今年以來相關市場主體的跨境資金流動總體均衡,外匯市場供求主要項目繼續呈現平穩有序態勢,未來,在國內經濟持續平穩運行的基礎上,我國外匯市場將能夠更好地適應外部環境變化,總體延續合理均衡的跨境資金流動格局。
文章來源:央廣網
Ⅱ 10月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延續基本平衡格局嗎
10月份我國跨境資金流動延續基本平衡格局。具體來看,一是銀行結售匯繼續呈現順差。2017年10月份,銀行結售匯順差28億美元,9月份為順差3億美元,境內外匯供求保持基本平衡。二是非銀行部門涉外收付款更趨均衡。10月份,企業、個人等非銀行部門涉外收付款順差1億美元,9月份為逆差17億。三是國家外匯儲備余額持續回升。10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31092億美元,較2016年末增加987億美元,較上月末增加7億美元,已連續9個月上升。
Ⅲ 關於銀行跨境外匯支付結算的相關規定主要有哪些
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管理規定(試行)
字型大小 大 中 小 文章來源:支付結算司 2009-05-04 16: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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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境內外幣支付系統(以下簡稱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的行為,防範風險,保障外幣支付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境內外幣支付系統管理辦法》等法律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代理結算銀行是指根據其與參與者簽訂的外幣結算服務協議,負責對外幣清算處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結果進行結算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
外幣結算賬戶是指參與者在代理結算銀行開立的,用於外幣結算的外幣同業存款賬戶。
第三條 代理結算銀行選擇、外幣結算賬戶管理、流動性支持、收費管理、檢查監督以及資格終止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需要確定一家或多家銀行為外幣支付系統某一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並對代理結算銀行實行資格管理。
第五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制定與外幣支付系統相關的外幣結算內部管理制度,並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外幣結算內部管理制度應對代理結算銀行的外幣結算賬戶管理、流動性支持、收費管理、風險控制以及行內相關業務系統管理等進行規范。
第六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加強對其行內相關業務系統的運行維護,建立健全故障處理和應急處置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技術應急處置預案,保障外幣支付系統資金結算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與外幣清算處理中心簽訂外幣支付系統資金清算和結算協議。
外幣支付系統資金清算和結算協議應包括圈存資金和授信額度管理、可用額度管理、資金結算與排隊管理、清算結果處理、日終對賬等內容。
第八條 代理結算銀行為銀行提供外幣結算服務的,應與其簽訂外幣結算服務協議。
外幣結算服務協議應包括外幣結算賬戶管理、隔夜自動投資安排、流動性支持、收費、信息保密等內容。
第九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按照國家規定,對外幣支付系統資金結算有關信息保密。
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代理結算銀行的外幣資金結算活動進行檢查監督,以確保外幣支付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章 代理結算銀行的選擇
第十一條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評議方式選擇外幣支付系統代理結算銀行,具體程序包括邀請、申請、評審、公示、公告、驗收、通知等。
第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需選擇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時,以適當方式向銀行發出邀請。
第十三條 銀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成為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
(一)具有境內法人資格,成立10年以上;
(二)具有經營外匯業務的資格和相應的外匯業務經營管理能力;
(三)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的外幣資金融資能力;
(四)具有相應數量的國內分支機構以及一定數量的海外分支機構或完善的國際代理行網路;
(五)具有相應數量的熟悉外幣支付業務和外幣支付系統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六)具有安全、高效的行內相關業務系統;
(七)具有健全的外幣結算業務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四條 同一銀行可申請成為一個或多個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
第十五條 銀行申請成為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的,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基本情況,具體包括本行的組織結構、業務經營狀況、財務狀況、資金調撥安排和行內相關業務系統概況;
(二)工作方案,具體包括行內相關業務系統的改造或建設方案、流動性支持方案和外幣結算相關制度安排;
(三)相關服務標准,具體包括外幣結算賬戶管理、隔夜自動投資、流動性支持和外幣結算服務收費等方面的服務標准。
第十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收到銀行申請後及時進行評審,並在初步選定代理結算銀行後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公示期滿後,對於符合代理結算銀行條件的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其具有某一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資格,並以適當方式進行公布。
第十八 條被確定為代理結算銀行的銀行應及時完成其行內相關業務系統的改造或建設、外幣結算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外幣結算服務協議範本的制定以及外幣支付系統資金清算和結算協議的簽訂等工作,並在完成相關工作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驗收申請。
第十九 條中國人民銀行收到代理結算銀行的驗收申請後及時組織驗收。對於符合下述條件的,中國人民銀行予以驗收通過,並通知其正式承擔相關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職責:
(一)改造後的行內相關業務系統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介面規范和技術要求,能實現對參與者分散開立的外幣結算賬戶的集中管理,能支持外幣支付系統的實時全額結算;
(二)外幣結算內部管理制度、外幣結算服務協議範本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並符合其根據本規定笫十五條規定申報的服務標准。
(三)外幣支付系統資金清算和結算協議符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明確界定代理結算銀行和外幣清算處理中心在外幣資金清算與結算方面的責任。
(四)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驗收未通過的,中國人民銀行可終止其相關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資格。
第三章 外幣結算賬戶管理
第二十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加強對外幣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按照其與參與者簽訂的協議提供外幣結算賬戶服務。
第二十一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根據其與參與者簽訂的協議,在外幣支付系統營業准備階段向外幣清算處理中心上傳各參與者的當日日初可用額度。
代理結算銀行可根據參與者的申請,在外幣支付系統日間運行階段調整該參與者的圈存資金和授信額度。
第二十二條 代理結算銀行在日間可用額度定時調整時點收到外幣清算處理中心發送的需調增圈存資金的通知後,應按照其與參與者簽訂的協議及時通知相關參與者,並根據相關參與者的指令及時調增其圈存資金。
第二十三條 對於外幣清算處理中心提交的清算結果,代理結算銀行應按照其與參與者協議約定的記賬順序,及時完成外幣支付業務的記賬工作。
第二十四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在日間可用額度定時調整後,將參與者的圈存資金和授信額度變化情況及時發送外幣清算處理中心。
第二十五條 在外幣支付系統日終時,代理結算銀行應根據外幣清算處理中心提交的當日各參與者的借方或貸方數據進行核對。
核對不符的,代理結算銀行應以外幣清算處理中心的數據為准進行賬務調整,同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六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將當日外幣支付業務記賬明細及時至遲於下1個工作日提交相關參與者,以供其進行賬務核對。
第二十七條 參與者可向代理結算銀行查詢其賬戶余額以及與外幣結算賬戶有關的情況,代理結算銀行應及時予以答復。
第二十八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按照其與參與者簽訂的協議,將參與者的日終賬戶余額進行隔夜自動投資。
第二十九條 銀行退出外幣支付系統後,代理結算銀行可根據該銀行的申請,撤銷其在本行開立的外幣結算賬戶。
第四章 流動性支持
第三十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根據本規定笫十五條規定申報的有關流動性支持的服務標准,與參與者簽訂相應的協議,為參與者辦理外幣支付業務提供流動性支持。
第三十一條 代理結算銀行制定的流動性支持的服務內容應包括流動性支持的種類、條件、金額、利率等內容。
第三十二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根據與參與者簽訂的協議,確定和調整參與者用於外幣支付系統日間融資和隔夜融資的授信額度。
本規定所稱日間融資是指代理結算銀行在外幣支付系統日終處理結束前為參與者提供的融資。
本規定所稱隔夜融資是指代理結算銀行在外幣支付系統日終處理結束後為參與者提供的融資。
第三十三條 代理結算銀行需對其流動性支持方案進行調整的,應徵求參與者的意見,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五章 收費管理
第三十四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根據本規定笫十五條規定申報的有關收費的服務標准,制定外幣結算服務收費方案(以下簡稱收費方案),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並向銀行同業公布。
第三十五條 代理結算銀行制定的收費方案應包括收費對象、收費項目、收費標准、計費區間、繳費方式等內容。
代理結算銀行可與參與者商定外幣結算服務收費的具體內容,但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不得超過其已公布的收費方案。
第三十六條 代理結算銀行需對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調整的,應徵求參與者的意見,並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代理結算銀行在按規定程序調整收費方案前,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准。
第六章 檢查監督
第三十七條 代理結算銀行辦理外幣支付系統結算業務,應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檢查監督。
第三十八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每半年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一次外幣結算業務總體情況。
外幣結算業務總體情況主要包括外幣結算業務開展情況、授信額度實際使用和歸還情況、行內相關業務系統運行情況、外幣結算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外幣結算服務協議遵守情況以及外幣支付系統資金清算和結算協議遵守情況等。
第三十九條 代理結算銀行應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對其承擔相關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情況的考核。
中國人民銀行對代理結算銀行的考核周期為1年。
中國人民銀行在代理結算銀行資格期限屆滿6個月前,對其進行考核。
第七章 資格終止
第四十條 銀行承擔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的期限一般為3年,具體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
期限屆滿後,中國人民銀行可終止該銀行相關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資格。
第四十一條 代理結算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人民銀行可提前終止其相關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資格;
(一)不配合中國人民銀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
(二)嚴重違反外幣支付系統相關規定。
被中國人民銀行提前終止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資格的銀行,自資格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得申請成為該幣種的代理結算銀行。
第四十二條 當代理結算銀行出現解散、撤銷、宣告破產等情況時,中國人民銀行提前終止其代理結算銀行資格。
第四十三條 銀行不再有承擔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的意願時,應至少提前6個月向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其不再承擔該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的書面申請。經中國人民銀行同意後,該銀行不再承擔該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
第四十四條 銀行不再承擔某一幣種代理結算銀行職責時,應向該幣種代理結算銀行的繼任者提供必要的協助,以便於繼任者順利承擔該幣種代理結算銀行的職責。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Ⅳ 跨境資本流動的系統性風險有哪些
假設美國存款利率為100%,中國人肯定把人民幣兌換成美元存到美國的銀行去了。一邊是買進美元,一邊是拋出人民幣。所以對即期匯率來說,人民幣一定是貶值,美元升值。當然這僅僅是對一般的投機者來說的,如果你還擔心存在美國銀行的美元未來貶值,你會在遠期市場上賣出美元來對沖外匯風險,因此人民幣遠期匯率一定升水,美元遠期匯率一定貼水。反之亦然。
假設中國存在嚴重的通貨膨脹,對本國匯率影響不一定吧。貶值分為對內貶值和對外貶值,通貨膨脹導致的是國內的貶值。比如港幣是盯住美元的。香港通貨膨脹了,雖然港幣的購買力下降了,但是如果美元升值的話,相對於港幣也是升值了。因此通貨膨脹如何影響匯率是不一定的。
資本流動差不多就是利率如何影響匯率。因為資本都是逐利的。利率的高低會導致一國資本流向另一國。結果參見第一條
Ⅳ 今年以來的跨境資金流動主要呈現哪些特點
市場主體的涉外收入、支出以及結匯、售匯都呈現平穩增長。一季度,銀行結匯同比增長16%,售匯增長9%,結售匯逆差183億美元,同比下降55%;銀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長25%,支出增長19%,涉外收付款順差107億美元,去年同期為逆差252億美元。
人民幣匯率在市場力量推動下呈現了有升有貶、雙向波動的態勢。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司長、新聞發言人王春英認為,從今年全年的走勢來看,我國跨境資金仍將保持雙向流動、總體平衡的局面。看國內,政策和經濟基本面支撐因素更加穩固。前不久在博鰲亞洲論壇上,我國再次明確了擴大開放的決心,並提出了大幅放寬市場准入等具體措施。從數據上看,經濟開局良好,一季度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6.8%,製造業采購經理人指數PMI連續20個月處於50%的榮枯線以上的擴張區間。從金融風險防控看,我們做了非常嚴密的部署,為金融市場穩定和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看國際,全球經濟復甦的勢頭沒有改變。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預測全球2018年經濟增速時仍比2017年要高,主要經濟體貨幣政策正常化進程依然是符合市場預期的。內容來源於:人民日報
Ⅵ 如何將一筆境外大額資金轉入中國境內
根據最新修訂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情況。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規定不僅僅是依據國際通用標准對外匯統計制度進行完善,也從一個側面表明,中國居民個人在海外投資已經具有相當的規模。 但是,人民幣目前還不能自由兌換,中國對資本項目的管制還很嚴格,個人每年購匯的額度只有5萬美元;
那麼,怎麼將一大筆境外資金轉入中國境內,方法如下:
1、5萬美金以內的正常資金,直接電匯撤款到國內銀行。每人每年有5萬美金的外匯限額。
2、開香港銀行賬戶。 撤款到香港,然後國內取款機上取人民幣,每天可以取2萬人民幣,不納入計算5萬美金的外匯限額。但是其中手續費高,銀行和paypal都要賺,這是目前絕大多數Ebay賣家的使用方法。
3、如果有能力的話,開美國銀行賬號,跟paypal申請將賬戶升級為美國paypal賬號。撤款到美國銀行,然後開支票到香港賬戶。在香港直接取美金現鈔,找錢庄直接將美金換成人民幣。這樣最省而且不會納入5萬美金限額。一般來說,每個月paypal賬號交易額沒有個幾十萬美金paypal不會幫你將賬戶轉為美國賬號。這個是對大賣家的特殊優待。
Ⅶ 8月份我國跨境資金流動情況如何
9月18日消息,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8月份銀行結售匯和銀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數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就近期跨境資金流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該負責人表示,8月份我國跨境資金流動更趨平衡。
該發言人認為,近期,我國經濟延續穩中向好態勢,繼續提振市場信心,人民幣匯率雙向波動、穩中有升,使得境內主體在涉外交易中的預期及行為更趨理性。未來在國內經濟基本面更加穩固、對外開放程度不斷加深、市場預期進一步趨穩的環境下,我國跨境資金流動總體將保持穩定有序、基本平衡的格局。
Ⅷ 我的銀行帳號平時無大筆資金流動,如突然有大筆資金從境外轉入,外匯換人民幣業務,我如何能使用到這筆
大筆資金進賬,肯定要向銀行出證明,證明資金的合法性。完成後就可以結匯了,也就是外匯兌換成人民幣,個人是每年5萬美元額度。如果大於5萬,可以轉賬給家人或者朋友,讓他們幫忙兌換。
Ⅸ 銀行為何採集境外消費交易信息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9月1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需向外匯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
對於這項新規出台,外匯局表示,是為維護銀行卡境外交易秩序,打擊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
事實上,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遏制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有關部門曾多次收緊境外交易信息申報標准。如2016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公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准,對大額跨境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交易,現金或轉賬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的1萬美元的外匯交易,銀行都需上報。
此外,有外媒聲稱,該項規定是在中國經濟放緩、人民幣貶值壓力增大、資本外流嚴重等形勢之下所採取的舉措。對此,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次銀行卡境外交易數據採集,是外匯局基於完善數據統計的既定工作,與當前經濟、外匯形勢並無直接關系。今年以來,人民幣匯率保持基本穩定,跨境資金流動趨向總體平衡,未來仍有望保持穩定態勢。
Ⅹ 美國公民境外銀行卡流動資金需要交個稅嗎
美國公民境外銀行卡流動資金需要交個稅嗎?這個直接問他們客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