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川價發2008 141號文廢止沒有
已廢止,可參見四川省發改委「關於進一步放開住建部門專業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5〕769號)。
一、放開測繪成果成圖資料費、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建築勞務服務費、供水排水水質檢測費、危險房屋鑒定費、房改房及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費等未納入《四川省定價目錄(2015年版)》的專業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
㈡ 2016年四川省教師資格證報名價格是多少
四川 1.22報名截止
根據川發改價格【2015】862號文件規定,筆試紙筆考試所有科目報考費均為70元/科次。
㈢ 發文字型大小中為什麼要用六角括弧「〔〕」
1、公文發文字型大小中的年份,是用六角括弧括起來的。這在國家標准《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中有明確的規定:「(發文字型大小)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
2、年份要用全稱,不應簡化,如「87」、「93」 等均屬標識不正確。年份應用六角括弧「〔〕」括起。注意六角括弧不是數學公式的中括弧,因為當引用公文時,標題後面的發文字型大小要用圓括弧「()」括起,如果年份用中括弧括起,就違反了低級符號中不得包含高級符號的原則。因此稱之為「六角括弧」是基於與數學的中括弧相區別。另外,二者形狀也略有不同。有的文件把年份用圓括弧括起,今後也要按本標準的規定使用六角括弧。
3、序號是發文的流水號。一般都是按文件的形式統一編,即是哪個部門主辦的,只要是同一發文形式,就要統一按順序編號。有的機關按主辦部門或按文件內容劃分編序號,是一種較繁瑣的辦法。本標准規定序號不編虛位,不加「第」(有的單位加「字」)等虛字,主要是講究實用,盡量減少公文的字數。
4、發文字型大小的位置,本標准規定在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規定在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同寬的紅色反線,這樣就明確了發文機關標識與紅色反線之間的距離是3行位置,發文字型大小應標在第3行,並且不要緊貼紅色反線,空出約4mm的距離(實際掌握只要不貼紅色反線即可)。發文字型大小應居中。
(3)川發改價格20101033擴展閱讀
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以下簡稱《格式國標》)的規定,結合辦文實際,應該正確規范地使用發文字型大小。
一、發文字型大小的作用與構成
(一)發文字型大小及其作用
發文字型大小是發出文件的代號,是由發文機關單位對其所制發的公文依次編排的順序號碼。一件公文只有一個發文字型大小,其作用在於為檢索和引用公文提供專指性較強的代號,為管理和統計公文提供依據。
(二)發文字型大小的構成
《條例》規定: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
1.發文機關單位代字(以下簡稱發文機關代字)
這是發文字型大小的組成要素,指機關、單位全稱的簡縮語,但決不是機關單位的簡稱。
機關代字一般由三個層次組成。第一個層次是地域代字,第二個層次是發文機關代字,第三個層次是發文機關職能代字。如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的機關代字有「川發改投資」「川發改高技」「川發改經貿」「川發改價格」「川發改政策」等。有的也可以只要兩個層次,不要地域代字或者職能代字。四川省教育廳文件的機關代字則是「川教」「 川教函」「 川教廳辦」「 川教廳辦函」等。
發文機關代字應能代表發文機關單位的特徵,如中共中央的代字為「中」,國務院的代字為「國」,中共四川省委的代字為「川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的代字為「川府」。
機關代字文字要簡潔,一般在兩、三個字以內,但也不能因過於簡單而與其它單位代字混同。專指性要強,在一個市、縣范圍內不能有重復的機關代字,例如「×文」指當地文化局,當地文化館就不能用「×文」而要用「×文館」以示區別了。而黨組文件一般要標明「×黨組」,因為用「×黨」「×組」指代都不夠明確。機關代字後一般都可不加「發」或「字」,因其無實在意義,不用反顯得簡明。不能將機關代字分列在年份兩邊,如「川發改高技〔2012〕28號」不能寫為「川發改〔2012〕高技28號」。若將文件、函件版頭分開的,則將函件(包括函及處理一般事務的通知、批復等)單獨編發文字型大小,如「川府辦函〔2012〕16號」。讀懂機關代字很重要,知道了文件的主辦部門,可以比較准確地對文件進行分辦、查詢和保存歸檔。
2.年份
用阿拉伯數字寫全稱,寫為「2018」之類。年份置於六角括弧〔 〕中,不能再標示為方括弧[ ]和圓括弧( )。年份位於機關代字與序號之間。
3.發文順序號(序號)
這是一個發文機關單位一年內制發文件的統一流水號。每年從1號開始,按先後順序編到當年最後一份文件為止。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標准》(以下簡稱《格式國標》)規定,序號不編虛位,不用「0」占空位,(即1不編為01),序號前也不寫「第」,以顯簡明。
機關單位的發文序號,可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多數機關、單位為便於公文登記、管理、統計、檢索和查找,統一編序號,即大流水號。(這類機關單位文件就沒有職能代字。)二是有的機關、單位因其職能、業務部門多、發文多,也採用了分類流水號即小流水號的編排法,分職能或者部門編發文序號。這類機關單位文件就有職能代字。如四川省財政廳的發文序號就分為按「川財預」「川財農」「川財稅」「川財教」「川財建」等等各自編號。但多使用大流水編號,以利於發文的管理和數量的控制。
二、發文字型大小要盡可能規范簡明穩定
發文字型大小要規范簡明。規范是指三要素齊全,排序正確。簡明要求減少沒有實在內容的空信息,例如下列發文字型大小:
×人培發〔2018〕第005號
×人培〔2018〕5號
×人培字〔2018〕第05號
三種標示方法意思完全一樣,其中「發」「字」「第」「00」「0」要和不要均同義,顯然第二種標志方式最簡明。又如份數序號(份號),標示為「000013」與「013」意思完全一樣,當然以後者標志方式更為簡明為好。
上世紀後期我提出強化公文實信息減少杜絕公文空信息的觀點後,中辦、國辦、省委辦、省政府辦有關領導和同志表示贊成我的公文信息經濟觀。但考慮用「中」「國」單音節詞語作發文字型大小似有不足,因此沿用「中發」「國發」作發文字型大小。而四川省委、省政府兩辦為區分上下行文,把上行文發文字型大小規定為「川委」「川府」,下行文則用「川委發」「川府發」。這種區分也未嘗不可,但「發」更多的指「發出」而非「下發」之意,即發文都可用。因此,領導機關可用上行文、下行文的不同代字,但領導機關和一般機關單位也可不必區別上下行文代字而使用統一代字。
發文字型大小要相對穩定,確定了的機關代字就長期連續使用,不輕易變更。
三、聯合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
《條例》規定,「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有的專家學者說聯合行文使用牽頭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這是不確切的。因為有的牽頭機構是主辦機關,而有的牽頭機關不是主辦機關。例如《四川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四川省委宣傳部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司法廳關於公布2017年四川省依法治校示範學校認定結果的通知》中,牽頭機關是「四川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而主辦機關是「四川省教育廳」,因此使用了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川教函〔2017〕835號」。
按照慣例,聯合行文辦文過程中形成的全宗檔案材料應保存在主辦機關,其他聯署機關只保存該文的正本文件。若要保存辦文過程中形成的全宗檔案材料,則只保存復製件。
四、發文字型大小的排列位置
不同類型的行文,發文字型大小的位置是不同的。
按照《格式國標》的規定,平行文、下行文發文字型大小位於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一行。上行文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函件式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位於上端紅色雙線(武文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約1行),與版心右邊緣空1字距頂格標識。
發文字型大小均用3號仿宋體字。
㈣ 川發改物價[2010]214號文在哪兒可以找到呢,謝謝了!
用搜索工具在網上找,
或者到四川省內各物價管理部門查閱
㈤ 成都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關於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
經請示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成都市幼兒園的收費項目為: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全托幼兒的住宿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含點心費)、校車接送費,代收費項目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各類幼兒園除收取上述規定項目的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享受政府財政補助的公益性幼兒園(以下簡稱「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定價;民辦幼兒園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由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合理確定,報當地區(市)縣價格和教育部門備案。
3、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成都高新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標准為600元/生•月(其中成都市戶籍3—5周歲幼兒政府財政補助200元/生•月)。中心城區公辦幼兒園(不含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標准為:一級園650元/生•月,二級園600元/生•月,三級園500元/生•月。
中心城區以外的區(市)縣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准,由當地區(市)縣價格、教育和財政部門根據辦園成本、辦園水平、當地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在不高於中心城區收費標準的前提下研究確定。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對留園幼兒收取的保教費,可在上述收費標准基礎上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
4、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全托幼兒的住宿費標准:150元/生•月。其他區(市)縣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全托幼兒的住宿費標准在不高於中心城區收費標準的前提下,由當地區(市)縣教育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價格和財政部門審批。
5、、民辦幼兒園因成本因素確需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的,只能在秋季開園起按「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執行,並且應提前半年公示新的收費標准。嚴禁在學期中提高收費標准。
6、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用,應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伙食費按月收取,每月公布賬目,多退少補,不得贏利。校車接送費由家長和幼兒園自願簽訂協議,明確收費標准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幼兒園代收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市政府制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標准執行。
7、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按月或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對寒、暑假期間留園幼兒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只能在寒暑假期間收取。幼兒入園後因故退(轉)園退費,保教費、住宿費按月計退,當月不足半個月的按半個月退費,超過半個月的,不退費;伙食費按剩餘天數退費。
8、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加大財政投入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的通知》(川財教〔2011〕224號)精神,經各區(市)縣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家庭幼兒、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孤兒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殘疾幼兒入讀公益性幼兒園和公辦幼兒園免收保教費。免收的保教費由政府財政補償幼兒園。
9、凡公辦幼兒園應申辦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保教費、住宿費全額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民辦幼兒園收費應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稅務發票。
10、各區(市)縣價格、教育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督促幼兒園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做好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公示,自覺執行幼兒教育收費政策。對違反規定收費的,要依法予以查處。
11、本通知從2012年秋季起執行。原成都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我市公益性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成發改收費〔2011〕712號)即行廢止。
(5)川發改價格20101033擴展閱讀:
文件精神: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46號)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調整省部屬在蓉單位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2〕810號)精神,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成府發〔2010〕47號),特此通知。
㈥ 成都市電費收費標准
成都市電費收費標准:
1、下表所列價格,除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千瓦時。核工業鈾擴散廠和堆化工廠生產用電農網還貸資金按0.3分/千瓦時徵收;抗災救災用電免徵農網還貸資金。
2、下表所列價格均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39分/千瓦時,國家級貧困縣農業排灌用電免徵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
3、下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0.62分/千瓦時。
4、下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按0.1分/千瓦時計征,其餘用電按1.9分/千瓦時計征。汶川地震重災區大工業用電(含子類別)、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准按1.8分/千瓦時執行。
5、下表所列價格依據為《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405號)。
6、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四川電網豐枯峰谷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582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繼續維持我省豐枯季節、峰谷時段劃分,即豐水期為6-10月,枯水期為1月-4月、12月,平水期為5月、11月。
7、高峰時段為7:00-11:00、19:00-23:00,低谷時段為23:00-次日7:00,平段為11:00-19:00。銷售側豐枯電價調整為枯水期電價上浮5%,豐水期電價下浮5%。峰谷分時浮動電價繼續按高峰時段在豐枯浮動基礎上上浮50%,低谷時段在豐枯浮動基礎上下浮50%。
(6)川發改價格20101033擴展閱讀:
四川採用的是「階梯電價+峰谷電價+四川豐水期試行居民生活用電電能替代價格」
居民一戶一表分時計價電費:
一、平峰和高峰時段(07:00-23:00)
1、第一檔次(峰平谷總讀數180千瓦時以內),0.5224元/千瓦時。
2、第二檔次(峰平谷總讀數181-280千瓦時),豐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時;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時。
3、第三檔次(峰平谷總讀數281千瓦時及以上),豐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時,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時。
二、低谷時段(23:00-07:00)
1、第一檔次(峰平谷總讀數180千瓦時以內) 豐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時,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時。
2、第二檔次(峰平谷總讀數181-280千瓦時)豐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時,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時。
3、第三檔次(峰平谷總讀數281千瓦時及以上)豐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時,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