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助,企業合並中反向購買的合並報表中的「資本公積」
可以以教材為例:
分析:A公司合並前股份總數為1 500萬股,向B企業原股東發行1 800萬股,取得B企業100%股權(共900萬股)。從而, B企業原股東擁有A公司54.55%(1 800/3 300)的股權,能夠控制A公司,進而控制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B企業。
A公司為法律上的母公司,實質上的被購買方;B企業為法律上的子公司,實質上的購買方。會計上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編制合並報表時,將B企業視為主並方,A公司視為被並方,但形式上仍保留A公司的名義,比如,報表名稱仍稱為「A公司合並報表」,股份總數仍體現A公司股份總數的3300萬股。
1.A公司合並的賬務處理
A公司取得對B企業的投資,按照《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處理: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採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合並對價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 000(1 800×20)
貸:股本 1 80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4 200
完成賬務處理之後,A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
股本=1 500+1 800=3 300;資本公積=0+34 200=34 20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
2.A公司編制合並報表
(1)B企業取得對子公司投資
合並使得B企業原股東持有A公司54.55%的股權。會計上將B企業視為購買方(主並方),理論上應由B企業支付合並對價(以發行股票方式),且發行股票後原股東占的持股比例是54.55%,那B企業應發行多少股呢?900/54.55%-900=750(萬股), B企業合並對價公允價值(即合並成本)=750×40=30 000,B企業對取得的A公司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按照支付的合並對價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因此,取得投資時的虛擬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30 000
貸:股本75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9 250
該虛擬分錄只出現在合並工作底稿中,不是真正的賬務處理,不記入B企業的賬簿(更不記入A公司賬簿)。
(2)抵銷A公司對B企業的投資
按照反向購買的原則,是B企業購買了A公司,而不是A公司購買了B企業,因此,要將A公司購買B企業的賬務處理予以反向抵銷。
借:股本 1 800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 34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6 000(1 800×20)
抵銷完了之後,A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恢復到了合並前的金額:
股本=1 500;資本公積=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所有者權益合計為22 500。
(3)A公司報表調整
A公司被視為被並方即會計上的子公司,應按A公司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合並,因此,應對A公司個別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公允價值的調整。A公司只有非流動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
借:非流動資產 4 500
貸:資本公積 4 500
調整完之後,A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22 500+4 500=27 000。其中,股本1500,資本公積4 500(4 500+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
B企業個別報表按權益法調整
B企業被視為主並方即會計上的母公司,編制合並報表時,母公司個別報表應對子公司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即應對子公司投資的入賬價值按權益法進行調整。
比較:B企業投資成本(30 000)與應享有被投資方即A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27 000)的大小:30 000-27 000×100%=3 000(商譽)
註:享有A公司凈資產的份額為100%。
投資成本大於權益份額,因此,無需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按商譽3000萬元體現在合並報表中。
(4)抵銷投資與權益
應抵銷A公司(會計上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以及B企業(會計上的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虛擬):
借:實收資本 1 500
借:資本公積 4 500
借:盈餘公積 6 000
借:未分配利潤15 000
借:商譽 3 000(差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 000
分錄倒擠計算的商譽金額必然等於取得投資時計算的商譽3 000。
向左轉|向右轉
合並報表分析
合並報表名義上的主體是法律上母公司即A公司,合並報表中的股份總數仍體現A公司股份總數的3 300萬股。但實質上,合並報表是B企業的延續,合並報表反映的是B企業的信息,比如,合並報表中的股本1 650(900+750)、盈餘公積29 250(30 000-750)、盈餘公積17 100、未分配利潤42 000,都是B企業的金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是合並前B企業的留存收益)。合並報表中的期初數,也應該是B企業的期初數。B企業按賬面價值計入合並報表,而A公司按公允價值計入合並報表。
3.每股收益
計算每股收益時,當年的普通股股數這樣確定:
(1)2007年1月1日~9月30日的股數:應是假定A公司支付合並對價發行的股票數1 800萬股。
(2)2007年9月30日~12月31日的股數:A公司實際發行在外的股數3 300(1 500+1 800)萬股。
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07年凈利潤3 450/(1 800×9/12+3 300×3/12)=1.59
提供比較報表時,計算上年每股收益的股數應是1 800萬股。2006年基本每股收益=2006年凈利潤1 800/1 800=1
註:每股收益在第26章講解。
4.少數股東權益
例24-5中,如果A公司只購買B企業90%的股權即810(9 00×90%)萬股,那按2股換1股的比例, A公司只需發行股票1 620 (810×2)萬股。B企業90%股東持有A公司股權比例= 1 620 /(1 500+1 620)=51.92%,假設由B企業90%股東支付合並對價(以發行股票方式),且發行股票後原90%股東占的持股比例是51.92%,那B企業應發行多少股呢?810/51.92%-810=750(萬股),B企業合並成本=750×40=30 000。
B企業10%的股東,享有B企業合並前的凈資產6 000 (60 000×10%)萬,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報表中列示。
會計處理
購買B企業90%股份的會計處理。
賬務處理:A公司取得對B企業投資的分錄金額要做相應調整(因為發行股票的數量變為1 620萬股);
編制合並報表:(1) B企業取得對子公司投資的分錄沒有變化,(2)抵銷A公司對B企業的投資金額要做相應調整,(3)A公司公允價值調整的分錄沒有變化,(4)抵銷投資與權益的分錄沒有變化,除了這4筆分錄之外,還應編制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沖減B企業所有者權益項目,同時確認少數股東權益。
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
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借:股本90(B企業合並前900×10%)
借:資本公積 0(B企業合並前0×10%)
借:盈餘公積1 710(B企業合並前17 100×10%)
借:未分配利潤4 200(B企業合並前42 000×10%)
貸:少數股東權益 6 000
另外要注意,A公司原股東享有合並後主體的權益,並不作為少數股東權益。
⑵ 請問計算題答案:合並每股收益計算 CPA 會計
控制B公司投資收益=1000*(1-30%)*40%=280萬元
A公司每股利潤=280/6000=0.05元
⑶ 並購支付對價名詞解釋
以股票為收購對價是指收購要約人增加發行本公司的股票,以新發行的股票或以其持有的其他法人團體的股票替換目標公司的股票而實現控股目的的一種對價方式。並購對價支付的方式如下所示:
(一)現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付方式是指並購企業支付一定數量的現金,以取得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1.用現金購買資產
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並購企業使用現金購買目標企業絕大部分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權
用現金購買股權,是指並購企業以現金購買目標企業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權,以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
(二)股權支付方式
股權支付方式,指並購企業將本企業股權換取目標企業的資產或股權。
1.用股權換取資產
用股權換取資產,是指並購企業以自己的股權交換目標企業部分或全部資產。
2.用股權換取股權
用股權換取股權,又稱「換股」,是指並購企業以自己的部分股權交換目標企業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權,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通過這種形式的並購,目標企業往往會成為並購企業的子公司。
在換股並購中,換股比例的確定是最關鍵的一環。換股比例是指為了換取目標企業的一股普通股股票,並購企業需要發行並支付的普通股股數。
確定換股比例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每股凈資產之比:換股比例=目標企業當前的每股凈資產/並購企業當前的每股凈資產
(2)每股收益之比:換股比例=目標企業當前的每股收益/並購企業當前的每股收益
(3)每股市價之比:換股比例=目標企業當前的每股市價/並購企業當前的每股市價
(三)混合支付方式
混合支付方式是指利用多種支付工具的組合,達成並購交易獲取目標企業控制權的支付方式。並購企業支付的對價除現金、股權外,還可能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一般公司債券、認股權證、資產支持受益憑證,或者表現為多種方式的組合。
混合支付方式還包括債權轉股權方式、承債方式、無償劃撥方式等。
現金支付、股權支付和混合支付是並購對價支付的幾種方式,並購之後的企業要根據其內部財務整合的情況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
⑷ 求助,企業合並中反向購買的合並報表中的「資本公積
可以以教材為例:
分析:A公司合並前股份總數為1 500萬股,向B企業原股東發行1 800萬股,取得B企業100%股權(共900萬股)。從而, B企業原股東擁有A公司54.55%(1 800/3 300)的股權,能夠控制A公司,進而控制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B企業。
A公司為法律上的母公司,實質上的被購買方;B企業為法律上的子公司,實質上的購買方。會計上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編制合並報表時,將B企業視為主並方,A公司視為被並方,但形式上仍保留A公司的名義,比如,報表名稱仍稱為「A公司合並報表」,股份總數仍體現A公司股份總數的3300萬股。
1.A公司合並的賬務處理
A公司取得對B企業的投資,按照《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處理: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並,採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合並對價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借:長期股權投資 36 000(1 800×20)
貸:股本 1 80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34 200
完成賬務處理之後,A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
股本=1 500+1 800=3 300;資本公積=0+34 200=34 20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
2.A公司編制合並報表
(1)B企業取得對子公司投資
合並使得B企業原股東持有A公司54.55%的股權。會計上將B企業視為購買方(主並方),理論上應由B企業支付合並對價(以發行股票方式),且發行股票後原股東占的持股比例是54.55%,那B企業應發行多少股呢?900/54.55%-900=750(萬股), B企業合並對價公允價值(即合並成本)=750×40=30 000,B企業對取得的A公司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按照支付的合並對價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因此,取得投資時的虛擬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30 000
貸:股本750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9 250
該虛擬分錄只出現在合並工作底稿中,不是真正的賬務處理,不記入B企業的賬簿(更不記入A公司賬簿)。
(2)抵銷A公司對B企業的投資
按照反向購買的原則,是B企業購買了A公司,而不是A公司購買了B企業,因此,要將A公司購買B企業的賬務處理予以反向抵銷。
借:股本 1 800
借: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 34 2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36 000(1 800×20)
抵銷完了之後,A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恢復到了合並前的金額:
股本=1 500;資本公積=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所有者權益合計為22 500。
(3)A公司報表調整
A公司被視為被並方即會計上的子公司,應按A公司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合並,因此,應對A公司個別報表中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公允價值的調整。A公司只有非流動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不相等:
借:非流動資產 4 500
貸:資本公積 4 500
調整完之後,A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22 500+4 500=27 000。其中,股本1500,資本公積4 500(4 500+0),盈餘公積6 000,未分配利潤15 000。
B企業個別報表按權益法調整
B企業被視為主並方即會計上的母公司,編制合並報表時,母公司個別報表應對子公司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即應對子公司投資的入賬價值按權益法進行調整。
比較:B企業投資成本(30 000)與應享有被投資方即A公司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27 000)的大小:30 000-27 000×100%=3 000(商譽)
註:享有A公司凈資產的份額為100%。
投資成本大於權益份額,因此,無需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按商譽3000萬元體現在合並報表中。
(4)抵銷投資與權益
應抵銷A公司(會計上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權益,以及B企業(會計上的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虛擬):
借:實收資本 1 500
借:資本公積 4 500
借:盈餘公積 6 000
借:未分配利潤15 000
借:商譽 3 000(差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 30 000
分錄倒擠計算的商譽金額必然等於取得投資時計算的商譽3 000。
合並報表分析
合並報表名義上的主體是法律上母公司即A公司,合並報表中的股份總數仍體現A公司股份總數的3 300萬股。但實質上,合並報表是B企業的延續,合並報表反映的是B企業的信息,比如,合並報表中的股本1 650(900+750)、盈餘公積29 250(30 000-750)、盈餘公積17 100、未分配利潤42 000,都是B企業的金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是合並前B企業的留存收益)。合並報表中的期初數,也應該是B企業的期初數。B企業按賬面價值計入合並報表,而A公司按公允價值計入合並報表。
3.每股收益
計算每股收益時,當年的普通股股數這樣確定:
(1)2007年1月1日~9月30日的股數:應是假定A公司支付合並對價發行的股票數1 800萬股。
(2)2007年9月30日~12月31日的股數:A公司實際發行在外的股數3 300(1 500+1 800)萬股。
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07年凈利潤3 450/(1 800×9/12+3 300×3/12)=1.59
提供比較報表時,計算上年每股收益的股數應是1 800萬股。2006年基本每股收益=2006年凈利潤1 800/1 800=1
註:每股收益在第26章講解。
4.少數股東權益
例24-5中,如果A公司只購買B企業90%的股權即810(9 00×90%)萬股,那按2股換1股的比例, A公司只需發行股票1 620 (810×2)萬股。B企業90%股東持有A公司股權比例= 1 620 /(1 500+1 620)=51.92%,假設由B企業90%股東支付合並對價(以發行股票方式),且發行股票後原90%股東占的持股比例是51.92%,那B企業應發行多少股呢?810/51.92%-810=750(萬股),B企業合並成本=750×40=30 000。
B企業10%的股東,享有B企業合並前的凈資產6 000 (60 000×10%)萬,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並報表中列示。
會計處理
購買B企業90%股份的會計處理。
賬務處理:A公司取得對B企業投資的分錄金額要做相應調整(因為發行股票的數量變為1 620萬股);
編制合並報表:(1) B企業取得對子公司投資的分錄沒有變化,(2)抵銷A公司對B企業的投資金額要做相應調整,(3)A公司公允價值調整的分錄沒有變化,(4)抵銷投資與權益的分錄沒有變化,除了這4筆分錄之外,還應編制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沖減B企業所有者權益項目,同時確認少數股東權益。
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
少數股東權益的抵銷分錄:
借:股本90(B企業合並前900×10%)
借:資本公積 0(B企業合並前0×10%)
借:盈餘公積1 710(B企業合並前17 100×10%)
借:未分配利潤4 200(B企業合並前42 000×10%)
貸:少數股東權益 6 000
另外要注意,A公司原股東享有合並後主體的權益,並不作為少數股東權益。
⑸ 新企業會計准則-每股收益的具體內容,謝謝
新會計准則第34號----每股收益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及其列報,根據《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制定本准則。
第二條 本准則適用於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已公開交易的企業,以及正處於公開發行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過程中的企業。
潛在普通股,是指賦予其持有者在報告期或以後期間享有取得普通股權利的一種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等。
第三條 合並財務報表中,企業應當以合並財務報表為基礎計算和列報每股收益。
第二章 基本每股收益
第四條 企業應當按照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除以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基本每股收益。
第五條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期初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當期新發行普通股股數×已發行時間÷報告期時間-當期回購普通股股數×已回購時間÷報告期時間
已發行時間、報告期時間和已回購時間一般按照天數計算;在不影響計算結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採用簡化的計算方法。
第六條 新發行普通股股數,應當根據發行合同的具體條款,從應收對價之日(一般為股票發行日)起計算確定。通常包括下列情況:
(一)為收取現金而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從應收現金之日起計算。
(二)因債務轉資本而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從停計債務利息之日或結算日起計算。
(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作為對價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從購買日起計算;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作為對價發行的普通股股數,應當計入各列報期間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四)為收購非現金資產而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從確認收購之日起計算。
第三章 稀釋每股收益
第七條 企業存在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應當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和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並據以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是指假設當期轉換為普通股會減少每股收益的潛在普通股。
第八條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應當根據下列事項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進行調整:
(一)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利息;
(二)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時將產生的收益或費用。
上述調整應當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第九條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應當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與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之和。
計算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時,以前期間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當期期初轉換;當期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發行日轉換。
第十條 認股權證和股份期權等的行權價格低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行權價格×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
第十一條 企業承諾將回購其股份的合同中規定的回購價格高於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時,應當考慮其稀釋性。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增加的普通股股數=回購價格×承諾回購的普通股股數÷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承諾回購的普通股股數
第十二條 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按照其稀釋程度從大到小的順序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直至稀釋每股收益達到最小值。
第四章 列報
第十三條 發行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的數量因派發股票股利、公積金轉增資本、拆股而增加或因並股而減少,但不影響所有者權益金額的,應當按調整後的股數重新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
上述變化發生於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的,應當以調整後的股數重新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對以前年度損益進行追溯調整或追溯重述的,應當重新計算各列報期間的每股收益。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在利潤表中單獨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
第十五條 企業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每股收益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計算過程。
(二)列報期間不具有稀釋性但以後期間很可能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企業發行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
⑹ 報表合並 每股收益
當然要有比例,不然100%控股一個公司和51%控股一個公司,凈利潤上會沒有區別嗎?
所以才有少數股東權益啊。
⑺ 關於合並財務報表中每股收益的計算,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D
答案解析:
[解析]
合並財務報表中,企業應當以合並財務報表為基礎計算和列報每股收益。
⑻ 合並每股收益的決定因素
母公司計算每股收益的程序取決於子公司的資本結構。
當子公司沒有普通股等價物(commonstockequivalents)或其他潛在的釋證券時,計算合並每股收益所運用的程序與計算個別企業每股收益的程序完全相同。但子公司確有普通股等價物及其他發行在外的潛在稀釋證券時,計算母公司的主要每股收益(PEPS)和充分稀釋每股收益(EDEPS),就必須考慮潛在的稀釋程序。
對母公司每股收益計算調整的性質,取決於子公司潛在稀釋證券是否轉換成子公司或母公司的普通股。
若可轉換成子公司的普通股,潛在的稀釋影響應反映在子公司每股收益的計算中,然後再被用來計算母公司和合並每股收益。若可轉換成母公司的普通股,它們就被視為母公司普通股的等價物或其他稀釋證券,直接納入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計算(APBOpinionNo.15,para.65-69)。在後一種情況下,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計算不需要對子公司的每股收益進行計算。
可轉換成子公司普通股的子公司稀釋性證券
當子公司的普通股等價物或其他潛在稀釋證券可轉換成子公司普通股時,每股收益計算中的分子,即母公司的主要及充分稀釋收益,需要通過消除母公司在子公司的已實現收益中的權益,並以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主要或充分稀釋收益的份額取代之,加以調整。這一調整消除了子公司潛在稀釋對母公司的主要和充分稀釋收益的影響,從而使子公司獨立地計算每股收益。子公司每股收益的這些計算,僅僅是為了計算母公司的每股收益,在子公司身身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中,不一定要進行與此相同的計算。
可轉換成母公司股份的子公司稀釋性證券
當子公司在潛在稀釋證券,而不是子公司本身的普通股等價物或其他潛在稀釋證券時,有必要對每股收益計算的分子與分母進行調整。若子公司的潛在稀釋證券可轉換成母公司的普通股,在假設轉換法下,應歸屬於這些證券的收益,在計算母公司的主要或充分分稀釋每股時,必須加回到分子。
⑼ 合並每股收益的介紹
合並每股收益,指一定時期的合並凈利潤減去優先股股利,除以一定期間母公司發行在外普通股的金額。在復雜權益法下,母公司的凈利潤、每股收益與合並凈利潤、合並每股收益相等。合並每股收益的計算與母公司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相同。
⑽ 合並每股收益的演算法
母公司及合並每股收益
在合並利潤表中,同單一報表一樣,也需要計算和披露基本的和稀釋的每股收益(以下簡稱EPS)。在完全權益法下,母公司的凈利潤和EPS分別等於合並的凈利潤和合並的EPS。在單一報表中,計算基本的和稀釋的EPS,只需考慮該企業的資本結構:如果為簡單的資本結構,則只計算基本的EPS;如果為復雜的資本結構,則還要同時計算稀釋的EPS。而在計算母公司或合並的EPS時,則既要考慮母公司的資本結構,又要考慮子公司的資本結構。 如果子公司的資本結構為簡單的資本結構,則母公司或合並EPS的計算同單一企業EPS的計算相同,不存在差別。這時,若母公司的資本結構為簡單的資本結構,則只需計算母公司或合並主體基本的EPS;若母公司的資本結構為復雜的資本結構,則還需計算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稀釋的EPS。
如果子公司的資本結構為復雜的資本結構,那麼,母公司或合並EPS的計算就要復雜些,主要是其計算時要考慮子公司證券的稀釋效果,來調整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這種調整還要區分兩種情況:如果子公司的稀釋證券直接轉換成子公司的普通股,那麼,這種潛在的稀釋作用首先體現在子公司EPS的計算上(子公司稀釋的EPS),然後用子公司稀釋的EPS調整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如果子公司的稀釋證券直接轉換成母公司的普通股,那麼,這種潛在的稀釋作用則直接用於計算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這時,子公司的EPS無須用於母公司或合並主體EPS的計算上。下面分兩個方面進行說明。
子公司潛在稀釋證券可轉換子公司普通股合並每股收益的計算
不考慮母公司本身的資本結構,當存在子公司潛在稀釋證券可轉換子公司普通股時,母公司或合並EPS的計算程序為:
第一步:計運算元公司稀釋的EPS。
第二步:用子公司稀釋的EPS調整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的凈利潤(減去母公司對子公司已實現凈利潤的權益,加上母公司對子公司稀釋凈利潤的權益,即用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佔有的股權數量乘以子公司稀釋的EPS)。
第三步:計算母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用調整後的凈利潤除以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東流通在外的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例:2004年1月2日,珠江公司以4 500 000元購買S公司80%的股權。
珠江公司和S公司的股東權益表(單位:元)
珠江公司S公司股本(普通股,面值1元,發行並流通在外5000000股)
(普通股,面值1元,發行並流通在外1000000股)
(10%累積、可轉換優先股,面值1元,發行並流通在外500000股)500 00001 000 000
500 000資本公積5 000 0003 000 000未分配利潤2 000 000500 000股東權益合計12 000 0005 000 000 2004年,S公司列報了300 000元的凈利潤,同時宣布支付股利150 000元,其中普通股100 000元,優先股50 000元。珠江公司的凈利潤為1 200 000元,其中不含投資收益的利潤額為1 000 000元,
來自S公司的投資收益為200 000元((300 000-50 000)×80%)。 珠江公司和合並利潤表中的EPS計算如下:
第一步:計算S公司稀釋的EPS。
S公司稀釋EPS=300 000/(500 000+1 000 000)=02元/股
第二步:用S公司稀釋的EPS調整珠江公司或合並主體的凈利潤。
珠江公司凈利潤1 200 000 減:母公司對子公司已實現凈利潤的權益(200 000) 加:母公司對子公司稀釋凈利潤的權益160 000
調整後的凈利潤1 160 000 160 000=02×1 000 000×80%。 107 200=2 000
000×8%×(1-33%)。 ?100 000=(25-2)÷25×500 000。 909 120=0189 4×6 000
000×80%。第三步:計算珠江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 珠江公司或合並主體的EPS=1 160 000/5 000 000=0?232元/股
例:2004年1月2日,珠江公司以10 000 000元購買S公司80%的股權。
珠江公司和S公司的股東權益表(單位:元) 珠江公司S公司股本(珠江公司普通股,面值1元,發行並流通在外10 000 000股;S公司普通股,面值1元,發行並流通在外6 000 000股)
10 000 0006 000 000資本公積10 000 0006 000 000未分配利潤2 000 000500 000股東權益合計2200000012500000
2004年,S公司普通股全年平均價格為2?5元。同時,本年可轉換成普通股的證券有:按2元的價格購買500 000份普通股的認股權證;按面值發行的年利率為8%的可轉換債券金額為2 000 000元,每份債券面值為1 000元,每份可換400份普通股。所得稅率為33%。本年列報了1 200 000元的凈利潤,未宣布支付股利。珠江公司的凈利潤為2 960 000元,其中不含投資收益的利潤額為2 000 000元,來自S公司的投資收益為960 000元(1 200 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