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貸款資金 > 上市公司擔保貸款案例

上市公司擔保貸款案例

發布時間:2021-06-20 11:45:19

⑴ 我想知道哪些上市公司是以承擔債務換取資產的,求案例,可以不分析

單純資產剝離方式
上市公司根據其經營目標或戰略需要對其資產進行簡單的剝離,如中遠增持眾城股票成為第一大股東之後在公告將眾城之全資子公司--上海眾城外高橋發展有限公司轉讓給中遠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轉讓價格4633萬元。該公司賬面資產總值4462萬元,負債1843萬元,賬面凈資產2619萬元,評估後,資產總值4933萬元,負債1844萬元,賬面凈資產3088萬元,重置成本法,該公司97年1-6月份稅後利潤為4.5萬元。
公司公告:
1、將上海眾城大酒家,上海眾城俱樂部轉讓給中遠酒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協議轉讓價格分別擬定為1826萬元和2101萬元。
2、將上海眾城超市公司轉讓給上海遠洋船舶供應公司,協議價格為100萬元。這種單純的資產剝離形式其同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的公司進行的資產剝離(公司出售)較為相似,可以稱之為較為正常的資產剝離。
而上市公司在其公告中的解釋也較為明確。如中遠在公告指出剝離外高橋發展公司的原因是:"由於目前受經濟宏觀調控的影響,公司缺乏規模經濟,優勢無法進一步體現(通過轉讓),使其與中遠集團在外高橋保稅區的現有優勢得到重新組合和配置,發揮其應有的市場經濟作用"。剝離眾城大酒店原因"隨著餐飲業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該酒家經營發展已愈益受到限制,為了調整資產結構,提高資產的整體質量"。眾城超市轉讓原因"作為眾城大廈的商業配套設施,因其經營規模和服務范圍受到一定限制,經營業績一直不甚理想。為了盡快提高公司資產的整體質量"。
戰略性資產剝離
上市公司對其掌握的資產質量進行評估後,將一部分不良資產進行剝離(一般是剝離給其母公司),由母公司經過一定的資產整合和處理後,再由上市公司按一定的價格回購。這種方式進行的資產剝離是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一種較為特殊的形態。它一般有以下特點:
1、不良資產和負債一同剝離;
2、剝離時可以以零價格轉讓,也可以根據雙方的協議價格進行轉讓。一般都屬於關聯交易的范疇;
3、剝離後對剝離資產普遍進行破產、清算。然後上市公司再以一個相對較低的價格對被剝離資產的有效資產進行回購。
4、採用此種方式的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容易被會計師事務所出示保留意見或說明段。
5、其實質是對上市公司的不良債務進行剝離。
採用此種方式進行資產剝離的上市公司以真空電子和廣電股份為代表。如真空電子在97年10月30日公告,將其所有的上海電子管廠的部分資產有償轉讓給廣電集團,出讓價為6956萬元。廣電股份1997年12月24日公告將上海錄音器材廠有償轉讓給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出讓價為9414萬元(截止1997年9月30日,上海錄音器材廠賬面資產46333萬元,負債44878萬元,凈資產1454萬元,主營收入8220萬元,主營利潤-221萬元,凈利潤51.2萬元,有職工1064人,離退休職工574人。
採用此種方式進行的資產剝離對於上市公司的意義正如真空電子在98年4月20日的公告中指出的"通過了對上海電子管廠實行資產重組整體方案的預案,該資產重組的整體方案,即通過上海電子管廠被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收購再由真空電子兼並回來的整體行為達到了以下效果:
1、消化GE項目造成的巨額不良資產
2、享受國家對困難國有企業的兼並免息政策
3、使真空電子的資產結構得到明顯改善。
而廣電股份在其1997年12月24日公告中稱"以零價格轉讓後,實施破產、經審計評估、兩公司的有效資產為24000萬元,上無四廠15600萬元,上無十八廠8400萬元,公司(廣電股份)董事會決定出資2400萬元收購該兩企業,通過上述資產運作,公司共核銷債務108621萬元。"通過如上分析可以總結出此種資產剝離方式對上市公司的意義所在。

⑵ 上市公司可出公告擔保信用貸款

合理利用負債,是企業快速發展的重要手段。
貸款是好是壞,得看授信額度、實際可使用額度、實際用途等方面。

⑶ 案例分析:關於擔保貸款

1、李三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在李一到期不還款時,銀行就有專權要屬求李三還款;如果是一般保證,銀行應在起訴李一還款無果後,才能要求李三還款。

2、第一次法院判決中是否有判決李一還款、李三承擔連帶責任的表示?
(1)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有讓李三連帶還款的表述、或者是李一不履行法院判決後銀又起訴了李三並有判決的話,法院現在劃扣李三的存款給銀行就沒有錯誤;
(2)如果第一次的判決中並沒有涉及讓李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問題:現在法院在銀行沒有起訴李三、並有法院判決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情況下,直接劃保李三的存款,屬於違法。李三可以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

3、「李三應如何索回自己被法院劃轉的存款」:很有可能是要不回了,因為銀行一般設定的是連帶保證、在起訴李一時很可能也起訴了李三:如果法院的判決中確定讓李三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錢李三是肯定要不回了。
但,李三可以在這一萬被劃扣後二年內,向李四索要這錢。

⑷ 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成功案例

· 2006年2月,我公司成功復為某上市制公司要約收購提供了總金額2.3億元的擔保,已順利解除擔保,要約期滿時預受要約為零。此案例為國內首例由專業擔保公司為上市公司要約收購履約提供擔保,大大降低了收購方資金成本,是專業擔保公司介入資本市場的有益嘗試。
· 「建外Soho」項目地價款轉換擔保業務。擔保金額1.0億元人民幣
· 「北京大連萬達廣場」項目投資擔保業務。投資擔保金額2.9億元人民幣。
· 「北京國都公司」工程保證擔保系列解決方案。
· 2003年中投保公司與上海某商業銀行合作,為上海某鋼材現貨市場中小鋼材貿易商提供貿易融資解決方案並為市場中30家客戶提供了近3億元人民幣的綜合授信擔保,解決了這些中小貿易商融資難的問題,在上海金融界和商業界引起了廣泛關注。
· 2003年中投保公司連續兩次為北京某知名汽車經銷商提供3000萬銀行承兌匯票擔保業務,幫助該經銷商解決了汽車銷售所需流動資金的短缺問題,提高了企業經濟效益。

⑸ 最近世界范圍內內部控制失效的案例有哪些請給出一些知名上市公司的案例,最好是近幾年的。

1.多元化投資
(1)三九集團的財務危機
從1992年開始,三九企業集團在短短幾年時間里,通過收購兼並企業,形成醫葯、汽車、食品、酒業、飯店、農業,房產等幾大產業並舉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醫葯(000999)發出公告:因工商銀行要求提前償還3.74億元的貸款,目前公司大股東三九葯業及三九集團(三九葯業是三九集團的全資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權已被司法機關凍結。至此,整個三九集團的財務危機全面爆發。
截至危機爆發之前,三九企業集團約有400多家公司,實行五級公司管理體系,其三級以下的財務管理已嚴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債權銀行貸款已從98億升至107億,而遍布全國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貸款和貸款擔保約在60億至70億之間,兩者合計,整個三九系貸款和貸款擔保余額約為180億元。
三九集團總裁趙新先曾在債務風波發生後對外表示,「你們(銀行)都給我錢,使我頭腦發熱,我盲目上項目。」
案例簡評:三九集團財務危機的爆發可以歸納為幾個主要原因:(1)集團財務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資(非主業/非相關性投資)擴張的戰略失誤;(3)集團過度投資引起的過度負債。另外,從我國國有上市公司的發展環境來看,中國金融體制對國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資、快速膨脹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2)華源集團的信用危機
華源集團成立於1992年,在總裁周玉成的帶領下華源集團13年間總資產猛增到567億元,資產翻了404倍,旗下擁有8家上市公司;集團業務跳出紡織產業,拓展至農業機械、醫葯等全新領域,成為名副其實的「國企大系」。進入21世紀以來,華源更以「大生命產業」示人,躍居為中國最大的醫葯集團。
但是2005年9月中旬,上海銀行對華源一筆1.8億元貸款到期;此筆貸款是當年華源為收購上葯集團而貸,因年初財政部檢查事件,加之銀行信貸整體收緊,作為華源最大貸款行之一的上海銀行擔心華源無力還貸,遂加緊催收貸款;從而引發了華源集團的信用危機。
國資委指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對華源集團做清產核資工作,清理報告顯示:截至2005年9月20日,華源集團合並財務報表的凈資產25億元,銀行負債高達251.14億元(其中子公司為209.86億元,母公司為41.28億元)。另一方面,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合計高達73.36億元,即這些上市公司的凈資產幾乎已被掏空。據財政部2005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報披露:中國華源集團財務管理混亂,內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屬子公司為達到融資和完成考核指標等目的,大量採用虛計收入、少計費用、不良資產巨額掛賬等手段蓄意進行會計造假,導致報表虛盈實虧,會計信息嚴重失真。
案例簡評:華源集團13年來高度依賴銀行貸款支撐,在其日益陌生的產業領域,不斷 「並購-重組-上市-整合」,實則是有並購無重組、有上市無整合。華源集團長期以來以短貸長投支撐其快速擴張,最終引發整個集團資金鏈的斷裂。
華源集團事件的核心原因: (1)過度投資引發過度負債,投資項目收益率低、負債率高,說明華源集團戰略決策的失誤;(2)並購無重組、上市無整合,說明華源集團的投資管理控制失效;(3)華源集團下屬公司因融資和業績壓力而財務造假,應當是受到管理層的驅使。
(3)澳柯瑪大股東資金佔用
2006年4月14日,G澳柯瑪(600336.SH)發布重大事項公告:公司接到青島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青島澳柯瑪集團公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處置事項的決定》,青島市人民政府將採取措施化解澳柯瑪集團面臨的困難。至此,澳柯瑪危機事件公開化。
澳柯瑪危機的最直接導火索,就是母公司澳柯瑪集團公司挪用上市公司19.47億元資金。澳柯瑪集團利用大股東優勢,佔用上市子公司的資金,用於非關聯性多元化投資(包括家用電器、鋰電池、電動自行車、海洋生物、房地產、金融投資等),投資決策失誤造成巨大損失。資金鏈斷裂、巨額債務、高層變動、投資失誤、多元化困局等眾多因素,使得澳柯瑪形勢異常危急。
澳柯瑪症結並非僅僅是多元化投資下資金問題,關鍵問題還有自身的管理模式,是魯群生近17年的家長式管理模式。魯群生在特定環境中創業成功,然而在擴張中缺乏應有的風險意識,澳柯瑪近親繁殖任用領導現象是企業對市場缺乏應有的敏感度。
案例簡評:擴張幾乎是每個企業追求的目標。而同在青島的三家家電集團(都是上市公司)卻有不同的選擇:海爾的擴張基於品牌戰略;海信的擴張基於技術突圍;而澳柯瑪的擴張卻選擇了不相關多元化道路。
「發散型的多元化擴張,不但沒有讓澳柯瑪做大作強,發而使其一盤散沙」。澳柯瑪集團大額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用於其非相關多元化投資;然後頻頻發生的投資失敗和管理不善,致使資金鏈斷裂,也把集團風險也轉嫁給上市公司。應當說,造成澳柯瑪危機的根本原因是管理層投資決策失誤、投資監管不到位、管理能力不足的綜合因素造成的。
2.金融工具投機
(1)中航油的金融衍生工具投機
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航油)是中國航油集團的海外控股公司;是新加坡交易所主板掛牌企業。中航油於2004年由於石油衍生品交易導致5.54億美元的虧損;被迫於2004年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請債務重組。而之前,中航油曾被評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中航油成立有風險委員會,還曾聘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編制了公司的《風險管理手冊》和《財務管理手冊》;風險管理手冊明確規定,損失超過500萬美元,必須報告董事會。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中航油自2003年開始做油品套期保值業務。但總裁陳久霖擅自擴大業務范圍,從事石油衍生品期權交易;一直未向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報告,中國航油集團公司也沒有發現。陳久霖一直獨立於中國航油集團公司班子的領導之外,集團公司派出的財務經理兩次被換,集團公司卻沒有約束辦法。
陳久霖和日本三井銀行、法國興業銀行、英國巴克萊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和新加坡麥戈利銀行等在期貨交易場外,簽訂了合同。陳久霖買了「看跌」期權,賭注每桶38美元;但是沒想到國際油價一路攀升。中航油從事石油期權交易從最初的200萬桶發展到出事時的5200萬桶,致使中航油在清算時造成賬面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總計約5.54億美元。
2005年6月3日,普華永道發布了有關中航油巨額虧損的最終調查報告。報告認為以下因素單獨或共同的造成了公司在期權投機交易上受到損失:(1)後來被證明從2003年3季度開始的對油價走勢錯誤的判斷;(2)不想在2004年披露損失;(3)沒有按照行業標准對期權倉位進行估值;(4)沒有正確的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上記錄期權組合的價值;(5)缺乏針對期權交易的適當的及嚴格的風險管理規定;(6)公司管理層有意違反本應該遵守的風險管理規定;(7)整個董事會,尤其是審計委員會,就公司投機衍生品交易的風險管理和控制未能完全履行各自的職責。
案例簡評: 中航油從事場外石油期權投機是我國政府明令禁止的。國務院1998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期貨市場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取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允許進行套期保值,不得進行投機交易。」1999年6月,以國務院令發布的《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禁止不通過期貨交易所的場外期貨交易。」第四十八條規定:「國有企業從事期貨交易,限於從事套期保值業務,期貨交易總量應當與其同期現貨交易量總量相適應。」2001年10月,證監會發布《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指導意見》,第二條規定:「獲得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在境外期貨市場只能從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進行投機交易。」
對從事金融衍生業務操作來看,中航油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還只是個新手;直接與國際大型基金進行對壘,無疑「以卵擊石」。
中航油事件最突出表現在「管理層凌駕」,導致監控機制的失效;直接抵觸了內部控制的經營合規性目標和報告可靠性目標。其違規之處有三點:一是做了國家明令禁止不許做的事;二是場外交易;三是超過了現貨交易總量。 其報告不可靠表現在:從事期權場外交易沒有在財務報告上披露,也沒有直接向母公司匯報。
(2)南方航空的委託理財
南方航空集團公司2004年7月間曝出的巨額委託理財投資損失;隨後,國家審計署廣州特派辦對南方航空實施了專項審計;廣東證監局也在2005年10月對南方航空股份公司進行了檢查。2004年績效考核的179家中央企業中,南航集團由於重大財務違紀事件,從B級降至了C級。2006年4月底,在香港、紐約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05財年巨虧17.94億元人民幣;公司將其歸結為航空燃油價格持續暴漲,以及近年收購北方航空、新疆航空兩家公司導致的費用攀升;但這顯然難以說服市場。
南方航空集團屬於國有大型企業,在銀行貸款方面具備良好的信譽憑證,不用任何抵押即可以從每個商業銀行獲得10至20億元的貸款。用銀行的錢來進行投資理財,確實是賺錢的商機。南航集團從2001年就開始進行委託理財業務;與南航集團有過委託理財業務的有漢唐證券、中關村證券、世紀證券。南航集團調集巨額資金乃至賬外資金進行委託理財,其中僅流向深圳世紀證券公司的委託理財資金即達12億元。
南航給世紀證券的委託理財資金基本上被世紀證券用於重倉持有南航集團旗下的南方航空(600029.SH)。南方航空2003年7月25日上市,當時因「非典」的影響,南方航空上市首日收於3.88元,是四大上市航空公司中股價最低的。世紀證券在此低位入貨,3個月不到,南方航空從4.2元上漲到6.8元,升幅超過60%,世紀證券也獲得了豐厚的賬面利潤。但隨後,在油價不斷攀升的壓力下,航空股開始萎靡不振,世紀證券因此損失慘重。從世紀證券賬面上看,南航委託理財的12億資產已經無法償還。也正是由於對南航所形成的巨大債務壓力,世紀證券被迫走上重組之路。世紀證券無力歸還南航集團12億元委託理財中的7.15億元,南航集團無奈只得將其實行債轉股。
2005年8月,南航集團副總裁兼上市公司董事彭安發、南航集團財務部部長的陳利明因涉嫌違法,先後被司法機關依法逮捕;2006年3月二人被廣東省反貪局移交廣州市檢察院起訴。2006年10月16日,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原財務部部長陳利民因涉嫌挪用、貪污、受賄等罪,接受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庭審。據檢察機關偵查證實,2001年8月至2005年5月,陳利民利用經辦委託理財的職務便利,採用先辦事,後請示或不請示;只籠統匯報理財收益,不匯報合作對象或隱瞞不報等方式,大肆超范圍地開展委託理財業務,已侵吞集團部分理財收益,收受回扣;超許可權地從銀行貸款供個人、朋友注冊公司、經營所用;收受漢唐證券、世紀證券、姚壯文賄賂近5400萬元,挪用公款近12億元,貪污公款1200多萬元。
案例簡評:南航集團的委託理財業務,實際上是南航集團用自己的錢,藉助於證券公司進行操作自己的股票。從法律法規方面來說,不論是國有資金入股市炒股,還是利用自有資金操作自己股票,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說,南航集團幾十億的委託理財業務集中於公司2-3個人的運作,企業決策層、黨委、內部審計監管沒有跟上,雖然不能肯定存在管理層縱容,但是可以肯定地說是對重大投資監控不到位;個人收受賄賂、挪用和貪污公款,反映了關鍵人員的道德敗壞和企業基本內部控制的缺失或管理層凌駕等問題。另外,中國的金融體制也為這種現象提供了便利。
(3)國儲局的銅期貨投機
2005年11月13日開始外電紛紛披露,中國國儲局一名交易員劉其兵在LME(倫敦金屬交易所)銅期貨市場上通過倫敦金屬交易所場內會員SEMPRA,在每噸3000多美元的價位附近拋空,建立空頭頭寸約15萬至20萬噸。這批頭寸交割日在12月21日。但自9月中旬以來,銅價每噸上漲約600多美元,這些空單無疑已經造成巨額虧損,而該交易員劉其兵則神秘失蹤。國儲局的交易對手包括斯邁爾金屬公司、瑞福期貨、倫敦標准銀行、巴克萊銀行、曼氏集團、AMT、薩頓公司、以及一家總部在法國里昂的基金公司。
國儲局選擇了部分交割,即向倫敦交易所交付5萬噸現貨銅,其餘15萬噸的空單展期到遠期。市場人士指出,國儲目前以3.7億元左右的虧損,換得了短期的風平浪靜;但是與國際基金的對決還將繼續,最後的結局還沒有出現,不排除基金再度逼倉的局面出現。
在國儲銅事件上,同樣是普通的調節中心的交易員,一邊為中心做交易,一邊為自己建立了多達20萬噸的頭寸,嚴重被套且長時間沒人發現;另外,交易行為由原來的兩個崗位變成由劉其兵一個人操控。
案例簡評:國家物資儲備是國家直接建立和掌握的戰略後備力量,是保障國家軍事安全和經濟安全的重要手段。事實上,當國儲局從負責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調節向投機賺錢的方向轉變時,它就已經開始背離其固有的職責。
同中航油期權投機案一樣,同樣是小角色、新手的國儲局,與國際基金大諤對壘,顯然不是其的對手。
吳其兵進行投機性銅期貨操作,顯然有悖於國家相關法規規定的限於套期保值業務。對於重大的期貨業務交易由一個人操控,嚴重違反了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不相容職務分離);另外,一起跟進的與公司業務相當的「老鼠倉」,說明關鍵交易員存在嚴重的道德敗壞。

⑹ 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擔保信息披露!

標題: 關於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
文號證監發[2005]120號
發文單位:
發文時間: 2005年11月22日
各上市公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審批由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行為,有效防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風險和金融機構信貸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嚴格控制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風險
(一)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許可權及違反審批許可權、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三)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須經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後提供的任何擔保;
2.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3.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
4.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四)應由董事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審議同意並做出決議。
(五)上市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的對外擔保,必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報刊上及時披露,披露的內容包括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決議、截止信息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總額。
(六)上市公司在辦理貸款擔保業務時,應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公司章程》、有關該擔保事項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原件、刊登該擔保事項信息的指定報刊等材料。
(七)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比照上述規定執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應在其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做出決議後及時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擔保審批行為,有效防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由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風險
(一)名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加強對由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申請的審查,切實防範相關信貸風險,並及時將貸款、擔保信息登錄徵信管理系統。
(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依據本《通知》、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認真審核以下事項:
1、由上市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申請的材料齊備性及合法合規性;
2、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程序的情況;
3、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4、上市公司的擔保能力;
5、貸款人的資信、償還能力等其他事項。
(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等規定完善內部控制制度,控制貸款風險。
(四)對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申請,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加強監管協作,加大對涉及上市公司違規對外擔保行業的責任追究力度
(一)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與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監管協作,實施信息共享,共同建立監管協作機制,共同加大對上市公司隱瞞擔保信息、違規擔保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違規發放貸款等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本《通知》規定的,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整改,並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予以處理。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法規的,中國銀監會依法對相關機構及當事人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
(一)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上述規定,修訂和完善《公司章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和管理。
(二)本《通知》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規定執行。所稱「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所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在內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總額與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之和。
(三)金融類上市公司不適用本《通知》規定。
(四)《關於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公司字[2000]61號)、《關於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征監發[2003]56號)中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五、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根據《通知》中相關規定得知,信息要在用信前規定的報刊上披露,銀行的要求合理!

⑺ 求一個上市公司融資的案例

看一本書《門口的野蠻人》詳細講華爾街的並購融資的。融資的渠道很多,外部融資,間接融資股權融資,融資的產品是非常復雜的,有優先股,債券,可轉債,普通股,等等,具體的搭配很復雜的,書里寫的很清楚。
分給我

⑻ 擔保貸款案例

只能說銀行可能拿到辦公樓,因為合同中明文說了的。
第二個問題:1.銀行拿到了辦公樓,拍賣(當然,大大超過貸款本息的價值要返還給B公司)
2.銀行沒有拿到辦公樓,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⑼ 合同法案例分析 擔保抵押案例

案例:某縣水泥廠和服裝廠達成一份聯營協議,約定由服裝廠向水泥廠注入資金200萬元,水泥廠每年支付給服裝廠利潤20萬元,兩年後歸還服裝廠的出資,並且服裝廠的利潤分配不受水泥廠盈虧的影響。協議達成後,為保證水泥廠能正常履行協議,水泥廠請當地化肥廠以其自有廠房向服裝廠提供抵押擔保,並就抵押事宜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了抵押登記。 [問題]
1.抵押權是否已成立?為什麼?
2.如果化肥廠明知聯營協議有問題仍提供抵押擔保,應承擔什麼責任? 分析:抵押權的從屬性
解答:
1.抵押權並未成立。《擔保法》第5條規定:「擔保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本案中,由於水泥廠與服裝廠之間的協議明為聯營,實際上是借貸合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法人之間借貸是非法的,屬無效行為,因此主合同實際上是無效合同,抵押合同作為從合同自然也無效,抵押權不成立。
2.化肥廠應承擔過錯賠償責任。《擔保法》第5條規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化肥廠明知主合同有問題仍提供擔保,應認定其主觀上有過錯,並應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過錯賠償責任。

閱讀全文

與上市公司擔保貸款案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放棄期貨改炒股 瀏覽:773
出售外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瀏覽:607
股票配資金融 瀏覽:225
博時雙月薪基金份額折算 瀏覽:936
北京玖遠投資 瀏覽:891
外匯年收益計算 瀏覽:281
外匯分享會 瀏覽:196
工行貴金屬屬於期貨嗎 瀏覽:329
885美元等於多少人民幣 瀏覽:322
通達信期貨提前布局主圖指標 瀏覽:913
理財通用什麼銀行卡 瀏覽:781
航天產業投資基金管理 瀏覽:262
貴金屬標識狗頭 瀏覽:512
建行貴金屬交易多少優惠 瀏覽:232
買銀行理財怎麼算利息 瀏覽:899
建行外匯簽約 瀏覽:953
2019年鋼鐵產能置換投資 瀏覽:93
現代眾車理財是真是假 瀏覽:817
看懂股票k線 瀏覽:649
操縱股票罪 瀏覽: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