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資金黑洞
2001年10月,吳永紅因刑事案件被公安部門通緝,倉皇出逃。閩發證券由張曉偉掌控,吳永紅在境外「遙控」抽逃資金。董事長兼總經理張曉偉在滿足吳永紅資金要求的同時,自己也「不甘落後」,以個人或者閩發證券的名義挪用資金,投資房地產、股票、期貨等,牟取巨額私利。初步統計,兩人抽逃、挪用資金高達數十億元。一位了解情況的內部員工說,閩發證券就是吳永紅、張曉偉的「提款機」。
去年4月3日,張曉偉被深圳警方帶走後,閩發證券出事的消息很快傳開,索債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紛至沓來。隨後,證券監管機構向閩發證券派出了工作組。閩發證券危機全面爆發。
個人債務即將兌付
東方資產管理公司閩發證券託管經營組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艱苦、細致的登記、甄別工作,目前閩發證券的財權和債務已清理完畢,個人債務即將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兌付率兌付,公司債務也將在閩發證券公司的重組中得到體現,公司債權也正在追討之中。
操盤手幫閩發進行國債融資
受賄20萬被判刑3年
廣西南寧某公司工作人員魏麗軍利用擔任公司證券業務操盤手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閩發證券的20萬元賄賂。近日,南寧市新城區法院一審以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判處魏麗軍有期徒刑3年,並追繳其違法所得20萬元。
據了解,廣西南寧某公司的主要證券業務是購買國債、進行國債回購和申購新股,在證券市場投入有巨額資金。自2000年起,魏麗軍在該公司綜合營業部任職,負責本公司的證券經營業務。在公司的授權委託下,魏麗軍相繼在多家證券公司擔任證券買賣交易的操盤手,負責操作、管理和交易本公司的證券。
2002年9月,經閩發證券有限公司南寧經營部劉某的介紹,魏麗軍赴閩發證券有限公司總部,並認識了該公司總部資金中心主任羅某。羅某動員魏麗軍將該公司購買的大額長期國債定期存在閩發證券有限公司的賬上,以利於該證券公司進行國債融資活動。同年12月,魏麗軍用親屬曾某的名字開立一存款賬戶。同月20日,閩發證券上海水電路營業部以「客戶保證金」的名義將20萬元匯入該賬戶,魏麗軍取出現金後用於個人消費
⑵ 什麼是對撞機,楊振寧為什麼反對建造它
楊振寧並不完全反對中國建設強子對撞機。他只是認為對撞機的前景不明朗。最重要的一點是性價比不高。沒必要花費數千億不在我們的能力范圍內建造這樣一個東西。高能物理學屬於基礎物理學。人類對基本粒子的理解水平決定了人類當前科技的最高水平。大型強子對撞機是研究高能物理最重要的工具,所以各國總是想建造更大的對撞機。
盡管中國的經濟在過去幾十年裡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我們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仍然有更多的地方可以花錢。楊振寧教授認為,這上千億元應該用來解決我國目前面臨的許多緊迫問題,如教育、醫療和環境保護。楊振寧教授並不反對高能物理的發展。只是要等到將來合適的時候建造大型對撞機。
⑶ 資金黑洞
指資產無底洞,意思是沒有盡頭.
⑷ 為何審計部門得罪的99%是好人
在這次演講中,李金華說,中紀委、監察部得罪的都是壞人,被中紀委雙規,被司法機關起訴的都是壞人,我得罪的99%以上都是好人。 近年來,審計部門承受著各種壓力,毅然向人大提交審計「清單」,對多個部委和地方政府財政預算管理的違法違規情況點名道姓,一一曝光,揭開了巨大的資金黑洞。被審計的部門和地方政府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慷國家之慨,撈部門和地方利益之實,而且在曝光之後我行我素,屢查屢犯。可為何在李金華的眼裡,這些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官員們依然有99%是好人呢? 鄧小平說過:「沒有好的制度,好人也會做壞事;有了好的制度,壞人也難做壞事。」一些部門和地方的財經管理、支出方面出現問題,未必是那些部長、省長、市長的品性存在問題,而主要是相關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我們在改革的過程中引進市場經濟機制,但法律法規缺失和嚴重滯後。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是建立在完全不同理念上的兩種制度。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相當於從白向黑過渡,中間一定要經過一個制度的灰色地帶。原來的法律法規可能都要打破或改變,而且經常是先在實際中突破了以後才去更改已經不適應的法律條文,或者原來根本就沒有法律,做了以後產生了問題和矛盾,才建立法律法規。這些灰色地帶給主導政府經濟活動的行政權力留下大巨大的自由空間。 公共選擇理論認為,市場經濟下私人選擇活動中適用的理性原則,也適用政治領域的公共選擇活動。也就是說,政府和政府官員在社會活動中同樣也扮演著「經濟人」角色,政府也是有自身利益的,政府自身利益不但包括公共利益,也包括政府內部工作人員的個人利益、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為代表的小集團利益。當權力可以有多種選擇卻不必然受到制度限制和懲罰的時候,其選擇的結果必然是對權力擁有者最為有利的那一種。這也正是一些政府部門做了「壞事」被審計曝光之後依然照舊做「壞事」的根源所在。 著名思想家卡爾·波普曾說:「人們需要的與其說是好的人,還不如說是好的制度。」整肅政府財經秩序,倚賴的不是好人而應是更完善的財經制度,或者說,倚賴的是好的制度塑造出遵紀守法的好人。否則,「審計風暴」年年掀起,公共財政漏洞年年依舊。相關熱詞:審計部門得罪好人
⑸ 熊貓模式
CEC重組南京熊貓,就是央企重組地方國企的一種模式,後來把類似的並購都叫熊貓模式。
貼一個新聞了解一下吧:
CEC間接控股南京熊貓
擬對包括南京熊貓在內的七家電子企業展開重組
擱淺良久的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CEC)整合南京電子企業終於塵埃落定。上周,CEC、南京國資委、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共同投資成立的合資公司南京中電熊貓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熊貓」)掛牌成立。根據協議,中電熊貓將持有熊貓集團47.98%的股權,進而間接持有南京熊貓51.1%的股權。至此,南京熊貓電子在內的7家南京電子企業被正式納入CEC旗下。
「物理變化易,化學變化難。」如何做大主業、剝離輔業,如何平衡各方利益,如何確保文化的融合和管理升級等,成為擺在「巨人」CEC面前的現實難題。
CEC入主南京熊貓
在中電熊貓的掛牌儀式上,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羅志軍、江蘇省副省長李金林等領導均有出席,但江蘇本省的媒體卻僅有兩三家受邀。當地一家核心媒體的記者這樣解讀:「對於南京市政府來說,這事有點丟臉,南京熊貓成了央企,等於說明地方沒把企業搞好,或者說沒有支持的能力。」
事實上,CEC重組南京地方企業的大幕,在2004年就已拉開。2005年6月30日,時任CEC總經理的楊曉堂與南京市國資委正式簽署協議,南京市國資委委託CEC履行出資人職責,重組管理南京熊貓電子、南京華東電子、南京金寧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和南京科瑞達電子裝備公司。按照當時的協議,南京市國資委把南京熊貓等四家企業劃撥給CEC的同時,可擁有CEC12%的股份,從而成為CEC的股東。
但重組尚未有實質性舉措,CEC在當年10月換帥,熊群力以董事長、黨組書記的身份成為中國電子的新掌門。熊群力提出,要對南京熊貓等四家企業的資產重新進行審計評估,按照其凈資產來確定最終的換股比例。而這一變化,延宕了重組步伐。
消息人士稱:「南京方面對後一種方案不滿意,但可選擇的路並不多。像南京熊貓,要麼劃並給央企,要麼賣給私營企業。而南京熊貓受到熊貓移動資金黑洞影響,還有超過10億元的巨額虧損。權衡之下,南京國資委還是決定與CEC合作。」
「這次重組創造了央企重組地方國企,實現地方國資與央企交叉持股的一種模式。」南京國資委相關人士這樣表示。
雙方寄望優勢互補
南京熊貓發布的公告顯示,CEC以旗下的南京長江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三樂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南京中電信息實業發展有限公司3家企業的股權及現金出資7億元,佔70%的股份;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在南京熊貓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南京華東電子集團有限公司、南京金寧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科瑞達電子裝備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作價投入,分別佔15%的股份。南京熊貓方面稱,該協議未涉及向上市公司注入資產。
「這並不是並購,只是協議轉讓,所以重要的是三方確定各自的比例,而不是具體的出資數額。」對於中電熊貓僅為10個億的注冊資本,消息人士這樣解釋。
「南京熊貓的軍事通信產品,應是CEC最為看好的一塊。」業內人士表示,南京熊貓開發的具有自主技術的軍事衛星通信產品具有比較明顯的優勢,在軍事領域應用非常廣泛,而隨著國家對國防軍工領域投資的進一步加大,南京熊貓的軍事通信產品肯定會得到增長,未來很可能給CEC帶來收益。
在南京熊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年報中,傳統的彩電業務「邊緣化」跡象已經明朗,「公司下一步發展目標是建成全國最大的衛星通信研發、生產基地」。
另一方面,作為第一家中國電子企業,南京熊貓曾創造過多個「第一」:電子行業首個「中國馳名商標」、推出第一部國產品牌行動電話等等,其品牌力量不容小覷。CEC原總經理楊曉堂就曾指出:「從集團層面來說,我們不缺融資渠道,缺少的是品牌。因為品牌是企業的形象,是優良技術和優質服務的象徵。」
CEC尋求「從量變到質變」
「重組南京7家國有電子企業,是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和做大做強的需要,是CEC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調整的需要,也是南京電子企業自身發展的戰略需要。此次重組,CEC將在整個集團的資源范疇內,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為背景逐步展開。對於CEC提高產業規模、改善產業布局,促進產業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CEC董事長熊群力如是表示。
作為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國有骨幹企業,中國電子亦是國有最大的IT企業,主營業務涵蓋集成電路及元器件、計算機與關鍵零部件、軟體與系統集成、通信與3C終端、特種電子信息裝備以及商貿物流等多個領域。去年,CEC在國資委大力支持下,整合中國長城計算機集團公司,由此擁有了長城計算機集團旗下的長城開發(000021)、長城電腦(000066)、長城信息(000748)等多家上市公司。此番重組南京企業,CEC旗下又新增南京熊貓和華東科技2家上市公司,其控股的上市公司總數已達13家。
「CEC更像是一個百貨商店。」CEC原總經理楊曉堂曾感慨,「從金融投資、進出口、房地產、教育、科研院所,到彩電、DVD、路由器、通訊設備和手機,再到系統集成、軟體和晶元等,CEC的業務范圍非常龐雜。在產業擴張的同時,CEC積累了一定的風險,而且這種風險已經接近臨界狀態了。」
而一位業內資深人士則指出,行政命令只能讓企業做大,並不能讓企業做強。CEC巨人化後,如何做大主業、剝離輔業,如何平衡各利益關聯方,如何確保管理升級,都是現實困難。」
一場名為「瘦身強體」的計劃已從上述7家企業展開。有消息稱,各公司需排查出自身的強項與弱項,找出經營不力的原因,盤活存量資產,研討產業轉型,最終,不符合公司主營方向的產業都要剝離。
■ 大事記
1996年,南京熊貓在香港聯交所、上海證交所上市。
1999年,熊貓集團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從單一投資主體的國有獨資企業改組為由南京新港開發總公司、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和南京國有資產經營控股公司共同投資的公司。
2005年,南京熊貓公告稱,由於欠南京唯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2億元的債務出現支付問題,其在熊貓移動的51%權益和另一家子公司南京熊貓通信發展有限公司95%股權已被評估為價值1.2億元,強制執行給南京唯特以償還所欠債務。熊貓成為國內第一個退出手機業的重量級企業。
2007年,中國電子、南京國資委、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共同投資成立南京中電熊貓。中電熊貓將持有熊貓集團47.98%的股權,進而間接持有南京熊貓51.1%的股權。
■ 鏈接
重組熊貓,CEC三年擬投50億
CEC總經理、南京中電熊貓信息產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肇雄日前表示,中電南京熊貓公司將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通過企業內部的整合重組,盤活存量資產,加大資金投入,逐步建立新的經營機制。
電子行業的兩個未來趨勢是規模化和高端化,CEC計劃將中電熊貓打造成CEC的新產品研發基地、電子信息高端產品的產業基地。按照南京中電熊貓公司的初步規劃,三年內將投入約50億元,重點是做強做大高新電子、顯示器件、家用電子、系統集成及電子工程等主導產業,到2009年,中電南京熊貓公司力爭銷售收入與利稅總額比重組前翻兩番,最終達到銷售收入200億-300億元、利潤總額5億-10億元,成為CEC重要的產業基地和集團發展的新支點。
作者: 記者 汪小星 來源: 南方都市報 時間: 2007-05-22
⑹ 國內外對報表舞弊的處罰(相關規定,案例都需要)
達爾曼財務舞弊案例剖析與啟示
馬軍生 高垚 董君
(復旦大學會計學系 200433)
2005年3月25日,ST達爾曼成為中國第一個因無法披露定期報告而遭退市的上市公司。從上市到退市,在長達八年的時間里,達爾曼極盡造假之能事,通過一系列精心策劃的系統性舞弊手法,製造出具有欺騙性的發展軌跡,從股市和銀行騙取資金高達30多億元,給投資者和債權人造成沉重損失。
一、案例簡介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993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主要從事珠寶、玉器的加工和銷售。1996年12月,公司在上交所掛牌上市,並於1998年、2001年兩次配股,在股市募集資金共計7.17億元。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一直是達爾曼第一大股東,翠寶集團名為集體企業,實際上完全由許宗林一手控制。
從公司報表數據看,1997~2003年間,達爾曼銷售收入合計18億元,凈利潤合計4.12億元,資產總額比上市時增長5倍,達到22億元,凈資產增長4倍,達到12億元。在2003年之前,公司各項財務數據均衡增長,具有較強迷惑性。2003年,公司首次出現凈利潤虧損,主營業務收入由2002年的3.16億元下降到2.14億元,虧損達1.4億元,每股收益為-0.49元,同時公司的重大違規擔保事項浮出水面,涉及人民幣3.45億元,美元133.5萬元;還有重大質押事項,涉及人民幣5.18億元。
2004年5月10日,達爾曼被上海交易所實行特別處理,變更為「ST達爾曼」,同時證監會對公司涉嫌虛假陳述行為立案調查。2004年9月,公司公告顯示,截至2004年6月30日,公司總資產銳減為13億元,凈資產-3.46億元,半年虧損高達14億元,不僅抵消了上市以來大部分業績,而且瀕臨退市破產。此後,達爾曼股價一路狂跌,2004年12月30日跌破一元面值,成為中國A股市場成立至今誕生的首隻「仙股」。2005年3月25日,達爾曼被終止上市。
2005年5月17日,證監會公布了對達爾曼及相關人員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罰字[2005]10號),指控達爾曼虛構銷售收入,虛增利潤,通過虛簽建設施工合同、設備采購合同、虛假付款、虛增工程設備價格等方式虛增在建工程,重大信息(主要涉及公司對外擔保、重大資產的抵押和質押、重大訴訟等事項)未披露或未及時披露。同時,證監會還處罰了擔任審計工作的三位注冊會計師,理由是注冊會計師在對貨幣資金、存貨項目的審計過程中,未能充分勤勉盡責,未能揭示4.27億元大額定期存單質押情況和未能識別1.06億虛假鑽石毛坯。
調查表明,達爾曼從上市到退市,在長達8年之久的時間里都是靠造假過日子的。這場造假圈錢騙局的導演就是公司原董事長許宗林。許宗林,曾擔任陝西省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等社會職務,榮獲全國優秀青年企業家、陝西省優秀青年企業家、陝西省勞動模範等多項榮譽稱號。然而在這些光環的背後,許宗林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竊企大盜」、「大騙子」。現已查明,1996~2004年期間,許宗林等人以支付貨款、虛構工程項目和對外投資等多種手段,將十幾億元的上市公司資金騰挪轉移,其中有將近6個億的資金,被許轉移至國外隱匿。監守自盜了大量公司資產後,許宗林攜妻子、兒子及岳父、岳母等移民到加拿大。到2004年初公司已現敗落時,許以出國探親和治病的借口出國到加拿大,從此一去不回。2004年12月1日,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許宗林涉嫌職務侵佔罪和挪用資金罪,應依法逮捕。 2005年2月,證監會對許宗林開出「罰單」:給予警告和罰款30萬元,並對其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的處罰。但直到今天,達爾曼退市了,許宗林依然在國外逍遙。
二、達爾曼造假主要手法
達爾曼虛假陳述、欺詐發行、銀行騙貸、轉移資金等行為是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的系統性財務舞弊和證券違法行為。在上市的八年時間里,達爾曼不斷變換造假手法,持續地編造公司經營業績和生產記錄。
1.虛增銷售收入,虛構公司經營業績和生產記錄。
達爾曼所有的采購、生產、銷售基本上都是在一種虛擬的狀態下進行的,是不折不扣的「皇帝的新裝」。每年,公司都會制定一些所謂的經營計劃,然後組織有關部門和一些核心人員根據「指標」按照生產、銷售的各個環節,製作完全虛假的原料入庫單、生產進度報表和銷售合同等,為了做到天衣無縫,相關銷售發票、增值稅發票的稅款照章繳納,公司還因此被評為當地的先進納稅戶。
公司在不同年度虛構銷售和業績的具體手法也不斷變化。1997~2000年度主要通過與大股東翠寶集團及下屬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虛構業績,2000年僅向翠寶集團的關聯銷售就佔到了當年銷售總額的42.4%。2001年,由於關聯交易受阻,公司開始向其他公司借用賬戶,通過自有資金的轉入轉出,假作租金或其他收入及相關費用,虛構經營業績。2002~2003年,公司開始利用自行設立的大批殼公司來自我交易,達到虛增業績的目的,年報顯示,這兩年公司前五名銷售商很多是來自深圳的新增交易客戶,而且基本都採用賒銷掛賬的方式,使得達爾曼的賒銷比例由2000年的24%上升到2003年的55%。經查明這些公司大多是許宗林設立的殼公司,通過這種手法兩年共虛構銷售收入4.06億元,占這兩年全部收入的70%以上,虛增利潤1.52億元。
2.虛假采購、虛增存貨。
虛假采購一方面是為了配合公司虛構業績需要,另一方面是通過虛假采購達到轉移資金目的。達爾曼虛假主要是通過關聯公司和形式上無關聯的殼公司來實現。從年報看出,公司對大股東翠寶集團的原材料采購在1997~2001年呈現遞增狀態,2001年起采購額佔到了全年購貨額的26%。2002年年報顯示公司當年存貨期末數增加了8641萬元,增幅達86.15%,系年末從西安達福工貿有限公司購鑽石毛坯4.5萬克拉,估價1.06億元所致,該筆采購數額巨大且未取得購貨發票。後經查明,此批1億元鑽石實際是從殼公司購入的沒有價值的鋯石。鋯石在形態上與鑽石幾乎相同,非專業人士難以分辨。注冊會計師也因未能識別該批虛增的存貨而受處罰。從2001年公司開始披露的應付賬款前五名的供貨商名單可以看出,公司的采購過於集中,而且呈加劇狀態,到2003年,前五位供貨商的應付賬款佔到全部應付賬款的91%。
3. 虛構往來,虛增在建工程、固定資產和對外投資。
為了偽造公司盈利假象,公司銷售收入大大高於銷售成本與費用,對這部分差額,除了虛構往來外,公司大量採用虛增在建工程、固定資產,偽造對外投資手法來轉出資金,這樣公司造假現金就可以循環使用。此外,還通過這種手段掩蓋公司資金真實流向,將上市公司資金轉匿到個人賬戶占為己有。據統計,從上市以來達爾曼共有大約15個主要投資項目,支出總金額約10.6億元。然而無論是1997年的「擴建珠寶首飾加工生產線」項目還是2003年的「珠寶一條街」項目,大多都被許宗林用來作為轉移資金的手段。2002年年報中的「在建工程附表」顯示公司有很多已開工兩年以上的項目,以進口設備未到或未安裝為借口掛賬,而2003年年報的審計意見中更是點明「珠寶一條街」、「都江堰鑽石加工中心」、「藍田林木種苗」等許多項目在投入巨額資金後未見到實物形態,而公司也無法給出合理的解釋。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指控達爾曼2003年年報虛增在建工程約2.16億元。
4.偽造與公司業績相關的資金流,並大量融資,。
為了使公司虛構業績看起來更真實、更具欺騙性,達爾曼配合虛構業務,偽造相應的資金流,從形式上看,公司的購銷業務都有資金流轉軌跡和銀行單據。為做到這一點,達爾曼設立大量殼公司,並通過大量融資來支持造假所需資金。在虛假業績支撐下,達爾曼得以在1998、2001年兩次配股融資。同時達爾曼利用上市公司信用,為殼公司貸款提供擔保,通過殼公司大量融資,從銀行融入資金作為收入注入上市公司,再通過支出成本的方式將部分轉出,偽造與業績相關的資金收付款痕跡。
三、達爾曼造假特點分析
1.造假過程和手法系統嚴密,一條龍造假工程,具有較強隱蔽性。
達爾曼高薪聘請專家,對造假行為進行全程精心策劃和嚴密偽裝,形成造假工程一條龍。比起銀廣夏和東方電子,達爾曼的造假更具系統性和欺騙性,公司的虛假業績規劃有明確的流程,並有配套的貨幣資金流轉規劃,編制了充分的原始資料和單據,並且按照賬面收入真實繳納稅款。為了融資、資金周轉和購銷交易,許宗林等人設立了大量關聯公司或殼公司。據透露,與達爾曼發生業務往來的關聯方,基本都是由許宗林控制的賬戶公司、影子公司,這類公司大致分為以托普森、海爾森為代表的「森」字系和以達福工貿等為代表的「達」字系,總數達30多個。這些公司的法人表面上看起來與達爾曼沒任何關系,但仔細一查都是許宗林身邊的人,可能是某個司機或資料室的工作人員,許宗林只需揣著這些公司印鑒,在需要的時候就可以輕松完成他的數字游戲了。通過精心策劃,達爾曼的資金往往在不同公司多個賬戶進行倒賬,以掩蓋造假真相,加上相關的協議、單據、銀行記錄等都完整無誤,使得從形式上很難發現其造假行為。
此外,為了掩蓋造假行為,達爾曼還將造假過程分解到不同部門和多家殼公司,每個人只負責造假流程的一部分。這樣,除個別關鍵人員外,沒有人能夠掌握全面情況,了解資金真實去向。在後期,許宗林逐步變更關鍵崗位負責人,將參與公司造假及資金轉移的關鍵人員送往國外,進一步轉移造假證據。在上市期間,達爾曼還頻繁更換負責外部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八年期間更換了三次會計師事務所,每家事務所的審計都不超過兩年。
2.以「圈錢」為目的,並通過復雜的「洗錢」交易謀取私利。
達爾曼上市具有明顯的「圈錢」目的。公司從證券市場和銀行融入大量資金,並未用於投資項目、擴大生產,而是為了個人控制、使用。陝西某證券分析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許宗林從一開始,就是要造一個泡沫。他從來沒有任何扎實的實業。」。許宗林以采購各種設備和投資為名,將大筆大筆總數高達四五億元的巨額資金,通過設立的「影子」公司完成「洗錢」,並轉往國外。許宗林在公司上市之初將配偶及子女移居國外,隨後以治病為名頻繁往返國內外,並在危機爆發後出國一去不歸。
3.銀行介入造假過程,起到一定程度的「配合」作用。
分析近幾年一些重大財務舞弊案,如歐洲帕瑪拉特、台灣博達、煙台東方電子等財務造假案,都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影子,銀行協助企業安排復雜的融資交易、轉移資金,甚至虛構存款等。在達爾曼案例中,雖然沒有證據表明銀行直接參與造假,但在長達八年時間里,達爾曼大量貸款、違規擔保、未及時披露擔保信息、轉移資金,如果銀行能夠更盡職、謹慎一些,達爾曼很難能持續地、大規模地這樣造假。一個明顯的例子,作為上市公司的達爾曼,在年度報告里每年要詳細披露銀行貸款、存單質押、對外擔保狀況,對於達爾曼大量未披露的質押和擔保,作為銀行應該是很容易發現的。
4.造假成本巨大,社會後果嚴重。
為了使造假活動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達爾曼不但對虛假收入全額納稅,而且還多次對虛假收益實施分配,同時支付巨額利息維持資金運轉,使造假過程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資金黑洞。據粗略測算,達爾曼幾年來用於作假的成本,包括利息、稅款等達數億元。正是由於造假資金成本過大,導致資金在循環過程中不斷消耗,最後難以為繼。為此,除股市融資外,達爾曼還通過不斷增加銀行借款維持公司繁榮假象,造成貸款規模劇增,債務危機日趨嚴重。在被立案稽查前,達爾曼直接間接銀行債務已高達23億元,大量貸款逾期,資金鏈斷裂,銀行爭相追討債權,最終財務風險爆發,給投資者和債權人造成了巨大損失。
四、財務舞弊的識別
達爾曼的系統性財務舞弊,具有很強隱蔽性和欺騙性,例如達爾曼大量採用提供擔保、由殼公司進行融資的做法,負債沒有反映在表內,衡量償債能力的流動比率和資產負債率指標並未見明顯異常。但這種系統性造假是否真的就是天衣無縫呢?筆者認為,雖然與傳統造假手段相比,系統性財務舞弊識別難度有所加大,但假的畢竟是假的,以達爾曼為例,仍有很多蛛絲馬跡可以幫助我們來識別這類系統性舞弊。識別手段可從財務和非財務兩個角度來進行。
1.從盈利能力指標看。財務舞弊公司出於虛構利潤需要,財務報表上通常會顯示不尋常的高盈利能力,如藍田股份、銀廣夏的毛利率大大高於同行業的公司。達爾曼1996~2002年的平均主營業務毛利率高達45%,平均主營業務凈利率達38%,對於這種持續的畸高利潤率,報表使用者應當予以高度警惕,陝西證監局曾於2001年專門針對此問題下發監管質詢函。
2.從現金指標看。現金為王,現金流量信息一直被認為比利潤更可靠、更真實,投資者比較關注的是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但對現金流也造假的公司,這一招就失靈了,達爾曼偽造了與經營業務相對應的現金流,並通過殼公司大量融資,使得達爾曼的現金流量看起來非常充足,對報表使用者造成誤導。對造假公司來說,為了維持造假資金循環,會採用各種辦法將資金轉出去或虛列賬面現金。因此,投資者關注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外,還應當關注其他現金指標合理性。
首先,要警惕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大額為正,同時伴隨大額負的投資活動凈現金流量。例如藍田股份2000年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為8億元,同期的投資活動凈現金流量為-7億元,達爾曼的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絕大多數年度都是正數,但它的投資活動現金凈現金流量持續為負。
其次,要分析公司貨幣資金余額的合理性。例如帕瑪拉特、台灣博達在舞弊案爆發前賬面虛列大量現金,事後查明這些現金都是虛構的或被限制用途。從達爾曼的合並報表看,公司2001年以前的貨幣資金余額一直在2億元左右,2001年及以後的貨幣資金余額都超過6.5億元,而公司的平均年主營業務收入約為2.5億元,現金存量規模明顯超過業務所需周轉資金。另一方面公司賬面有大量現金,卻又向銀行高額舉債,銀行借款規模逐年增長,2002年和2003年的期末銀行借款分別達到5.7億元和6.7億元,銀行短期貸款利率遠高於定期存款利率,邏輯上非常不合理。公司後來的自查表明,2003年末達爾曼銀行存款有6.3億元是被質押的存單,僅西安達福工貿有限公司就有3.2億元借款是用達爾曼存單進行質押的,而從公司以往的歷年年報看,達爾曼與達福工貿除了購銷關系外,形式上沒有任何其他關聯。從2002年會計報表附註來看,注冊會計師當時亦發現了銀行存款中有4.9億元定期存單的事實,但卻沒有懷疑其合理性並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這也是證監會處罰注冊會計師的主要理由之一。
3.從營業周轉指標來看。虛構業績的公司,往往存在虛構往來和存貨的現象,在連續造假時,公司應收款項相應地持續膨脹,導致周轉速度顯著降低。達爾曼的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從1999年開始明顯大幅下降,二者年周轉率都已低於2,意味著公司從貨物購進到貨款回籠需要一年以上時間,營運效率極低,這樣的公司卻能持續創造經營佳績實在令人懷疑。
4.從銷售客戶情況、銷售集中度和關聯交易來看。虛構業績往往是通過與(實質上的)關聯公司進行交易,這樣公司的銷售集中度會異常地高,例如銀廣夏當時利潤75%以上都是靠天津廣夏貢獻的,銷售高度集中在天津廣夏給一家德國公司的出口上。我們在前面介紹達爾曼造假手法時已作了分析,例如公司2001年前五家銷售佔了公司全部收入的91.66%,僅前兩家銷售就佔了67%。此外,達爾曼的客戶群在不同年度頻繁變動,一般來說公司正常的經營需要保持穩定的客戶群,這種又無合理解釋的客戶群頻繁變動則是一種危險信號。
5.關注公司其他非財務性的警訊。投資者往往可從以下一些方面發現公司舞弊的跡象和警訊: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程度,董事和高管的背景、任職情況、更換情況,遭受監管機構譴責和處罰情況,訴訟和擔保情況,財務主管和外部審計師是否頻繁變更等。達爾曼的公司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許宗林在達爾曼唯我獨尊,人員任免、項目決策、資金調動、對外擔保等重要事項全由其一人控制、暗箱操作。2003年年度報告顯示,董事會對審計意見涉及的違規信息披露、大量擔保、虛假投資等重大事項到2003年才第一次獲知,並深感震驚。此外,公司財務主管和外部審計師頻繁更換,證監會在2001年、2002年對達爾曼的毛利率畸高、關聯交易、信息披露等問題多次提出質疑並要求整改,這些都是公司可能存在重大舞弊的警訊。
五、結論和啟示
達爾曼退市了,如果證券市場沒有完善的舞弊防範和處罰機制,下一個達爾曼騙局可能又會很快上演。達爾曼有目的圈錢、洗錢和系統性財務舞弊給我們留下許多值得深思的啟示:
1.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結構是防範財務舞弊的一道最基礎防線,尤其對一些民營背景的上市公司來說,如果沒有適當制約機制,很容易出現實際控制人在董事會「一言堂」現象,將上市公司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近年來,監管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包括引進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分類表決等制度,但中國的經濟、法律和文化環境與發達國家都存在很大差別,如何保證這些制度實施過程的有效性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於財務舞弊通常給債權人也帶來巨大損失,作為債權人的銀行等機構有意願且有能力來監督公司,我國可考慮適當借鑒大陸法系公司治理模式,加強債權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完善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加強金融聯手監管。達爾曼向銀行貸款20多億元能夠得逞,並在不同公司之間大量調度資金、向國外轉移資金,除了其造假水平高超外,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國銀行的治理結構與內部控制存在缺陷。達爾曼系統性財務舞弊和圈錢、洗錢行為已超越了證券行業的范圍,擴展至整個金融領域,涉及證券、銀行、外匯等多個領域,因此有必要加強金融領域多部門間的監管協作,建立監管信息的溝通機制。例如,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可以查詢到上市公司在本地銀行貸款及擔保記錄,如果能將各地貸款信息聯網並在不同監管部門溝通,對達爾曼未披露的大量融資和擔保就可以盡早發現並及時監管。
3.加強貨幣資金審計,提防現金流信息的欺騙性。隨著現代造假手段越來越高明」現金流信息同樣具有很強的欺騙性。達爾曼在偽造業績的同時也偽造了相應的現金流,並且採用存單質押擔保的貸款方式實現資金的表外實質轉移,但從形式上看,企業現金仍然在賬面上。為此,審計師要分析貨幣資金余額的合理性和真實性,高度重視銀行函證,不僅對表內資產負債進行證實,更要注意查詢是否存在財務報告未記載的表外負債或擔保。另外,銀行單證屬於在被審計單位內部流轉過的外部證據,其可靠性應被審慎評價。為保證函證有效,避免被審計單位利用高科技手段篡改、變造和偽造銀行對賬單等單證,審計師應盡量做到親自前往銀行詢證,並注意函證范圍的完整性。在現金流量指標上,不能只關注經營現金流量信息,還要結合考察投資和籌資活動現金流量狀況。
4.關註上市公司實質性風險。系統性財務舞弊往往採取在主體外造假的做法,如果僅僅局限於主體本身財務報表,賬賬、賬實從形式上看都是相符的,很難通過余額的實質性測試發現問題。新的國際審計風險准則特別強調應警惕僅實施實質性程序無法提供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風險,為此,審計師或其他利益相關人應當借鑒風險導向審計的手段,重視風險評估,從戰略和系統角度來評估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發現公司舞弊。從前面分析可以看出,達爾曼造假並不是完全天衣無縫,最典型的是2002年公司1億多元從西安達福工貿購入的鑽石連購貨發票都沒有,以及不合理的高額銀行存款,審計師如果保持了應有的職業懷疑和謹慎,是有可能發現公司舞弊的。
5.加強上市公司擔保的監管。從我國出現問題的上市公司看,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很多這類公司都存在嚴重違規擔保現象,達爾曼也不例外。為此,監管部門應採取措施完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管理,加強擔保信息及時披露。對審計師來說,應當高度關註上市公司擔保情況和可能存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