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貸平台的資金都會交由銀行存管是嗎
為防範網貸機構設立資金池和欺詐、侵佔、挪用客戶資金,增強市場信心,《辦法》規定對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實行分賬管理,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資金存管機構與網貸機構應明確約定各方責任邊界,便於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實現盡職免責。
銀行存管簡單地說,就是網貸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在銀行開設賬戶,將平台自身的資金和客戶的資金進行分賬管理,平台不接觸客戶的資金,只做金融信息中介服務。這樣就杜絕了假冒的平台搞資金池,然後捲款跑路的危險,對整個網貸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是滿滿的正能量。
銀行存管是網貸機構合規備案的必要條件之一。
2. 網貸的運營管理
P2P平台出現跑路和詐騙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間資金賬戶缺乏監管,P2P平台擁有中間賬戶資金的調配權。
中間資金賬戶的開設是為了交易核實與過賬,其設立是P2P平台的必要組成部分。但是目前國內網貸平台中間資金賬戶普遍處於監管真空狀態,資金的調配權仍然在平台手裡。若是對時間差和條款沒有嚴格控制,「捲款跑路,挪作他用」等中間賬戶資金沉澱引起的道德風險極大。
因此,中間資金賬戶通過監管資金流的來源、託管、結算、歸屬,詳細分析信貸活動實際參與各方的作用,以及對中間資金賬戶進行「專戶專款專用」監控,可以避免P2P網貸平台介入非法集資或者商業詐騙的可能性,也利於相關部門進行社會融資統計和監測分析。
國內P2P網貸平台普遍在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開設中間資金賬戶,實現中間的轉賬結算。而資金託管方的普遍態度是允許開戶,但不承諾監管。監管部門或許可以考慮指定託管機構對中間資金賬戶進行專營專管,使平台本身只能查看賬戶明細,而不能隨意調用資金。此外,成立專業的認證機構對獨立於P2P平台的資金安全進行認證也可以嘗試。 關於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關於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中明確規定,居間人提供貸款合同訂立的媒介服務,可依法向委託方收取相應的報酬。因此貸款服務機構的存在和服務費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並受法律保護的。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明確了應該合理設定業務邊界的四條紅線:
一、要明確平台的中介性
二、要明確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擔保
三、不得搞資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並且在實現行業規范之後,銀監會與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機構或將開展資金託管鑒於P2P網路借貸行業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省級監管部門可借鑒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相關電子登記、資金託管制度,並做好專項治理工作,方能推動網貸平台健康發展。 一、明確平台的中介性質,嚴格恪守資金撮合中介的角色;
二、不歸集資金,搞資金池,不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不觸碰非法集資的紅線;
三、明確平台本身不提供擔保,嚴格審核引入的擔保機構的資質;
四、堅決制止偽造虛假借款人,反對平台及其關聯帳號借款、虛假借款;
五、嚴守信息安全底限,保護投資人及信息安全;
六、對投資人資金進行第三方託管,保護投資人的資金安全;
七、引導投資人理性投資,明確收費標准,不過分追求高收益;
八、充分進行信息披露,披露自身運營信息,進行必要風險警示;
九、共同推動行業自律組織的建設,推動健全信用體系的建設;
十、堅持普惠金融理念,共同致力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
3. p2p網貸平台是怎麼管理資金的
1、P2P平台對於資金管理的方式之一是通道型模式,即沒有實行資金託管,投資人將錢充值到平台或平台在銀行開設的賬戶,多起平台跑路事件均屬此類模式。
2、P2P平台對於資金管理的另一種方法是資金託管。託管平台有金融機構也有第三方支付。投資人的資金首先進入的是資金託管平台中,然後將資金劃轉到交易對手的賬戶中,管理服務費部分則劃轉到平台的賬戶力。資金存管在第三方的基礎上,為投資人和借款人設置虛擬二級賬戶,實現點對點的資金流動監控,相對安全。
3、第三種是藉助網上銀行,完成雙方資金劃轉、繳納管理服務費用。這種方式完全躲開了平台與客戶的接觸。整個過程中,平台的責任是監督、核實借貸雙方資金和交易是否正常。
4. 哪些網貸平台用了資金託管
星理財與新浪簽訂了資金託管協議,並在新浪微財富發過理想音樂節這個文化項目,發了1000萬。
5. P2P網貸行業的第三方資金託管到底有什麼用
您好,P2P平台第三方資金託管就是指資金流運行在第三方託管公司,而不經過平台的銀行賬戶。是未來
P2P行業發展的一個趨勢,平台自身不參與交易過程中的資金流動,銀行或第三方託管公司在交易過程中直
接管理投資資金的去向和用途,這些投資資金只能用於指定標的的投資人。在這種模式下,平台無法接觸
到投資人的投資資金,極大的降低了跑路風險。
但也有些平台是假託管,大家要仔細分辨,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親手注冊該平台,注冊平台帳號後,看是否
還要求你注冊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帳號。若注冊平台帳號後就可投資,那麼該平台100%沒有第三方資金託管
。
6. P2P網貸資金存管是什麼意思
就是投資人的錢不放在P2P平台哪裡,有第三方保存,防止P2P平台捐款跑路。
7. 網貸裡面的,服務費,管理費都是怎麼算的
網貸公司資金成本高,相應的利率和其他各種費用肯定也會很高,這個其實都很正常。但是網貸公司為了吸引客戶,把本來的利息拆分成幾部分。比如本來貸款年息是10%,但如果直接告訴客戶10%利息都會把別人嚇跑。因此乾脆拆成年息7%,服務費2%,管理費1%,對外廣告宣傳直接說某某網貸公司年利率最低7%,呵呵,想貸款的人十有八九會上鉤的。
說實在的,投資網貸理財的都得明白這道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你投出本金,網貸公司要付給你利息,雖說對方主要盈利點在借貸人身上,但是現如今的行情,正常開展業務的網貸平台並不是大家想像的那麼輕松掙錢,競爭之激烈就不用說了,由於是和銀行爭利,被全社會關注自然免不了,麻煩那更是一般人無法理解,稍微觸犯國家相關法規紅線光罰款就夠受的了,另外,我國相關部門正在出台網貸理財法規,平台要想長久合規的經營下去,就必須緊跟其步伐調整自己的經營方式,這其中設計的問題並非輕松如意就可以解決的,所以說想合法經營的網貸平台真的不是那麼容易!
回過頭來,我們投資人面對網貸平台收取利息費,管理費到底要怎麼看了?我個人覺得這是無可厚非的,隨著網貸理財的發展,以後收取投資人費用會越來越平常,而相應的其目前很多不符合將來金融趨勢的盈利點將會不得不消失!
8. 網貸平台的資金託管和資金存管的區別在哪
資金託管是指投資人和借款人雙方都在第三方機構開設賬戶,在資金流轉的過程中,第三方機構不僅要做好資金劃轉、保證資金流轉正常,更需要對資金的來源和去向進行監督。
資金存管是說P2P網貸平台將平台的交易資金或是風險准備金等放在第三方機構的賬戶上,資金由第三方機構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