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那些給別人貸款的是用什麼軟體
有些是口子然後基本內部測試出來的
Ⅱ 替別人貸款,應當如何與別人簽訂協議
把各自雙方的責任與義務寫清楚
Ⅲ 替人貸款的問題
首先,這個欠條是有法律效應的:
第二,他到時候沒有還清的話,那是你和他的事情,你和銀行借錢銀行不管你轉給誰用了,這是兩碼事情,是兩個借貸項目;一個是民間無息借貸,一個是是銀行貸款;前者不會計入人行信貸系統,後者需計入人行信貸系統;前者如果債務人不還款執行起來比較困難,後者由於有比較多的考核與限制,一般要有抵押物(如房產),相較民間借貸相對執行起來容易些,而且如果有不良還款記錄會計入徵信系統,在這個日益信用化的社會將為以後信貸生活帶來極大不利;
第三,可以貸款。你要買房的情況下,銀行最在乎的是你房子的價值和你的收入,所以一來你的貸款的數額要符合規定(評估100萬的房子現在你首套可以貸到70萬),二者你的原先這個貸款的月供和新貸款的月供最高不能超過你家庭月收入的55%,滿足這兩點你就可以貸到足夠的款項;
第四,如果還款期你不能還貸,銀行會追著你要,你當然可以要求他還清,但是銀行不會沖他去而是沖你來,因為是你貸的款,只不過把錢借給別人了而已;
第五,這個欠條的打法就是要正規,要有簽字和按手印,要把事情寫清楚,時間,數額大小寫都要寫清楚,責任人,還款時間及方式等詳細體現。 這個有法律效應,但只能證明有這件事情,到時候你要讓他還款你還得起訴之類的,而且他是不是還款還得看他是不是有能力,所以你得想好了。
建議:如果不是關系很近或者知根知底的人的話,最好不要這樣操作,畢竟他的信用記錄不好。而且這樣做的話對你沒有任何好處,相當於你貸款,只不過是按銀行的利息又借給了朋友,比較麻煩而且風險很大,不劃算;當然如果你要是必須這樣做,你就要做好他不還款的准備,貸款就當成是你自己貸的,借給他的錢就當成是和平常借給他錢一樣,關鍵是這筆錢還是不少的,而且還是你去頂替。三思。
Ⅳ 給別人貸款應該雙方簽訂什麼協議
1、具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襲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於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Ⅳ 給別人貸款
如果第二年貸款,聯保幾家都簽字的,逾期未還款的,擔保單位都要承擔還款責任的。和第三年是否貸款沒有關系。
Ⅵ 貸款給別人用
從法律上來說,現在應該由您父親或者是擔保人來償還貸款,如果信用社起訴的話,那麼您父親和擔保人誰有執行能力那就執行誰。至於是給別人用咯,那從法律上來說,是您父親轉移借款用途,這個叫做借名貸款,信用社甚至可以按照合同收取原利率200%的罰息。至於信用社也知道這個事情,因為您沒有證據證明,他們的客戶經理是不能負責任的。
切記不要幫人貸款啊
Ⅶ 替別人做貸款人,行么
如果他不還款,銀行肯定先找的你,因為對銀行來說你是真正的借款人,其實又不是錢款的使用人,到時你太冤了!看清你朋友的還款實力,要小心為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