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別人用我們公司公戶過帳,會計怎麼處理
直接記到其他應付款里
收的時候: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出去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貸:現金
過賬出錢的時候盡量用現金處理,以對方收據做帳,不要從銀行走賬,以防以後稅務查賬。
可以說是這個公司臨時借錢給公司用,過段時間就還了。
如果人家是用現金過賬肯定不用做帳啊,但是如果走銀行的話,不做帳,和對賬單不符。
⑵ 別人借公司賬戶過賬的話,應該如何做帳不做可以嗎
直接記到其他應付款里!
收的時候: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出去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某公司
貸:現金
過賬出錢的時候盡量用現金處理,以對方收據做帳,不要從銀行走賬,以防以後稅務查賬!
可以說是這個公司臨時借錢給公司用,過段時間就還了 !
如果人家是用現金過賬肯定不用做帳啊,但是如果走銀行的話,你不做帳,和對賬單不符啊!
⑶ 對公賬戶幫人家過賬會有什麼壞處嗎
根據最高院《關於適用民訴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銀行帳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即當租借方利用銀行賬戶做出違法犯紀行為時,作為銀行帳戶出借人以及被掛靠者,也應依法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其次,根據2003年4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非經營性的存款人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罰款;經營性的存款人有上述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再者,出租出借的銀行賬戶有任何違約行為都是直接登記在出租出借方名下的,這關繫到經濟賠償問題及信用檔案問題。
所以不能出租出借銀行賬戶。
⑷ 我是會計新手,現在遇到一個問題,我們作為中介,幫別的公司做項目,如何做其他應收款的賬務處理
你們應該屬於差額繳稅吧。我之前給這種公司做過賬,一般收到的A公司的款項為A公司付費用的款項和中間公司的實際收入,所以付給A公司的費用發票和付款會有差,這個差就是中介公司的收入。
例:中介公司收到A公司100元,85元為A公司的實際費用,15元為中介公司的中介費。
賬務處理:借:現金(銀行存款) 100
貸:營業收入 15
其他應付款-A公司-XX費用 85
付費用的時候:借:其他應付款-A公司-XX費用 85
貸:現金(銀行存款) 85
其他應收款應收款是在費用已經支付,沒收到錢的情況下才用的。這個得需要你們能清楚。
你們給A公司開發票就開差額,如果開全額的話,A公司實際費用那塊不用交稅的。所以你不用擔心,只要把A公司發生實際費用發票復印件留好做賬是沒有問題的,每月或每季到稅官那裡填一張類似稅額抵扣表就行,記得給稅官留下不交稅的發票復印件(也就是A公司實際費用發票的復印件)。
⑸ 如果公司貸款用員工的銀行卡過賬,對員工有何影響
過賬這個叫法沒有具體的定義,簡單點就是一個賬戶的錢到另一個賬戶上。所以是不是單位轉個人還是個人轉單位,都一樣。無非規避某些規則罷了。
涉及員工身份信息,建議謹慎。
要看貸款合同的主體是誰
⑹ 幫別人過賬
幫別人過賬要小心,容易被人利用,作為洗錢手段。這樣你也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⑺ 與其他公司和個人在我們公司過賬的錢.例如某某公司過賬9500元、利潤表要做進去嗎..
如果過賬只是往來款(借款或還借款),不在利潤表中反映(資產負債表要反映)。如果過賬涉及收入或成本,就要在利潤表中反映。
你的補充問題與原問題沒有區別,不知你要表達什麼?什麼是「某某公司過賬9500元」?
「過賬」的概念是什麼?借款?開票?支票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