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轉銀行:顯示該資金帳號禁止銀證轉出是什麼意思,已經兩天了
這個要直接打電話問證券公司,我估計你的賬戶因為什麼原因受到了轉出資內金限制。如容果開戶早,缺少手續,按證監會的要求證券公司會這樣設置的;或者你參加了證券公司的什麼優惠活動,有約定在達到一定條件之前不能轉出資金;除了這幾種情況很有可能就是技術故障。總之盡快給證券公司營業部打電話咨詢是首要的。
⑵ 系統信息-160920120168000021]該資金帳號禁止券商端發起銀證轉出orgjid=411fu
這個我遇到過,在這4年多身份證應該換新過吧?你只要到你開戶的地點帶身份證重新登記一下就搞定了
⑶ 銀河證券顯示「該資金賬號禁止銀證轉出」是為什麼
原因有以下兩種:
1、證券公司限制(此類原因需要咨詢所說證劵公司)。
2、身份證到期的原因(此類原因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至營業部更新身份證信息即可)。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在企業改制上市中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組織承銷上市企業的股票,承擔發行上市的組織協調工作。
(3)資金賬戶禁止券商發起銀證擴展閱讀
1、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2、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3、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4、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5、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6、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要求
《證券法》第148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要求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內提供有關信息、資料。證券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股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7、審計與評估
《證券法》第149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⑷ 中信建投證券帳戶今天銀證轉賬 券商轉銀行提示該賬戶禁止轉出是什麼意思
同問???怎麼回事啊,我也轉不出了,也是提示:該資金賬號禁止銀證轉出!
有沒有知道的啊???
⑸ 為什麼我的資金帳號被禁止銀證轉出
你的烏發閃亮而柔順。當我遇見你,才發現,何苦為難老人呢?乾隆皇帝推己及人,感受
⑹ 國信證券該資金帳號禁止銀證轉入是什麼意思
無論是【銀轉證】還是【證轉銀】的操作。只能在股市的交易時間內互轉才有效。
⑺ 該資金賬號禁止券商專拔起銀證轉出是什麼意思
密碼對嗎?
⑻ 該資金賬號禁止券商端發起銀證轉出是什麼情況
該資金賬號禁止券商端發起銀證轉出,如果是周一到周五的9點到16點之間出此提示,可能是身份證過期。如果是其他時間出的此提示,是因為其他時間不能進行銀證轉賬。因為只有在交易日的9點到16點之間才可以進行銀證轉賬。
⑼ 為何「該資金帳號禁止銀證轉出」
原因有以下兩種:
1、證券公司限制(此類原因需要咨詢所說證劵公司)。
2、身份證到期的原因(此類原因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至營業部更新身份證信息即可)。
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設立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公司在企業改制上市中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組織承銷上市企業的股票,承擔發行上市的組織協調工作。
(9)資金賬戶禁止券商發起銀證擴展閱讀:
1、禁止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
《證券法》第143條規定,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賣、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
2、禁止對客戶作出收益或賠償的承諾
《證券法》第144條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
3、禁止私下接受客戶委託
《證券法》第145條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經營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4、證券公司的責任
《證券法》第146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5、資料的保存
《證券法》第147條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妥善保存客戶開戶資料、委託記錄、交易記錄和內部管理、業務經營有關的各項資料,任何人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述資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