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拍賣樓面價8000一平方蓋好後賣多少錢一平方
這不一定的,按成本來算,應該在1.6萬左右,如果樓市行情好,肯定遠遠高於這個價,如果行情不好,低於這個價也是可能的
⑵ 2017年,我們村小組70畝土地拍賣收入19億,不到一萬一人,全組上下一百多個人,這合理嗎
目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在部分地區試點。集體土地入市所獲得的增值收益會在政府、集體與個人三者之間進行分配。
政府與集體間的分配主要依據2016年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取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以及入市後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人,以出售、交換、贈與、出租、作價出資(入股)或其他視同轉讓等方式取得再轉讓收益時,向國家繳納調節金。調節金分別按入市或再轉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徵收。各級政府參與分配的具體比例,各試點地方有著不同規定。集體與集體成員的分配,各試點地區也不盡相同。不過19億1人才分到1萬,還是太低了。
⑶ 土地拍賣成交價能否低於起拍價
土地拍賣成交價不能低於起拍價, 拍賣價是在起拍價的基礎上加價進行競價。
⑷ 土地拍賣時,競買人不足多少人,或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土地拍賣時,競買人不足3人,或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⑸ 價值2億多土地僅被拍賣5000多萬元,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樣
湖北某房地產公司抵押的一塊土地價值2億多,卻僅被拍賣出5000多萬元。據悉,因為公司存在借款合同糾紛,這家房地產公司一塊價值2億多元的土地被抵押。抵押過後,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一家評估機構,對這塊土地的價值進行評估。讓人意外的是,這家評估機構給出的評估價格僅為5778.57萬元。和土地的實際價值相差甚遠,房地產公司對這個評估金額當然有異議,於是房地產公司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不過不知出於什麼原因,對於房地產公司提出的執行異議,法院並未進行審查和復核。於是,在接下來的土地公開拍賣中,這塊價值2億多元的土地僅僅以5798.57萬元,被競買成功。
這件案子最終能夠得到公正的處理結果,離不開檢察機關相關部門認真履行自己的監督職能。作為檢察機關,應當加強對法院民事執行的監督。檢察機關和法院一起履行好相關職責,讓民事案件不在變得“執行亂”,讓案件雙方當事人能夠都得到滿意的處理結果。
⑹ 多地土地拍賣再次出現高溢價了嗎
據報道,近日,杭州、成都、蘇州等熱點城市土地拍賣市場頻現高溢價地塊,溢價率普遍在40%以上,有的甚至高達70%,土地市場開年似有局部升溫之勢。
此次,杭州首先拍賣的是杭政儲出[2017]85號地塊,起始總價7.1億元,設置最高限價12.05億元,規劃為住宅用地。最終,南京銀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12.05億元最高限價+自持比例31%競得,對應樓板價1.9萬元/平方米,溢價率高達70%。
希望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可以取得更顯著的成效!
⑺ 一宗地的土地出讓價格一般在哪裡可以查到
國土資源局的官網可以查到,然後一些媒體也會報道。
⑻ 土地拍賣十年多少一畝
土地拍賣十年前的價格不是很高,但要看什麼地方,如果在寸土寸金的一線城市,這個價錢就會很高,如果是在四五線城市的縣城,這個價錢就不夠,所以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
⑼ 政府土地拍賣的底價是怎麼得出來的比如某規劃新開發區的一塊地價為300萬一畝
出讓底價是通過有資質的專業評估機構經過評估確定的。
這個價格一般由土地徵收、拆遷補償、土地報批、規劃設計、融資利息、合理利潤等方面的成本組成。
⑽ 土地拍賣價320萬一畝,容積率2.5,建成房後至少可以賣多少錢一平
做過一段時間的住宅造價工程,所以對開發商的各項成本還是比較熟悉的。先說明一下,建設住宅的費用總體可以劃分為四大塊,一是樓面價格,這是主要成本;二是開工建設中的材料費、人工費和機械費用;三是稅費;四是營銷策劃費用和銷售費用。
需要特別說明一點的是,任何住宅的成本都是不固定的,一是與住宅的「高檔」程度有很大關系,越高檔則所花費的材料費和設計、策劃成本費越高;二是地區間在費用核算上也有差異,三四線城市用人成本低,材料費用也相對較低,而一二線等大中城市的用人成本高,且材料費微高。因此我們在計算成本費用的時候給出的是成本區間,這樣算是科學合理的。
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留言交流。碼字不易,給點個贊、點個關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