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匯管制內容有哪幾方面
外匯管制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一般對貿易外匯的收支、非貿易外匯的收支、資本輸出入、銀行帳戶存款和匯率採取一定的管制。外匯管制的地區一般以該國為限,但在相當一段歷史時期內,一些宗主國外匯管制的地區是以其所組織的貨幣區如英鎊區、法郎區等為限,在貨幣區內辦理外匯收支和國際結算基本自由,對貨幣區外則進行外匯管制。
外匯管制的內容:
1.對貿易項目的管制①對進口付匯的管制;②對出口收匯的管制;
2.對非貿易項目的管制從總體上看,對非貿易項目的外匯管制,收入松,支出嚴;發達國家松,發展中國家嚴。
3.對資本項目的管制一些發達國家由於國際收支長期順差,就需要採取一些限制外國資本流入的措施;而對於資本輸出,發達國家一般都不作限制。
發展中國家為了發展民族經濟,爭取國際收支平衡,多採取限制該國資金外流和鼓勵吸收外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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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中國目前的個人外匯交易有什麼管制嗎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③ 中國現在外匯管制嗎現狀如何哪位大神幫忙解答一下,萬分感謝!
你好
在出口外匯管制中,最嚴格的規定是出口商必須把全部外匯收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出口商在申請出口許可證時,要填明出口商品的價格、數量、結算貨幣、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並交驗信用證。
二.對進口外匯的管制
對進口外匯的管制通常表現為進口商只有得到管匯當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銀行購買一定數量的外匯。管匯當局根據進口許可證決定是否批准進口商的買匯申請。有些國家將進口批匯手續與進口許可證的頒發同時辦理。
三.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
非貿易外匯涉及除貿易收支與資本輸出入以外的各種外匯收支。對非貿易外匯收入的管制類似於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即規定有關單位或個人必須把全部或部分外匯收支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為了鼓勵人們獲取非貿易外匯收入,各國政府可能實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允許居民將個人勞務收入和攜入款項在外匯指定銀行開設外匯賬戶,並免徵利息所得稅。
四.對資本輸入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採取限制資本輸入的措施通常是為了穩定金融市場和穩定匯率,避免資本流入造成國際儲備過多和通貨膨脹。它們所採取的措施包括:對銀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規定較高的存款准備金;對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數利息;限制非居民購買該國有價證券等。
五.對資本輸出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一般採取鼓勵資本輸出的政策,但是它們在特定時期,如面臨國際收支嚴重逆差之時,也採取一些限制資本輸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規定銀行對外貸款的最高額度;限制企業對外投資的國別和部門;對居民境外投資徵收利息平衡稅等。
六.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個人和企業攜帶、托帶或郵寄黃金、白金或白銀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數量。對於該國現鈔的輸入,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往往實行登記制度,規定輸入的限額並要求用於指定用途。對於該國現鈔的輸出則由外匯管制機構進行審批,規定相應的限額。不允許貨幣自由兌換的國家禁止該國現鈔輸出。
七.復匯率制
對外匯進行價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實上的各種各樣的復匯率制。復匯率制指一國規章制度和政府行為導致該國貨幣與其他國家的貨幣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匯率。
④ 金價和美元的關系
目前國際上黃金是以美元來計價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只要美元下跌,由於黃金的價值相對穩定,那麼就一定會體現為金價上漲。
經濟危機會在一定范圍內改變世界金融體系的格局。
可以肯定的是,當危機過去之後,美元雖然還是處於世界貨幣的主導地位,但相對的地位將有所削弱,而歐元其它貨幣,包括人民幣將在國際外匯體系中占據更大的比例。
⑤ 外匯管制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1.對經常項目收支的管制
經常項目在國際收支中所佔的比重較大,同時一國經常項目收支狀況對本國的創匯能力和國內經濟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對經常項目收支的管制通常是各國外匯管制的重點。其管制的一般方法是規定出口商和所有能從境外獲得外匯的居民,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把他們得到的外匯按官方匯率賣給外匯管制部門指定的外匯銀行;對進口商和所有那些必須使用外匯對外支付的居民,都必須經外匯管制部門批准按官方匯率以指定外匯銀行購買外匯。
對出口商品外匯管制,一般採取以下措施:出口商首先必須獲得貿易管理部門批准和頒發的出口許可證,在商品通過口岸以前,出口許可證還須獲得某一授權銀行的批准,並向授權銀行申報出口商品的價格、金額、結算幣種、收匯方法、目的地和期限等內容,同時承諾在一定時期向銀行交出所有的外匯收入。在出口商要求外國進口商以匯票通過銀行支付時,匯票必須由授權銀行貼現,或通過授權銀行傳遞匯票收取外匯。這樣可以保證授權銀行獲得全部外匯收入。有些國家把結售出口外匯和頒發出口許可證兩項措施結合進行,在出口許可證上填明出口商品價格、金額、收匯方式等內容,同時辦理交驗和審核信用證手續,以防止出口商隱匿出口外匯收入。
進口商和其他外匯需求者所需求外匯採取外匯管制部門分配外匯的措施。其主要的方法,一是購買外匯許可證制度,即外匯需求者首先必須獲得購買外匯的許可證,然後在授權銀行購買定量的外匯;二是計劃供給制度,即根據一定時期內國際收支貸方交易的外匯供給量和主要借方交易的外匯需求量,來決定每個借方項目的外匯限額,然後根據申請外匯的順序將外匯分配給申請人,直到該項目的外匯份額分配完為止。
對勞務出口、饋贈、資本收益等外匯收入管制比較困難。通常採用的措施是加強對國際信件的檢查,以防夾帶國內外貨幣,對居民持有的外國證券進行嚴格登記,對非居民在本國銀行賬戶加強管理等。
在限制外匯支出方面,一些貿易管制方法如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通常與外匯管制方法結合起來運用。在限制商品進口方面,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的作用與外匯管制是相似的,因進口配額制和進口許可證制是直接對一定時期內商品進口量的控制,在一定時期內也就必然限制了商品進口需求的外匯,如果進口商品的價格或外國出口商提供的信貸發生變化,商品進口量也隨之變化,所以,進口配額和進口許可證制的實際作用更大些,但是外匯管制比貿易管制的作用更全面,它不僅限制了商品貿易,同時還可控制勞務與資本交易。
2.對資本輸出入的限制
當外國資本流入時一般要兌換成本幣,則外匯供應增加;當國內資本流出時要兌換成外幣,則外匯需求增加;因此資本的輸出入直接影響一國外匯供求和國際收支狀況,資本輸出入也就成為外匯管制的重要領域。西方國家限制資本輸入的主要措施有:
(1)規定本國銀行在吸收非居民存款時必須繳納較高的存款准備金。例如前聯邦德國政府規定對銀行吸收非居民存款應繳納90%~100%的存款准備金,這一規定使銀行吸收外國資本的成本增加,從而抑制了外國資本的輸入。
(2)規定銀行對非居民活期存款不付利息,甚至超過規定的存款余額加收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例如瑞士銀行曾規定凡非居民存款超過100 000瑞士法郎,不但不付利息,還要按季收10%的手續費,以限制外國資本的輸入。
(3)限制商業銀行向非居民出售本國的遠期貨幣業務。例如瑞士政府在1974年11月對商業向非居民出售遠期瑞士法郎進行限制。
(4)限制非居民購買本國的有價證券如。如日本從1992年10月起曾經規定禁止非居民購買日本有價證券。
(5)限制本國企業和跨國公司借用外國資本。如前聯邦德國曾經從1973年2月起,凡利用外國資本和外國貸款額超過8 000德國馬克時,必須經過前聯邦德國中央銀行批准。
西方國家對資本輸出的限制通常是在戰爭期間和國際收支發生危機時,並同時配以鼓勵資本輸入的政策。通常採用的措施是限制本國對外國長短期資本的貸放;限制外國在本國發行債券;或對原先借入資本還本付息進行一定的限制;限制對外直接投資;規定銀行貸款最高限額等。
3.對非居民銀行存款賬戶的管制
國際結算中的絕大部分是以外匯憑證傳遞與轉移的非現金結算方式並最終通過銀行存款的調撥進行的,這些銀行存款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間以及非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調撥,與外匯收支有直接關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賬戶所在國的國際收支,所以外匯管制國不僅要控制本國居民的外匯交易,還要控制外國居民對在本國銀行的存款的使用。各國對非居民在本國的存款一般通過設立以下三個賬戶實施管制:一是自由賬戶。自由賬戶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非居民出售黃金的收入和其他外匯收入,其賬戶開立者在辦理國內外一切支付和轉至其他非居民賬戶時,有權使用該賬戶款項。二是有限賬戶。一般包括國內與國外兩個賬戶。對非居民在國內的收支,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匯出境外,只能轉入國內賬戶或轉賬賬戶,國內賬戶行的資金也只能用於在國內購買商品或其他支付。轉賬賬戶上的資金還可以轉入其他非居民持有的轉賬賬戶里。三是封鎖賬戶(或凍結賬戶)。非居民在此賬戶上款項不能換成外幣並匯出國外,也不能用於購買本國的長期債券和不動產以及支付在國內的旅遊費用。德國在1931年率先設立了封鎖賬戶,二戰後不久英國又將賬戶管制制度加以發展,還規定了各賬戶之間相互轉賬的限制。目前經濟發達國家基本上取消了賬戶限制,而在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仍實行賬戶管制。巴西設立了非居民克羅薩多封鎖賬戶,將不符合外資注冊法而禁止匯出境外的資金歸入該賬戶,但這些資金可用於在巴西境內支付以非居民名義收取的各種費用。
4.禁止黃金和現鈔輸出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私人輸出黃金,在需要輸出時通常由中央銀行辦理。對本國現鈔輸出也做出限制,通常規定一個最高限額,限額內可自由攜帶出國,超過限額須經外匯管制機構核准。
⑥ 本世紀以來影響黃金價格的重大事件
樓主所提問的本世紀才過了9個年頭,這樣的事件可以說是少之有少,上專個世界就多得多了。屬
上世紀對黃金價格發生重大影響的事件:
1.布雷頓森林體系的崩潰令到金本位制度發生重大改變,從而使短時間內黃金價格飆升
2.海灣戰爭的爆發令到國際石油供應出現緊張,從而使金價狂漲。
3.歐盟於1999年簽定央行黃金拋售協議,從而使黃金價格在一段時期內處於穩定。
其實還有很多,建議你讀讀《貨幣戰爭》,裡面都是作者對金本位的認同論,當然少不了就是黃金在經濟領域的發展史。
本世紀對黃金價格發生重大影響的事件(這很少):
1.本世紀初的能源危機以及糧食危機令到黃金價格每盎司突破千元大關
2.由次貸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令金價由千元大關跌至600~700美元/盎司水平
⑦ 本世紀以來影響黃金和白銀價格的重大事件列表
一 皇權壟斷時期(世紀以前)
在19世紀之前,因黃金極其稀有,黃金基本為帝王獨占的財富和權勢的象徵;或為神靈擁有,成為供奉器具和修飾保護神靈形象的材料;雖然公元前6世紀就出現了世界上的第一枚金幣,而一般平個民很難擁有黃金。黃金礦山也屬皇家所有,當時黃金是由奴隸、犯人在極其艱苦惡劣的條件下開采出來的。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黃金培植起了古埃及及古羅馬的文明。16世紀殖民者為了掠奪黃金而殺戳當地民族,毀滅文化遺產,在人類文明史上留下了血腥的一頁。搶掠與賞賜成為黃金流通的主要方式,自由交易的市場交換方式難以發展,即使存在,也因黃金的專有性而限制了黃金的自由交易規模。
二 金本位時期(19世紀初至20世紀30年代)
進入19世紀初開始,先後在俄國、美國、澳大利亞和南非以及加拿大發現了豐富的金礦資源,使黃金生產力迅速發展。僅19世紀後半葉,人類生產的黃金就超過了過去5千年的產量總和。由於黃金產量的增加,人類增加黃金需求才有了現實的物質條件,以黃金生產力的發展為前提,人類進入了一個金本位時期。貨幣金本位的建立意味著黃金從帝王專有,走向了廣闊的社會;從狹窄的宮廷范疇進入了平常的經濟生活;從特權華貴的象徵演變為資產富有的象徵。金本位制即黃金就是貨幣,在國際上是硬通貨。可自由進、出口,當國際貿易出現赤字時,可以用黃金支付;在國內,黃金可以做貨幣流通。金本位制具有自由鑄造、自由兌換、自由輸出等三大特點。金本位制始於1816年的英國,到19世紀末,世界上主要的國家基本上都實行了「金本位」。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全世界已有59個國家實行金本位制。「金本位制」雖時有間斷,但大致延續到20世紀的20年代。由於各國的具體情況不同,有的國家實行「金本位制」長達一百多年,有的國家僅有幾十年的「金本位制」歷史。
隨著金本位制的形成,黃金承擔了商品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成為商品交換過程中的媒介,黃金的社會流動性增加。黃金市場的發展有了客觀的社會條件和經濟需求。在「金本位」時期,各國中央銀行雖都可以按各國貨幣平價規定的金價無限制地買賣黃金,但實際上仍是通過市場吞吐黃金,因此黃金市場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必須指出,這是一個受到嚴格控制的官方市場,黃金市場不能得到自由發展。因此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世界上只有唯一的英國倫敦黃金市場是國際性市場。
20世紀初,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嚴重地沖擊了「金本位制」;到30年代又爆發了世界性的經濟危機,使「金本位制」徹底崩潰,各國紛紛加強了貿易管制,禁止黃金自由買賣和進出口,公開的黃金市場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倫敦黃金市場關閉。一關便是15年,直至1954年方後重新開張。在這個期間一些國家實行「金塊本位」或「金匯兌本位制」,大大壓縮了黃金的貨幣功能,使之退出了國內流通支付領域,但在國際儲備資產中,黃金仍是最後的支付手段,充當世界貨幣的職能,黃金仍受到國家的嚴格管理。從1914年至1938年期間,西方的礦產金絕大部分被各國中央銀行吸收,黃金市場的活動有限。此後對黃金的管理雖有所松動,但長期人為地確定官價,而且國與國之間貿易森嚴壁壘,所以黃金的流動性很差,市場機制被嚴重抑制,黃金市場發育受到了嚴重阻礙。
三 布雷頓森林系時期(20世紀40年代至70年代初)
1944年,經過激烈的爭論英美兩國達成了共識,美國於當年5月邀請參加籌建聯合國的44國政府的代表在美國布雷頓森林舉行會議,簽定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潰後的人類第二個國際貨幣體系。在這一體系中美元與黃金掛鉤,美國承擔以官價兌換黃金的義務。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美元處於中心地位,起世界貨幣的作用。實際是一種新金匯兌本位制,在布雷頓貨幣體制中,黃金無論在流通還是在國際儲備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為了這一體系中的主角。但因為黃金是穩定這一貨幣體系的最後屏障,所以黃金的價格及流動都仍受到較嚴格的控制,各國禁止居民自由買賣黃金,市場機制難以有效發揮作用。倫敦黃金市場在該體系建立十年後才得以恢復。
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的運轉與美元的信譽和地位密切相關,但20世紀60年代美國深陷越南戰爭的泥潭,財政赤字巨大,國際收入情況惡化,美元的信譽受到極大的沖擊。大量資本出逃,各國紛紛拋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搶購黃金,使美國黃金儲備急劇減少,倫敦金價暴漲。
為了抑制金價上漲,保持美元匯率,減少黃金儲備流失,美國聯合英國、瑞士、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八個國家於1961年10月建立了「黃金總庫」,八國央行共拿出2.7億美元的黃金,由英格蘭銀行為黃金總庫的代理機關,負責維持倫敦黃金價格,並採取各種手段阻止外國政府持美元外匯向美國兌換黃金。60年代後期,美國進一步擴大了侵越戰爭,國際收支進一步惡化,美元危機再度爆發。1968年3月的半個月中,美國黃金儲備流出了14億多美元,僅3月14日一天,倫敦黃金市場的成交量達到了350~400噸的破記錄數字。美國再也沒有維持黃金官價的能力,經與黃金總庫成員協商後,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價向市場供應黃金,市場金價自由浮動,但各國政府或中央銀行仍按官價結算,從此黃金開始了雙價制階段。但雙價制也維持了三年的時間,原因是美國國際收支仍不斷惡化,美元不穩;二是西方各國不滿美國以已私利為原則,不顧美元危機拒不貶值,強行維持固定匯率。於是歐洲一些國家採取了請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國拒不提高黃金價格,讓美元貶值,他們就以手中的美元兌換美國的儲備黃金。當1971年8月傳出法國等西歐國家要以美元大量兌換黃金的消息後,美國於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對外國政府或中央銀行以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的義務。1973年3月因美元貶值,再次引發了歐洲拋售美元、搶購黃金的風潮。西歐和日本外匯市場不得不關閉了17天。經過磋商最後達成協議,西方國家放棄固定匯率,實行浮動匯率。至此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完全崩潰,從此也開始了黃金非貨幣化的改革進程。但從法律的角度看,國際貨幣體系的黃金非貨幣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78年以多數票通過批准了修改後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該協定刪除了以前有關黃金的所有規定,宣布:黃金不再作為貨幣定值標准,廢除黃金官價,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黃金;取消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必須用黃金支付的規定;出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6黃金,所得利潤用於建立幫助低收入國家優惠貸款基金;設立特別提款權代替黃金用於會員國與IMF之間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這一時期黃金價格一直受到國家的嚴格控制,國家對黃金市場的介入干預時有發生,黃金市場僅是國家進行黃金管制的一種調節工具,難以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市場的功能發揮是不充分的。
1944年,經過激烈的爭論英美兩國達成了共識,美國於當年5月邀請參加籌建聯合國的44國政府的代表在美國布雷頓森林舉行會議,簽定了「布雷頓森林協議」,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潰後的人類第二個國際貨幣體系。在這一體系中美元與黃金掛鉤,美國承擔以官價兌換黃金的義務。各國貨幣與美元掛鉤,美元處於中心地位,起世界貨幣的作用。實際是一種新金匯兌本位制,在布雷頓貨幣體制中,黃金無論在流通還是在國際儲備方面的作用都有所降低,而美元成為了這一體系中的主角。但因為黃金是穩定這一貨幣體系的最後屏障,所以黃金的價格及流動都仍受到較嚴格的控制,各國禁止居民自由買賣黃金,市場機制難以有效發揮作用。倫敦黃金市場在該體系建立十年後才得以恢復。
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的運轉與美元的信譽和地位密切相關,但20世紀60年代美國深陷越南戰爭的泥潭,財政赤字巨大,國際收入情況惡化,美元的信譽受到極大的沖擊。大量資本出逃,各國紛紛拋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搶購黃金,使美國黃金儲備急劇減少,倫敦金價暴漲。
為了抑制金價上漲,保持美元匯率,減少黃金儲備流失,美國聯合英國、瑞士、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八個國家於1961年10月建立了「黃金總庫」,八國央行共拿出2.7億美元的黃金,由英格蘭銀行為黃金總庫的代理機關,負責維持倫敦黃金價格,並採取各種手段阻止外國政府持美元外匯向美國兌換黃金。60年代後期,美國進一步擴大了侵越戰爭,國際收支進一步惡化,美元危機再度爆發。1968年3月的半個月中,美國黃金儲備流出了14億多美元,僅3月14日一天,倫敦黃金市場的成交量達到了350~400噸的破記錄數字。美國再也沒有維持黃金官價的能力,經與黃金總庫成員協商後,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價向市場供應黃金,市場金價自由浮動,但各國政府或中央銀行仍按官價結算,從此黃金開始了雙價制階段。但雙價制也維持了三年的時間,原因是美國國際收支仍不斷惡化,美元不穩;二是西方各國不滿美國以已私利為原則,不顧美元危機拒不貶值,強行維持固定匯率。於是歐洲一些國家採取了請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國拒不提高黃金價格,讓美元貶值,他們就以手中的美元兌換美國的儲備黃金。當1971年8月傳出法國等西歐國家要以美元大量兌換黃金的消息後,美國於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對外國政府或中央銀行以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的義務。1973年3月因美元貶值,再次引發了歐洲拋售美元、搶購黃金的風潮。西歐和日本外匯市場不得不關閉了17天。經過磋商最後達成協議,西方國家放棄固定匯率,實行浮動匯率。至此布雷頓森林貨幣體系完全崩潰,從此也開始了黃金非貨幣化的改革進程。但從法律的角度看,國際貨幣體系的黃金非貨幣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1978年以多數票通過批准了修改後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該協定刪除了以前有關黃金的所有規定,宣布:黃金不再作為貨幣定值標准,廢除黃金官價,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黃金;取消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必須用黃金支付的規定;出售國際貨幣基金組織1/6黃金,所得利潤用於建立幫助低收入國家優惠貸款基金;設立特別提款權代替黃金用於會員國與IMF之間的某些支付等等。
在這一時期黃金價格一直受到國家的嚴格控制,國家對黃金市場的介入干預時有發生,黃金市場僅是國家進行黃金管制的一種調節工具,難以發揮市場資源配置作用。市場的功能發揮是不充分的。
四 黃金非貨幣化時期(20世紀70年代至今)
國際黃金非貨幣化的結果,使黃金成為了可以自由擁有和自由買賣的商品,黃金從國家金庫走向了尋常百姓家,其流動性大大增強,黃金交易規模增加,因此為黃金市場的發育、發展提供了現實的經濟環境。黃金非貨幣化的20年來也正是世界黃金市場得以發展的時期。可以說黃金非貨幣化使各國逐步放鬆了黃金管制,是當今黃金市場得以發展的政策條件,但同樣需要指出的是,黃金制度上的非貨幣化與現實的非貨幣化進程存在著滯後現象。國際貨幣體系中黃金非貨幣化的法律過程已經完成,但是黃金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並沒有完全退出金融領域,當今黃金仍作為一種公認的金融資產活躍在投資領域,充當國家或個人的儲備資產。
當今的黃金分為商品性黃金和金融性黃金。國家放開黃金管制不僅使商品黃金市場得以發展,同時也促使金融黃金市場迅速地發展起來。並且由於交易工具的不斷創新,幾十倍、上百倍地擴大了黃金市場的規模。現在商品實物黃金交易額不足總交易額的3%,90%以上的市場份額是黃金金融衍生物,而且世界各國央行仍保留了高達3.4萬噸的黃金儲備。在1999年9月26日歐洲15國央行的聲明中,再次確認黃金仍是公認的金融資產。因此我們不能單純地將黃金市場的發展原因歸結為黃金非貨幣化的結果,也不能把黃金市場視為單純的商品市場,客觀的評價是:在國際貨幣體制黃金非貨幣化的條件下,黃金開始由貨幣屬性主導的階段向商品屬性回歸的階段發展,國家放開了黃金管制,使市場機制在黃金流通及黃金資源配置方面發揮出日益增強的作用。但目前黃金仍是一種具有金融屬性的特殊商品。所以不論是商品黃金市場,還是金融性黃金市場都得到了發展。商品黃金交易與金融黃金交易在不同地區、不同市場中的表現和活躍程度有所不同。
第二節:黃金市場的基本構成要素
黃金市場是黃金生產者和供應者同需求者進行交易的場所。世界各大黃金市場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交易方式和交易系統。其構成要素,從作用和功能上來考慮,可分為:
1、為黃金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和場所
在各個成功的黃金市場中,為黃金交易提供服務的機構和場所其實各不相同,具體劃分起來,又可分為有固定場所的有形市場和沒有固定交易場所的無形市場。以倫敦黃金交易市場和蘇黎世黃金市場為代表,可稱為歐式;有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黃金買賣業務的,以美國的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為代表,可稱為美式;有的黃金市場在專門的黃金交易所里進行交易,以香港金銀業貿易場和新加坡黃金交易所為代表,可稱為亞式。
歐式黃金交易:這類黃金市場里的黃金交易沒有一個固定的場所。比如倫敦黃金市場,整個市場是由各大金商、下屬公司相互聯系組成,通過金商與客戶之間的電話、電傳等進行交易;而蘇黎世黃金市場,則由三大銀行為客戶代為買賣並負責結賬清算。倫敦和蘇黎世市場上的買價和賣價都是較為保密的,交易量也都難於真實估計。
美式黃金交易:這類黃金交易市場實際上建立在典型的期貨市場基礎上,其交易類似於在該市場上進行交易的其它商品。期貨交易所作為一個非贏利機構本身不參加交易,只是提供場地、設備,同時制定有關法規,確保交易公平、公正地進行,對交易進行嚴格地監控。
亞式黃金交易:這類黃金交易一般有專門的黃金交易場所,同時進行黃金的期貨和現貨交易,交易實行會員制,只有達到一定要求的公司和銀行才可能成為會員,並對會員的數量配額有極為嚴格的控制。雖然進入交易場內的會員數量較少,但是信譽極高。以香港金銀業貿易場為例:其場內會員交易採用公開叫價,口頭拍板的形式來交易,由於場內的金商嚴守信用,鮮有違規之事發生。
2、黃金市場買賣參與者
國際黃金市場的參與者,可分為國際金商、銀行、對沖基金等金融機構、各個法人機構、私人投資者以及在黃金期貨交易中有很大作用的經紀公司。
國際金商:最典型的就是倫敦黃金市場上的五大金行,其自身就是一個黃金交易商,由於其與世界上各大金礦和黃金商有廣泛的聯系,而且其下屬的各個公司又與許多商店和黃金顧客聯系,因此,五大金商會根據自身掌握的情況,不斷報出黃金的買價和賣價。當然,金商要負責金價波動的風險。
銀行:又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僅僅為客戶代行買賣和結算,本身並不參加黃金買賣,以蘇黎世的三大銀行為代表,他們充當生產者和投資者之間的經紀人,在市場上起到中介作用。也有一些做自營業務的,如在新加坡黃金交易所(UOB)里,就有多家自營商會員是銀行的。
對沖基金:近年來,國際對沖基金尤其是美國的對沖基金活躍在國際金融市場的各個角落。在黃金市場上,幾乎每次大的下跌都與基金公司借入短期黃金在即期黃金市場拋售和在紐約商品交易所黃金期貨交易所構築大量的淡倉有關。一些規模龐大的對沖基金利用與各國政治、工商和金融界千絲萬縷的聯系往往較先捕捉到經濟基本面的變化,利用管理的龐大資金進行買空和賣空從而加速黃金市場價格的變化而從中漁利。
各種法人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這里既包括專門出售黃金的公司,如各大金礦、黃金生產商、黃金製品商(如各種工業企業)、首飾行以及私人購金收藏者等,也包括專門從事黃金買賣的投資公司、個人投資者等。從對市場風險的喜好程度分,又可以分為避險者和冒險者:前者希望黃金保值而迴避風險,希望將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如黃金生產商、黃金消費者等;後者則希望從價格漲跌中獲得利益,因此願意承擔市場風險,如各種對沖基金等投資公司。
經紀公司(Broke』s Firm):是專門從事代理非交易所會員進行黃金交易,並收取傭金的經紀組織。有的交易所把經紀公司稱為經紀行(Commission House)。在紐約、芝加哥、香港等黃金市場里,有很多經紀公司,他們本身並不擁有黃金,只是派出場內代表在交易廳里為客戶代理黃金買賣,收取客戶的傭金。
3、有關的監督管理機構
隨著黃金市場的不斷發展,為保證市場的公正和公平,保護買賣雙方利益,杜絕市場上操縱價格等非法交易行為。各地都建立了對黃金市場的監督體系。比如:美國的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FC)、英國的金融服務局(FSA)、香港的香港證券與期貨管理委員會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等。
4、有關的行業自律組織
世界黃金協會:是一個由世界范圍的黃金製造者聯合組成的非贏利性機構,其總部設在倫敦,在各大黃金市場都設有辦事處。其主要功能是通過引導黃金市場上的結構性變化(例如:消除稅收,減少壁壘,改善世界黃金市場的分銷渠道等)來盡可能提高世界黃金的銷量。對世界黃金生產形成穩定的支持,並在所有實際和潛在的黃金購買者之前樹立起正面的形象。
倫敦黃金市場協會(LBMA):成立於1987年,其主要職責就是提高倫敦黃金市場的運作效率及擴大倫敦黃金市場的影響,為倫敦招商,促進所有參與者(包括黃金生產者、精煉者、購買者等)的經營活動。同時與英國的有關管理部門,如英國金融管理局,關稅與消費稅局等共同合作,維持倫敦黃金市場穩定而有序的發展。
第三節:國際黃金市場
黃金市場(Gold Market)是買賣雙方集中進行黃金買賣的交易中心,提供即期和遠期交易,允許交易商進行實物交易或者期權期貨交易,以投機或套期保值,是各國完整的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貨幣制度的發展,黃金已逐漸喪失了交易媒介和價值衡量尺度的貨幣職能,但仍在國際貿易、國際間債權債務清算以及國際儲備等方面保持著一定的貨幣特徵。
1、按照黃金市場所起的作用和規模劃分可分為:主導性市場和區域性市場
主導性黃金市場是指國際性集中的黃金交易市場,其價格水平和交易量對其他市場都有很大影響。最重要的有倫敦、蘇黎世、紐約、芝加哥和香港的黃金市場。
區域性市場是指交易規模有限且集中在某地區,而且對其他市場影響不大的市場,主要滿足本國本地區或鄰近國家的工業企業、首飾行、投資者及一般購買者對黃金交易的需要,其輻射力和影響力都相對有限。如東京、巴黎、法蘭克福黃金市場等。
2、按照交易類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為:現貨交易市場和期貨交易市場
黃金現貨交易基本上是即期交易,在成交後即交割或者在兩天內交割。交易標的主要是金條、金錠和金幣,珠寶首飾等也在其中。
黃金期貨交易主要目的為套期保值,是現貨交易的補充,成交後不立即交割,而由交易雙方先簽訂合同,交付押金,在預定的日期再進行交割。其主要優點在於以少量的資金就可以掌握大量的期貨,並事先轉嫁合約的價格,具有杠桿作用。期貨合約可於任一營業日變現,具有流動性;也隨時買進和結算,具有較大彈性;還能在運用上選擇不同的委託形式,在不同的市場之間又可以進行套貨,具有靈活性等。
世界上有的黃金市場只有現貨交易,有的只有期貨交易,但大多數是既有期貨又有現貨交易。
3、按有無固定場所劃分可分為:無形黃金市場和有形黃金市場
無形的黃金交易市場,主要指黃金交易沒有專門的交易場所,如主要通過金商之間形成的聯系網路形成的倫敦黃金市場;以銀行為主買賣黃金的蘇黎世黃金市場;以及香港本地的倫敦無形市場。
有形黃金市場主要指黃金交易是在某個固定的地方進行交易的市場。這其中又可以分為有專門獨立的黃金交易場所的黃金市場和設在商品交易所之內的黃金市場,前者如:香港金銀業貿易場、新加坡黃金交易所等;後者如:設在紐約商品交易所(COMEX)內的紐約黃金市場,設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IMM)內芝加哥黃金市場以及加拿大的溫尼伯商品交易所內的溫尼泊黃金市場。
4、按交易管製程度劃分可分為:自由交易、限制交易市場和國內交易市場
自由交易市場是指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而且居民和非居民都可以自由買賣的黃金市場,如蘇黎世黃金市場。限制交易市場是指黃金輸出入受到管制,只允許非居民而不允許居民自由買賣黃金的市場,這主要指實行外匯管制國家的黃金市場,如1979年10 月英國撤銷全部外匯管制之前的倫敦黃金市場。
國內交易市場是指禁止黃金進出口,只允許居民,而不允許非居民買賣黃金的市場,如巴黎黃金市場。
近年來,黃金市場的黃金微型化交易發展很快,各種實金形式多種多樣,且數量輕,大大便利了小額資金入市投資黃金。黃金市場的交易方式亦多樣化,如黃金券和憑證等的交易,實際上代表了黃金交易憑證化的趨勢。
一般來說,黃金市場的建立和發展需具備一定的條件,如:
1)該國或地區需有發達的經濟條件和完善的信用制度;
2)該國或地區必須實行自由外匯制度,允許黃金自由買賣和出入;
3)同時亦需要有健全的法制基礎,穩定的政治和經濟環境;
4)良好的軟硬體環境、交通發達、基礎設施完善等。
⑧ 什麼是外匯管制,有哪些利弊
外匯管制的利弊
1 降低國際范圍內資源配置的效率
其限制了市場機制的作用專,在外匯管制下,外匯往往屬不由供給決定,欲購買力平價脫節,無法真實反應本幣對外價值,導致國內物價偏離國際市場價格,使商品價格的國際比較失真,導致商品的國際流動,影響國際分工,降低國際資源配置的效率
2
阻礙國際貿易發展,加劇國際貿易摩擦
,加劇國際間的猜忌,摩擦,矛盾,甚至貿易戰
3 限制國際資本流動
對於資金緊缺的國家,外匯管制會給外國投資者在東道國投資的利息,分紅,分配及債務償還帶來困難
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下降
對資本盈餘的國家 由於實行之本項目管制,使其過剩的資本n難找有利可圖的機會
⑨ 世界上目前還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者經濟體有哪些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國際貨幣制度陷於崩潰,美、法、德、意等參戰國都發生了巨額的國際收支逆差,本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大量資本外逃。為集中外匯資財進行戰爭,減緩匯率波動及防止該國資本外流,
外匯管制
各參戰國在戰時都取消了外匯的自由買賣,禁止黃金輸出,實行了外匯管制。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很多在戰後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又重新實行外匯管制,一些實行金塊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也紛紛實行外匯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實行外匯管制,1932年,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丹麥、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實行了外匯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參戰國立即實行全面嚴格的外匯管制。1940年,在100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11個國家沒有正式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管制范圍也比以前更為廣泛。戰後初期,西歐各國基於普遍存在的「美元荒」等原因,繼續實行外匯管制。50年代後期,西歐各國經濟有所恢復,國際收支狀況有所改善,從1958年開始,各國不同程度地恢復了貨幣自由兌換,並對國際貿易收支解除外匯管制,但對其他項目的外匯管制仍維持不變。1961年,大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表示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所規定的義務,即避免外匯限制而實行貨幣自由兌換。但時至90年代,絕大多數國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即使名義上完全取消了外匯管制的國家,仍時常對居民的非貿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資本項目收支實行間接的限制。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⑩ 關於外匯和黃金的幾個問題。。求解釋
1,黃金有現貨黃金和期貨黃金之分,但是現在一般的外匯平台上都有期貨黃金產品,所以一般說成外匯黃金。
2.外匯可以在銀行開戶操作,不過目前銀行開戶操作,點差等成本高,另外,銀行開戶的杠桿很低,所需資金量大,收益低,而市場上的外匯平台,一般來說點差等成本要低的多,杠桿也大些,入場的資金也要求低一些,或者說做相同手數的交易,銀行需要的資金比市場上的平台要多很多倍。選平台,主要看平台是否受相關機構監管,資金是否安全,平台系統是否穩定可靠,出入金是否方便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