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和朋友合夥做生意一人一半的資金,我做事,他不做事,怎麼分成
利潤還是對半分,但是你自己還得領店裡的工資呀!
B. 請問合夥做生意我投一半資金。就收一半利益也要付一半的支出
就算再好的合作人,一旦涉及錢都很難說得清楚的,所以請考慮清楚,最好寫份合作協議書,在協議里說明大家的收益及責任就可以了。如果合作一段時間才出現這樣的問題,就再商量商量了。支出除了資金,還有人力,財力,其他資源等等,就看你們怎麼考慮支出內容了。
C. 合夥做生意一人出一半資金,生意全是我管理,對方什麼都不管,盈利怎麼去分
扣除你應得的工資、正常進貨資金(流動資金)、擴大經營所需的資金(發展基金)、稅金等等正常費用剩下的錢,一人一半。
D. 公司剛剛起步合夥人未出資金要分股份怎麼辦
是真心幹麼?資金未到位,效益沒出來,何談分股?要不你們就暫停一切事物,把家事弄明白才去干,要不誰會信任你們
E. 合夥人的資金,不到位,我要怎樣合法的退出
如果你是法人,可以去注銷公司。如果不是,那就與合夥人協商,談好補償方案後去修改工商注冊登記(公司章程)將你的名字從股東名單里刪除。
F. 關於合夥人散夥後的資金分配問題
有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約定,無約定的協商確定(一般可按出資或股份比例分配),協商不能解決的,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G. 你好,請問兩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利益分配問題。謝謝。
從法律上來說是可以的,但是選擇的操作方法有很多種,如果你就想要收益權,那麼出資人股權持有比例比較高,但收益分配比較少,這是可以的。比如出資人出80%,你出20%,持股比例也如上,但分紅時候按照你與出資人各分50%,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載明即可。
另外,可以出資人將資金劃給你,由你向驗資賬戶劃款,這樣就保證了各50%的情況,但這種情況下,出資人的投票權也被削弱了,公司如果做大一些,可能會發生一些矛盾。我見過的這種出資方式的公司都未得善終。
最後,法律以外,我個人認為吧,你的這種情況最好找2-3名投資人,當然不好找,不過你將來想長做,最好選擇這樣的股權結構,你個人出資額不多,但是占股要最高,其他投資人都是只出資,從股權方面和實際經營方面都沒有什麼話語權。我們國家的法律體系下,更多的保護資方,對技術入股、業務入股目前都沒有明確的法律標准,公司初期投資人沒什麼可多圖的,但公司逐漸做大就等同於初始投資在不斷膨脹,資產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一紙多年前合同往往是靠不住的。
H. 兩人合夥做生意,出的資金不一樣,年底分紅,怎麼樣把資金分成一人出一半
可以根據當初合夥出資情況來分紅,按照百分比的比例方式。
I. 合夥人資金雙方不到位合作協議還有效嗎
資金不到位,屬於合夥協議履行,不影響合夥協議的效力,除非協議中約定資金不到位則協議不生效,則協議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