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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貨幣資金間接法

發布時間:2021-07-12 19:40:26

A. 怎麼用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

間接法就是用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倒推出來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貨幣資金的期末余額-貨幣資金的期初余額,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初余額,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末余額。
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准備期末余額
2、 收到的稅費返還=(應收補貼款期初余額-應收補貼款期末余額)+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成本+(存貨期末余額-存貨期初余額)〕×(1+17%)+其他業務支出(剔除稅金)+(應付票據期初余額-應付票據期
末余額)+(應付賬款期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初余額)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應付工資」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應付福利費」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管理費用中「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成本及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護費」
6.支付的各項稅費=「應交稅金」各明細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應交款」各明細賬戶借方數+「管理費用」中「稅金」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業務支出」中有關稅金項目
即:實際繳納的各種稅金和附加稅,不包括進項稅。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營業外支出(剔除固定資產處置損失)+管理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折舊、壞賬准備或壞賬損失、列入的各項稅金等)+營業費用、成本及製造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收款本期借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本期借方發生額+銀行手續費、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匯兌損益。

三、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短期投資期初數-短期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該公式中,如期初數小於期末數,則在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利潤表投資收益-(應收利息期末數-應收利息期初數)-(應收股利期末數-應收股利期初數)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余額+(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收回融資租賃設備本金等。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在建工程期末數-在建工程期初數)(剔除利息)+(固定資產期末數-固定資產期初數)+(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數小於期初數,則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中核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短期投資期末數-短期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於期初數,則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未按期到位罰款。

四、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或股本期末數-實收資本或股本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應付債券期初數)
2.借款收到的現金=(短期借款期末數-短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人未按期繳納股權的罰款現金收入等。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短期借款期初數-短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剔除利息)+(應付債券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應付股利借方發生額+利息支出+長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預提費用中「計提利息」貸方余額-票據貼現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賃所支付的現金、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收購本公司股票,退還聯營單位的聯營投資等)、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固定資產,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現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現金等。

五、現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B. [轉載]什麼是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在現

有問有答: 什麼是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在現金流量表裡怎麼體現?(一) 這個問題是編制現金流量表之前必須要明確的,不然現金流量表就玩不下去了!我打算分兩個層次來回答這個問題,(一)什麼是受限制的貨幣資金,以及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概念,(二)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在現金流量表裡應該怎麼體現?本文先討論第一個概念問題,下文再討論第二個操作性問題。 先看下,企業會計准則講解-2010對涉及現金的概念是怎麼說的: (一)現金 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屬於現金。現金主要包括: 1.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是指企業持有可隨時用於支付的現金,與「庫存現金」科目的核算內容一致。 2.銀行存款。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入金融機構、可以隨時用於支取的存款,與「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內容基本一致,但不包括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例如,不能隨時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應作為現金;提前通知金融機構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範圍內。 3.其他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存放在金融機構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和存出投資款等,與「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內容一致。 (二)現金等價物 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3 個月內到期。例如可在證券市場上流通的3 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等。現金等價物雖然不是現金,但其支付能力與現金的差別不大,可視為現金。例如,企業為保證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現金,為了不使現金閑置,可以購買短期債券,在需要現金時,隨時可以變現。現金等價物的定義本身,包含了判斷一項投資是否屬於現金等價物的四個條件,即,①期限短;②流動性強;③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④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其中,期限短、流動性強,強調了變現能力,而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的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則強調了支付能力的大小。現金等價物通常包括3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權益性投資變現的金額通常不確定,因而不屬於現金等價物。 (三)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范圍的確定和變更 不同企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范圍可能不同。企業應當根據經營特點等具體情況,確定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范圍。商業銀行與一般工商企業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范圍可能不同,例如,某商業銀行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庫存現金、存放中央銀行可隨時支取的備付金、存放同業款項、拆放同業款項、同業間買入返售證券、短期國債投資等。根據現金流量表准則及其指南的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范圍,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發生變更,應當按照會計政策變更處理。 用准則應用指南-2010的思想回答這個問題,可以歸集為以下三點: (一)資產負債表期末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里未必都屬於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原因是有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存在,主要形式為:保證金、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在法律上被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置了擔保權利的貨幣資金。 如果有匯票保證金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受限制的款項在其他貨幣資金里核算的,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咨詢委員會咨詢意見(三)(以下簡稱咨詢意見(三))中提及的「對於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和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存款是否應從「現金」中扣除,建議按以下原則考慮,在資產負債表日後3個月內可以用於支付的,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不從「現金」中扣除。反之,在資產負債表日後3個月內不可以用於支付的,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應從「現金」中扣除」的觀點,那麼我們可以總結:如果保證金的期限在資產負債表日3個月內解除,可以認為是現金,超過3個月的,則不能在現金流量表作為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體現。關鍵點就在於這個是不是資產負債表日後3個月的概念。這一關鍵點提法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有爭議,主要原因在: 1、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專業技術咨詢委員會是為了加強對注冊會計師執業過程中涉及專業問題的研究,對注冊會計師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章程》而設立的專業技術咨詢委員會。它本身不具備法規、規章等效率,僅僅是在准則及應用指南沒有明確的地方做的一個專家型建議,不具備強制性,那麼我可以不按你意見這個操作,因此操作的手法就五花八門了,也就導致了認識的不一樣。 2、爭議的地方主要在於:保證金是具有專項用途的,比如票據保證金是要用於到期匯票結算的,不是說你想什麼時候用就什麼時候用,就算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後三個月內到期解除,這個保證金仍然不是廣義的上「不受限制的貨幣資金」,不能用於其他非特定項目,那麼就不應該成為現金流量表裡「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中「現金的概念」,因此只要是資產負債表日受限制的貨幣資金都不能算在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里。 會律哥本人支持咨詢意見(三)的說法,理由是: 1、雖然准則、應用指南沒有明確說明3個月的概念,但不代表准則的制定和應用指南編寫的時候,沒有考慮這個因素,只是把這個空間留給了會計人員,給予了會計人員的自由判斷權。 2、咨詢意見(三)它雖然只是一個指導性專家型建議,這個咨詢意見本身已經突破了只要資產負債表日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就一定不能算在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里這個理念。我個人認為,主要是從變現能力來考慮的,比如,一家的企業資產負債表日貨幣資金110萬,其中包括10萬元的保證金。如果企業100的萬不受限制的貨幣資金用完了,沒有其他現金流入的情況下,試想企業這10萬的保證金它會不會考慮用?他肯定會考慮,因為不管保證金基於的什麼是目的,只要這個錢是它自己的,它肯定會選擇最適合於企業的使用方式。這個毫無疑問,他肯定會變現。那就是什麼時候變的問題,你說1個月,他說4個月,那麼我說,4個月零一天行不行?!咨詢意見(三)的意見實際上是做了一個指導,3個月。 3、編制現金流量表不是給企業自己看的,是給廣大的報表使用者看的,報表使用者對公司的了解主要途徑就是財務報告,作為一個報表編制者,或者作為對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出具審計意見的注冊會計師來說,最起碼要保證的是會計的信息質量(有用性),如果不考慮期後的變現能力,反而會讓報表使用者對評價企業的支付能力和償債能力、分析企業的未來現金流量產生誤導,因此避免這種誤導性,考慮資產負債表日後的變現能力是必須的。 (二)如果期末貨幣資金中有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也不能體現在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里,不應作為現金。什麼叫「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什麼叫「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提前通知金融企業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則應包括在現金範圍內,反之應該剔除」。這里又給了會計人員留了一個空間,比如企業的真實意圖就是要將100萬定存1年,為了報表好看和其他融資需求,同銀行簽一個雙方都不會執行的可以隨時支取的協議,這個算不算?怎麼把握?需要專業判斷! (三)現金流量表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不僅僅只包括貨幣資金里的部分科目的現金,還包括等價物的的概念,認為:等價物雖然不是現金,但其支付能力與現金的差別不大,可視為現金。例如:3個月內到期的短期債券投資。通常實務中,把類似4個月到期的國債投資等不認為是現金等價物,即還是採用的3個月的概念。 至於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在現金流量表的列示問題,在「什麼是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受限制的貨幣資金在現金流量表裡怎麼體現?(二)」中討論…… 溫馨提示:如需分享會律資料請點擊「抽屜備忘錄」

C. 資產負債表中的貨幣資金等於現金流量表中的什麼請大蝦指教

資產負債表中的貨幣資金等於現金流量表中的現金等價物,其增減變動額與現金流量表中的增減額相等;

這兩張報表是各自獨立又有緊密聯系的報表,各自有平衡關系,大概你的現金流量表的現金期初與期末的差額與表中間的現金與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不平衡這是常有的事,可在銀行存款帳中仔細查找調節平衡。

由於現金等價物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的特定,資產負債表中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中的保證金一項不屬於現金等價物,因此該項貨幣資金不在現金流量表中體現,這將導致現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與資產負債表中的「貨幣資金」不一致。

(3)受限貨幣資金間接法擴展閱讀

一般審計報告附註都會披露貨幣資金的構成,同時會告知受限資金的情況。而《企業會計准則第31號》也要求在附註中披露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構成及其在資產負債表中的相應金額,以及企業持有但不能由母公司或集團內其他子公司使用的大額現金和現金等價物金額。

後者一般為零,如果使用受限,則本身就不符合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定義,更不用說列入「其中」;但也存有特殊情況:符合現金等價物的定義,但在母子公司之間使用受到限制,如境外子公司存款在境外使用是符合現金等價物的定義,但匯入境內是受到限制的。

現金流量表中,保證金等受限貨幣資金的支付與取得,均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表中表示,科目為「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D. 貨幣資金包含受限制銀行存款嗎

貨幣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你說的么意思?

E. 審計時,檢查受限貨幣資金時,怎麼理解受限

需要披露的是截止1231,還需要限制多長時間,這個數據才是對報表使用者有用的

F. 發行債權要披露合並報表中的受限貨幣資金嗎

發行企業債券要披露真是的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情況,包括合並報表中的受限貨幣資金,以便於投資人准確把握風險,決定投資與否,也便於根據企業的風險狀況,由投資人確定債券的市盈率。一旦出現不真實的披露信息,將會面臨著巨額的處罰。

G. 如何間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注意事項

一、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貨幣資金的期末余額-貨幣資金的期初余額,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初余額,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為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末余額。
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收入×(1+17%)+利潤表中其他業務收入+(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應收票據期末余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應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末余額-預收賬款期初余額)-計提的應收賬款壞賬准備期末余額
2、 收到的稅費返還=(應收補貼款期初余額-應收補貼款期末余額)+補貼收入+所得稅本期貸方發生額累計數
3.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營業外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收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相關明細本期貸方發生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4.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利潤表中主營業務成本+(存貨期末余額-存貨期初余額)〕×(1+17%)+其他業務支出(剔除稅金)+(應付票據期初余額-應付票據期
末余額)+(應付賬款期初余額-應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末余額-預付賬款期初余額)
5.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應付工資」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應付福利費」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管理費用中「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成本及製造費用明細表中的「勞動保護費」
6.支付的各項稅費=「應交稅金」各明細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應交款」各明細賬戶借方數+「管理費用」中「稅金」本期借方發生額累計數+「其他業務支出」中有關稅金項目
即:實際繳納的各種稅金和附加稅,不包括進項稅。
7.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營業外支出(剔除固定資產處置損失)+管理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折舊、壞賬准備或壞賬損失、列入的各項稅金等)+營業費用、成本及製造費用(剔除工資、福利費、勞動保險金、待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收款本期借方發生額+其他應付款本期借方發生額+銀行手續費、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匯兌損益。

三、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短期投資期初數-短期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該公式中,如期初數小於期末數,則在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利潤表投資收益-(應收利息期末數-應收利息期初數)-(應收股利期末數-應收股利期初數)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固定資產清理」的貸方余額+(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收回融資租賃設備本金等。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在建工程期末數-在建工程期初數)(剔除利息)+(固定資產期末數-固定資產期初數)+(無形資產期末數-無形資產期初數)+(其他長期資產期末數-其他長期資產期初數)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數小於期初數,則在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項目中核算。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短期投資期末數-短期投資期初數)+(長期股權投資期末數-長期股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長期債權投資期末數-長期債權投資期初數)(剔除投資收益或損失)該公式中,如期末數小於期初數,則在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項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未按期到位罰款。

四、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實收資本或股本期末數-實收資本或股本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應付債券期初數)
2.借款收到的現金=(短期借款期末數-短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投資人未按期繳納股權的罰款現金收入等。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短期借款期初數-短期借款期末數)+(長期借款期初數-長期借款期末數)(剔除利息)+(應付債券期初數-應付債券期末數)(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應付股利借方發生額+利息支出+長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應付債券利息-預提費用中「計提利息」貸方余額-票據貼現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發生籌資費用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賃所支付的現金、減少注冊資本所支付的現金(收購本公司股票,退還聯營單位的聯營投資等)、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固定資產,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現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現金等。

五、現金流量表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現金流量表最後一列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凈增加額

H. 會計科目 什麼是限制性貨幣資金

限制性貨幣資金就是暫時不能用的資金,比如銀行存款屬於非限制性貨幣資金,放在銀行的開票保證金就屬於限制性貨幣資金,並不是一個會計科目,只是對貨幣資金的一個分類而已

I. 受限貨幣資金主要指的是什麼

受限貨幣資金主要指的是保證金、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如定期存款)、在法律上被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置了擔保權利的貨幣資金。

受限資金的來源主要是各種保證金存款,在要求銀行開具承兌匯票或其他票據時所支付的保證金,在票據到期之前還是存在於保證金帳戶,可以在銀行你的保證金賬戶中查到,期末也要在報表中體現,但是使用受到限制(所以叫受限資金),在開具的票據到期後自動用該部分保證金支付對價。

(9)受限貨幣資金間接法擴展閱讀:

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對於信用證保證金存款是否應從「現金」中扣除,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應注重保證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實質,若使用受限,則應從期末現金中扣除。

會計准則對現金流量表中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定義:

1、現金,是指企業庫存現金以及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能隨時用於支付的存款不屬於現金。

2、現金等價物,是指企業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3個月內到期。

由以上可知,若信用證保證金在資產負債表日後3個月內可以用於支付的,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不應從「現金」中扣除;反之,在資產負債表日後3個月內不可以用於支付的,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則應從「現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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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受限貨幣資金間接法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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