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入境中國可以攜帶多少現金
入境中國可以攜帶5000元美金現金。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1、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2、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所以說,回國入境最多攜帶5000美金,超過要匯報。
(1)離岸人民幣合法入境擴展閱讀:
我國出境限額: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其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當前個人每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的限額為2萬元。
三、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不得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不得擅自運輸國家貨幣出入境。
㈡ 攜帶大量人民幣出入境,需要交關稅嗎
不需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8號,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超過限額要辦理退港手續。
人民幣屬於限額出入境物品,所以無須繳納關稅。
㈢ 從境外私自帶錢來合法嗎
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萬元
㈣ 入境中國可以攜帶多少現金 國內規定出入境最多可以
入境規定
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美金5,000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出境規定
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內 (含)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或短期內多次反者除外。
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美金5,000元以上至美金10,000元(含)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美金10,000元,海關不予放行。
㈤ 境外人民幣入境有什麼解決方案
要有錢還怕進不來,境外人民幣入境簡單得很,建議你找找「易兌換」這樣的跨境服務團隊,如果真想了解可叩他;二8, 二2二 , 5三, 2 六 7,也許會帶給您意想不到的快捷,便利解決方案。
㈥ 巨額現金出入境被查將會受到什麼處罰
超過限額的,一律不予放行。
一、 限額管理具體規定
(一)入境攜帶外幣沒有限額,但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在海關查驗(過X光機)前主動向海關書面申報,或者選擇旅客紅色通道主動向海關人員口頭提出申報,並按照海關的要求填具申報材料。
(二)出境攜帶外幣現鈔限額為每人等值5000美元,超過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或外匯管理部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三)出入境人員攜帶人民幣現鈔的限額為2萬元。超過該限額的,一律不予放行。
二、 超量攜帶法律責任
(一)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入境未向海關申報的,外幣予以扣留,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外幣現鈔予以解扣發還(准予進境)。
(二)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出境不能提交《攜帶證》的,外幣予以扣留(不予放行),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外幣現鈔予以解扣發還(退回)。
(三)攜帶超額人民幣現鈔出入境的,人民幣予以扣留(不予放行),由海關予以行政處罰,在當事人履行完畢行政處罰手續後,人民幣現鈔予以解扣,出境的予以退回,進境的責令復帶出境。
(6)離岸人民幣合法入境擴展閱讀:
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依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影響海關統計准確性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二)影響海關監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三)影響國家許可證件管理的,處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罰款;
(四)影響國家稅款徵收的,處漏繳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罰款;
(五)影響國家外匯、出口退稅管理的,處申報價格10%以上50%以下罰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貨物價值5%以上30%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未經海關許可,擅自將海關監管貨物開拆、提取、交付、發運、調換、改裝、抵押、質押、留置、轉讓、更換標記、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的;
(二)未經海關許可,在海關監管區以外存放海關監管貨物的;
(三)經營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儲存、加工、裝配、寄售、展示等業務,有關貨物滅失、數量短少或者記錄不真實,不能提供正當理由的;
(四)經營保稅貨物的運輸、儲存、加工、裝配、寄售、展示等業務,不依照規定辦理收存、交付、結轉、核銷等手續,或者中止、延長、變更、轉讓有關合同不依照規定向海關辦理手續的;
(五)未如實向海關申報加工貿易製成品單位耗料量的;
(六)未按照規定期限將過境、轉運、通運貨物運輸出境,擅自留在境內的;
(七)未按照規定期限將暫時進出口貨物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擅自留在境內或者境外的;
(八)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其他行為,致使海關不能或者中斷對進出口貨物實施監管的。
前款規定所涉貨物屬於國家限制進出口需要提交許可證件,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交許可證件的,另處貨物價值30%以下罰款;漏繳稅款的,可以另處漏繳稅款1倍以下罰款。
㈦ 進出境攜帶外幣有什麼規定
根據《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的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7)離岸人民幣合法入境擴展閱讀
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規定是為加強對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進出境的管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於1996年12月31日聯合制定,自1997年2月10日起實施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
(一)外幣現鈔,包括紙幣、鑄幣;
(二)外幣支付憑證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銀行卡等;
(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四)特別提款權;
(五)其他外匯資產。
㈧ 人民幣出入境限額是多少
5000美元到10000美元之間。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8)離岸人民幣合法入境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六條「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
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
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七條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但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
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㈨ 遊客從境外攜帶人民幣入境的限制是多少
根據我國海關規定,出入境時可攜帶20000元人民幣或5000美元以下的現金(可帶等值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