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的首付是我父母付的,但登記的是我的名字,而且剩餘貸款也是我父母支付的,但正式房產證還沒辦
很多人的答案告訴你房產如何界定了,但是我想你其實想知道如何在父母出資的情況下保障父母和你的權益吧。
其實你可以與父母簽署對你個人的房產贈與協議,其中註明貸款由父母出資,這樣婚前婚後的房產付款部分都與男方無關。另外,貸款應該也是以你的名字辦的,你可以讓你父母在貸款行重新開一個你父母名字的賬戶,然後每個月的還貸都從你父母賬戶里向你的賬戶里轉賬,這樣等於留足了證據。這樣注意,你的名字開設的還款賬戶,你不要再使用期進行其他任何的業務,這樣資金流向就成為出資人的證據,即使你結婚後。
⑵ 父母付的首付,房產證是父親的,貸款按揭是我付的,現在父母房子要給
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照常規說,房產證上面寫的應該是你先生的名字! 但是假如貸款是兩人共同償還的,你可以去國土局上面把房產證上面加上你自己的名字。
根據新婚姻法,就是說,男方父母婚前買的房子,或者男方自己買的房,離婚後,房子是男方的。
假如是男方付的首付,雙方供樓,離婚後,房價減去首付,然後剩餘價值一人一半。房子升值了,那麼男方占據升值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五,這里首付是按照三成算的。
⑶ 婚後父母給我買了套房子,首付款和以後的貸款都是父母付的。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
找律師咨詢,要符合法律程序,不然會作廢
⑷ 父母給我買的房子,房子寫的我的名字,首付是父母付的,貸款10年,現在貸款也是父母在付。
我其實跟你性質差不多,只是我爸媽提前想過,名字是我爸的,貸款他們在還,就是女友再怎麼想也沒辦法說什麼,而且不會出現兒媳趕老人的現象。其實只要過的好,彼此都包容,遷就下這些東西最後都是她的,為什麼總在想這些問題呢!!!唉-.-
幫你分析下。
對於她想加名字,就是從個人變為共有財產,目前是沒可能的,就是你、你們家人都允許,也必須要把貸款還清以後才能辦理共有,而辦理共有以後才可以辦理財產公證,這是前段時間我朋友也是因為新婚姻法我們一起去問過的。那這樣的話這個就幫你解決所有問題啦。你明白的!!而且你最好不要問你父母,誰家父母都不答應的。
而她那裡,為了讓她放心,你可以說你們自己來還貸,把還貸發票什麼的證據留下就可以,這樣也是一種動力,讓父母、媳婦兒都另眼相看。然後雙方同意,可以簽一個協議。簽字畫押就有法律效益。
新婚姻法中是這樣規定的: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七條是類似於你現在的處境,第十條就是對於現在處境,實施的辦法。
這樣你就不用擔心了,兩頭都好,願抱得美人歸啊,你美啦!!!呵呵
希望可以幫到你!!!!!
⑸ 首付和貸款都是父母付的,離婚怎麼判
如果是單方父母買的,則屬於單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雙方出資買的,按出資比例共有。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⑹ 房子是婚後買,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房產跟我有關系么
首付是男方父母付的,照常規說,房產證上面寫的應該是你先生的名字。但是假如貸款是兩人共同償還的,你可以去國土局上面把房產證上面加上你自己的名字。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根據新婚姻法,男方父母婚前買的房子,或者男方自己買的房,離婚後,房子是男方的。 假如是男方付的首付,雙方供樓,離婚後,房價減去首付,然後剩餘價值一人一半。房子升值了,那麼男方占據升值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五,這里首付是按照三成算的。
(6)房子首付是父母貸款付的擴展閱讀: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⑺ 婚後買的房子,首付是女方父母支付,貸款是夫妻共同承擔,離婚是怎麼分配
男方的房產首付款時其父親所出,該房產如果是婚後所買,應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有特殊約定。
這種情況下您可要求對房產依法分割,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男方應進行補償。 法院判決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是按照有利於未成年子女成長的原則。十周歲以上的子女,法院需聽取其本人意見。小孩判給一方的,另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准為固定工資的20%-3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⑻ 商品房首付款是父母交的
既然房子首付是父母交的,父母應該是這所房子的共有人。
因此,過戶時的贈與協議中應有兒子與媳婦「不離不棄、孝敬老人」的承諾。
或者,像郴州資興市的那位老人,乾脆叫兒子寫個借條,也是有用的。網頁鏈接
⑼ 能用父母的房子貸款付我房子的首付嗎
你可以用父母的卡、身份證貸款,再轉到你卡上就可以了,貸款理由可以看病、理財、等但不要透露你買房,銀行就會給你貸款,過段時間就可以買房了。毫無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