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年公積金新規小微企業不能用是嗎
可以用的。
住房公積金七大用途:
1、購房
①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②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
③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④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准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3、租房
①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4、父母給兒女購房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後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這一做法需要滿足相關條件,可咨詢本地公積金管理部門。
5、銷戶提取全部余額
①離、退休的;
②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③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④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⑥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⑦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6、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7、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九種重大疾病半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兩年內實際個人支出金額(扣除醫保已報銷部分),兩年內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實際個人支出金額。
B. 現在小微企業的條件是什麼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讓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在去年的基礎上再降低1個百分點。2020年疫情之下,為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這半年國務院多部門陸續出台多 方政策,涉及房租、稅費、融資、經營成本等多方面。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個標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實際以當地工商部門為准。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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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關於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最新認定條件如下: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根據2018年7月11日發布的《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2017年小微企業貸款擴展閱讀
各個時間段對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變化如下:
一、根據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所謂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則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則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二、根據2017年6月6日發布的《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的規定,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型微利企業
D. 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有印花稅優惠嗎
根據《抄財政部稅務總局襲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規定:「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E. 網商銀行2017年不良貸款率為多少
報道稱,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表示,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總體上依然面臨成本高、風險大、效率低、供需不匹配等問題,從而影響了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商業可持續性。
以大數據、人工智慧為基礎的金融科技為破解以上難題帶來希望。螞蟻金服相關負責人曾介紹,過去發放一筆小微企業貸款的平均人力成本在2000元,而網商銀行通過「310」模式,實現每筆貸款平均運營成本僅2塊3,其中2元為計算和存儲硬體等技術投入費用。「310」模式即通過互聯網、風控技術支持金融服務,實現3分鍾申貸、1秒鍾放款、全程0人工介入。
網商銀行行長黃浩曾在接受采訪時透露,盡管去年市場資金成本平均上升了1個百分點,網商銀行給小微企業提供的貸款平均利率還是降低了1個百分點。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認為,小微金融要有可持續的商業模式,不能靠補貼。以前講可持續,是最後能不能在商業上賺錢,維持機構不斷延續,現在看到的是整個生態商業可持續性,而不是每個機構來把整個事情做完。當專業化分工之後,各自發揮比較優勢,把整個鏈條成本降到最低,尤其是在風險成本和運營成本環節。
F. 作為達州本土銀行,達州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有哪些建樹
怎麼也是老鄉的銀行靠譜點
G.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有上面解決辦法
小微企業以其數量眾多,在解決就業、稅收貢獻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小微企業又是經濟生活中的毛細血管,潤滑著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因此,受到政府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原因多種多樣,其中有一個原因:小微企業的信用累積和記載沒有得到較好地實施,影響了小微企業持續融資的機會,需要引起有關部門和社會的重視。
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財政部《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文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8年4月2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推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的7項減稅措施,其中包括: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為激勵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明確,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銀監會也先後出台「三個不低於」、「兩增兩控「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傾斜信貸支持力度,「三個不低於」是指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廣義小微企業貸款總余額達30.7萬億(含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經營性貸款),比2016年新增4.0萬億,增速15.1%,較上一年提高了1.3個百分點。總體來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在經歷2015年的相對低點後,逐年逐步回升。2017年全國小微企業貸款戶數達1520.92萬戶,較上一年增加172.8萬戶,增速13%,較2016年大幅提高了11.1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整體穩步上升,貸款余額增速與貸款戶數增速雙雙回升。(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發展報告(2018)》)
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以及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和農商銀行,互聯網貸款公司、小貸公司、部分消費金融公司、P2P公司和民間借貸,其中銀行類機構服務的小微企業,一般偏向小,而非銀行類機構貸款客戶會進一步下沉,偏向微,包括個體工商戶、非執照的個體經營者。銀行在向法人主體、個人主體發放的用於經營的貸款,一般都能夠進入人民銀行的企業或個人徵信系統,而非銀行機構大多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或已經接入,但並沒有上報,或雖上報了,但沒有準確分類。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徵信服務機構,重點關注小微企業主在不同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的查詢次數統計,由於沒有後期的貸款質量表現記錄,這些統計數據就成為拒絕貸款的判斷理由。由於部分小貸公司貸款的不規范,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將客戶通過小貸公司的融資次數設定為准入門檻,但假使這些銀行金融機構同時可以獲得客戶可信的貸後表現信息,他們將有可能不再設定這種帶有一定「歧視」的政策。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的信用狀況,在大多非銀行貸款公司難以接入人民銀行企業、個人信用資料庫的情況下,新設立的信聯理應承擔起責任,督促信聯所接入機構嚴格按照數據報送要求報送相關數據,同時要求各接入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對貸款進行科學准確的分類,確保在信聯信用資料庫系統中的經營性貸款的准確識別和統計,實現數據共享,讓更多的機構敢於為小微企業融資。對於已經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銀行、非銀行機構,要仔細甄別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確保上報的貸款分類准確,為小微企業信用數據的應用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