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拆遷安置房裝修能公積金貸款嗎
只要單位和個人均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即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解決和改善自住住房。 拆遷安置房,只有在能辦理產權抵押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因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所購房抵押貸款的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建議你購買安置房要慎重。
Ⅱ 買安置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對於拆遷安置房貸款的辦理條件,不同的地區,其規定有所不同。如果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可以根據要求辦理。
安置房公積金貸款對象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並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Ⅲ 安置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貸款條件有哪些
拆遷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那麼,拆遷安置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山東省濟南、青島和煙台三市安置房可以公積金貸款。
青島安置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2008年12月19日,青島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無法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的拆遷安置房,推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業務。貸款以回遷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擔保或由青島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保證擔保,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最長貸款年限30年。
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在申請貸款的近6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並持有《住宅房屋拆遷房屋補償協議》(異地安置的,補償協議應註明安置房屋的具體地址)。
另外,辦理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部分須全額作為首付款,且補償部分佔回遷安置房屋市場價值的比重,不得低於商品房公積金貸款區域最低首付款比例;回遷安置房屋具備抵押條件的,以回遷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回遷安置房屋不具備抵押條件的,由青島市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保證擔保,擔保費率為萬分之五/年。以住房置業擔保保證方式申請貸款的,借款人應向住房置業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即借款人提供擔保中心認可的相應擔保物。回遷安置房屋的開發商需與中心簽訂合作協議。
拆遷安置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且不得超過回遷安置房屋差價款的總額。最長貸款年限為 30年,且不得超過申請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
濟南安置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2010年5月,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門下發了《關於濟南市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通知》,就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做出了專門的規定。
通知內容主要包括:凡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棚戶區改造回遷安置中都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回遷安置房。同時通知特別指出,屬於濟南市舊城改造投融資管理中心承建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由該中心承擔擔保並同回遷安置職工簽訂「回遷安置協議」,該協議可代替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回遷職工提供該協議即可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
煙台安置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煙台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管理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拆遷安置房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拆遷安置房貸款通常是老房子已經拆除,新房子沒建好或者未交付,所以拆遷安置房貸款比一般公積金貸款多一些特殊要求:一是所購安置房或他房做抵押,二是只能對增加投資部分按一定比例辦理貸款,三是拆遷安置協議條款要約齊全、表述清晰。符合一般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職工,再具備這三個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拆遷安置房公積金貸款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5-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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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請問拆遷安置房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對象要求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並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行政區域內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