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錢寶網張小雷投案,是怎麼回事
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小雷已經向南京公安局自首,承認非法集資,目前已經無法負擔投資者和債權人的利息要求,這樣類似於「e租寶」的擊鼓傳花游戲終於落下了帷幕。
錢寶網在躲避監管之後完成轉型,提供微商入駐平台,繳納2萬元抵押金即可開店營業。據錢寶網所屬錢旺集團的介紹,錢寶網會員數突破1億,入駐50萬余商家,日活躍用戶超過1000萬,相關涉及資金數以億計。
在錢寶網上線伊始,便有聲音質疑,這樣的商業模式根本不足以支撐用戶的高額收益,這樣的操盤模式更像是一出典型的龐氏騙局,利用新進者的保證金來分發所謂的收益。
只不過就在這樣的質疑聲中,錢寶網卻越做越大,而且與之相關的公司如今只有數十個之多。
根據媒體報道,錢旺集團涉足的領域包括游戲、自媒體、新能源、無人機,甚至足球。
總結:還是那句「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尤其是這種看起來就充滿了賭博性質的投資,賺錢的時候偷著樂,還鄙視周邊的人們不懂投資,活該挨窮;當有損失的時候,就希望找國家兜底;今年中央會議已經明確提出,不再保證剛性兌付,更何況錢寶的情況,根本就不是正規的理財產品。所以提醒老百姓還是要謹慎,天上沒有掉下的餡餅。
㈡ e租寶P2P怎麼樣,e租寶可靠嗎
最近負面很多。
如何選擇一個靠譜的P2P平台很重要的,你可以從以下幾點看看。
1、平台是否為資金池運作模式。
2、是否開啟資金第三方託管。
3、是否有真正的辦公地點。
4、如果經常出現天標,秒標的活動,建議直接否決掉。
5、平台是否有公司的運營團隊的個人信息。
基本上從這幾點就能看的出來一個P2P理財公司是否靠譜的。P2P理財選擇需謹慎。
㈢ e租寶可靠嗎
屬於穩健型的投資畢竟資金規模和品牌影響力在那裡,投資回報率因跟其他的平台高些,但也屬於正常的回報范圍。容易被人詬病的就是廣告成本比較高,但是國情如此,不廣告誰知道?(平安陸金所投的廣告成本也不低),這個東西前期本來就難免資金池效應的,大哥不說二哥,現在近四百億的規模就能看出他的成功之處。
㈣ e租寶調查結果什麼時候出來
沒有時間限制的,關注新聞吧。9日,e租寶發布聲明稱,平台配合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為防止不實傳言引發恐慌和無序贖回、提現,本著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則,e租寶平台向社會各界宣布暫停平台交易。在相關部門檢查結束後,及時將結果通知大家。
㈤ e租寶的調查進程
2015年12月3日時,就有消息稱e租寶深圳寶安分公司被經偵突查,40餘人被帶走。其官方隨後回應稱,系深圳某代銷公司員工協助當地經偵部門例行了解情況,而且在當日晚間「相關配合檢查人員就已全部返回」。
12月8日,e租寶位於北京數碼大廈的信息化研發中心及位於安聯大廈的辦公場所被警方調查。當日晚間,新華社消息通報了正在接受調查的事實,後得到e租寶方面的證實。
2015年12月8日晚間開始,e租寶的官方網站與APP就已無法打開。
2015年12月9日午間,e租寶又通過官方微博發布《e租寶告客戶書》,稱「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9:00之前,e租寶平台依然可以進行正常的注冊、充值、投資、贖回、提現交易。19:00之後,e租寶平台配合接受相關部門檢查,為防止不實傳言引發恐慌和無序贖回、提現,本著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平台交易安全的原則,e租寶平台向社會各界宣布暫停平台交易。」公告同時表示,將在相關部門檢查結束後,及時公布結果。
2015年12月10日晚7點左右,e租寶在官方微博發布一則聲明,證實正在接受調查,原因是「經營合規問題」。由其董事長張敏簽發的文件顯示,e租寶網站及線下機構停止推廣、發布新品,亦暫停其他日常業務。
2015年12月16日,廣東省公安廳官方微博發布通報,稱各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已對「e租寶」網路金融平台及其關聯公司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警方已對涉案相關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對涉案資產進行查封、凍結、扣押。
2016年1月11日晚間,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深圳公安機關已經對e租寶網路金融平台及其關聯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立案偵查。
同時,深圳經偵表示,請投資者及時到居住地派出所報案,反映投資情況,並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工作。公安機關正在積極開展調查取證、固定證據和追贓挽損工作。
事件影響
2015年12月23日,P2P平台三農資本在官網發布公告稱,因「某寶」事件的持續發酵,引發了P2P行業的市場恐慌,大量投資人都在申請贖回自己的投資款項,打亂公司原有的發展規劃,因此決定暫停業務。
一年半內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受害投資人遍布全國31個省市區……2016年1月14日,備受關注的「e租寶」平台的21名涉案人員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中,「e租寶」平台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會執行局主席丁寧,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持有槍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這個曾風靡全國的網路平台真相究竟如何?鈺誠集團一眾高管頭頂種種「光環」之下隱藏著怎樣的黑幕?「新華視點」記者日前經有關部門批准,對辦案民警、主要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企業進行了深入采訪,還原了鈺誠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以下簡稱「鈺誠系」)利用「e租寶」非法集資的犯罪軌跡。
打著「網路金融」旗號非法集資500多億
「e租寶」是「鈺誠系」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路平台。2014年2月,鈺誠集團收購了這家公司,並對其運營的網路平台進行改造。2014年7月,鈺誠集團將改造後的平台命名為「e租寶」,打著「網路金融」的旗號上線運營。
辦案民警介紹,2015年底,多地公安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發現「e租寶」經營存在異常,隨即展開調查。
公安機關發現,至2015年12月5日,「鈺誠系」可支配流動資金持續緊張,資金鏈隨時面臨斷裂危險;同時,鈺誠集團已開始轉移資金、銷毀證據,數名高管有潛逃跡象。為了避免投資人蒙受更大損失,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揮各地公安機關統一行動,對丁寧等「鈺誠系」主要高管實施抓捕。
辦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復雜,偵查難度極大。「鈺誠系」的分支機構遍布全國,涉及投資人眾多,且公司財務管理混亂,經營交易數據量龐大,僅需要清查的存儲公司相關數據的伺服器就有200餘台。為了毀滅證據,犯罪嫌疑人將1200餘冊證據材料裝入80餘個編織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處6米深的地下,專案組動用兩台挖掘機,歷時20餘個小時才將其挖出。
警方初步查明,「鈺誠系」的頂端是在境外注冊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有北京、上海、蚌埠等八大運營中心,並下設融資項目、「e租寶」線上銷售、「e租寶」線下銷售等八大業務板塊,其中大部分板塊都圍繞著「e租寶」的運行而設置。
辦案民警表示,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鈺誠系」相關犯罪嫌疑人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項目,持續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警方初步查明,「e租寶」實際吸收資金500餘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
假項目、假三方、假擔保:三步障眼法製造騙局
「『e租寶』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龐氏騙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鈺誠國際控股集團總裁張敏說,對於「e租寶」佔用投資人的資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現在對此非常懺悔。
「e租寶」對外宣稱,其經營模式是由集團下屬的融資租賃公司與項目公司簽訂協議,然後在「e租寶」平台上以債權轉讓的形式發標融資;融到資金後,項目公司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租賃公司則向投資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辦案民警介紹,在正常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賺取項目利差,而平台賺取中介費;然而,「e租寶」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空手套白狼」的騙局,其所謂的融資租賃項目根本名不副實。
「我們虛構融資項目,把錢轉給承租人,並給承租人好處費,再把資金轉入我們公司的關聯公司,以達到事實挪用的目的。」丁寧說,他們前後為此花了8億多元向項目公司和中間人買資料。
采訪中,「鈺誠系」多位高管都向記者證實了自己公司用收買企業或者注冊空殼公司等方式在「e租寶」平台上虛構項目的事實。
「據我所知,『e租寶』上95%的項目都是假的。」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總監雍磊稱,丁寧指使專人,用融資金額的1.5%-2%向企業買來信息,他所在的部門就負責把這些企業信息填入准備好的合同里,製成虛假的項目在「e租寶」平台上線。為了讓投資人增強投資信心,他們還採用了更改企業注冊金等方式包裝項目。
辦案民警介紹,在目前警方已查證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與鈺誠租賃發生了真實的業務。
有部分涉案企業甚至直到案發都被蒙在鼓裡。安徽省蚌埠市某企業負責人王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公司曾通過鈺誠集團旗下的擔保公司向銀行貸過款,對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業銀行賬戶被凍結後,他才從公安機關處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寶」冒名掛到網上融資。「他們的做法太惡劣了,我希望公安機關嚴懲這種行為,還我們一個清白。」王先生氣憤地說。
根據人民銀行等部門出台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路平台只進行信息中介服務,不能自設資金池,不提供信用擔保。據警方調查,「e租寶」將吸收來的資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進入自設的資金池,相當於把資金從「左口袋」放到了「右口袋」。
不僅如此,鈺誠集團還直接控制了3家擔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為「e租寶」的項目擔保。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李愛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關聯關系的擔保機構,將給債權人帶來極大風險。
「高收益低風險」的承諾陷阱
「1元起投,隨時贖回,高收益低風險。」這是「e租寶」廣為宣傳的口號。許多投資人表示,他們就是聽信了「e租寶」保本保息、靈活支取的承諾才上當受騙的。記者了解到,「e租寶」共推出過6款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間,遠高於一般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率。
投資人張先生表示,「e租寶」的推銷人員鼓動他說,「e租寶」產品保本保息,哪怕投資的公司失敗了,錢還是照樣有。
投資人徐先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我拿10萬塊錢比較的話,在銀行放一年才賺2000多塊錢;放在『e租寶』那邊的話,它承諾的利率是14.6%,放一年就能賺14000多塊錢。」
投資人席女士則稱,自己是被「e租寶」可以靈活支取的特點吸引了:「一般的理財產品不能提前支取,但『e租寶』提前10天也可以拿出來。」
對此,李愛君表示,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關於非法集資犯罪的司法解釋里明確,不能用承諾回報引誘投資者。實際上,由於金融行業天然的風險性,承諾保本保息本身就違背客觀規律。銀監會更是明確要求,各商業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必須進行風險提示。
但是,「e租寶」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對金融知識了解不多的弱點,用虛假的承諾編織了一個「陷阱」。為了加快擴張速度,鈺誠集團還在各地設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銷公司,直接面對老百姓「貼身推銷」。其地推人員除了推薦「e租寶」的產品外,甚至還會「熱心」地為他們提供開通網銀、注冊平台等服務。正是在這種強大攻勢下,「e租寶」僅用一年半時間,就吸引來90多萬實際投資人,客戶遍布全國。
非法吸取的巨額資金被鈺誠集團自用
據警方調查,「鈺誠系」除了將一部分吸取的資金用於還本付息外,相當一部分被用於個人揮霍、維持公司的巨額運行成本、投資不良債權以及廣告炒作。
據多個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寧與數名集團女高管關系密切,其私生活極其奢侈,大肆揮霍吸來的資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寧贈與他人的現金、房產、車輛、奢侈品的價值達10餘億元。僅對張敏一人,丁寧除了向其贈送價值1.3億的新加坡別墅、價值1200萬的粉鑽戒指、豪華轎車、名表等禮物,還先後「獎勵」她5.5億元人民幣。
「鈺誠系」的一大開支還來自高昂的員工薪金。以丁寧的弟弟丁甸為例,他原本月薪1.8萬元,但調任北京後,月薪就飛漲到100萬元。據張敏交代,整個集團拿著百萬級年薪的高管多達80人左右,僅2015年11月,鈺誠集團需發給員工的工資就有8億元。
多位公司高管稱,為了給公眾留下「財大氣粗」的印象,丁寧要求辦公室幾十個秘書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飾「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個奢侈品店全部買空。
不僅如此,2014年以來,「鈺誠系」先後花費上億元大量投放廣告進行「病毒式營銷」,還將張敏包裝成「互聯網金融第一美女總裁」,作為企業形象代言人公開出席各種活動。
公司的花銷在水漲船高,資金回籠的壓力也越來越大。雍磊說,「e租寶」只要一天沒有新項目上線,丁寧就會立刻催問。
實際上,「鈺誠系」的高管們對公司的實際狀況都心知肚明。「『e租寶』的窟窿只會越滾越大,然後在某個點集中爆發,賬上沒錢還給老客戶,也不能還給新客戶。」張敏說,自己曾在2015年9月讓公司的數據中心進行測算,結果顯示,「e租寶」的贖回量將在2016年1月達到9億,此後贖回量逐月遞增。
這個預測,與公安機關此前的分析結果非常吻合。
丁寧坦言,鈺誠集團旗下僅有鈺誠租賃、鈺誠五金和鈺誠新材料三家公司能產生實際的經營利潤,但三家企業的總收入不足8億,利潤尚不足一億。因此,除了靠瘋狂佔用「e租寶」吸收來的資金,「鈺誠系」的正常收入根本不足以覆蓋其龐大的開支。
「e租寶」涉嫌非法集資犯罪
根據「e租寶」案件中已經查明的種種犯罪事實,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這些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介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4個構成要件:第一是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經營形式來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簡訊、推薦會等形式公開吸存,第三是通過私募、股權等其他的手段來承諾還本付息或者回報,第四是向社會公眾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網路平台公開向全國吸存,還對外承諾還本付息,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對於已經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如果還存在揮霍性投資或者消耗性支出導致財產不能償還的情形,就構成了集資詐騙罪。」他認為,「e租寶」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資高檔車輛和住宅、向員工支付高工資等揮霍行為,體現了他們主觀上非法佔有投資者資金的目的,這是導致吸收來的資金不能償還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們涉嫌集資詐騙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愛君則指出,金融是一種以高風險為特徵的行業,因此老百姓在投資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識,知道任何投資行為都要風險自擔;而如果投資者參與的金融活動涉嫌違法犯罪,就將承擔更大的風險。
最新進展:有關部門正在加緊取證追贓挽損
辦案民警介紹,由於「鈺誠系」的資金交易龐雜,財務管理混亂,其資金流向還在調查之中。目前,公安機關正在與銀監會、人民銀行等部門通力配合,加快工作進度,全力以赴進行調查取證、追贓、甄別涉案資產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資人的損失。為了便於投資人報案、完善案件處置相關信息,公安機關已經搭建起投資人信息登記平台,並將於近期掛接在公安部官方網站上啟用。
有關部門表示,投資人應及時、主動報案、登記信息、提供證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時、不如實報案、登記而損害自身合法利益;同時,請投資人依法維權,不信謠、不傳謠、不受蠱惑,不組織、參與各類非法活動。涉嫌犯罪的人員,應當積極配合調查、退繳違法所得,爭取從寬處理。
2016年1月21名涉案人員被北京檢查機關批准逮捕,時隔半個月中國各大報刊都刊登了新華社發布的「e租寶」非法集資真想調查。
真相終於來了!新華社發文定性e租寶非法集資事件
備受關注的「e租寶」平台的21名涉案人員已於1月14日被北京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其在一年半內非法吸收資金500多億元人民幣,受害投資人遍布中國31個省市區。其中,「e租寶」平台實際控制人、鈺誠集團董事會執行局主席丁寧,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持有槍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與此案相關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新華社刊發的「e租寶」非法集資案真相調查稱,從2014年7月「e租寶」上線至2015年12月被查封「e租寶」是鈺誠集團及其關聯公司下屬的金易融(北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網路平台,「鈺誠系」以高額利息為誘餌,虛構融資租賃項目,持續採用借新還舊、自我擔保等方式大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累計交易發生額達700多億元。據警方調查,「e租寶」將吸收來的資金以「借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形式進入自設的資金池;資金運用上,除了一部分吸取的資金用於還本付息外,相當一部分被用於「鈺城系」高管的揮霍、維持公司的巨額運行成本、投資不良債權以及廣告炒作。
「e租寶」涉嫌非法集資犯罪
根據「e租寶」案件中已經查明的種種犯罪事實,司法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的這些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郭華介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4個構成要件:第一是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或者假借合法的經營形式來吸存,第二是以媒介、簡訊、推薦會等形式公開吸存,第三是通過私募、股權等其他的手段來承諾還本付息或者回報,第四是向社會公眾即不特定的人吸存。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網路平台公開向全國吸存,還對外承諾還本付息,其行為已經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對於已經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如果還存在揮霍性投資或者消耗性支出導致財產不能償還的情形,就構成了集資詐騙罪。」他認為,「e租寶」案的犯罪嫌疑人投資高檔車輛和住宅、向員工支付高工資等揮霍行為,體現了他們主觀上非法佔有投資者資金的目的,這是導致吸收來的資金不能償還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他們涉嫌集資詐騙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李愛君則指出,金融是一種以高風險為特徵的行業,因此老百姓在投資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識,知道任何投資行為都要風險自擔;而如果投資者參與的金融活動涉嫌違法犯罪,就將承擔更大的風險。
㈥ 融資租賃與互聯網結合的理財平台e租寶怎麼樣,話說e租寶年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是真的嗎
你好,選擇理財平台,抄選兩種,|,國家(社科院)評級A以上,2,開辦期超過一年而且獲得國內外風投資金注資,e租寶沒一條符合,人民大會堂有的廳是可以出租,很多商家利用這個抬高身份,這不能作為依椐,謹慎一些
㈦ e租寶什麼時候案子查出來
早已經調查,起實際控制人丁寧被抓。
目前公司機已經全面查封。
該公司目前涉及的問題很多:自融,資金池、非法集資等。目前警方還在調查,具體結果估計很快公布。相關消息透露,這家公司幾個月前就已經被列為重點調查對象。
這家公司在業內一直就被認為是「大雷」,因為與正統的P2P平台相比,它太不透明了,也沒有很好的背景,擔保機構是誰也不知道,還有假標等一系列的問題,真正了解行業的人都是不會投資這個平台的。
P2P投資還是很靠譜的,只要你找到了靠譜的平台。
一般判斷一個P2P平台靠不靠譜,可以參照如下標准,如果都符合,那應該差不多。
1、選平台要看實力和背景;
2、然後查一下運營了多久,成交額有多少;
3、研究下平台的投資項目是否透明;
4、再查一下有沒有第三方資金託管(有些第三方支付,也可能只提供支付渠道,並沒有資金託管);
5、利率太高的平台千萬不要碰,即使碰也不能下血本。利率高於15%建議慎重考慮,萬一跑路就虧大了。
㈧ 從銀行跳槽到e租寶靠譜嗎 我在國有銀行工作十年前幾天鈺誠集團E租寶挖我過去當高級客戶經理 工資待遇
慎重吧,相信你也在網上搜過E租寶的相關信息,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對於質疑聲,E租寶也沒有給出太多合理的解釋,比如自融,資金池,關聯但保,還有等等。如果有一天,我說如果,E租寶因為上述原因跑路了,遭殃的先是這一幫客戶經理們,因為你帶去的客戶也許首先相信的是你,而不是E租寶。他們的損失第一個找到的人肯定是你,當然,你也許可以推得一干二凈,但是你失去的可能就是你的聲譽了。當然,也不排除E租寶會一直挺過去,哪為什麼不等等,等到疑慮盡除時在跳槽呢?至少這樣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