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合夥開公司的股權分配與資金問題。
1、股權完全是靠譜的,當然要有完善的股權分配合同來保障的你權益。
2、至於這第二條你提到的,就要看你和另外兩位權益人是怎樣協商的,如果之前有協議的話,或者在股權協議上付上副件,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3、他們無權清除你的股權,但是可以接管經營權利。他們要想拿回股權必須重新核算股權價值後,從你手中買回來,而且還要經過你的同意。
可以這樣說,股權的存在不一定是拿資金來衡量的,其他的要素也可以組成股權,就連上市公司,也有員工激勵式股份。簽訂股權協議是必要的,是保障各位股東權益的最好途徑。
㈡ 請問同等出資比例下股權如何分配比較合理
2種方法均可,第一種是既出資又做事的在股權比率上多佔一點,但多點的比例應由股東進行協商,但說實在的,究竟應該多佔多少沒有模式可套,建議可按每年的工資進行折算;第二種是同樣出資,占同樣的股權,另外,負責經營管理的按市場上職業經理人的薪資水平領取工資和獎金,可制定績效方案進行考核,按完成的績效由董事會或股東會來決定應領取的年薪。
個人建議第二種方案,既公平,又合法,而且還真正能體現績效。
㈢ 公司股權分配比例標准
股權比例是根據股東各自出資金額占注冊資本的比例計算出來的,當然股權比例回也是可以約答定的,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約定表決權、分紅權的比例,可與股權比例不一致。
股份分配可以參照出資比例、勞務支出比例、對項目的貢獻值等方面來進行分配。股權分配把股權首先分成兩個類別: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至於經營股權部分,總的比例定好了之後,就可以考慮每個人在團隊中擔任的職責和能力來評估。
(3)股權分配資金與勞動比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只要轉讓方和受讓方達成一致,此類型的股權轉讓是不受限制的,既無需徵得其他股東同意,也無需召開股東會,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股東可以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但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要轉讓股權的股東應當就其股權轉讓事項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
㈣ 請問, 合夥企業,技術股和資金股還有勞動股各占的比例是怎樣,請詳細說明,各種情況.
合夥企業股份比例要由合夥各方協商確定,並以章程的形式規定下來,外人沒有發言權。企業的特性不同,技術和資金股份比例不同,而勞動一般不作為股份,屬於企業勞動成本。有的企業為了留住人才,以股份獎勵有關人員,獎勵股份所佔比例也要由合夥人共同討論決定。
㈤ 資金比例如何分配
就按照股份比例分唄,按原始股份比例分,你六份,另外倆一人兩份
㈥ 股權和工資如何定
股權收益和按勞取酬不矛盾。股權分配後,再根據勞動貢獻多個維度制定按勞分配方案。
㈦ 按資分配,按勞分配與按勞動要素分配有什麼區別
1、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在公有制企業中的工資、薪金、獎金、農民承包集體土地所獲得收入等都屬於按勞分配,但是按勞分配不是公有制經濟中的唯一分配方式,公有制經濟中也有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方式存在。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但是影響財政收入的主要因素是經濟發展水平和分配政策,因此,增加財政收入的關鍵是發展經濟和調整分配政策。
1)所有制形式不同。按勞分配屬於公有制經濟的分配方式,按勞動要素分配屬於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等的分配方式。
(2)分配方式不同。按勞分配是對社會總產品作了各種必要的扣除後,以勞動者向社會提供的勞動為尺度分配個人消費品。按勞動要素分配是勞動者向企業提供勞動,企業將按勞動者的勞動力價值支付勞動報酬。
2.公有制經濟中的勞動者的收入並不都屬於按勞分配。按勞分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個人消費品分配的基本原則。在公有制企業中的工資、薪金、獎金、農民承包集體土地所獲得收入等都屬於按勞分配,但是按勞分配不是公有制經濟中的唯一分配方式,公有制經濟中也有按生產要素分配的方式存在。
3.按勞分配、按生產要素分配都體現了公平和效率的統一。按勞分配是效率與公平兼顧,按生產要素分配主要體現了效率,但也體現了公平。可見各種分配方式都要兼顧效率與公平。
4.按資分配,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種重要的分配方式,是指社會根據各種生產要素在商品和勞務生產服務過程中的投入的比例和貢獻大小給予的報酬,即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信息、管理等要素共同參與收益分配。按資分配有幾種形式:
一種是資本所有者把貨幣存入銀行,購買債券或購買少量股票等,從而取得存款利息、債券利息或股息、紅利收入。另一種按資分配,是職能資本所有者依法獲得一定收入的分配方式。這種分配方式體現了剝削本質。
(7)股權分配資金與勞動比擴展閱讀:
按勞分配是只能在公有制企業的內部實現的,通過獎金和津貼以及工資的形式表現出來。但是現在目前有很大的不均勻性。在此不細說。按生產要素分配是為了更加調動一切積極的因素的政策下提出來的,是為了更好的發揮勞動者積極性。
舉一個例子,一個科研人員研製出來一個成果並賣給了工廠他所得的錢是屬於按勞分配的,因為畢竟他為此付出了辛苦自己的勞動,但是如果把這項成果當作技術入股每年獲得紅利,那麼該成果就是作為一種生產要素來創造社會財富了,這個時候所得就是按生產要素分配了。
㈧ 請問, 合夥企業,技術股和資金股還有勞動股各占的比例是怎樣,請詳細說明,各種情況.如題 謝謝了
1、技術入股時,所佔比例最大不超過大於40%(前提:入股技術要通過注冊會計師專事屬務所的技術價值評估),否則很難通過工商注冊; 2、資金股則沒有限制; 3、勞動股?沒有聽說過。因為勞動無法通過注冊會計事務所的價值評估。 我猜應該是你們合夥人中有一個是具有特殊操作技能的人,你們也想讓他入股, 如果是那樣的話,可以先完成技術及資金入股的工商注冊,然後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股東、由現有股東將股份贈送給他,這樣可行性較高。
㈨ 股東工資如何分配兩個人出資各佔50%。
股東和員工是兩個性質的身份,獲取收益的途徑也不同,股東收益叫分紅,員工的收益叫勞動報酬,即工資。如果是股東同時也是員工,兩份收益的獲得各不沖突。
股東,是基於對公司的資金、物力、知識產權等投資而分取公司的紅利,其分紅多少與公司利潤息息相關;按什麼比例分紅,由章程規定,最普通的就是按出資比例,以你們公司為例,你們按50%、50%的比例分紅。一般由年度股東會決議後進行分配。
而公司員工,是基於對公司的勞力、智力的付出而獲得勞動報酬,公司利潤與他關系不大。兩位股東以員工的身份任職於公司,這時候的工資應與其他員工同樣方式獲得,即由公司與員工考慮職位等因素雙方商定後,由公司按月或其他周期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