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怎麼打不開
在申請項目期間,可能是系統伺服器宕機了。換個時間在次嘗試吧。
B. 申請國家和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企業和機構應具備什麼條件
一、依據
《石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2010年石景山區促進中小企業 發展 意見>的通知(石政發〔2010〕13號)》
二、支持范圍
(一)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1、中小企業貸款貼息;
2、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費用補貼;
3、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貼息。
(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以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 、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支持發展潛力大、具有明顯引領、帶動作用的技術創新產業化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國家及北京 市級示範項目。
(三)支持工業結構調整 和工業節能減排項目
1、支持企業通過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工業;
2、支持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企業主動退出;
3、給予工業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費用補助;
4、給予節能效果明顯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資金 支持。
(四)支持商貿、旅遊、休閑娛樂項目
1、支持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特色經營項目;
2、支持外貿出口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3、支持體現CRD特色的旅遊產品及商品生產;
4、支持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北京CRD卡」入網商戶。
(五)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支持具有公共服務職能的服務機構 ,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公益性培訓、信息服務等綜合性服務。
(六)支持企業提升管理 水平項目
支持中小企業在日常辦公、財務、庫存、生產過程式控制制、銷售等方面應用信息管理系統,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項目。
(七)國家、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補貼
三、支持方式和標准
(一)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1、中小企業貸款貼息:符合我區產業導向的中小企業,2010年內新增貸款,根據企業與承貸銀行 簽定的貸款合同 ,給予實際貸款利息發生額50%的貼息。單個企業貼息金額不超過50萬元,貼息期不超過1年;
2、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費用補貼:擔保費率在2.5%以下的,按實際費率給予全額擔保費用補貼;擔保費率在2.5%以上的,按2.5%給予擔保費用補貼。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25萬元,貸款貼息及擔保費用補貼可同時享受;
3、中小企業集合信託業務貼息:對於2010年獲得石景山區中小企業集合信託融資的企業,給予2%貼息。
(二)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按照建設期投資 總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支持工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項目
1、通過高新技術改造傳統工業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建設期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2、主動退出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行業,並且通過市級驗收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對於工業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的費用,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4、對於節能效果明顯的工業節能改造項目,完成後按節能量500元/噸標煤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支持商貿、旅遊、休閑娛樂項目
1、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效益良好的特色經營項目,按照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貼,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2、對於開拓國際、國內市場效果明顯的外貿出口企業給予補助,補助額度為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費用的10%,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3、對於CRD特色旅遊商品生產項目,按照投資總額的10%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4、對於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北京CRD卡」入網商戶,按照拉動消費額增量部分的1%給予補貼,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五)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對於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按照其提供公共服務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服務機構補貼總額不超過10萬元。
(六)支持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項目。
2010年企業開展信息化建設,且運行良好,存貸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等指標顯著提高,補助金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軟、硬體)的10%,單個企業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0萬元。
(七)國家、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補貼。
凡獲得國家、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資金支持的項目,區政府給予10%的配套支持,補助金額不超過20萬元。
四、提交材料
申報單位需登陸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網(http://sjs.bjsme.gov.cn/),通過「項目徵集申報系統」 進行填寫,提交電子申請材料,同時向初審部門報送以下紙質材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一)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1、中小企業貸款貼息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銀行借款合同、貸款到位憑證和利息結算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2、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費用補貼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銀行借款合同及貸款到位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6)擔保公司委託擔保合同及擔保費用支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中小企業集合信託業務貼息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信託貸款合同、貸款到位憑證和利息結算清單原件及復印件
(二)支持戰略新興產業項目。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企業資質、自有資金證明、已投入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提供發票復印件
7、其他與項目相關的證明文件
(三)支持工業結構調整和工業節能減排項目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技術改造項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報告、自有資金證明
6、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企業主動退出項目需提供市級驗收報告;
7、工業節能改造項目需提供節能量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
8、項目相關證明材料和支出證明材料
(四)支持商貿、旅遊、休閑娛樂項目
1、支持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特色經營項目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開展特色經營服務項目具體方案及相關圖片資料
(6)開展特色經營服務項目投資情況明細及相關發票。
2、支持外貿出口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開拓國內、國際市場費用支出證明復印件
(6)銷售收入增長的證明材料
3、支持體現CRD特色的旅遊產品及商品生產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CRD特色旅遊產品及商品生產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市場報告及相關圖片資料
(6)項目相關證明材料和支出證明材料
4、支持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北京CRD卡」入網商戶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拉動消費活動的具體方案及相關圖片資料
(6)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證明材料
(五)支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2010年服務機構提供公共服務的證明材料
4、2010年服務機構提供公共服務的支出憑證
5、2010年創業服務工作總結
(六)支持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項目。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項目簡介,包括:項目名稱、承擔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單位名稱、項目的主要內容(體系結構、功能模塊)、投資規模、實施進度、效果評價(存貸周轉率、應收賬款周轉率、營業利潤率、銷售增長率等指標)、經驗教訓等
(七)國家、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補貼
申報材料:
1、石景山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網上填報並列印)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2010年3季度財務報表
4、企業2010年1-3季度完稅稅票復印件
5、企業獲得相關專項資金的證明材料
五、申報程序
(一)項目初審
1、支持中小企業融資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工業結構調整和節能減排項目,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企業提升管理水平項目,由區經信委負責初審;
2、支持商業服務業企業開展特色經營項目、外貿出口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項目由商務委負責初審;
3、支持體現CRD特色的旅遊產品生產項目、拉動消費效果明顯的「北京CRD卡」入網商戶項目由旅遊局負責初審;
4、國家、北京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配套補貼,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各自分管領域項目的初審。
(二)各相關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初審後報石景山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必要時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審論證,審核後確定支持的項目,報送區政府審批。
(三)申報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後,應及時按照現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七
C. 中央財政有哪些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首要是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促進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按照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總體要求,引導中小企業調整企業結構、節能減排,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加快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二是完善科技創新政策體系,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和技術創新。今年中央財政安排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4億元,同比增長27.3%,另外還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3億元,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
三是促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部署,中央財政繼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引導金融機構開展小額擔保信貸業務。
四是實施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今年起實施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內外資企業統一實行25%的所得稅稅率。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此外,為解決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紡織、服裝企業的實際困難,今年8月將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半年增加退稅100億元左右。
五是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空間。為有效利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國家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財政部將於近期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快開展中小企業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工作,推動各級政府將政府采購資金向中小企業傾斜。
六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全面清理和檢查對中小企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整頓和取消涉及企業的不合理收費(基金)。從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停徵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減輕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負擔,促進市場經營主體公平競爭。
D. 北京市最近有什麼政府補貼項目嗎
這個問題問的太寬泛了,剛接觸這方面吧。政府補貼是按照行業劃分支持的。你是做哪方面的?北京市一般科技型企業比較多。簡單給你列舉幾條近期將要申報的政策。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稅收優惠的扶持。2、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轉型,對創新創業型有40-100萬元的資金支持。3、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專項。資金支持。建議你在不了解有哪些政府補貼項目的時候可以去政商匯官方網站查查政策,按照行業一搜和你相關的就出來了。
E. 北京市中小企業如何申請政府資金扶持
申請專項資金需提交材料
1、撥付專項資金的請示。
2、資金撥付的申請表及附件。
3、項目進展情況表及報告(附前期已投入財會記賬明細表復印件;若用自有資金墊付國家專項資金用於購置設備等固定資產,需附相關發票復印件)
4、國家及北京市對專項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5、北京市財政局下達預算資金的通知。
6、海淀區預算單位(企業)銀行賬戶備案登記表
7、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8、法人授權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9、真實性聲明。
F.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條件
申請條件:
(一)申報企業應當是在本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業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四)項目已經納入上海市產業投資三年滾動項目庫;
(五)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規劃、節能、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項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
(六)項目拉動面廣、產業鏈長、能盡快采購設備,並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
(七)項目應當已經具備建設開工條件,項目立項、資金、規劃、土地、環保等方面的手續已經落實。
G.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賬務處理
收到不交所得稅的專項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專項應付款
H.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需要上稅么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87號)文件規定:
一、對企業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一)企業能夠提供資金撥付文件,且文件中規定該資金的專項用途;
(二)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企業將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財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重新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收入總額;重新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貴企業可以對照以上文件,如果符合文件規定,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同時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資產,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