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叫股價除息,還有送紅股的話叫除權,即送現金,又有紅股的話,叫除息除權.那股票現金分紅或送轉贈股票後股價為什麼要除權?
這是因為送紅股或轉贈股都只是通過把每股凈資產中的可分配利潤或資本公積金轉化為股本送給全體股東,只是增加公司的注冊資本,股東權益並不會因為股本的擴張而增加,假設送股前,每股凈資產為3.00元,10送10後,每股凈資就是1.50元.而送現金的原理跟送轉股的原理差不多,送現金的直接把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拿出來分給全體股東,公司的股東權益會相應的減少,每股凈資產也會因此而減少.如果實行了送轉股或現金分紅,而股價卻不除權的話,就會導致股價虛高,一樣會引來股價的大幅下跌,因為投資者不會笨到用同樣的價錢,去買價值已經減少的東西,而除權只是給出一個參考的開盤價,投資者如果繼續看好該公司,股價就會填權,如果不看好,那就會貼權,這跟每天的股價漲漲跌跌的原理是一樣的;
如果沒有除權機制,其一,就會誤導很多不了解的投資者逢低買進,造成不公平;其二,就會讓公司的大股東頻頻送轉贈股,然後在二級市場獲利,最後受傷的還是無知的小散戶,造成更大的不公平.所以送股後股價要除權,是國內,國外都一樣存在的,這是一種公平的制度.
http://..com/question/53181229.html
Ⅱ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為什麼要從處置價款中扣除已計入應收項目但是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因為實際上你這部分應收股利或者應收利息已經計算進了賣價裡面,並且已經按照會計准則在前期計提了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如果再將這部分計算,就重復了
舉個極端的例子你就明白了,還差一天就發放股利了,你賣的時候難道不會把這部分股利計算進賣價?
本質上就是將已經確定將收到的收入按季度或者月分期預提了,那麼就不能再將這部分重復計算為資本利得收入
一般股票都分為資本利得也就是股票本身的買賣差價收入 ,以及股利收入這兩部分
兩部分要分開計算,因為其確認原則是不一樣的,資本利得按照差額計算,股息則直接是全額計算。
Ⅲ 基金是分紅前買入好,還是分紅後買入好呢假設採用紅利再投
有業內基金專家提醒投資者,分紅通常來說是好事,但是投資者最好不要選擇基金分紅前購買基金。他表示,目前仍有不少金融知識缺乏的投資者,看到基金分紅,認為是好基金便積極買入,然後過幾天分紅下來以為是好事,但是實際上,因為申購基金需要費用,你剛交了申購費,把現金變成基金,結果沒幾天,基金還沒什麼漲,又因為分紅把基金變成了現金,投資者等於是白白損失了申購費。
其實,如果市場沒有變化,分紅前後買基金沒有什麼區別。因為基金分紅的實質,是將基金資產的一部分分配給基金持有人,那麼在分紅之後,基金單位凈值就會下降。在不考慮市場變動因素的情況下,這下降的部分就是單位分紅的金額。
比如1月5日,某基金份額凈值是2元,擬分紅每份0.5元。1月6日是分紅除息日,那麼當天分紅之後的基金份額凈值就為1.5元。
假如你在1月5日投資1萬元買了該基金,那麼獲得基金份額是5000份(為方便計算,假設申購費率為0)。1月6日,分紅後獲得5000×0.5=2500元。紅利再投資的話,當天可獲2500/1.5=1666.67份。因此分紅後的總份額是6666.67份,基金總市值為6666.67×1.5=1萬元。假如你在分紅之後購買,那麼投資1萬元獲得的份額也是6666.67元。可以看出兩種情況沒有什麼差別。
當然,現實中基金單位凈值會由於股市的波動而發生變化,從而影響到分紅前還是分紅後購買所擁有基金資產發生差別。但理論上講,這個差別不是分紅所帶來的。即便基金不分紅,這一前一後購買基金,凈值也會有變化。
只不過對於大比例分紅的基金,不少基金或多或少都有減倉行為,以應對基金分紅需要的派現資金。我們可以注意到,這些分紅後的基金凈值,在市場強勁上揚時會漲得比較吃力。但如果後市出現大幅調整,對這些基金而言倒是好事情。因為這些近期大筆分紅的基金,往往都會吸納很多新的申購資金進入,這樣既規避部分下跌風險,又可相對低成本建倉。所以大家大可不必以分紅時間作為自己投資基金的風向標,後市怎麼走,這才最重要。
最後提示一個小細節。現金分紅和紅利再投資的時間是不一樣的。如選擇紅利再投資,那麼是在分紅除息的當天,如上面例子中的1月6日,按照當日1.5元的價格直接轉換成相應的基金份額,而且沒有任何手續費。所以對紅利再投資者而言,分不分紅,在一個上升的市場中意義並不大。如果選擇現金分紅,則一般是在除息後兩日才能劃到你的資金賬戶。
Ⅳ 股票現金分紅還要扣稅,分紅後總資產不變,分不分紅有區別嗎
A股市場的分紅制度確實存在一個很大的爭議,名義股票現金分紅了,但股票的總資產並未發生任何改變,這個現金分紅還有意義嗎?那股票分不分紅有區別嗎?
其實針對A股上市公司股票現金分紅問題,為了更多股民投資者能弄懂股票現金分紅的意義和區別,在此首先告訴大家答案,股票現金分紅和不現金分紅確實有不同意義,同時也會存在很大的區別,下面進行分析。
首先要弄明白一個道理,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錢是哪裡來了?相信這個問題很多股民都會知道,股票現金分紅都是上市公司通過運營賺到的錢,把賺到的錢拿出部分然後回報給所有股東。
通過例子告訴所有散戶投資者,現金分紅的股票只能證明這家公司有分紅能力之外,其他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是一個虧本的分紅,這個現金分紅是給大股東回報的形式而已。
匯總
綜合通過上面對股票現金分紅的意義和區別,以及現金分紅對大股東和中小股民投資者的最終差異作出詳細分析。股票現金分紅對股民沒有實際意義的,這是為大股東長期投資量身定做的分紅。
從中小投資者角度考慮,股票分不分紅無所謂,股價能常年穩步上漲,股價漲起來才是對股民最大的投資回報,股價不漲再來分紅都是沒用的。
Ⅳ 股票 公司分紅的錢是從哪來的,如果是從公司來的,股價為什麼分紅多少就跌多少
是來自公司的凈利潤,凈利潤分攤到每一股中去了。比如公司凈利潤1000萬,股本1000萬股,股權登記日回時股價為10元,現公答司決定拿其中的100萬來分紅,凈利潤則剩900萬,反映到股價上則只有9.9元,0.1元已到了股東的賬上
Ⅵ 股票分紅,我賬戶總資產里一分錢也沒有多,反而還扣掉了我的錢,分紅納稅,要納稅分紅部分的20%分紅的
你說的沒錯,股票分紅,總資產不會增加,反而因為扣除紅利稅,總資產會減少。但是,股票能分紅,說明企業是盈利的,將來可能會有更大的上升空間,而且持股達到一年的,免除紅利稅。
Ⅶ 在會計中,由於當前現金狀況不佳,為什麼將現金股利分配政策改為分配股票股利
如果現金狀況不佳 貿然分配現金股利 那麼企業將會面對籌資的壓力 這樣再去花費精力和金錢籌集發展用的資金 是非常不劃算的 因此企業首先肯定要保留發展必須的資金 然後再視情況是否分配股利 分配股票股利不需要支付現金 企業的資金壓力就小得多 其實股東如果真的想要現金 完全可以將股票出售換取現金
Ⅷ 基金分紅是先扣除我的收益然後再進行分紅這樣我有什麼好處不要復制。
基金分紅就是你持有基金盈利部分分給投資人,把錢打入基金賬戶。但是分紅後基金凈值也會相應的下來。分紅實際對於持有人來說意義不大,基金賺錢是靠基金凈值波動差來實現的。
基金分紅對持有人所持有的總額(基金+貨幣)是不會產生影響的,只是基金公司減少基金凈值的一種手段,減少凈值的目的各有不同,分紅頻率也不一樣,僅此而已。
網上對於基金分紅的看法褒貶不一,從分紅的目的來看,基金分紅有其一定合理性,如為了降低基金規模以方便管理規避風險,所謂船大難掉頭;也有賺噱頭的成分,如通過分紅降低凈值降低准入門檻吸引大眾購買。
(8)現金分紅的資金會先從資產中扣除擴展閱讀:
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如果想實現收益,通過贖回一部分基金單位同樣可以達到現金分紅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次數的多寡並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產生明顯的影響。
Ⅸ 基金現金分紅怎麼是從本金里扣的!
分紅就是降低單位凈值把錢結算給你。實際上還是自己的錢。
例如:有10000份,每100份紅利得10元,相當於每份基金的紅利為1毛,假設原先沒分紅時的單位凈值為1.10元,分紅後單位凈值變成1.00元。
沒分紅前市值 10000份*1.10=11000元。
分紅後市值:10000份*1.00=10000元。
分紅得紅利1000元。
合計財產是分紅後市值10000元+1000元=11000元。
實際上你分紅也還是你的錢。也許你會問,既然分不分紅都差不多,何必分紅,有什麼意義啊!其實還是有小小的區別的,分紅,通常在下跌的時候降低了風險。
(9)現金分紅的資金會先從資產中扣除擴展閱讀:
基金分紅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紅利再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若投資者未指定分紅方式,則默認收益分配方式為現金分紅。投資者可以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去您購買基金的機構處進行分紅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萬份,現每基金份額分紅0.05元:假設選擇現金分紅方式,那麼基民可以得到0.5萬元的現金紅利;假設選擇紅利再投資,分紅基準日基金份額凈值為1.25元。
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就變為10.4萬份。由於基金總資產因分紅減少,所以在分紅後基金凈值降低。
開放式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但基民可以根據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基金行情的變化自主更改。更改分紅方式時,代銷客戶需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卡去原先購買基金的代銷機構修改;直銷的客戶可通過基金公司網站或電話交易系統自行修改。
Ⅹ 分紅為什麼還要在股票上扣 扣得錢誰得了
現金分紅屬於個人所得,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