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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資金

發布時間:2021-07-28 02:24:16

Ⅰ 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是否需保薦代表人簽字,是否佔用上市公司通道

重大資產重組的配套融資只能由財務發起人簽字,不需要保險代理人簽字。進入上市部門需要佔領上市公司的渠道。

本次定向增發融資基金及所購部分資產的價格為上次董事會決議公告前20個交易日平均價格的10%以上,但配套融資價格按發行期第一日確定。

2010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在促進企業重組中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為貫徹落實國發27號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國證監會圍繞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促進並購、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

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在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優先支持並購重組活動、有利於產業整合和結構優化的指導下,形成了推進資本市場並購重組的十項工作部署。十項工作安排圍繞推進市場化並購重組改革這條主線,涉及上市公司各級監管的基本制度建設。

Ⅱ 再融資新規 18個月包括並購重組配套資金

三點核內容: 1、市公司申請增發、配股、非公發行股票間間隔少於18月控制融資回頻率抑制度融資;答 2、市公司申請非公發行股票擬發行股份數量超本發行前總股本20%魚吃魚影響並購重組沒影響; 3、明確定價基準能本非公發行股票發行期首 其影響第1點第3點於新政策台續都策套利空間政策主要三面做引導:1、減少定增炒作公增發、配股、轉債、優先股主;2、三期定增基本消失除非增加控制權;3、近90%增發非公主未1期定增空間創業板說反更優勢其定增發行首需要鎖定 能繼續台針減持新政策同現量股東定增保底現象政策推比預期要快各博弈空間少看監管層政策引導態度堅決未再結合配套減持政策市場影響比較監管層角度希望市場引進水目前市值公司經營壓力比較特別50億、沒現金公司能通並購重組始並購重組始趨嚴新規發行首定價政策並針並購重組並購重組按照20120均價定價現PE、並購基金新玩;針配套融資部能導致現金價比例少、標資產募集足夠資金資產質量發行首股價漲資產質量發行認購比較困難總體說新政策未現新

Ⅲ 並購重組中募集配套資金是什麼意思

就是正在與企業外部第三方談判,內容是通過出售轉讓企業股權等資產以獲取企業需要的資金。

Ⅳ 重大資產重組和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購買資產的區別

資產重組是指企業資產的擁有者、控制者與企業外部的經濟主體進行的,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或對設在企業資產上的權利進行重新配置的過程。非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採用非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行為。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重大資產重組是可以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來實現的,還有募集配套資金也通過非公開發行來實現。要說區別,就是重大資產重組有更大的想像空間,重組都會有朦朧性,力度也是未知的,一般來說重大資產重組利好的程度更大。而非公開發行股票因為信息更明確,所以這種利好的程度一般不如重大資產重組。

非公開發行股票為公司單純增發股票,重大資產重組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購買、出售資產,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構成重大資產重組:1、購買、出售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2、購買、出售的資產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所產生的營業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營業收入的比例達到50%以上;3、購買、出售的資產凈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凈資產額的比例達到50%以上,且超過5000萬人民幣

Ⅳ 重大資產重組幕集配套資金股票會漲嗎

屬於利好。
具體要看重組後盈利的能力。
不過如果大盤不好,或者莊家壓著不讓漲也有可能的。
利好大漲的概率更大

Ⅵ 資產重組就是非公開發行嗎這兩個概念是一樣的嗎求高手解答……

非公開發行由發審委審批,資產重組由並購重組委審批。
(1)收購資產方式
募集現金並用募集資金再收購資產的,一律屬於非公開。法律依據:重組辦法第2條第二款。例外:重組辦法第42條,避免利用過橋貸款以規避重大資產重組。
(2)資產規模
是否觸發總資產/凈資產/收入超過50%標准。如果觸發則屬於重大資產重組。需要注意的是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如果未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准則仍屬於非公開發行,由發審委審核。
(3)發行對象
發行對象為獨立第三方(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以及關聯方除外的第三方均為獨立第三方,即比如二股東也可以是獨立第三方)均作為重大資產重組。法律依據重組辦法第41條第二款。例外:某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持有非上市公司A80%股份,甲乙持有剩餘20%,上市公司擬向其控股股東收購A80%股份,甲乙也要求出售剩餘20%股份給上市公司,由於A股權金額未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准,因此為方便當事人,按非公開發行處理,由發審會審核。
(4)是否搭配現金
法律依據重組辦法第43條。配套資金《=25%上並購重組委。計算25%的口徑是:比如股權認購75億,現金25億,那麼(75+25)/4,如果未超過25%,就上並購重組委。
如果配套資金超過25%,由發行部審核,但適用的法律依據尚在研究中。
2、關於重大資產重組並配套募集不超過25%現金的定價方式
重大資產重組定價分2次進行,重組部分按照評估定價不打折,重組發行對象不超過10個;募集配套資金部分進行詢價的,價格可以打折,發行對象不超過10個。即重大資產重組並配套募集現金,發行價格有2個,發行對象總共不超過20個。

Ⅶ 資產重組競價類配套融資是什麼意思

資產重組競價類配套融資,是為了支持資產重組競價而提供的資金,一般是金融機構提供,有時也有財政資金介入。
相關資料: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國發〔2010〕27號)的有關規定,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進一步規范、引導借殼上市活動,完善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制度規定,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及其他金融創新方式作為兼並重組的支付手段,拓寬兼並重組融資渠道,提高兼並重組效率。現就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第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二條:「自控制權發生變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購人購買的資產總額,占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財務會計報告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達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辦法第十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對應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兩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上市公司購買的資產屬於金融、創業投資等特定行業的,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前款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上市公司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治理與規范運作的相關規定,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二、將《重組辦法》第十二條中的「計算前條規定的比例時」修改為「計算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比例時」。
將該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對同一或者相關資產進行購買、出售的,以其累計數分別計算相應數額。已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報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的資產交易行為,無須納入累計計算的范圍,但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情形除外。」
三、將《重組辦法》第十七條中的「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修改為「上市公司擬進行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一)至(三)項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以及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
四、在《重組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中增加一項,作為該款的第(一)項:「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五、將《重組辦法》第三十五條修改為:「獨立財務顧問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對實施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一個會計年度。實施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持續督導的期限自中國證監會核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日起,應當不少於3個會計年度。」
六、在《重組辦法》第三十六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獨立財務顧問還應當結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畢後的第二、三個會計年度的年報,自年報披露之日起15日內,對前款第(二)至(六)項事項出具持續督導意見,向派出機構報告,並予以公告。」
七、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上市公司為促進行業或者產業整合,增強與現有主營業務的協同效應,在其控制權不發生變更的情況下,可以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關聯人之外的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發行股份數量低於發行後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創業板上市公司擬購買資產的交易金額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八、在《重組辦法》第四十一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四十三條:「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可以同時募集部分配套資金,其定價方式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九、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六條修改為:「發行方案涉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的,其配套融資按照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決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重組辦法》、《實施細則》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Ⅷ 重大資產重組並募集配套資金中發行對象的人數限制

我的理解重大重組中,要收購的資產往往是確定的,如果發行股份對象不超過10名,還是會存在一次收不完全的情形。我還是同意鎖價發行同樣是發行股份<200, 募集資金<10

Ⅸ 並購重組的時候定向增發募集配套資金什麼意思

企業出於自復身發展的需要,想制要進行擴大經營范圍或者生產或者為了並購其他公司,但因為公司資金的不足,所以公司就需要市場上通過定向增發的方式來進行融資。這也是一種融資的方法。

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少數特定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份的行為,規定要求發行對象不得超過10人,發行價不得低於公告前20個交易市價的90%,發行股份12個月內(認購後變成控股股東或擁有實際控制權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Ⅹ 關於認購某某集團資產重組募集配套資金進展公告是利好還是利空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
為你解答問題,疑問
祝你生活愉快,幸福
: ,所以精選個股是必須的其次是量能始終處於低位,說明還是存量資金的博弈,最後一點是市場心態,盡管近日走勢逐漸趨穩,但絕大多數投資者仍似驚弓之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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