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場所。根據市場的功能劃分,股票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
發行市場是通過發行股票進行籌資活動的市場,一方面為資本的需求者提供籌集資金的 渠道,另一方面為資本的供應者提供投資場所。發行市場是實現資本職能轉化的場所,通過發行股票,把社會閑散資金轉化為生產資本。由於發行活動是股市一切活 動的源頭和起始點,故又稱發行市場為「一級市場」。
流通市場是已發行股票進行轉讓的市場,又稱「二級市場」。流通市場一方面為股票持有者提供隨時變現的機會,另一方面又為新的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與發行市場的一次性行為不同,在流通市場上股票可以不斷地進行交易。
發行市場是流通市場的基礎和前提,流通市場又是發行市場得以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發 行市場的規模決定了流通市場的規模,影響著流通市場的交易價格。沒有發行市場,流通市場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在一定時期內,發行市場規模過小,容易 使流通市場供需脫節,造成過度投機,股價颶升;發行節奏過快,股票供過於求,對流通市場形成壓力,股價低落,市場低迷,反過來影響發行市場的籌資。所以, 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是相互依存、互為補充的整體。
根據市場的組織形式劃分,股票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股票場內交易市場是股票集中交易的場所,即股票交易所。有些國家最初的股票交易所 是自發產生的,有些則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注冊登記設立或經批准設立的。今天的股票交易所有嚴密的組織,嚴格的管理,並有進行集中交易的固定場所。在許多 國家,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唯一合法場所。在我國,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深圳證券交易所也開始試營業。
股票場外交易市場是在股票交易所以外的各證券交易機構櫃台上進行的股票交易市場, 所以也叫做櫃台交易市場。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一些國家出現了有組織的、並通過現代化通信與電腦網路進行交易的場外交易市場,如美國的全美證券商協會自動 報價系統(NASDAQ)。由於我國的證券市場還不成熟,目前還不具備發展場外交易市場的條件。
根據投資者范圍不同,我國股票市場還可分為境內投資者參與的A股市場和專供境外投資者參與的B股市場
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人有權依據券面所載內容取得相應權益的憑證。按其性質不同可將證券分為證據證券,憑證證券和有價證券。人們通常所說的證券即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是一種具有一定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的所有權或債權證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股票、債券、國庫券、商業本票、呈兌匯票、銀行定期存單等等,都是有價證券。但一般市場上說的證券交易,應該特指證券法所歸范的有價證券,鈔票、郵票、印花稅票等,就不在這個范圍了。證券交易被限縮在證券法所說的有價證券范圍之內。
所謂期貨,一般指期貨合約,就是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標的物的標准化合約。這個標的物,又叫基礎資產,對期貨合約所對應的現貨,可以是某種商品,如銅或原油,也可以是某個金融工具,如外匯、債券,還可以是某個金融指標,如三個月同業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買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買入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而期貨合約的賣方,如果將合約持有到期,那麼他有義務賣出期貨合約對應的標的物(有些期貨合約在到期時不是進行實物交割而是結算差價,例如股指期貨到期就是按照現貨指數的某個平均來對在手的期貨合約進行最後結算)。當然期貨合約的交易者還可以選擇在合約到期前進行反向買賣來沖銷這種義務。
廣義的期貨概念還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大多數期貨交易所同時上市期貨與期權品種。
保險則是另外的范疇,根據你投保情況確定你的賠付。
㈡ 存款保險制度中的存款包括證券資金嗎
參照國際慣例,當然在咱天朝是行得通的。
保護存款人利益和控制金融風險.是一般市場經濟中金融監管要達到的目標中的兩個.但在我國.這兩個目標只是一般性地提及.尚未明確化和制度化。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地位的下降和非國有商業銀行的進一步發展.銀行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銀行倒閉已成為可能.因動性困難和清償性危機而產生的金融風險正由潛在逐漸轉變為現實.控制金融風險、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問題必須引起重視。特別是1998年6月21白.海南發展銀行因支付危機而被中國人民銀行關閉.再一次引發了人們對如何保護存款人利益的思考。在一些銀行業比較發達的西方國家.往往是通過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來解決這一問題的。那麼現階段我國有無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如有必要.應該如何建立呢?
一、存款保險制度的職能和目的
存款人一般並不知道銀行是否在從事風險較大或很大的活動.他擔心自己的存款有可能會因此受到損失.這種信息不對稱(Informanion asymmetric)削弱了存款人的存款動機。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就是為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使存款人的利益得到保護.從而消除存款人的這種擔心.增強對銀行業的信心。另外.存款保險制度還可以防止銀行恐慌。當經濟受到外部沖擊時.一些銀行會因資產質量較差而面臨較大的風險.由於信息不對稱情況的存在.存款人並不知道自己的存款銀行是否也在此列。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的情況下.存款人為免遭損失往往會「擠提」存款.發生擠兌現象。這種擠兌會產生「感染效應」(Contagion effect).導致銀行業出現支付危機.造成銀行大批倒閉。而在存款保險制度建立之後.存款人不必擔心銀行倒閉或破產會給自己造成損失.擠兌的動因得到抑制。從這一點來看.存款保險制度還有維護金融體系穩定的作用。
二、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從存款保險制度的職能和目的出發.我國有無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關鍵在於:第一.我國銀行業是否存在危及存款人利益的風險;第二.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是否起到了防範和化解風險的作用。
1.轉軌時期.銀行風險已成為經濟生活中十分突出的問題.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來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我國銀行風險的成因較為復雜.除了一般性原因(如信息不對稱)之外.還有體制上的原因.這種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政府行為不規范.職能轉變滯後.導致了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資產風險的增加。轉軌時期.由於政府的過分干預.商業銀行不得不發放一些有於效益最大化目標的非商業性貸款.這不僅加大了商業銀行的資產風險.也使商業銀行有借口向中央銀行申請再貸款.將風險轉嫁給國家。這種風險的消除雖然有待於政府職能的徹底轉變.但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起到承擔和化解的作用.如美國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善法》規定.將銀行按資本劃分為五類.當銀行資本開始下降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應實施迅速糾正行動條款.促使銀行及時補充資本或限制資產的增長等。
(2)產權關系不明晰.使金融債權被懸空.給支付危機埋下了隱患。在我國經濟結構中.佔主體地位的銀行和企業仍屬於國家.這種終極產權的「人格虛置化」使責權利關系不能從制度根源上得到明確.導致信用觀念淡漠.結果是:一方面企業在使用銀行貸款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經營不善時.往往千方百計逃廢銀行債務。面對這種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道德風險(Maral hazad).銀行完全可以不發放貸款.但由於在轉軌時期.企業自身積累有限.財政又連年入不敷出.因此.經濟起飛更多地要依靠銀行貸款的數量擴張。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銀行不得不發放貸款.結果是不良資產隨著規模的擴張而增加;另一方面.產權虛置使產業銀行缺乏自身約束和風險意識.在放貸方面往往不從商業規則出發(因為即使出現損失最終也由國家承擔).這進一步加劇了貸款質量的下降。同時.銀行對到期的存款(主要是居民儲蓄)不得不還本付息.這種「軟資產硬負債」的格局導致了支付危機的隱患。存款保險制度正是防範和化解支付危機的有效手段。
2.轉軌時期.我國中央銀行監管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監管手段、方式和資金等還很落後和缺乏.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作為一種有效的補充。首先.目前我國中央銀行同時行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兩種職能.這一體制安排未必是最優選擇.兩種職能之間存在一些矛盾。比如.中央銀行既要決定商業銀行的倒閉.又要做倒閉後的處理工作.這造成中央銀行難以處於超脫的地位進行宏觀調控。而存款保險機構可以分擔中央銀行的部分監管職能。使中央銀行可以更專注於宏觀調控。其次.中央銀行在處理銀行倒閉上.還不能擺脫舊體制的影響.存在著一定的行政作風。比如在海南發展銀行接管的問題上.並沒有按市場規則操作。海南發展行關閉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前期一次不良的資產重組.這次資產重組以及後來工商銀行對海南發展銀行的託管.都是一種指令性的。中央銀行如此作為.突出地反映了由於我國沒有存款保險制度.而不願讓銀行破產的現實。但這種硬性兼並往往會造成更大的損失.有如當年搞企業兼並(讓一個盈利企業兼並另一個虧損企業.其結果兩個企業都虧損.非但沒有救活一個企業反而又搭進去一個).最終的風險損失仍由國家承擔。存款保險制度在處理銀行倒閉時是在市場規則下尋找兼並銀行。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採用購買與接管法時.是在兼並銀行自願的基礎上給予支持的;還有一些國家.如日本.還要徵求倒閉銀行的意見。換句話說.市場性監管應成為金融監管的主體.存款保險機構可擔起這個責任.再次.中央銀行在處理銀行倒閉上缺乏資金保障。如果動用再貸款支持危機銀行或支持兼並(或託管)銀行.就等於增加基礎貨幣的投放.這顯然與其穩定市值的貨幣政策目標相矛盾.而且還埋下了通貨膨脹的隱患.而存款保險制度的資金是一種事先提取、長期積累起來的專用資金.在處理銀行倒閉時.動用這筆資金不會引起貨幣增發和通貨膨脹。另外.存款保險是一種公共產品.必須由政府提供或支持(參見張效冬:《試論存款保險產生的基礎與性質》.《金融研究》1998年第11期).因此.一項正式的、提供有限范圍的存款保險制度可以在當局受到對破產銀行所有的存款人提供保護的政治壓力下減少政府的支出。最後.中央銀行作為對商業銀行風險再控制的主體.由於監管方式、手段等仍處於探索之中.面對眾多商業銀行的違規經營.往往難以做到全部查處.形成了「法不責眾」的局面.分地區這促使了銀行風險的擴大和蔓延。即使做到了查處.這種查處通常己到了「無可救葯」的地步.風險最終由國家承擔.海南發展銀行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可起到有效地限製作用.一方面可運用它的事前監管職能.及時發現並制止商業銀行的違規行為;另外.它還可以停止向違規經營、風險較大的銀行提供存款保險.這會使存款人對該銀行喪失信心.從而迫使銀行停止違規經營、降低風險。
通過以上兩方面的分析.我們得出結論:我國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是.在具體操作上.國內還存在著不同的意見。
三、對我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意見
在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個問題上.我國學術界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國有商業銀行暫時不搞.其他銀行先搞.分兩步走;另一種則認為這是一種歧視。
筆者認為第二種意見比較可取。這種意見主要強調的是商業銀行之間的差別可通過風險等級(信用等級)的評定從保險費率上反映出來.即對「穩健」的商業銀行要比對「不穩健」的銀行徵收低一些的保險費。
在單一費率制度下.風險低、管理好的銀行可能在保費上對那些更有可能得到存款保險制度幫助的風險高、管理差的銀行提供事實上的補貼.而實行「基於風險」的費率制度.可以使保費與銀行的風險程度相當.從而改善單一費率下的不良決策。但是.這里有一個實際問題.即如果在費率上體現出差別.會不會使商業銀行的聲譽和存款業務受到影響。筆者認為.影響是肯定存在的.但我們要看到積極的一面。進行風險評級會促進商業銀行自身建設.強化其風險意識.會使儲戶更加註意銀行的活動.從外部對商業銀行形成一種約束。因此.風險評級是對商業銀行儲戶負責的表現.同時也是促進商業銀行健康發展的一種手段。在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7年9月發布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中.銀行業的各種風險已明確定義.並制定了相應的監管原則;美國在們《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善法》中已指示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提出以風險為依據的保險費率。在風險評級已經出現並呈一種趨勢的情況下.我國不應將自己排除在外(實際上.我國的幾大國有商業銀行每年都在國際信用評級范圍之中)。另外.由於地域的限制、儲戶的偏好以及存款保險制度的存在.風險評級不會造成商業銀行存款的大量轉移.使經營發生困難。
四、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構想
按照大衛.福克茲-蘭道(David Folkerts-Landau)和卡爾-約翰·林捷瑞恩(Carl-Johan Lindgren)的總結.成功的存款保險制度的典型做法包括.在正常情況下:(1)此制度應在法律和法規中加以明確的規定;(2)及時對倒閉存款機構加以處理;(3)范圍應是較小的;(4)參加應是強制的;(5)存款應及時賠償;(6)充分的資金來源以避免資不抵債;(7)按風險來調整的保險金;(8)准確的信息並對銀行的財務狀況進行公布;(9)存款保險制度中無銀行決策權;(10)及時的補救措施;(11)與最後貸款人和監管機關建立緊密的關系。在發生系統性危機時:(1)臨時擴大保險范圍;(2)政府對存款保險制度給予支持。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構想應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目標。保護存款人利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以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促進國民經濟穩
定增長。
2.機構設置。國內基本有三種意見:一是由政府創辦並管理;二是由政府與銀行共同創辦並管理;三是由不同的行業(指金融業中)各自創辦並管理。從我國國情出發.採取第一種方式是比較合適的.其他兩種方式都可能出現「扯皮」或終極責任無人承擔的情況。
3.職能。除了事後補償之外.存款保險機構必須承擔部分監管職能.這就需要與中央銀行在監管職能上相互協調.存款保險機構應側重從微觀上對投保銀行的業務經營進行監管.中央銀行應著眼於宏觀調控目標進行監管。通過實施早期干預制度.可幫助那些有問題的銀行恢復其穩定性.或將倒閉對存款保險制度帶來的成本最小化.並對公眾的信心產生最小影響。
4.資金來源。創辦方式決定了財政撥款是存款保險機構資本金的重要組成部分.發行證券是第二個資金來源渠道.最後是各參保銀行定期交納的保費。必要時.還可以在事後對所有安全渡過的銀行征款來取得資金。
5.保險標的和金額。目前.居民儲蓄是我國商業銀行資金的主要來源(占銀行存款的60%以上).1988年、1993年的兩次「擠兌」風潮已是對我國銀行業的考驗.因此.保險重點應是居民儲蓄。但由於我國居民的金融風險意識尚不很強.在保險金額上不宜實行全額保險.而應採取比例與最高限額方式.促使儲戶對銀行的經營進行監督。同時.要實行實名制儲蓄.這既可以防
止存款過分集中於大銀行.又可對存款人的存款來源進行合法監督。從儲蓄結構來看.40%的大儲戶控制著60%以上的儲蓄存款(郭才:《我國居民儲蓄存款來源構成分析》.《經濟縱橫》1997年第9期).因此.保險限額應定在比這些大儲戶平均儲蓄額的略低一些的水平上.這樣有助於大儲戶對銀行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小儲戶往往由於儲蓄額小而忽視對銀行的監督)。
6.費率。依風險程度不同實行差別費率.這可以減少商業銀行因參加存款保險而產生的道德風險。
7.保險方式和對象。針對目前銀行風險意識不強的現實.應採取強制性的手段要求境內各類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參加。否則.只有那些弱小的、風險高的銀行才想參加.這會使銀行界共同承擔風險所帶來的效益不復存在。
8.對有問題銀行之處理。一般地.存款保險制度可通過資金支持、兼並重組和破產清算等方式來處理有問題的銀行。在目前情況下.穩定是至關重要的(無論是在政治上.還是在經濟上).因此.在具體操作中.應盡量避免銀行破產.特別是大銀行的破產。雖然在這一點上爭議頗多(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但讓大銀行倒閉產生的震盪實在令人吃驚.已林、大和等銀行倒閉事件造成的影響至今讓人難以忘卻。
9.信息公布。為了使存款人.尤其是那些較大的存款人.保持對銀行監督的積極性.同時使銀行積極維持穩健的做法.應定期公布關於保險范圍、存款保險制度基金的使用程序.以及存款保險制度在財務上可生存性方面的可靠信息。
盡管存款保險機構可以與中央銀行一起構築金融安全網.但不能指望一個良好的存款保險制度來對付涉及大規模破產的系統性危機.一旦普遍性的危機得到了蔓延.政府可以認可有必要建立一項充分擔保機制.或可建立一項新的制度.或可推翻現行范圍有限的制度.而不論是否帶來道德上的損害。然而.只有在其他選擇都行不通的情況下才能這樣做.同時必須充分地考慮成本.而且這樣做只能限於某段時間。
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國是一個新事物.在運作過程中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它的成功將會給其他行業樹立一個好的模式.有助於我國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㈢ 把錢存華泰證券保險嗎
你這個概念有問題,現在是三方託管。你炒股票的錢是銀行託管的,所以沒有什麼風險的。
你開戶的時候必定要確定一張銀行卡的,那個錢就在這個銀行裡面。
㈣ 保險機構能開幾個證券賬戶
這個是指投連險產品吧,一個保險產品的話只能關聯到一個投資賬戶上。
㈤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是都屬於金融,都是金融工具的關系。
銀行,是依法成立的經營貨幣信貸業務的金融機構,是商品貨幣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
保險 屬於契約經濟關系 ,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5)證券資金賬戶保險擴展閱讀: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餘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
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
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
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
㈥ 證券 保險
建議你還是去證券公司的開戶崗吧,考慮的證券業未來的發展和你的性格。
開戶崗通常都是3000+左右+獎金,獎金那塊有時行情好還真挺多的。
理由這個東西還是直接說吧,沒關系,說嚮往這個行業,想出去闖闖,希望老總支持
㈦ 銀行證券保險哪個更好,銀行證券保險哪個更好帖子問答
主要在於你要進什麼部門
~~證券主要分2塊
業務跟投研
~業務要資產規模
很辛苦
如果要緊證券
就進投研
但是投研對文憑有要求~~一般至少是碩士以上
~~進銀行分3條線
櫃面
客戶經理
辦公室行政~~進行政跟櫃面比較穩定
但是行政比較難進
櫃面比較辛苦
加班多~~客戶經理對業績也有要求~~
我畢業後就在銀行工作了4年~~
跟廣發證券有全面戰略合作過
總的來說
文憑不是很硬的話盡量進銀行~~畢竟銀行有穩定自然流入客戶
跟證券看行情吃飯不同~~
㈧ 保險與證券投資
肯定會有幫助
以後的保險從業會越來越難考(當然要很長一段時間)而且現在平安做的綜合金融,平安證券已經讓自己的員工考保險證了。銀行的理財經理也需要有。不過這些都是初級證
只是從業資格而已,建議你考CFA或者羅馬考試。
㈨ 保險﹑銀行﹑證券這三者之間有什麼樣的關系
銀行、證券和保險逐步融合的趨勢。因為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在運營上存在較大的差別,具有統一性,能被各方面接受並有意義的新的監管工具的開發構建! 是國家金融體系的三大支柱 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的聯盟分析
1995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針對我國券商出現的融資窘境,提出兩點改革措施:一是允許有條件券商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回購市場;二是允許有條件的證券公司通過服票質押向銀行借款融資(《金融研究》1999年第10期。)1998年,保險公司獲准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1999年,中國保監會又出台了關於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的管理辦法,把保險公司與券商聯系起來。經過幾年的改革,銀行、證券、保險之間逐漸給我們拓展了聯盟的輪廓,開創了金融新時代。
一、銀行、證券、保險聯盟的可行性分析
制度創新是現代金融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中國即將加入WTO,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步伐會進一步加快,中資金融機構若欲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必須繼續改革金融體制。同時,針對我國證券與保險公司自身原因,建立銀行、證券、保險聯盟是很必要的,也是可能的。
(一)券商融資渠道狹窄。券商作為金融企業,從事著發行上市公司股票的承銷業務;從事著為企業兼並收購充當策劃顧問的並購中介業務;從事著以自己的資金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自營業務,也從事著收取傭金,促成投資者完成交易的經紀業務。這些註定了對資金有龐大的需求。外源資金更少。按照過去規定,我國券商不能向銀行貸款,不能發行債券,不能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上進行國債回購。事實上,券商只有一條外部融資渠道,只能在銀行間同業市場上進行為期一天的拆借,這種隔夜拆借,猶如杯水車薪,對券商的長遠發展作用極小。
資金拮據使券商面臨風險。券商風險是指由於資金籌措和運用所產生的風險,即由於不確定性引起的券商在資金籌集和運用中形成損失的可能性,表現為:(1)流動性風險,指券商由於流動性比率過低而使其財務結構缺乏流動性,在經營不利時,由於金融產品不能迅速變現,券商缺乏足夠的流動資金而陷入財務周轉危機。據統計,到1996年底,中國十大證券公司中,流動性比率無一接近90%,而美國的摩根這一比率為98%。(2)資本充足性風險。我國對券商的凈資產負債比率的最高限額為10:1,而一些中小券商的凈資產比率過高,一旦經營困難,這些券商將首先陷入資不抵債,甚至面臨較大的資本充足性風險。
(二)保險金需要拓寬渠道。隨著國民收入的提高及國人保險意識的加強,中國保險業在最近幾年已取得長足發展,各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每年都呈大幅度增長之勢。1997年我國保費收人1072億元,較19%年增長20%,1998年我國實現保費收入1247億元,較上年增長14%,增長速度是非常快的。據有關部門預測,中國保險業總收入在2000年以前,將有可能突破2000億元人民幣,其市場潛力在規模上高達2500億元人民幣。如此龐大的資金面臨著資金運作方式的限制,投資收益同公司競爭的加劇和投資者對保險投資回報率要求提高的矛盾。長期人壽保險資金具有儲蓄性和預期交納保費延期給付兩個基本特點。由於繳費與給付時間間隔較長,保險公司為了保證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給付,滿足保戶預期需要,就必須使保險資金能夠保值和增值。因此,使保險資金能夠保值和增值是保險自身的需要,而保值和增值的根本途徑在於充分運用保險資金,拓寬保險資金的投資渠道。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受到限制,只能在銀行存款,近2年有所放寬,也僅限於買賣政府債務和金融債券。因此,在我國,存款和國債利息與保單預定利率之差就成為保險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盡管目前保險公司投資國債的比例擴大,但由於國債的規模本身小,制約了投資的規模和比例,資金投放於銀行的仍佔一定比例。這樣,自1997年以來,隨著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的七次下調,給保險公司帶來很大損失。長期以來,將動搖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中國加入WTO的步伐正在加快,這就要求成員國按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出牌,即中國的保險業要加快開放步伐。降低收益標准和提高投資收益,從而在強手如林的保險業中提高自己的核心競爭力。要解決由於銀行存款利率下調而使保險資金利差縮小甚至倒掛的現象,只有通過有效的多渠道的資金運用,提高資金收益率才是解決保險公司利差倒掛以及今後保險公司長遠發展的關鍵。在市場經濟較為發達的國家,保險業積聚和融資的能力僅次於銀行業,如美國保險公司業務量占其金融市場業務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從長遠發展來看,中國保險業的資金運用無論從形式上和手段上都需要有一個大的發展。
(三)銀行業務范圍需拓寬。2000年開始,金融監管機構鼓勵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進行業務創新和代理業務。銀行業務針對保險業務和證券業務,可在以下幾個方面來拓展:
1.國外銀行保險業務80%以上是通過市場中介,即代理經紀人辦理的。我國也要充分利用銀行業務多,面廣,人員素質相對較高,對保險業比較熟悉的特點,大力發展代理保險業務。
2.隨著電子網路技術的發展,銀行和保險業可以分享網路資源。保險公司可以選擇使用銀行擁有的客戶資源和信息庫,銀行可以擔任保險公司的財務顧問和為基金提供託管服務。
3.保險公司可為銀行產品如消費信貸,個人按揭貸款及汽車按揭貸款等提供保險服務。
4.保單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完全可以用於銀行貸款的有效質押,儲蓄存單如何和保單結合,和基金結合也可研究。
5.在融資業務方面,保險公司是銀行的存款大戶,將來可能成為銀行金融債權的主要投資者,銀行和保險公司之問可通過拆借,債券回購等方式融通資金,提高資金的流通性和收益率。
6.銀行和證券可以交互營銷,共享營銷網路和客戶資源,銀行有廣泛的客戶基礎和分支網路,可以利用現有網路進行證券業務、基金業務和保險業務的發展。
二、證券、保險、銀行聯盟方式分析
通過以上三者之間聯盟的可行性分析,我們有必要提出聯盟具體方式。
(一)保險資金與證券市場聯盟方式的選擇。自1997年以來,人民幣儲蓄存款利率已下調7次,其中,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降幅達7%,三年五年期存款利率也有相同幅度的下降,降幅之大,前所未有。與現行的銀行存款利率相比,保險公司已出現明顯利率倒掛現象,保險資金的運用環境每況愈下,保險業的經營出現了從未有過的困難。拓展長期人壽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呼聲在業界日益高漲。同時,中國證券市場卻依然存在規模不大,缺少穩定的資金來源等問題。如何解決上述問題,已為政府及證券業人土所關注,並成為管理者急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方式可採取以下方式:
1.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按資金使用周期確定保險資金合理使用結構,確保資金安全高效。把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未決賠款准備金等短期負債進行短期高清嘗力投資業務,如商業票據;將屬於中長期負債的人身險准備金除少量用於應付流動性的不規則變動外,大部分均可用於中長期投資,如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將總准備金和承保盈餘這種最適合的中長期投資的資金,可購買二級市場優質股票、不動產和抵押貸款等。
2.保險公司直接購買證券基金。即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認購或購買各種證券投資基金,同級保險業務主管部門應嚴格限定投資比例,確保保險資金的安全高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3.建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證券投資保險基金是目前資本市場較發達國家解決保險公司資金投資渠道的一個主要運作方式。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可讓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建立證券投資保險基金,規定其發行的資本金額以其總資產的一定比例來確定,其方式可由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發起建立新的保險基金管理公司,也可選擇已成立的基金管理。
(二)銀行與保險公司聯盟方式的選擇。中國保險市場一旦對外開放,外資保險公司憑借其資產實力,營銷手段,管理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必然給中國民族保險公司帶來沖擊。隨著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方式的增加和風險意識的提高,保險業和商業銀行的合作不再限於單純代收保費和爭取存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資金合作方面。目前,國務院宣布保險資金可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間接進入股市,人民銀行也作出商業銀行可以試辦對保險公司協定存款的決定。就壽險而言,壽險給付不象財產險和責任險那樣難以預料,投資的策略主要著眼於價值的長期穩定增長,因此對商業銀行開辦的協定存款業務反映積極。而且保險公司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過程中,必須避免資金集中擺布的風險,會從四大商業銀行轉移一部分資金,銀行要抓住這一時機,並充分運用開辦協定存款這一有力手段,與壽險公司開展資金方面的合作。
2.業務合作方面。國外人壽保險產品已完全由以儲蓄型產品為主向以投資型產品為主的經營轉變,國內壽險公司正在進行品種創新的探索和努力。最近,壽險公司推出一種非常有吸引力的產品,由於這種產品在保險保障基礎上所具有的獨特投資理財功能,吸引了一批有投資意識的投保人,銀行應在品種開發和營銷方面,結合私人理財業務的開展,加強與壽險公司的協作。同時,我國商業銀行可利用網點優勢,大力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增加保險資金的存款和相應的營業收益。
3.技術合作方面。銀行應利用壽險公司引進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營銷方式,加快技術創新的機會,採取與壽險公司發行聯名卡等方式共同開發技術支持系統,拓展電話銀行和網上銀行業務,建立雙方長期互惠互利的合作關系,爭取兩家共同的客戶群體。
(三)銀行與券商聯盟方式的選擇。目前,銀行與券商合作開展投資銀行業務方面有了良好的開端,在搭橋貸款方面積累了成功經驗,在證券交易清算方面,銀行可以申請證交所的清算資格。我國銀行在發展以上業務的基礎上,要從更廣闊的領域上拓展銀行及投資銀行業務:
1.發展資產證券業務。資產證券業務是將在當前和未來產生收入現金流的金融資產轉變為在資本市場上可以銷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資產出售給為證券化目的而成立的載體(發行人),發行人以此資產所產生的現金作為抵押,向投資者發行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資產支持證券,用以購買原始權益人所轉讓的資產,載體受託人以擁有的轉讓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量用於支付投資者。該業務可提高銀行資產的流動性,為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提供新思路。銀行可為證券公司提供證券化的資產,並進行證券化資產的評估和方案策劃,而證券公司則可在總體策劃,交易工具的策劃與創新和證券化資產的交易方面發揮作用。
2.發展基金託管業務。目前,我國基金業得到很大發展,如股票市場的證券投資基金,社會上的福利基金,社會保障基金已轉入市場化的運作,出於信用上的考慮,這種基金非常希望銀行的進入。具體做法:基金與券商簽訂基金管理協議,同時要求券商在銀行開立託管賬號的變動和運作情況,以防範風險,銀行可以對此業務進行探索,利用銀行的賬戶管理功能和信用為客戶和券商搭橋,從中收取手續費,同時也能增加存款。
3.與上市公司融資業務。公司在提出周轉資金需求時,銀行可提供有證券公司擔保的搭橋貸款,為上市公司提供募股的收款、結算等業務;公司在借殼或買殼上市的過程中,銀行可配合證券公司幫助借殼或買殼公司在資本市場上選擇殼源公司並幫助策劃運作方案,在國家允許的范圍下,為借殼或買殼公司提供資金和項目信息方面的支持;上市公司進行配股時,證券公司作為配股承銷商,銀行可參與配股方案的設計和配股項目的推薦,提供有擔保的搭橋貸款和配股資金的收款業務;公司進行兼股時,銀行可提供兼購項目的推薦和杠桿融資等業務。
三、結束語
當巨額銀行信貸資金尋找不到貸款對象,當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一降再降,整個資金市場明顯出現供大於求的局面對,券商的融資卻發生了危機;我國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每年都大幅度增長,龐大的資金卻因融資渠道狹窄,不能充分的保值或增值;同時,我國商業銀行業務面窄,未能充分發揮其網路面廣,信息量大的特點。銀行、證券和保險三者之間在資本市場上相互矛盾,相互補充,因此,可以找到一條行之有效的鏈條,把三者聯系起來,充分發揮它們自身的優勢。(國研信息)
㈩ 如果有人知道了我的證券資金賬戶有什麼風險嗎
你好,即便密碼泄漏,最大的風險就是別人把你賬戶中的股票基金胡亂交易,但只要你把銀行卡拿好,對方一分錢也拿不到,所以很少有人會這么干,沒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