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託項目哪些公司比較好、
有政府背景,央企背景的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安全性較高,目前65家信託公專司中國企背景的信託公司屬有:
陝國投
中信信託
金谷信託
華鑫信託
西藏信託
甘肅信託
國投信託
山東信託
英大信託
中航信託
建信信託
華寶信託
中原信託
百瑞信託
愛建信託
上海信託
杭州工商信託
中投信託
昆侖信託
廈門信託
興業國際信託
外貿信託
北方信託
渤海信託
山西信託
粵財信託
中誠信託
北京國投
湖南信託
交銀國際信託
五礦國際信託
江蘇信託
蘇州信託
華宸信託
中海信託
平安信託
華潤信託
東莞信託
天津信託
西部信託
中泰信託
中鐵信託
國聯信託
國元信託
華能貴誠
華融國際信託
新時代信託
中糧信託
華澳信託
方正東亞信託
根據《信託抄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3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㈢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可以現狀返還嗎
現狀返還是來指當資產管源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包含延期後屆滿)時,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全部或部分未變現,資產管理人將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以期限屆滿時的現狀返還給資產委託人,完成資產管理計劃的清算和終止。
實現現狀返還應當確保資產管理計劃財產可以做到法律權屬轉移。現狀返還多見於單一資產管理計劃中,對於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如果資產管理計劃財產能夠合法合規地進行切分和權屬轉讓,且相關主體能夠就切分和返還方案協商一致,那麼現狀返還也具有一定可行性。
重點就在於這里:相關主體能夠就切分和返還方案協商一致。
㈣ 2019年有信託與保險公司會合作么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截至2015年3月31日,保險資金持有信託產品規模為專4351億元屬,共涉及35家信託公司和673隻信託產品。
因此案例很多如:
2015年1月5日,信達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認購了由陝西省國際信託有限公司發行的「陝國投•信達•遠洋基金投資特定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㈤ 集合資金信託有人數限制么
信託產品人數限制:辦法規定,信託公司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信託產品人數將不再受200份合同份數的限制;單個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
㈥ 請問什麼是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中金在線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指由信託公司擔任受託人,按照委託人(投資者)意願,為受益人的利益,將兩個及以上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進行集中管理、運用或處分的信託業務活動。
㈦ 陝國投唐興20號 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是私募基金嗎
是私募基金,借道信託開通賬戶,信託公司為私募基金提供開戶託管等一系列服務。
㈧ 應收賬款轉讓及回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有區別嗎
應收賬款轉讓附回購信託 是集合信託的一個種類,代表了主要的交易結構,信託版財產用來受讓權應收賬款,融資方或者第三方會到期溢價回購該筆應收賬款。因為信託公司都有貸款指標的限制,說以很多信託項目都被包裝成應收賬款附回購的形式來規避監管。
㈨ 陝國投的辦理指南
信託業務及信託特殊業務辦理指南
一、信託業務辦理
1、委託人詳細了解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及認購風險後,在陝國投理財中心預約登記。
2、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募集期內,委託人在陝國投理財中心簽署《集合資金計劃信託合同》及《認購風險聲明書》,並通過POS系統或轉賬兩種方式繳款。
3、 委託人簽署信託合同時,需提供信託利益分配賬戶,以便信託存續期支付信 托收益及信託計劃結束後支付信託本金之用。
4、 信託合同生效以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成立日為准。
二、 信託特殊業務辦理
1、信託合同及繳款單掛失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存續期內,如委託人丟失信託合同及繳款單,委託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陝國投理財中心辦理掛失手續,七日後,補辦信託合同及繳款單。
2、信託合同轉讓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存續期內,如委託人需變更收益權,需向陝國投理財中心提供如下資料:
(1)、《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合同》及繳款單原件。
(2)、委託人及受讓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轉讓申請書。
(4)、轉讓申請表。
(5)、受讓人銀行賬戶資料原件。
信託轉讓業務相關資料填寫完畢,由陝國投理財中心簽字、蓋章確認,與新的繳款單交與受讓人。
3、 資信證明辦理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存續期內,委託人可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及繳款單原件,在陝國投理財中心辦理資信證明業務。
4、委託人資料變更
(1)、委託人如需變更身份證號碼、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在陝國投理財中心填寫《委託人基本信息變更申請》,由理財中心簽字、蓋章確認。
(2)、委託人如需變更信託利益分配賬戶,需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在陝國投理財中心填寫《信託利益分配賬戶變更申請》,由理財中心簽字、蓋章確認。
㈩ 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委託人收益
第五條 信託公司設立信託計劃,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託人為合格投資者;
(二)參與信託計劃的委託人為惟一受益人;
(三)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四)信託期限不少於一年;
(五)信託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
(六)信託受益權劃分為等額份額的信託單位;
(七)信託合同應約定受託人報酬,除合理報酬外,信託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直接或間接以信託財產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條 前條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
(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
(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第七條 信託公司推介信託計劃,應有規范和詳盡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示信託計劃的風險收益特徵,充分揭示參與信託計劃的風險及風險承擔原則,如實披露專業團隊的履歷、專業培訓及從業經歷,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響投資者進行獨立風險判斷的誤導性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