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和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B. 按揭與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按揭貸款是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借款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後,再重新收回物業所有權。一般稱物業所有權轉讓方為按揭人,受讓方為按揭受益人。可見,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揭受益人經轉讓成為物業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徵是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即抵押是不轉移所有權為前提,抵押權人在抵押的房地產上設置抵押權作為限制性物權。這一行為中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一旦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業主獲得完整產權。
以上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借貸過程中是否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這也決定了二者法律關系以及運作上具有不同的特徵。二者在法律上的區別
由於按揭貸款要產生所有權的轉移而抵押貸款則並不變更所有關系,因此,二者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權益不同。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經過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按揭人則只有對擔保物的他項物權;抵押過程中並未發生所有權轉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二者在運作及目的上的區別
借貸中的抵押擔保,基本目的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一旦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可以通過擔保物的變賣收入來保證債權人的實現,在這一點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基本相同。
在借款目的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也不完全相同。房地產按揭貸款通常指住房按揭,而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范圍則廣泛得多。按揭人的目標指向和按揭物往往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購置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而抵押人則是已具有抵押的房地產產權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其目的不是為了抵押物,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借款。這一差別反映在運作程度上,表現出兩種貸款方式操作上的差別。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權證,以產權證作抵押而持有他項權證。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後,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此外,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牽涉的當事人不同。抵押貸款一般牽涉兩個當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般不需要擔保人,是單純的「指物借錢」。按揭貸款是在按揭人和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進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業主做中間人,以便實現錢、物、權分離狀態下的運作。
C. 貸款房產轉讓 贖樓,轉按揭和過戶有何區別
按揭貸款借款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內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容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有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D. 按揭房再按揭和贖樓轉按揭的區別
辦理轉按揭貸款,業主是不需要拿資金進行贖契的,所以就需要有擔保公司負責進行擔保。如果一般的贖契再出售,業主就需要拿資金出來先結清銀行的貸款。兩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E. 貸款買房和按揭有什麼區別呢!!!
一、概念不同
按揭貸款就是指購房者用預購的房子作為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按照按揭契約中規定的歸還方式和期限給銀行分期付款,銀行按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貸款人違約,銀行是可以將房子沒收的。
商業貸款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城鎮自住住房時,可以用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作為抵押而向銀行申請的貸款。
二、還貸方式不同:
商業貸款是買房者向銀行借錢的方式。通俗的說就是作為購房者的你用你買的房子作為抵押物,跟銀行簽訂商業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這種貸款要按照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然後拿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
也就是說你在還清貸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權還不是你的,如果違約,銀行有權對房子進行處理。商業貸款一般年限較短,一般是在5年內就要連本帶息付清。
而按揭就像現在的分期付,購房者你可以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房子的所有權,只要錢全部付完,房子就是你的。不過按揭售樓會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一是買房者,二是賣房者,三是銀行。
按揭貸款的流程就是銀行和賣房者簽訂相關合同,預付部分費用,然後買房者憑該合同與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賣房者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只要定期向銀行付款,直到付清,按揭貸款的整個過程才算結束。按揭貸款一般會選擇較長的年限,大部分集中在10-30年。
三、辦理方式不同
其實商業貸款也屬於抵押貸款,要憑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辦理貸款。其基本程序是在買房者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產權證,以產權證抵押而持有他項產權證。
而按揭是在買房者還沒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後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才能由按揭人持有。
房貸,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房貸,是由購房者向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發放貸款。
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委託貸款、自營貸款和組合貸款三種。
個人住房委託貸款指銀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委託,以住房公積金存款為資金來源,按規定的要求向購買普通住房的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公積金貸款。
F.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房屋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用於合法用途的貸款;按揭貸款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貸款只能用於買房。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貸款用途、貸款成本、貸款期限、貸款流程、牽扯的關系人和前提條件。
(1)貸款用途有差別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最大的用途區別,在於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如:購車、旅遊、裝修、醫療、留學或者商業用途。
(2)貸款成本不同
總的來說,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
若是首套房申請按揭貸款,購房者有機會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貸款則不然,各銀行大多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
(3)貸款期限各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4)前提條件不同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能用以購房。
房屋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但他們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運作上還是有以上四個反面差異的。注意區分,便於找准自己的適用的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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