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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貸款債權轉讓給資產公司

發布時間:2020-12-31 10:14:42

1. 委託貸款中,委託人可將其債權轉讓嗎

首先,委託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回人(即受託答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貸款人(受託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貸款風險。
其次,委託貸款中委託合同與借款合同中的委託內容必須一致。因此,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在與受託人簽訂合同時是知道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因此,受託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束的
是委託人與借款人。換言之,以受託人名義簽訂的借款合同,直接對委託人與借款人發生法律約束力。據此,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債權轉讓合同,轉讓的對象應當是委託合同中的債權、借款合同中的債權等兩種權利。更進一步的說,通過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個債權轉讓合同,第三人就取得了委託合同中的委託人、借款合同中的受託人的地位,而無需通過兩個債權轉讓合同來實現。
所以說,是可以的。不過要注意的是根據合同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委託人要根據債權轉讓合同分別向委託合同的受託人、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履行通知義務。未經通知,債權轉讓合同對上述當事人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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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託貸款 債權轉讓 是一個性質嗎

合同權利的讓與,指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部分地轉讓給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質上仍然是一種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構成要件,即要求轉讓方和受讓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債權轉讓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及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蓋不法的目的。合同權利轉讓的效果是原合同主體的變更,包括兩種情形:一、轉讓方退出原合同關系,由受讓人代替其債權人地位;二、轉讓方不退出原合同關系,與受讓方共同成為原合同的債權人。債權轉讓的概念可以在與相關概念的比較中體現出來:
(一)債權轉讓與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受贈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贈與合同一般是贈與人基於物權而實施的處分行為,一般具有無因性,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而債權轉讓基於原合同,受讓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債權轉讓是債權請求權的轉讓繼爾是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與這相隨的一些合同義務的轉讓。債權轉讓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轉讓方與受讓方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關系。
(二)債權轉讓與向第三人履行。債務人向債權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間形成委託關系,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時,由債權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債務人追究違約責任,當第三人違約時,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而非債權人。
(三)債權轉讓與債權的代位權及撤銷權。代位權及撤銷權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實施損害其債權行為時,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主動向第三人行使原債務人的債權或撤銷權。而債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合意的結果,無須訴訟程序解決。

3. 商業貸款可以轉成公積金貸款嗎

商業貸來款是可以轉公積金貸款的,但源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在公積金貸款申請地工作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所在單位按規定為借款人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個月含個月以上;
3、申請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能力;
4、申請人同意提供認可的貸款保證方式;
5、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含配偶除申請轉公積金的貸款外沒有尚未還清的貸款或其他債務;
6、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涉及的《房屋權證》或《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已辦出並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商業貸款正常還款年含年以上且無逾期還款記錄;
8、組合貸款不能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9、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只能申請純公積金貸款。

4. 不良委託貸款債權轉讓一般要注意什麼內容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委託貸款是委託他人貸款,存在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是按照委託人的意思處理事物,相關後果有委託人承擔;

債權轉讓是第第三人取代了債權人的位置成為債權人,原債權人退出債權債務關系,債務人應向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履行義務。

(一)債權轉讓注意事項一——轉讓的債權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除了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及撫恤金、撫養費、賠償金等債權不得轉讓外,其他債權都可以轉讓。

(二)債權轉讓注意事項二——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債權轉讓根據需要可以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也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由轉讓人直接向債務人發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轉讓。特別是沖抵債務的債權轉讓更需要簽訂書面的債權轉讓合同。受讓方(轉讓方的債權人)應向轉讓方了解債務人可能提出的抗辯(涉及貨款轉讓中的貨物質量、售後服務及發票等),以及轉讓的債權是否有抵押、擔保,並查看相關的抵押合同、保證合同是否有影響相關從權利轉讓的特別約定,並根據情況要求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重新保證。

(三)債權轉讓注意流程三——債權轉讓通知。

不論是否簽訂債權轉讓合同,一項債權轉讓都應當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法律效力。具體操作應由債權人出具書面的《債權轉讓通知》,並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或由債權人委託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一經通知就產生原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債務人應向受讓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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