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新三板股票拍賣,散戶有沒有影響
公司現在買我的股票,如果拍賣的話,散戶也是有影響的,因為他會投入大量的資金,所以有影響。
② 拍賣股權利好還是利空
股權拍賣是利好還是利空要分情況來看,如果是轉讓給其他機構或是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東轉讓出售股份就是利空好。、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利好。
公司有計劃的轉讓股權可以改善財務結構,提升現股東每股權益,那麼可能構成利好。
上市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是利空,還是利好,不能一概而論。主要看是對什麼人轉讓。
定向轉讓,引入大資本,那就是利好。
拓展資料
一、公司資產由拍賣機構召開拍賣會進行交易的主要流程是:
(1)選定拍賣機構。出讓方同意中心以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中心可以指定具有合法拍賣資格和信譽良好的拍賣機構作為拍賣人。
(2)出讓方辦理委託拍賣手續。中心選定拍賣機構後,書面通知出讓方到選定的拍賣機構辦理委託拍賣手續;拍賣機構(拍賣人)負責接收和核實產權出讓的有關材料,並與出讓方簽訂拍賣委託合同。
(3)組織拍賣會交易。轉讓方經拍賣會拍賣成交後,買受人和拍賣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拍賣人將該拍賣資料交中心1份留存。
(4)簽訂產權交易合同。拍賣成交確認後,交易雙方應憑拍賣成交確認書到中心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二、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
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規定,股權繼承的法律規定有以下幾點:
1、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其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合性和人合性的特點,故如果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一致認為,股權繼承會影響公司的經營,可以在章程中明確約定股權不得繼承。同時必須對相應股權繼承人的財產性權利予以保護,支付給繼承人合理的價款。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繼承是當然繼承;
——股份有限公司只具有資合性的特點,並不存在股份繼承的障礙問題。這也是我國公司法只在有限責任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權繼承,而沒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部分規定股份繼承的原因。
3、公務員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禁止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因此,公務員不得繼承股權成為公司的股東。繼承人如果是公務員,其依法可以繼承的是被繼承人所擁有的股權相對應的財產權益,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可以繼承股權;
——如果公司章程對股權的繼承人資格沒有規定限制性條件的情形下,無完全行為能力人或者未成年人可以繼承人的身份繼承股權,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權利。
5、多個繼承人時,應等額繼承股權;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股權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6、確定繼承人是否具有繼承權;
—一般的順序是遺囑和遺贈優先,然後才是法定繼承。法定繼承人又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
7、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流程召開股東會,記載於股東名冊,修改公司章程,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繼承程序才完成。
③ 股票拍賣一般價格走勢
以拍賣成交日前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平均價格乘以拍賣股票的總股數,通常會受到壓制,但是也不排除妖股一直向上的!
④ 某隻股票被拍賣究意是好還是壞收到晚間消息,說東方能源有幾千萬股被拍賣,擔心影響升跌問題。
東方能源(000958)周一晚間公告稱,公司股東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持版有的3100萬股公司股票權被法院裁定拍賣。
東方能源表示,公司於2014年12月5日接到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因執行中電投河北電力有限公司與辛集市東方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股東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法院裁定拍賣被執行人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100萬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6.41%。
合同糾紛印發的拍賣,惹上官司對於上市公司來說顯然不是很好,還是規避吧。
⑤ 法院拍賣的股票怎麼過戶
買受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拍賣成交確認書原件,及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到股票登記機關申請過戶。
具體手續以股票登記機關的規定為准。
⑥ 公司股票被拍賣以後,股票會不會大漲呢
這個股票被拍賣,一般都是說明公司的經營情況不好,多數是負面影響的。
⑦ 股票競價是啥意思
集合競價是指在抄規定時間襲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⑧ 股票被司法拍賣為什麼莊家還壓盤股票不上上漲
股票被司法拍賣和股票上漲沒有什麼關系。買的人多了自然會上漲,賣的人多了自然會下跌。股票被拍賣股票並不代表會有更多的人買入,股價不上漲是正常的。
⑨ 企業拍賣股份意味著什麼
執行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權是執行工作中的一大難點,本案標的巨大,牽涉面廣,涉及在實踐中如何理解和准確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一、案外人是否能提出執行其他財產的申請
本案中,被執行人在豐華公司享有3100萬股國有法人,依法應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豐華公司作為案外人提出申請,請求停止拍賣本公司股份,轉而拍賣其提供的紅獅公司的股權,以替漢騏公司償債。對該申請如何允許?這是本案中面對的一個特殊問題。
執行中,有一種意見認為,《規定》第三條規定「被保全人和被執行人應當是股權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同時第八條又明確規定,「如果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在限期內提供了方便執行的其他財產,應當首先執行其他財產」,豐華股份公司非本案被執行股權的持有人或所有權人,故法院不應准許其暫停拍賣豐華國有法人股的申請,轉而執行其提供的紅獅股權。但《規定》的立法目的,應是在於盡量減少因法院執行拍賣國有法人股而可能導致的對上市公司股權結構、經營和股價等所造成的影響,因此,法院在執行國有法人股時應慎重,只要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就盡量不要執行國有法人股。本案中,豐華公司主動向法院提供紅獅股權供拍賣,有其自身的利益考慮,但該行為並不損害冠生園公司債權的實現。從維護上市公司的利益角度考慮,法院在此情況下停止拍賣國有法人股轉而先執行紅獅股權,符合司法解釋的精神,因此應准許豐華股份公司的緩拍申請。
二、如何審查對被拍賣股權的評估報告
1.對評估報告應進行形式審查還是實體審查
《規定》第九條規定「拍賣股權之前,人民法院應當委託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同時第十條規定「應當要求資產評估機構嚴格依照國家規定的標准、程序和方法對股權價值進行評估,並說明其應當對所作出的評估報告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但對於法院是否應審查評估報告,以及如何審查,《規定》並沒有明確規定。有人認為,股權評估是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只是執行中程序上的一個環節,評估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基於當事人或法院的委託對執行標的進行評估,並非案件的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規定》已要求評估公司對評估報告不實承擔責任,故執行法院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對實體問題不應作審查。
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在無人提出異議的情況下,執行法院通常只需對評估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即可。但如果有人針對評估報告提出異議,就應具體對待,如異議針對的是評估中的實體問題,則法院應對評估報告進行實體審查。評估工作由法院委託實施,評估報告的質量與執行程序的公正運行和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密切相關,故法院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問題應有審查的義務,只是該審查程序應在一定條件下啟動。
2.如何界定「股權價值」
對評估報告的實體審查實際上就是審查其對被拍賣的股權價值的估價是否准確,這里的關鍵是如何理解「股權價值」。評估機構立信公司認為,股權價值應為根據公開市場原則確定的國有法人股變現價格,採用每股凈資產調整法進行評估。法院認為,《規定》第九條所指的「股權價值」並非國有法人股的市場變現價格,因為這一價格受到股權交易市場行情的影響,圍繞股權價值而上下波動,缺乏相對穩定性,不能准確反映國有法人股的價值,「股權價值」應指評估時該國有法人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資產的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