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對境外投資,如沒有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是否夠成違法國家法律法規,已簽合同是否無
親,我為你解答。
肯定是存在違法的。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外投資需要投資項目的審查,投資主體審查,外匯審查等步驟。
違反法律,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
㈡ 我司是會計師事務所,現有境外收款,需不需要到銀行開立外幣賬戶,需要辦理外匯登記證嗎
外匯登記證用於登記外商投資企業的注冊資本金。
如果這筆款是境外投資者要入股,就需要到外經局辦理核准,然後持外經局批文到外管局辦理外匯登記。
如果這筆款是律師費等服務款,只需要到銀行開立一個一般外匯結算賬戶,提供服務背景材料就可以直接結匯。
㈢ 外商投資企業對外國股東分紅是否必須匯出境外
外商投資企業利潤處置有2種:
1,匯出境外或境內再投資,再投資先向商務部門申請,憑批文到外匯局辦理;
2,利潤匯出直接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跨境匯款是指個人網上銀行客戶在規定的限額之內,向大陸以外地區銀行開戶的收款人進行外匯匯款的業務。跨境匯款既有電訊費,又有手續費,操作比較費時。
由於跨境匯款手續費一般都有最高限額,建議在最高限額內盡量增加單次匯款金額,以減少匯款筆數,省去每筆匯款的電報費。
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於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採取合夥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里的合夥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於個人合夥和企業聯營的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㈣ 外商獨資企業從境外母公司借款要辦理外債登記證,審批有難度嗎
有難度的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債登記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執行《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外債系指直接從國外籌借並需以外國貨幣承擔的具有契約性償還義務的全部債務。具體內容包括:
1.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聯合國農業發展基金會和其他國際性、地區性金融組織提供的貸款;
2外國政府貸款:指外國政府向我國提供的官方發展援助貸款;
3外國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指境外銀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銀團組織等提供的貸款;
4.買方信貸:指發放出口信貸的外國銀行向我國進口部門或銀行提供的,用以購買出口國設備的貸款;
5.外國企業貸款:指境外非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
6.發行外幣債券:指境內機構在境外資金市場上發行的,以外幣表示券面金額的債券;
7.國際金融租賃:指境外租賃機構向境內機構提供的融資性租賃;
8.延期付款:指國外出口商向國內進口部門提供的,在進口貨物入境 3個月以後,進口企業才對外支付貸款的融通;
9.補償貿易中直接以現匯償還的債務:指補償貿易合同規定以現匯償還或經批准因故將商品償還更改為現匯償還的債務,包括用出口收匯補償的服務;
10.其他形式的外債,包括:
(1)境內金融機構吸收的境外機構或私人的外幣存款;
(2)境內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內外資或中外合資銀行的借款等。此外,以下情況亦視為外債:
①已在境外注冊的機構以各種形式調入境內,需境內機構實際償還的債務;
②未在境外注冊的駐外機構的對外債務;
㈤ 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如何辦理
准備一下相關材料到國家外匯管理局當地分局辦理
行政許可(審批)條件及需提回交的材料
1、 書面 申請答並填寫《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申請表》、《境外投資企業登記信息表》
2、 外匯資金來源情況的說明材料
3、 境內機構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4、 境外投資企業外方股東為境外人的,提供該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方股東為境外機構的, 提供其機構登記注冊證明文件
5、 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對該項投資的核准文件或證書
6、 如果發生前期費用會出的,提供相關文件及會出憑證
7、 外匯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㈥ 將境內獲得的人民幣轉成外匯向境外的股東支付紅利,需要外管局批准嗎
呵呵,這你可問對人了,咱每年都給外商投資企業做這個業務。
第一,一定是外商投資版企業(獨資、合資、合作權)才可以辦這個業務;
第二,注冊的外匯資金須全部到位才可以辦理這個業務;
第三,做這個業務上年需要正常年檢;
需要董事會決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稅務憑證,直接到銀行辦理,無需外匯局審批
不過,各家銀行有自己的規定,還是事先和銀行咨詢確定審批資料為好。
注意:
1、請在董事會要求的時間內提前辦理手續
2、如果計算精確,此業務可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一個是看準匯率確定購匯的時機,要看匯什麼幣種;另一個是如果購匯金額較大,可以和銀行談優惠,誰給優惠多,就在那家銀行做,能少花幾萬人民幣(不要謝我,我是雷鋒 呵呵);
㈦ 請問外資轉內資其實都是同一股東,外管的外匯款不匯出可以嗎凈資產審計和評估都要做嗎
要做的,不可以不匯出,
㈧ 關於大額的外債補登記,請教大家
外管處罰原則:未及時辦理登記且無正當理由的,要先處罰後登記處罰原則《外匯管理條例》47條: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停止經營相關業務:
㈨ 外匯登記證未及時辦理要罰款~~~急~~
1996年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30天內,應當向注冊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外匯登記手續。申請登記時需填寫《外商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審批機關對設立企業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證書;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副本;
3�企業經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4�外匯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
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違反本辦法的,外匯局可以根據其違法情節的輕重,對其處以1000-10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
2008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小法服從大法、前法服從後法的原則,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處以30萬元以下的罰款。
具體處罰多少要根據情節去確定。根據你說的情節應該不會太重。
㈩ 境內機構股權出質給境外機構,如何到外匯局辦理外匯擔保登記
.【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對外擔保定期登記
項目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1996第193號令);2、《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銀發【1996】302號);3、《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97】匯政發字第10號)。
辦理對象及范圍:
金融機構
辦理條件:
1、對外擔保登記情況表;2、對外擔保變動反饋情況表;3、針對上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材料。
辦理時限: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
辦理程序:
1.經辦人員為企業辦理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2.復核人員進行業務復核;3.按照審批許可權經領導逐級簽字批准。
費用情況:
不收費
辦理結果狀態:
按許可權逐級批准
辦理部門名稱:
外匯管理科
對外擔保登記業務:
(一)對外擔保逐筆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書面申請(電腦列印,加蓋公章)。
2、《對外擔保登記表》(向外匯局領取)。
3、為需外匯局辦理登記的外債出具的擔保應提供外債登記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對外擔保項下主債務合同正本(外文合同應提交主要條款中文譯本,並加蓋申請人公章)及復印件。
5、如須經外匯局批準的對外擔保,應提交外匯局批準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6、對外擔保合同正本及復印件(外文合同還應提交主要條款的中文譯件,並加蓋申請人公章)。
7、經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擔保人、被擔保人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擔保人上年度外匯收入證明(集團性公司須提供合並報表和本部報表)。
8、擔保人、被擔保人的工商營業執照。
9、被擔保人為境外中資企業時應提供外匯局出具的《境外投資企業基本情況登記表》。
10、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為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外經貿部門的批文、企業的合同章程和批准證書。
11、擔保人和被擔保人驗資報告。
12、擔保人和被擔保人組織機構代碼證。
13、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外匯登記證。
14、國內作價評估機構的抵押物現值評估書或質押財產的價值材料。
15、抵押物所有權證明及抵押登記記錄文件(進行再次抵押的財產)。
16、國家有限制質押法規的,需有關部門批准文件。
17、股權質押登記,外商投資企業須提供董事會授權證明,其中外商獨資企業還須提供原審批機關批準的文件。
18、針對上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
(二)對外擔保定期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對外擔保登記情況表》。
2、《對外擔保變動反饋情況表》。
3、初次辦理對外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應提供金融業務許可證。
4、若擔保人為金融機構的分支行機構時,還應提供總行的授權文件。
5、針對上述材料應當提供的補充說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