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外匯管制國有哪些國家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1)外匯自由國家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❷ 自由外匯和記賬外匯
你好:
自由外匯可以在國際市場上自由流通,記賬外匯不可以。自由外匯使用方便專,記賬外匯不方便。但是,自屬有外匯容易引發本國的經濟危機,記賬外匯則較為安全(97年的金融危機就是例證)。
發達國家正是由於經濟發達,所以其貨幣可以在世界上作為硬通貨,他們的貨幣基礎是依靠強大的經濟實力的;發展中國家由於經濟發展不夠,所以沒有強有力的經濟基礎做後盾,其貨幣也就不能當世界硬通貨。這就是為什麼發達國家的貨幣是自由外匯,而發展中國家的則是記賬外匯。
❸ 中國境內可以自由兌換外匯嗎
從一定意義上說,人民幣已經實現了可兌換。因為用牌價買不到外匯,可以用議內價買,議價買不到,可以用容黑市價買。至於用外匯買人民幣,則更為容易,境外旅遊者可以按牌價買,事實上也可以用市價買,不僅在中國境內可以買,在境外也可以買,而且可以合法攜帶入境。由於有「三資」企業的存在,大量中資企業在境外設立,事實上國外投資者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由買賣人民幣。因此,確切些說,我們面臨的任務並不是實現人民幣的可兌換,而是要統一人民幣可兌換的條件和范圍,使之成為一個較為規范、可以調控的制度。
現在的局面是,人民幣可兌換通過「三軌」並存的扭曲方式來實現。進一步來看,目前的可兌換,在國內不同地區的情況也很不相同,這不僅是因為外匯調劑市場事實上是互相隔離的地區性市場,而且對企業,特別是個人買賣外匯的限制也很不相同。尤其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我們的外匯市場,不是真正的外匯市場,而是外匯優先使用權市場(即額度),而且不是銀行間的市場,是企業直接進入的市場。還值得特別注意的不尋常之處是,人民幣在境外的自由兌換程度,大大超過了在境內的自由兌換程度。
❹ 一國貨幣成為自由外匯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環球外匯作答:自由外匯的條件
根據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會員國的內一般義務》規定,一國容貨幣成為自由外匯,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對本國國際收支中的經常往來項目(貿易和非貿易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加限制。
2、不採取歧視性的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
3、在另一個會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購回對方經常項目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
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在國際匯兌結算中被廣泛使用,在國際金融市場可自由買賣,並可不受限制地兌換成其他國家的貨幣。在國際貿易中,用這些可自由兌換的貨幣結算的進出口貿易叫現匯貿易。
❺ 請問國際上貨幣匯率是自由浮動的有哪些國家
浮動匯率(floating exchange rate)是指本國貨幣與其他國家貨幣之間的匯率不由官方制定,而由外匯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可自由浮動,官方在匯率出現過度波動時才幹預市場,這是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西方國家普遍實行的匯率制度。
浮動匯率是固定匯率的對稱,是指國家貨幣主管部門不規定本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的官方匯率,只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決定的匯率。
目前加入WTO的國家貨幣匯率都是相對自由浮動。
❻ 自由外匯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嗎
這個也只是針對指定的國家的,一些小國家的還是不支持的。
❼ 有限自由兌換外匯的自由外匯
自由外匯又稱「自由兌換外匯」、「現匯」,是指不需要外匯管理當局批准可以自由兌換成其他國家貨幣,或者是可以向第三者辦理支付的外國貨幣及支付手段。
目前世界上有50多種貨幣是可自由兌換貨幣,其中主要有美元、英鎊、德國馬克、日元、港幣、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丹麥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紐西蘭元等貨幣,以及用這些貨幣表示的匯票、支票、股票。債券等支付憑證和信用憑證,均為自由外匯。
❽ 世界上目前還有外匯管制的國家或者經濟體有哪些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國際貨幣制度陷於崩潰,美、法、德、意等參戰國都發生了巨額的國際收支逆差,本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大量資本外逃。為集中外匯資財進行戰爭,減緩匯率波動及防止該國資本外流,
外匯管制
各參戰國在戰時都取消了外匯的自由買賣,禁止黃金輸出,實行了外匯管制。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很多在戰後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又重新實行外匯管制,一些實行金塊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也紛紛實行外匯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實行外匯管制,1932年,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丹麥、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實行了外匯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參戰國立即實行全面嚴格的外匯管制。1940年,在100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11個國家沒有正式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管制范圍也比以前更為廣泛。戰後初期,西歐各國基於普遍存在的「美元荒」等原因,繼續實行外匯管制。50年代後期,西歐各國經濟有所恢復,國際收支狀況有所改善,從1958年開始,各國不同程度地恢復了貨幣自由兌換,並對國際貿易收支解除外匯管制,但對其他項目的外匯管制仍維持不變。1961年,大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表示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所規定的義務,即避免外匯限制而實行貨幣自由兌換。但時至90年代,絕大多數國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即使名義上完全取消了外匯管制的國家,仍時常對居民的非貿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資本項目收支實行間接的限制。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
❾ 世界上哪些國家的貨幣能自由兌換
美元、德國馬克、日元、英鎊、瑞士法郎、法國法郎、義大利里拉、荷蘭盾、比利時法郎、丹麥克朗、瑞典克朗、挪威克朗、奧地利先令、港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紐西蘭元、新加坡元等。
可自由兌換貨幣指在進口、出口、兌換和進行跨境借貸方面,不存在任何限制或監管要求的貨幣。世界上已有67個國家接受了《國際貨幣基金協定》中關於貨幣自由兌換的規定。
(9)外匯自由國家擴展閱讀:
貨幣的可兌換性(convertibility),可追溯到早期的各種金屬貨幣之間的兌換關系,但貨幣的自由兌換,傳統上認為源於金本位時代。
進入19世紀,西方各主要國家先後實行了金本位制,在這一制度下,貨幣可在國際間不受限制地自由兌付、流通,這就是所謂的貨幣自由兌換。
這種貨幣自由兌換是金本位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或典型特點。
由上可見,貨幣自由兌換源於國際金本位制,其含義是指黃金與價值符號的自由兌換及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
自由兌換貨幣當一種貨幣的持有人能把該種貨幣兌換為任何其他國家貨幣而不受限制,則這種貨幣就被稱為可自由兌換貨幣。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協定〉的規定,所謂自由兌換,系指: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得施加限制。
也就是說,這種貨幣在國際經常往來中,隨時可以無條件地作為支付手段使用,對方亦應無條件接受並承認其法定價值。
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政策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在另一成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性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即參加該協定的成員國具有無條件承兌本幣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