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屬於違法或是傳銷嗎
不是違法的,不過一定要在正規的交易平台進行,正規的平台都在海外有正規的監管平台監管的。也的確有人利用這個進行違法的活動,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可以為您提供服務。
B. 既然普頓外匯涉嫌詐騙,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在做
因為許多人被普頓外匯所宣傳的較高利益回報所吸引。普頓外匯從表面上看,普頓(PTFX)確實是一個非常正規的外匯公司,受印度尼西亞雅加達期貨交易所(JFX)監管,但是實際上印尼普頓外匯交易是騙局,不是一家正規的交易平台。
普頓網站為境外注冊,涉嫌非法經營,根據該舉報人提供的第三方收款賬戶和入金流水,並沒有發現真實的外匯交易與資金出境記錄,可以判定資金並未出境。
ptfx普頓外匯騙局曝光過多次,但是還有人在執迷不悟,不到崩盤的那一天永遠不會相信自己做的是一個資金盤。之前,各大媒體爭先報道PTFX外匯,也是把PTFX普頓推上風口浪尖,ptfx平台總是也是頻繁維護,利潤降低,出金緩慢。可以看出PTFX內部出現了不小的問題。
ptfx出金、利潤已經限制月次數,並且出金緩慢,說明資金已經入不敷出,如今大量PTFX投資人開始醒悟,陸續的出金讓PTFX終於坐不住了。如今不光領導人在撤金,一些會員也是開始撤金。大面積撤金肯定會直接導致ptfx崩盤,限制出金只不過是在拖延時間罷了。
C. 朋友投資了35萬外匯理財,屬於傳銷嗎
外匯理財應該算是一個正規的理財產品,現在看屬不屬於傳銷?不是看你投入回什麼樣的理財產品,而是答你的投入的理財產品是在什麼機構投入的?如果是在銀行或者基金公司的正規銷售平台投入的,那就是合法正規的理財產品,如果是在沒有金融機構備案的私人或者公司投入的,那就不保證了,會有相當大的風險,如果出事的話,應該算是金融詐騙或者非法集資,肯定不屬於傳銷
D. 做普頓外匯是傳銷案嗎
做普頓外匯的話,是一個傳銷的,他們的話,主要的手段就是無限的拉人頭,讓別人加盟
E. 我媽被外匯傳銷騙了75萬,怎麼辦啊!快急哭了!辦案程序是不是太復雜!是不是一點追回的希望都沒有了
辦案等通知吧 不過別抱什麼希望 肉包子打狗 有去無回了
F. 外匯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案例
17名90後年輕人,以所謂的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為交易平台,在5個月時間里共詐騙230萬余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對代某等3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代某與4個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因業務出現問題,代某等人開始尋找新的掙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電信詐騙。
江某向代某推薦一款自稱是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的交易平台,宣稱這個平台是做網路股票和外匯投資。客戶投入平台的錢,除平台提取手續費、平台提供者獲利外,加入者可獲取投資人90%的投資款。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冊公司、不需要簽合作協議,只需提供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銀行卡。如此條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決定與江某合作。
雙方達成協議後,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卡號,開通了平台鏈接。此後,代某等5人籌資,租賃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一場地作為辦公場所,購買電腦、辦公桌等用品,5人約定按出資款的多少佔有股份並分紅。
其中,代某占股21%。在運營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並規避風險,5人各拿出2%的股份給江某,江某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佔有股份10%。
隨後,代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其從事證券咨詢代理時的同事趙某等人招聘進來,代某任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及管理,其他4人分別負責財務、開支、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並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匯」平台在具體操作中,設有「富通財富俱樂部」「財富共贏俱樂部」兩個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准備好的「話術」本上的流程與客戶對話,讓客戶關注股票行情,之後電話回訪客戶,讓客戶加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數個QQ號。
在群里,各業務員發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藉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台。
在此期間,牛某等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台里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入指定地方,剛開始讓客戶賺錢,吸引他們加大投資,隨後將錢虧空。客戶每往平台虧損一筆,各業務員、組長、交易部的成員等按事先約定的比例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G. 炒外匯是傳銷嗎
不是。
炒外匯,通過與(指定投資)銀行簽約,開立信託投資賬戶,存入一筆資金(保證金)做為擔保,由(投資)銀行(或經紀行)設定信用操作額度(即20-400倍的杠桿效應,超過400倍就違法了)。
投資者可在額度內自由買賣同等價值的即期外匯,操作所造成之損益,自動從上述投資賬戶內扣除或存入,讓小額投資者可以利用較小的資金,獲得較大的交易額度,和全球資本一樣享有運用外匯交易作為規避風險之用,並在匯率變動中創造利潤機會。綜合的說,炒外匯就是一個投資行為。
(7)外匯傳銷罪擴展閱讀
炒外匯方式
1、外幣儲蓄。這是目前投資者最普遍選擇的方式。它風險低,收益穩定,具有一定的流動性和收益性。而它與人民幣儲蓄不同,由於外匯之間可以自由兌換,不同的外幣儲蓄利率不一樣,匯率又時刻在變化,所以有選擇哪種外幣進行儲蓄的優勢。
2、利率,國內的美元存款利率仍然很低,但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率能隨國際市場利率的上升而穩定上升。另外,如今國內很多外匯理財產品大都期限較短,又能保持較高的收益率,投資者在穩定獲利的同時還能保持資金一定的流動性。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偏好選擇,不需要外匯專家的幫助。
3、存款(含與匯率掛鉤的外幣存款)。期權型存款的年收益率通常能達到10%左右,如果對匯率變化趨勢的判斷基本准確,操作時機恰當,是一種期限短、收益高且風險有限的理想外匯投資方式。但需要外匯專家幫助理財。
4、外匯匯率投資。匯率上下波動均可獲利,手中擁有外匯的人士可以考慮參與外匯匯率投資交易獲利,但一些在境外擁有外匯賬戶的人在外匯匯率投資時,很需要外匯專家幫助理財。
外匯交易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一天24小時連續交易,市場客觀公正,不容易受人為操縱,且杠桿倍數通常較高,更適合以小博大。更吸引人的是,類似澳元,英鎊這樣的幣種利息遠高於人民幣,即使考慮到匯價波動,依然有很大套息空間。
H. 外匯有涉及傳銷嗎
有的,宣稱是炒外匯的其實質上是傳銷組織。
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回展人答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下圖是中國廣播網報道的一篇文章
I. 有以炒外匯為名的傳銷嗎
同時具有以下行為的,是傳銷:
一、需要交入門費。
二、需要發專展下線。需要不斷的找合作者,並打著屬組建團隊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誘導別人。
三、根據下面人頭數量和這些人的經營業績來決定你有多大的回報。
國務院
《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