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是什麼
一、中國人民銀行職責:
1、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並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責任。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2、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擬訂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3、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4、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負責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本規則制定、監測分析和並表監管,視情責成有關監管部門採取相應監管措施,並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准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監督,牽頭組織制定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恢復和處置計劃。
5、承擔最後貸款人責任,負責對因化解金融風險而使用中央銀行資金機構的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6、監督管理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上述市場有關場外衍生產品,牽頭負責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識別、預警和處置,負責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測估,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統一的資產管理產品和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及其衍生產品市場基本規則。
7、負責制定和實施人民幣匯率政策,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和國際使用,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實施外匯管理,負責國際國內金融市場跟蹤監測和風險預警,監測和管理跨境資本流動,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8、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9、統籌金融業綜合統計,牽頭制定統一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准和工作機制,建設國家金融基礎資料庫,履行金融統計調查相關工作職責。
10、組織制定金融業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金融標准化組織管理協調和金融科技相關工作,指導金融業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12、統籌國家支付體系建設並實施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業務規則,負責全國支付、清算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13、承擔全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涉嫌洗錢及恐怖活動的資金監測。
14、管理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15、參與和中國人民銀行業務有關的全球經濟金融治理,開展國際金融合作。
16、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17、管理國家外匯管理局。
18、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國家外匯總局職責:
1、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2、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3、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4、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5、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6、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7、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8、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9、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10、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1)國家外匯管理局有什麼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中國管理外匯的職能機構,為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 。
組建於1979年3月,總局設在北京。 機關機構設置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7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
2. 中國外匯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中國外匯管理局:
是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由中國人民銀行管理,行政級別為副部級。內設9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4個事業單位。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36個分局(其中2個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308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519個支局。
中國外匯管理局的基本職能是:
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3. 國家外匯管理局網上服務平台是干什麼用的
1、不是,網上服抄務平台目前的襲業務范圍為貿易信貸,即出口遠期收匯、出口預收、進口預付、進口延期付款4類形成對外貿易項下債權債務的進出口業務。如果你僅僅做出口後180天內的TT收匯或出口項下信用證收匯、進口信用證、進口後90天內TT付匯之類非貿易信貸業務的,不需要登錄該系統登記。
2、資本金賬戶結匯是銀行在FDI系統登記的,企業需要做的是准備好合同及付款明細向銀行提出申請
4. 國家外匯管理局,銀監局,人民銀行各負責什麼呢
離岸帳戶主要是外管局審批、管理,深圳的銀行有開立的,這種業務不是在全國每個省都能做的。
5.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什麼機構
根據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6.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什麼的
根據中國國務院「三定方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落實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已經2008年8月1日國務院第2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對建國以來的各項外匯管理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訂,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有效」的外匯管理法規體系。中國的外匯管理堅持改革開放,堅持人民幣完全可兌換的長遠目標。不斷改進經常項目外匯管理手段,完善資本項目外匯管理措施,圍繞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和人民幣匯率穩定,加強銀行外匯收支監管,打擊外匯非法交易活動,整頓和規范外匯市場秩序,最終實現包括資本項目可兌換在內的人民幣完全可兌換,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7.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屬於哪個部門
國家外匯管理局是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單位。其各省市分支局不屬於地方政府,屬於垂直管理。
8.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基本職能有哪些
基本職能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版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權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
9. 外匯局有哪些主要職責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科技司8個職能司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4個事業單位。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承擔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和其他外匯資產經營管理的責任。
(八)擬訂外匯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依法與相關管理部門實施監管信息共享。
(九)參與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承辦國務院及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