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哪個銀行可以外幣兌換
我國的中國銀行來是國家指定的源外匯專業銀行。中國銀行是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
基本上大多數銀行都能兌換外幣,像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匯豐銀行、渣打銀行都是經國家批准可以經營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
去銀行兌換需要注意:
先打95566查詢網點預約;
單日單筆1萬美金以下,或其他等額貨幣,不需要提供證明;1萬美金以上需要提供證明文件;所以大額可以分多筆多日兌換,每年累計最高限額5萬美金;
帶好身份證等相應證明文件。
(1)外匯換匯擴展閱讀:
外匯銀行亦稱「匯兌銀行」。專門辦理外匯業務和國際結算的銀行。
外匯銀行的種類:
專營或兼營外匯業務的本國銀行;
在本國的外國商業銀行分行以及本國和外國的合資銀行;
其他經營外匯買賣業務的本國金融機構,如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
❷ 售匯、結匯、付匯與換匯的區別
售匯: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並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人民幣專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為屬。
結匯,是外匯結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簡稱,分為個人結匯與公司結匯兩種情況,都是必須到銀行辦理的,而且目前,我國國內多家銀行都可以辦理。結匯是指外匯收入所有者將其外匯收入出售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按一定匯率付給等值的本幣的行為。結匯有強制結匯、意願結匯和限額結匯等多種形式。
付匯是指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根據有關售匯以及付匯的管理規定,審核用匯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後,從其外匯帳戶中或將其購買的外匯向境外支付的行為。
換匯成本是指某出口商品換回一單位外匯需多少元本國貨幣(人民幣)成本。換言之,即用多少元人民幣的「出口總成本」可換回單位外幣的「凈收入外匯」。
❸ 如何辦理外幣兌換換匯注意事項有哪些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銀行,可通過招商銀行兌換,目前招行已開通的幣種有內:人民幣、美元、港容幣、歐元、英鎊、澳大利亞元、日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紐西蘭元。
以上十種外幣,招行各個網點儲備情況不同,請在7:00-24:00,撥打95555-3個人客戶服務-5-9進入人工提供所在城市以及兌換的幣種、金額等查詢當地規定。
❹ 售匯、結匯、付匯與換匯的區別是什麼
1.售匯:外匯指定銀行將外匯賣給外匯使用者,並根據交易行為發生之日的人民幣專匯率收取等值人民幣的行屬為。
2.結匯,是外匯結算(exchange settlement/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的簡稱,分為個人結匯與公司結匯兩種情況,都是必須到銀行辦理的,而且目前,我國國內多家銀行都可以辦理。結匯是指外匯收入所有者將其外匯收入出售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指定銀行按一定匯率付給等值的本幣的行為。結匯有強制結匯、意願結匯和限額結匯等多種形式。
3.付匯是指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根據有關售匯以及付匯的管理規定,審核用匯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規定的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後,從其外匯帳戶中或將其購買的外匯向境外支付的行為。
4.換匯是指某出口商品換回一單位外匯需多少元本國貨幣(人民幣)成本。換言之,即用多少元人民幣的「出口總成本」可換回單位外幣的「凈收入外匯」。
❺ 去銀行換匯是炒外匯嗎
不可以這樣理解,去銀行換匯就是將外幣換成人民幣,或者將人民幣換成外幣,這個叫換匯,在炒外匯前,是需要先將人民幣換匯成外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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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個人投資者如何兌換外匯
目前國的個人來換匯方式主要自有兩種,一種是需要外幣現金/現鈔的換匯方式。最簡單的渠道是通過銀行櫃台來進行換匯,直接拿人民幣去銀行櫃台兌換即可。優點是方便,但是數額不能太多,且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這種方式還有其他的換匯渠道:比如現在某些大型酒店隨著國際旅客增多也開通了換匯通道,不過也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另外某些國際旅行社也是提供換匯服務的。第二種換匯方式不需要現金/現匯。首選的依然是銀行,安全可靠。登錄銀行官網直接購買即可,且手續費要比去櫃台換現鈔便宜一點。第二種辦理外幣信用卡,擁有visa或者master標志的信用卡可以直接在國外消費,還款時可以使用人民幣還款。等於是間接性換匯。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國的個人換匯限制較多,個人每年的換匯最高額度為5萬美元,因此大家注意不要超過這個額度。如果超過了這個額度還需要進行換匯,可以到國外再進行兌換。
❼ 換匯是什麼意思
換匯就是把人民幣轉換成其他國家的貨幣進行交易活動。
國家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要想進行換匯,直接在境內個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真實性購匯需求申報後,直接在銀行辦理年度便利化額度之內的購匯;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
國家外匯局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每年出境人次已達1.2億,個人用匯明顯增多。2016年1月至11月,銀行代客累計售匯97982億元人民幣,累計結售匯逆差18233億元人民幣。
(7)外匯換匯擴展閱讀:
值得注意的是,從2017年開始,國家外匯局還對購匯的用途進行了限制。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在今年新版的《個人購匯申請表》中明確寫道,「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實際上,近年來隨著人民幣對美元匯率貶值走勢不斷,以人民幣兌換成美元或其他貨幣進行海外資產配置的投資者越來越多。尤其是2016年,不少投資者將目光聚焦在了香港保險上。
國家外匯局表示,居民個人購匯只限用於經常項下的對外支付,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購買非投資類保險以及咨詢服務等。
❽ 中國銀行外匯兌換時間和詳細手續流程
一、中國銀行外幣兌換時間
中國銀行的正常工作時間都可以做外幣兌換業務(周六、周日不休息),也就是說9:00——17:00都可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只能用人民幣先兌換成美元,然後用美元再買成韓元。
二、辦理手續
客戶只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相關單據、交付現鈔即可辦理。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本人身份證(中國公民、戶口簿(十六歲以下中國公民)、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台灣居民)、護照(外國公民)。
(8)外匯換匯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
第四章個人外匯賬戶及外幣現鈔管理
第二十七條個人外匯賬戶按主體類別區分為境內個人外匯賬戶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按賬戶性質區分為外匯結算賬戶、資本項目賬戶及外匯儲蓄賬戶。
第二十八條銀行按照個人開戶時提供的身份證件等證明材料確定賬戶主體類別,所開立的外匯賬戶應使用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記載一致的姓名。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外匯賬戶境內劃轉按跨境交易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個人進行工商登記或者辦理其他執業手續後可以開立外匯結算賬戶。
第三十條境內個人從事外匯買賣等交易,應當通過依法取得相應業務資格的境內金融機構辦理。
第三十一條境外個人在境內直接投資,經外匯局核准,可以開立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賬戶內資金經外匯局核准可以結匯。直接投資項目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批准後,境外個人可以將外國投資者專用外匯賬戶內的外匯資金劃入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賬戶。
第三十二條個人可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開立外匯儲蓄賬戶。外匯儲蓄賬戶的收支范圍為非經營性外匯收付、本人或與其直系親屬之間同一主體類別的外匯儲蓄賬戶間的資金劃轉。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開立的外匯儲蓄聯名賬戶按境內個人外匯儲蓄賬戶進行管理。
第三十三條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個人購匯提鈔或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鈔,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出境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提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當地外匯局事前報備。
第三十五條個人外幣現鈔存入外匯儲蓄賬戶,單筆或當日累計在有關規定允許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免申報金額之下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存鈔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機構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第三十六條銀行應根據有關反洗錢規定對大額、可疑外匯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❾ 外匯管理局對個人投資換匯有什麼限制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章 經常項目個人外匯管理
第八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外匯收支分為經營性外匯收支和非經營性外匯收支。
第九條 個人經常項目項下經營性外匯收支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明,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二)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其與代理企業簽定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轉至代理企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託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賬戶收匯、結匯。結匯憑與代理企業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代理企業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以及核銷規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匯局報備後,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收賬通知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項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
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
(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購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第十三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購匯及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在境內取得的經常項目合法人民幣收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材料(含稅務憑證)辦理購匯。
(二)原兌換未用完的人民幣兌回外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原兌換水單辦理,原兌換水單的兌回有效期為自兌換日起24個月;對於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第十四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
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境外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
第十五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外匯匯出境外,按以下規定在銀行辦理:
(一)外匯儲蓄賬戶內外匯匯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
(二)手持外幣現鈔匯出,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還應提供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