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002177」每經熱評:貝肯能源董事親屬短線交易 「不懂法」不是理由
股票002177(註:用戶提問中的股票代碼002177與參考信息中的SZ002828不符,但根據內容判斷,此處應指貝肯動力即SZ002828)涉及的短線交易問題答案如下:
一、事件概述
貝肯動力(SZ002828)董事吳雲義的女兒吳靖因在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賣出又買入公司股票,構成了短線交易。根據《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吳靖已向公司上繳了所有交易所得收益合計122萬元。
二、法規解讀
- 《證券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這里的股票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使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
三、事件細節與質疑
- 兩筆交易耐人尋味:首先,吳靖和吳雲義在同一天通過集中競價減持了相同數量的股票,且吳雲義的減持信息被提前公布,而吳靖的減持信息則未按規定申報和對外公示。其次,吳靖在另一時間點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買入股票,而同一時間吳雲義以相同價格減持了相同數量的股票,這被視為一種「對倒」行為。
四、問題普遍性
- 貝肯動力的事件並非孤例,去年全年A股共發布了超過300條短線交易的公告,涉及上市公司超過250家,其中董監高親屬佔比高達70%。
五、建議與措施
- 加強法律法規培訓:上市公司應定期給董監高及其親屬培訓相應的法律法規,確保他們了解並遵守相關規定。
- 強化事後追責機制:對於親屬違法違規行為,不能僅以「不了解相應法規」、「親屬自發行為」、「誤操作」等理由免於被究責。董監高也需因其親屬的違規行為受到一定的連帶處罰。
- 加大處罰力度:對於觸碰紅線的行為,應同時加大現金處分數額,涉嫌金額巨大的還應考慮禁入市場等處罰措施。
綜上所述,貝肯動力董事親屬的短線交易事件再次提醒我們,上市公司及其董監高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資本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時,監管部門也應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