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報關金額和實際收到的外匯金額相差幅度是多少
如果你說的是正常不涉及虛報的話,一般來說實際收到的金額會少幾十到三百美元之間之間,裡面主要有一些申報的費用還有銀行收取的一些費用,根據你採用的不同收款渠道有差異。
㈡ 外匯匯款和報關金額不符
實際操作中,外商打給你的金額和你核銷的金額(一般就是報關金額,看條內款咯)是沒有實質聯系容的,所以可以不用去擔心。就當客人多打了。如果退稅不是自己的,那就以後調整一下報關金額啊。雖然,原則上不允許。
如果已經出口了,那就只有在下次的時候報關金額增加。
兩次一起核銷,不然是很麻煩的
你下次出口的時候把這多餘的錢報關在下次金額里
這樣你就可以核銷了,
不做預收,
㈢ 報關金額跟實際支付外匯金額對不上
一般賬務處理是按照報關單來記賬,你現在這種情況是多付了,可以是其他貨款的預付定金,不然稅局那邊你是說不過去的,繼續做生意就可以啦。
㈣ 出口報關與外匯核銷
1.代理報關要提供:"代理報關委託書"一式三份(蓋好公章),空白報關單一份(蓋好報關專用章),發票版,裝箱單權,如果貨物是法定商檢的,那麼還要提供通關單或換證憑單.
代理報關委託書和空白報關單可以到海關去買,或叫報關行給你,不用填,只要蓋章就行了.
2.核銷需要的資料:水單,報關單核銷聯,核銷單,核銷信息表.這是最起碼的資料,各地可能在這些資料以外還會要求一些其他資料,你最好問問外管局.
3.我就不說了,樓上已經說了,呵呵.
㈤ 外匯預付款與進口報關單
行內6年回復僅供參考
付外匯這塊你主要對接的事銀行,報關單這塊主內要是外匯管理局查 逐個容分析
付外匯給供應商你看銀行要報關單不,如果不要正常好像付款就可以了。
現在進無紙化電子口岸都有報關單留檔,外匯管理局一般年底可能會查所以只要年底准備齊全問題都不大的。
建議你在問問當地其他貿易公司如何處理
㈥ 收匯的國家和報關出口的國家不一致,是否違反外管局的規定
出口收匯和報關出口國家不一致,這種情況下首先會導致外匯無法核銷,另外會導致對應的該筆退稅無法辦理。
國家外匯管理局為副部級國家局,內設綜合司(政策法規司)、國際收支司、經常項目管理司、資本項目管理司、管理檢查司、儲備管理司、人事司(內審司)。
科技司等8個職能司(室)和機關黨委,設置中央外匯業務中心、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中國外匯管理》雜志社等4個事業單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部分副省級城市設立分局(外匯管理部),在部分地(市)設立中心支局,在部分縣(市)設立支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機構與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合署辦公。
(6)報關和外匯擴展閱讀:
基本職能:
(一)研究提出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和防範國際收支風險、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逐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的政策措施,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供製訂人民幣匯率政策的建議和依據。
(二)參與起草外匯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規范性文件。
(三)負責國際收支、對外債權債務的統計和監測,按規定發布相關信息,承擔跨境資金流動監測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國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結售匯業務監督管理的責任;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
(五)負責依法監督檢查經常項目外匯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依法實施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並根據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不斷完善管理工作;規范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
(六)負責依法實施外匯監督檢查,對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進行處罰。
㈦ 收外匯一定要報關嗎
因為外匯管制政策,必須出口,有出口記錄才能核銷,這種情況這個外匯沒法使用的。
㈧ 報關後,外匯多久內一定要入帳
目前未有明確的文件條件規定一定要在出口多長時間內收匯,但A類企業報關出口後90天收匯(版B類企業權報關出口30天後的收匯),要在外匯監測系統報是報送延期收款報告。此外,亦無明確規定收匯後多長時間內一定要結匯
㈨ 你好,第一次付外匯,應該怎麼操作啊,貨已收到,報關單和稅單都在手上。
外匯支付:
填寫好開戶行提供的「境外匯款申請書」後,將進口報關專單(付匯聯)「俗稱:白聯」和屬電子口岸操作員卡一起交給開戶行,開戶行會代理操作的。
注意:
由於我國對外匯進行管制,付匯必須在報關單簽發日期後的90天內進行付款,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超過90天進行付款的,需要在外匯管理局的網站系統中先行「延期」。
另外,外匯支付和進口時的「稅單」沒有任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