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被故意做空有什麼壞處
股票被人為做空,很多散戶就會被套。
因為做空股票的過程,就是股價下跌的過程。散戶來不及拋售自己手裡的股票,或者捨不得拋售,那就會因為股價貶值而受到經濟損失。
㈡ 有意放股票假消息屬於什麼罪
你好,我覺得如果是屬於假消息的話,那麼就是屬於欺詐罪。
㈢ 放股票問題
需要到了之後你自己賣出
這個都是按交易日計算的,不是自動賣出的
㈣ 股票突然放大量代表什麼
辨析「放量」的含義
操作中經常發現有些個股走勢出現異動,例如成交量突然成倍增大,短期就實現巨量換手,主力的意圖則要綜合多方面的信息來判斷,有時屬於主力出貨,有時屬於主力換庄,投資者可根據放量出現的位置、K線形態等方面來判別:
1、「放量滯漲」,不祥之兆。若成交連放出大量,股價卻在原地踏步,通常為主力對倒作量吸引跟風盤,表明主力去意已決,後市不容樂觀。
2、下跌途中放量連收小陽,需謹防主力構築假底部,跌穿假底之後往往是新一輪跌勢的開始。 3、高位放量下挫,這是股價轉弱的一種可靠信號,投資者宜及時止損。
KDJ死叉:短線買入定式
1、大盤牛市背景。
2、首先有一根強勢陽線突破前高,漲幅越大越好。
3、當股價跌至E10或E20附近,同時KDJ死叉,死叉當日或次日是短線買點。
4、A浪買點,位於突破後的第4日前後。按第3條買進。
5、C浪買點,位於突破後的第9日前後。如果B浪成交創出新高,可按照第3條買進。如果B浪未創新高:
(1)迴避;
(2)E40附近可考慮操作;
(3)如果沒有跌破前期高點或可考慮。
說明:
1、這個買點是短線買點,大部分情況都管用,個別情況需要變通一下。
2、只要符合條件的個股,短線都有機會。至於機會的大小,就要結合個人的經驗了。 3、加個條件:30分鍾KDJ指標之J低位拐頭。
4、E10=EMA(CLOSE,10);E20=EMA(CLOSE,20)。
認識震倉
1、震倉是為了嚇出跟風盤,這點應該沒有問題。但要注意陰量線小陽量線大。
2、震倉也有度,打壓股價到5日均線其力度一般,10日線就偏大了,至於20日線要麼不是震倉,要麼莊家就要考慮震倉風險了。
3、震倉的價格一般不會太高。之後(2-3天)又會重回升勢。而且一般發生在第一輪漲幅後的回調,其跌幅為前次高度的五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超過二分之一有出貨嫌疑。
注意: 不見得陰線量就小。
選股最重要的是安全和收益兩方面結合。
不建議現在買股
㈤ 庄在故意打壓股票的時候,量一般會放大還是縮小
當然是縮量。想想道理,庄是要收集低價貨拉高掙錢,所以會用小量壓價去把散戶嚇跑,還會撿一點便宜貨;要是放量了,把貨都吐出去,以後怎麼賺錢?
㈥ 股票放大量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成交量放大,比如平時的成交量在1億,突然放大到3億4億乃至更多,回就是放量!同樣,答成交量萎縮就叫做縮量。
股票大幅放量,通常是個股在運行過程中,成交量較近期相比,突然暴增數倍,一般情況下個股在運行過程中換手率一般不超過10%,通常在5%以下,股票大幅放量時換手率一般達到流通盤15%以上稱為大幅放量。少數情況下換手率會達到30%,甚至40%以上。
㈦ 竊聽風雲里那個操盤手說把股票放掉,讓外面的人去做,別讓人知道。請詳細解釋下
把股票放掉就是出貨!
讓外邊的人去做就是通過分倉,大宗交易等手段,將股票轉移到機構外部,利用外部的專業人士出貨,偷偷的減持,繞開股民和監管機構的眼睛。
㈧ 如果買了股票一直放在手裡不賣出會怎樣
做股票和做人有抄相似之處,重襲在心態。堅持自己訂立的操作原則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擾才能掙到錢啊。 而且股票都是有漲有跌,一直拿在手上的話可能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視情況分別處理。 1,股票每年都有分紅,業績穩定增長。如佛山照明等。這類股票俗稱現金奶牛,可以長期持有。 2,股票業績一般時好時壞,這類股票如果要長期持有的話只能是做波段操作,高拋低吸減低成本。 2,股票業績很差,快到退市邊源,這類股票如要長期持有的話,只能是搏被其他公司借殼上市的可能了。
㈨ 股價一漲就有人低價放股 什麼意思呢
抄股票是做預期,市場里有無數的投資者,對同一個價位的價值取向不盡相同。出現一字漲停時,想買的人非常多,而賣的人很少,因此會出現很大的封單。
想買很難買進,想賣很容易成交。之前持有這只股的投資者此時價位已經達到自我盈利預期,會出現拋售的情況,因此會有人賣出。
㈩ 關於股票,惡意做空是什麼意思
惡意做空:是指通過虛假交易、自買自賣、操縱市場,最終引起金融市場的混亂,完全背離了完善市場的初衷。
一、惡意做空的含義:
惡意做空是一個日常用語、而不是法律術語,具體理解為以製造、誇大和擴大看空預期為特徵的市場操縱行為,廣義上還可以包括以此為特徵的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
從本質上來說,投機者與買漲者的多空平衡,有助於幫助市場發現合理價格,消除價格扭曲,保證證券市場流動性。做空行為本身並不是「惡意做空」的構成要件。惡意做空交易通常伴隨以下明顯特徵:短期內大量甩賣、聯合多家機構,開出與市場交易嚴重不符合的交易單,同時伴隨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
二、惡意做空的處罰:
中國股市的主要監管法律是《證券法》及配套規定,而股指期貨市場的主要監管法規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及配套規定,二者在法律上一般認為兩者分屬不同的部門法。
《證券法》第七十七條以及條例七十一條分別解釋了操縱市場的幾種形式,包括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以自己和自由賬戶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等。
違反者將受到相關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十萬到百萬不等罰款。同時可以宣布有關人員為證券市場或期貨市場的終身禁入者。
更嚴重者,則可能觸犯刑法一百八十二條,即「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