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泰國旅遊如何還錢最好,泰國旅遊換外匯小貼士
去泰國旅遊,提前在中國銀行換些1000元(約5000元泰幣)當零錢比較方便,匯率是最優惠的。返程時在泰國機場全花完就好。
⑵ 泰國外匯可以自由兌換嗎
可以,而且非常方便
⑶ 人民幣兌換泰銖要去什麼銀行
1、可前往當地銀行營業網點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等進行辦理,並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現鈔前往。向銀行有相關工作人員咨詢,根據要求填寫相關單據、交付現鈔即可辦理。
2、中央銀行是負責發行該國貨幣,制貨幣供給額,持有及調度外匯儲備,維持該國貨幣之對內及對外的價值,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中央銀行在外匯市場上,經常被迫買進或賣出外匯來干預外匯場,以維持市場秩序。
3、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為各國普遍接受的,可用於國際間債權債務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

外匯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證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
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截至2015年,中國位居世界各國政府外匯儲備排名第一。但美國、日本、德國等國有大量民間外匯儲備,國家整體外匯儲備遠高於中國。
交易方式
實盤交易
外匯實盤交易也即銀行的那些外匯寶之類的及外匯保證金交易。前者可以通過開設銀行賬戶交易,後者主要是通過在國外一些交易商在國內的代理商處開戶後入金交易,因為國內沒有自己的交易商。外匯實盤交易又稱外匯現貨交易。
虛盤交易
外匯保證金交易又稱虛盤交易,就是投資者用自有資金作為擔保,從銀行或經紀商處提供的融資放大來進行外匯交易,也就是放大投資者的交易資金。融資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銀行或者經紀商決定,融資的比例越大,客戶需要付出的資金相對就越少。
交易術語
外匯點差:在外匯市場上,通常是同時報出買入價格和賣出價格。買入價和賣出價之間的差額被稱為點差。
外匯直盤
外匯直盤是指含有美元貨幣對的交易。例如:歐元/美元、美元/日元、英鎊/美元。
交叉盤是指兩個非美貨幣之間的交易。例如:歐元/英鎊、歐元/日元、英鎊/日元。
期權:自發行之日起,在任何工作日都可以行權的一種期權。
增值:當一種貨幣因市場需求而提高價格時,該貨幣稱為「增值」。
套利:在購買或出售一種金融工具的同時在相關市場做出完全相同的反向操作,以達到利用不同市 場間較小的價格差距的目的。
賣價:出售一種貨幣組合或證券的價格;投資者購買一種貨幣組合時被報的價格。也被稱為'出價' , '賣價' ,或「賣出匯率」。
⑷ 去泰國玩,在國內換什麼外匯好
去泰國玩,在國內換什麼外匯好。泰幣。可以在飛機場或者銀行兌換泰幣。
⑸ 哪些銀行可以兌換泰銖
只要開通有外匯兌換業務的銀行都是可以兌換泰銖的,如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等。在我國可兌換的外幣主要包括:英鎊、港幣、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歐元、澳門元、菲律賓比索、泰國銖、紐西蘭元、韓國元等。個人兌換外幣每年有5萬美元的兌換限額。
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 對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個人年度總額內的結匯和購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項下按本細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辦理,資本項目項下按本細則「資本項目個人外匯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5)換泰國外匯擴展閱讀: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條 境內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捐贈:經公證的捐贈協議或合同。捐贈須符合國家規定;(二)贍家款: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或經公證的贍養關系證明、境外給付人相關收入證明,如銀行存款證明、個人收入納稅憑證等;
(三)遺產繼承收入:遺產繼承法律文書或公證書;
(四)保險外匯收入:保險合同及保險經營機構的付款證明。投保外匯保險須符合國家規定;
(五)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六)法律、會計、咨詢和公共關系服務收入:付款證明、協議或合同;
(七)職工報酬:僱傭合同及收入證明;
(八)境外投資收益: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明文件、利潤分配決議或紅利支付書或其他收益證明;?
(九)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第十一條 境外個人經常項目項下非經營性結匯超過年度總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以下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一)房租類支出:房屋管理部門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或支付通知;
(二)生活消費類支出:合同或發票;
(三)就醫、學習等支出:境內醫院(學校)收費證明;
(四)其它:相關證明及支付憑證。
上述結匯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應將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直接劃轉至交易對方的境內人民幣賬戶。
⑹ 今年出國旅遊怎麼換外匯
目前國內四大行:中、農、工、建都可以兌換外幣。其中中國銀行能兌換的幣種最專多,包括:英屬鎊、港幣、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歐元、澳門元、菲律賓比索、泰國銖、紐西蘭元、韓元等。
其他銀行如招商銀行、交通銀行等也可以辦理。招行、交行的信用卡如果有3萬的人民幣額度,那就有等額的美元可以提取,也就是30000/6.12=4902美元。
此外,並不是所有的銀行營業廳都能辦理兌換外幣業務。某些城市只有特定營業廳能兌換外幣,需提前打電話咨詢。外幣兌換的手續並不復雜,在預約了之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相關單據、交付現鈔即可辦理。
如果來不及在國內事先換好,就只能選擇到境外再換。國外的機場、酒店、外幣兌換點、銀行、部分櫃員機都能兌換或提取當地貨幣,只是匯率上差別很大。
⑺ 泰國外匯可以自由兌換嗎哪裡可以
建議在SHOW DC兌換
⑻ 外匯,去泰國玩還有沒有用完的泰幣沒用完,想換成人民幣,怎樣換劃算
有銀聯卡么。有銀聯卡就可以,匯率每天不一樣,按照當日牌價,手續費大概20人民幣,您可以上網差看下當日牌價,就可以取了
在ATM取款時。取10000泰銖,出來的是10張1000泰銖。ATM機器沒有20泰銖小面額的。另外小費不是每個地方都要給的。比如打車,90泰銖,直接給100泰銖不用找就是,還有就是酒店的價格是包含小費的
現金的話去黑市換,不過怕您不方便,泰國銀行的人民幣匯率以及黑市和提款機差太遠,最好的方法是換直接取,方便,匯率高
然後帶100美金去銀行直接換成泰銖就可以了,美金匯率不差什麼的,這樣比較方便您剛到泰國時候的初期消費
⑼ 去泰國旅遊怎麼兌換泰銖
1、在國內直接兌換泰銖,中國銀行可以直接購買泰銖,需要提前預約並帶好身份證和已辦好簽證的護照。
2、在泰國銀聯ATM機上直接提取泰銖,帶有銀聯標記的ATM機上用銀聯普通儲蓄卡(借記卡)就直接可以取到泰銖,而且在泰國帶有銀聯標記的ATM機到處都是,取錢非常方便,匯率按當天銀聯公布的匯率計算。
3、帶人民幣到泰國的Super Rich店兌換,Super Rich的「人民幣換泰銖」的匯率可說是目前所有換錢機構里最優的,也是泰國最高最安全的匯率交換地。

(9)換泰國外匯擴展閱讀:
泰銖是泰國官方貨幣,由泰中央銀行泰國銀行發行,1銖等於100薩當(satang)。自第9序列至第16序列泰銖每種紙幣、鑄幣的正面均印有、鑄有泰王拉瑪九世普密蓬.阿杜德頭像。自2018年4月6日起,發行第17序列泰銖,紙幣、硬幣均改為泰王拉瑪十世瑪哈.哇集拉隆功頭像。
目前泰國流通貨幣的有20、50、100、500及1000銖等五種面額的紙幣和25、50薩當及1、2、5、10銖六種鑄幣。1銖等於100薩當。
銀聯卡在泰國絕大部分ATM機都可以提取泰銖,匯率可以參考銀聯匯率。自2016年第三季度起,銀聯卡在泰國使用ATM泰國的收單行會收取每筆200泰銖的手續費,中國發卡行也會收取部分手續費,有一小部分商業銀行免收境外取現手續費。
⑽ 泰國是外匯管制國家嗎
泰國是外匯管制國家。
外匯買賣和外幣兌換
1、法規
在泰國,適用貨幣兌換管理的最高法律為《外匯管理法》(1942年)。泰國財政部根據該法賦予的權利,頒布了財政部法規、通知,其屬下外匯管理機關也相應頒施了有關通知,以對泰銖和外幣的攜帶和匯劃具體執行辦法加以規范。
2、管理辦法
由財政部部長授權泰國銀行執行關於對外匯買賣、外幣兌換進行管理的規定。再由泰國銀行任命有關人員為《外匯管理法》(1942年)的執行人員,以貫徹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辦法規定,其中包括有關法律、財政部法規和通知。
凡需進行各類外匯買賣和外幣兌換必須前往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辦理。獲准經營外匯業務者只能從事接收購買旅行支票和外幣,及從事出售外幣現鈔等業務。
3、貨幣單位
對於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貨幣應採用何種貨幣並無限制規定,但大多數習慣以美元進行支付。
4、有關外匯和泰銖的規定
(1)外匯
從國外匯入或攜帶外匯入境,數額不受限制。自匯入或攜帶外匯入境泰國之日起的360天內必須將外匯售給或存入泰國的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
但居住地在國外者、獲准在泰國臨時居留三個月以下者、外國駐泰國大使館及享有外交特權者、聯合國特別專家機構、國際機關或機構及其在泰國享有特權和保護權的工作人員、專家或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不在此限。
國內經營者有實際經濟活動的,為防範外匯風險,可與國內獲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簽訂外匯買賣協議。
(2)泰銖
從國外攜帶泰銖入境,數額不受限制。

(10)換泰國外匯擴展閱讀:
居民和非居民可在如下情況下開立外幣賬戶和持有外幣:
1、居民(Resident)
(1)獲得在泰國永久居留權的外籍人士;
(2)泰國籍人;
(3)在泰國登記注冊的企業、機構或公司;
(4)外籍人士、外籍法人在泰國設立的辦事處、分支機構和代表;
(5)泰國政府部門、政府下屬機構、國營企業及其派駐國外的公務員、雇員,根據特別法律成立的法人;
(6)按泰國銀行規定成立的機構投資者,如公務員退休基金、社會保險基金、退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不含私募基金)、證券公司、保險公司。
2.非居民(Non-Resident)
(1)泰國籍人、泰國籍法人在國外設立的辦事處、分支機構和代表;
(2)在國外登記注冊的企業、機構或公司;
(3)外國使領館、外國政府和機構、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機構和組織常駐泰國的機構;
(4)外國使領館、聯合國專門機構、國際機構和組織的外籍工作人員、職員、專家和個人;
(5)在泰國臨時居住或工作的外籍人士;
(6)在國外定居的泰國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