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保稅區能嚴格的解釋一下么在保稅區注冊公司具體有什麼樣的限制
中國保稅區介紹
::珠海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珠海洪灣珠海保稅區於1996年11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面積3平方公里。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市北侖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公里,具有進出口加 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特殊經濟區域之一。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辨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外高橋保稅區華京路2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是1990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海口保稅區::辨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號 海口市保稅區(高新區)創業園南樓201室海口保稅區於1992年10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1993年4月13日開關運行,面積193公頃。
::天津港保稅區::作為中國開放度最高的經濟區域,天津港保稅區於1991年5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保稅區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米,具有國際貿易、出口加工、倉儲物流、商品展示等功能
::大連保稅區::大連保稅區位於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大窯灣國際深水港之間。是1992年5月1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監管下的特定區域。
::深圳保稅區::辨公地址:福田保稅區管理大樓福田保稅區1991年5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離圍網設施通過海關總署驗收。面積為1.35平方公里
::福州保稅區::福州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1.8平方公里。
::青島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於1992年11月19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廣州保稅區::廣州保稅區位於廣州東部,廣州市黃埔區東緣、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北部。保稅區的西北以橫窖河為界,東臨東江,南與開發區接壤。
::張家港保稅區::辨公地址: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辦公室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是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唯一的內河型保稅區。
::廈門象嶼保稅區::辨公地址:廈門疏港路銀盛大廈9樓廈門象嶼保稅區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海峽兩岸交流熱點城市――廈門市區的港區范圍。
::汕頭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省汕頭保稅區管委大樓汕頭保稅區1993年1月經中國政府批准設立
保稅區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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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0年5月國務院批准建立第一個保稅區到現在,中國已建有上海外高橋、天津港、深圳福田、沙頭角和鹽田港、大連、廣州、張家港、海口、廈門象嶼、福州、寧波、青島、汕頭、珠海等15個保稅區,主管部門是海關總署。保稅區最初的功能定位是倉儲、轉口和加工,實際上是以物流為主。十多年來,全國15個保稅區的保稅倉儲、轉口貿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的國際物流基礎。 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時,承諾3年內將逐步放開工業品貿易權,5年內將分階段取消各類商品的市場配額和其它數量限制,這些承諾很可能使原先在保稅區投資貿易公司的外商,依據整體投資環境的優劣重新選擇投資區域,導致保稅區內貿易公司數量減少。此外,隨著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的比例日益加重,中國也將按照WTO市場准入原則,最大限度地對其他成員開放服務業。這一切都將使保稅區面臨新挑戰,保稅區所享有的優惠政策會逐漸弱化,保稅區要想在競爭中求生存,必須向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轉型。 制約保稅區發展的因素 一、區域性質。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不具備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所擁有的海關治外法權。而享有海關治外法權是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徵。 二、海關監管。海關對保稅區沒有真正按「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來實施管理,而是把保稅區當作一個大保稅倉,以管理保稅倉的辦法來管理保稅區;海關沒有對保稅區進行區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區內的每個企業。 三、貿易管理。中國對保稅區的貿易限制很多,商務部把保稅區企業視作境外企業,保稅區貿易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無法開展國際貿易。國家稅務總局也規定,國內的貨物經保稅區出口,須實際離境,才能給予退稅。貨物從國內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不給予退稅。 四、外匯管理。在國外自由貿易區,外匯可以自由兌換,資金出入與轉移自由、資金經營自由。而中國保稅區內企業在購匯和結匯上,比保稅區外企業限制要多。 五、保稅區的功能。從目前的發展來看,保稅區進口貿易功能相對較強,吸引外資和發展出口製造業的功能類似於經濟技術開發區。而且,多數保稅區發展進口分撥物流並無明顯優勢。由於區外有大量的保稅工廠、保稅倉庫,保稅區雖有進口延遲納稅的政策,但優勢並不明顯。運營狀況較好的保稅區主要依靠出口加工業和進口倉儲分撥,而口岸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倉儲和物流加工等產業沒有得到發展,沒有形成區港聯動、相互促進的局面。中國加入WTO之後,隨著關稅水平下調,進口保稅分撥的政策優勢還將逐步減弱。 六、物流服務業的可擴展性。國家在設立保稅區時並未建立統一的評價指針,具體運作與考核均由地方政府負責。地方政府在考核時側重於吸引外資、增加就業與稅收、以及GDP增長等直接效益指針,並將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和發展工業項目上。現有的大多數保稅區都發展成了加工製造型的特殊經濟區域,有些保稅區內幾乎已經沒有發展物流服務業的用地,物流服務業的發展空間受到制約。 七、發展轉口貿易及相關物流業務的政策與管理體制尚未建立。在保稅區的實際發展中偏離當初的功能設計,與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區域之間已經出現功能交叉、重疊。保稅區與港口分離,口岸功能受到限制。保稅區內企業從事貿易和貿易支持服務活動的自由度很低,「境內關外」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原則沒有得到落實。 保稅區的改革目標是向自由貿易區轉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模式研究課題組」發表的調研報告認為,為適應中國進出口貿易和港口集裝箱運輸規模急劇擴大的新形勢,有條件的保稅區應當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充分發揮物流功能,促進中國國際樞紐港的建設。 保稅區轉型設計的方案是:一部分保稅區轉型為出口加工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多數保稅區將繼續發展區內出口加工業,並入經濟技術開發區或向臨港出口加工區轉型。另一部分保稅區將轉型為自由貿易區。選擇幾個保稅區作為試點,實行區港一體,在區內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以口岸國際物流業為核心功能,發展貿易、海運、倉儲、商品展示、金融等業務,為進出口貿易和國際轉口貿易提供優質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務,促進中國沿海幾個集裝箱大港發展成為國際樞紐港,逐步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 2003年12月14日,海關總署副署長龔正明確表示,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是建立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第一個試點已經確定為上海,而且試點工作馬上開始。 除上海外,國家還將選擇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爭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試點任務,之後進行其它保稅區的轉型。 根據海關總署的試點方案,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的第一步將是把目前分離的上海港和外高橋保稅區連接在一起,實現港區聯動。保稅區的范圍將擴展至整個港口,並擁有保稅碼頭。預期保稅區的轉型基本會通過區港一體化發展進程來實現,更具體的轉型方式則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除上海外,國家將再選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而深圳由於自身優勢,目前是最有力的競爭對手之一。2003年初,深圳把三個保稅區合並,並謹慎提出:要把保稅區轉型為國際自由貿易區。青島保稅區是繼上海、深圳之後,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積極的實踐者。同時,天津和大連保稅區也明確提出了要打造東北亞的自由貿易區,並制定出各自的轉型方案。此外,廈門、珠海、汕頭等地都已經開始推動當地港口與保稅區的一體化,為建成自由港區創造條件,保稅區正迎來一個爭建自由貿易區的熱潮。功能轉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國保稅區發展出現功能錯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發展自由貿易港區的政策和管理體制尚未建立。為了支持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中國不僅要調整現有的保稅區政策,還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稅政策。目前,國內非保稅區的貨物進入保稅區時不予退稅,必須當貨物離境時才能獲得出口退稅。在出口加工區和其它保稅倉庫都已實施了進區(庫)即退稅的情況下,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卻不能實施出口退稅政策,使得保稅區失去了出口貨物保稅倉儲場所的吸引力。政策調整方向是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應該享受退稅的貨物,憑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增值稅發票等單據即可辦理出口退稅手段,不必等到貨物離境時辦理。 二、貿易權。 1、進出口經營活動權。由於商務部將保稅區內企業視同境外企業,保稅區內企業一般沒有外貿經營權。保稅區內企業,特別是外資貿易公司,要開展進出口業務,必須通過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公司進行,增加了區內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商業交易復雜化。應賦予保稅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放開區內加工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允許外資貿易公司在從事轉口貿易的同時有條件地開展國內進出口貿易。現在已經可以看到政策調整的趨勢,從2003年開始,商務部開始對上海、深圳等4個保稅區內的企業試點開放進出口經營權。 2、服務貿易。雖然國務院1995年已明確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可作試點,但是相應審批許可權均在國務院各部委,未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也沒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國加入WTO後,保稅區外的服務貿易開放步伐在加快。國家應當在保稅區放開服務貿易的審批許可權,營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國際跨國公司和綜合商社進駐保稅區,推動區內國際租賃、國際航運、國際法律服務、國際商品展示等服務貿易的開展。三、金融外匯管理政策。2002年10月開始施行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為保稅區內企業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創造了條件,但進口付匯方面的一些規定仍比較嚴格,這雖然有助於減少偷逃匯現象,但給區內企業增加許多不便之處,有些甚至限制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對購匯條件限制嚴格,基本上不允許購匯支付,以人民幣注冊成立的企業購匯支付額度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部分;支付手續嚴格,如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貨物銷售給區外企業,由區外企業向境外支付外匯時,必須持區外企業進口報關單,但事實上許多區外企業會將貨物先存放在保稅區以享受延遲納稅的好處,而不辦理進口報關手續,這時區內企業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該是:經常項目下的支付應該完全放開,區內經常項目下貨幣可自由兌換。在外匯監管方式上,外匯管理局應該將主要精力集中於監管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在為企業辦理結售匯的同時,監管企業的外匯業務活動。以促進生產與流通,進出口貿易與轉口貿易的結合。四、物流行業准入政策。物流行業是個新興的綜合性行業,涉及貨運代理、集裝箱運輸、鐵路貨運、公路貨運、航空運輸、倉儲等行業。目前,這些行業領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門主管,各部門有不同的行業准入標准,特別是對於外商投資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開展綜合性的物流服務,企業必須向不同主管部門申領開業許可證,手續相當繁復。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業,將會限制中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轉型和發展。所以,政策調整的方向可包括:對於在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設立物流企業,審批上應該實行鼓勵性政策,簡化審批手續。並允許外商投資提早進入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的物流服務業。五、通關、檢驗手續和運輸監管政策。中國的保稅區雖然都是臨港而建,但大多與港區分離,在管理上兩者也分屬不同部門,貨物進出港口和保稅區要經過二次海關通關。對於拼箱運輸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區內企業開展物流運輸服務。因為物流企業根據客戶要求和成本核算,會將存放在不同保稅區(或同一保稅區不同倉庫內)的貨物、在不同時間運抵保稅區的貨物、不同供貨商的貨物、以及進口倉庫與出口倉庫貨物進行拼箱運輸操作。現行的海關規定中,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上述業務操作,但由於海關監管時要求多種單據必須核對一致,使得拼箱運輸事實上難以進行,阻礙了貨物便捷暢通的流動。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包括:連通保稅區和港區,實行區港統一監管,避免二次通關的重復手續。當因為區內企業的簡單加工和運輸作業而使貨物的形態、數量、稅號等性質發生改變時,海關在監管中可以有針對性地核對備案記錄,不要求必須一致,只要基本對應即可。在倉儲展示方面,允許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貨物以外的商品均可進入保稅區倉儲、展示,有關稅、費給予減免優惠,以區別於口岸和非保稅區。將保稅區明確定性為「境內關外」,逐步向「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不幹預」監管模式過渡,向自由貿易區轉型。保稅區的發展模式要求它必須在通關、物流、外匯金融等方面採取更加靈活和開放的措施。現在,通關不暢、優勢削弱已經成為保稅區面臨的共同難題。只有轉型為自由貿易區或者是單純的經濟開發區,才能保證這一特殊經濟區域的不斷發展。
Ⅱ 中國有幾個保稅區
全國共批准設立15個保稅區
1、上海外高橋保稅區 面積:5.5平方公里公司(開放度全國最高)
2、天津港保稅區 面積:5平方公里(中國北方最大保稅區)
3、大連保稅區 面積:1.25平方公里
4、深圳沙頭角保稅區 面積:0.2平方公里
5、深圳福田保稅區 面積:1.35平方公里
6、深圳鹽田港保稅區 面積:0.85平方公里
7、廣州保稅區 面積:1.4平方公里
8、張家港保稅區 起步面積:2平方公里(惟一內河港保稅區)
9、海口保稅區 面積:1.93平方公里
10、青島保稅區 規劃面積:2.5平方公里
11、寧波保稅區 面積:2.3平方公里
12、福州保稅區 面積:1.8平方公里
13、廈門嶼保稅區 起步面積:0.6平方公里
14、汕頭保稅區 面積:2.3平方公里
15、珠海保稅區 面積:3平方公里
(2)大連保稅區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綜合保稅區
綜合保稅區和保稅港區一樣,是我國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開放區域。盡管與保稅區一詞之差,卻功能更為齊全,它整合來原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出口加工區等多種外向型功能區後,成為更為開放的一種形態,也更符合國際慣例。
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集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區、港口的功能於一身,可以發展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業務。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部門也對保稅區實行相對優惠的政策。
企業在綜合保稅區開展口岸作業業務,海關、商檢等部門在園區內查驗貨物後,可在任何口岸(海港或空港)轉關出口,無須再開箱查驗。
Ⅲ 大連泡崖八區去大連外管局怎麼坐車
公交線路:908路 → 大連火車站-開發區,全程約26.8公里
1、從泡崖八區步行約1.3公里,到達泡崖小區站
2、乘坐908路,經過6站, 到達大連北站南廣場站
3、步行約10米,到達大連北站
4、乘坐大連火車站-開發區,經過8站, 到達管委會站
5、步行約290米,到達大連國家外匯管理局
公交線路:612路 → 快軌3號線金石灘線,全程約28.2公里
1、從泡崖八區步行約2.0公里,到達友誼橋站
2、乘坐612路,經過5站, 到達金家街快軌站
3、步行約140米,到達金家街站
4、乘坐快軌3號線金石灘線,經過5站, 到達開發區站(也可乘坐快軌3號線保稅區線、快軌3號線九里線)
5、步行約1.6公里,到達大連國家外匯管理局
Ⅳ 2017年外匯管理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中,明確給出了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為,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庄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4)大連保稅區外匯管理局擴展閱讀:
主要類型:
1、各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嚴格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都實行管制,實行這種外匯管制的國家通常經濟比較落後,外匯資金短缺,市場機制不發達,因而試圖通過集中分配和使用外匯以維持穩定的匯價、保障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民族經濟的發展。
2、第二種是部分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的外匯交易原則上不加限制,但對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進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麥、挪威、法國、義大利等約20個國家。
3、第三種是完全自由型外匯管制,即對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外匯交易均不進行限制,外匯可自由兌換、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國境,實行金融自由化。這類國家有美國、英國、瑞士、荷蘭、新加坡和外匯儲備較多的石油輸出國(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
4、中國外匯管理體制基本上屬於部分型外匯管制,對經常項目實行可兌換;對資本項目實行一定的管制;對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實行監管;禁止外幣境內計價結算流通;保稅區實行有區別的外匯管理等。這種外匯管理體系基本適應中國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也符合國際慣例。
Ⅳ "保稅區"與"自由貿易區"的區別
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定區域,設立保稅區須經國務院批准。保稅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區之間應當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隔離設施。
一、保稅區的特殊政策
(一)關稅政策
從境外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基建物資,予以免稅;
2.區內企業自用的生產、管理設備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生產用燃料,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物資、、設備,予以免稅;
3.保稅區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管理設備和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零配件,予以免稅;
4.區內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裝物件、予以保稅。
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貨物或者物品從境外進入保稅區,應當貪污納稅。
轉口貨物和在保稅區內儲存的貨物按照保稅貨物管理。
(二)手續從簡
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口的貨物,由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備案。對上述貨物除實行出口被動配額管理的外,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二、 對保稅區進出貨物的監管
(一)對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進出貨物的監管
1.從保稅區進入非保稅區的貨物,按照進口貨物辦理手續;從非保稅區進入保稅區的貨物,按照出口貨物辦理手續,出口退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海關對保稅區與非保稅區之間進出的貨物,按照國家有關進出口管理的規定實施監管。
2.從非保稅區進入保稅區供區內使用的機器、設備、基建物資和物品,使用單位應當向海關提供上述貨物或者物品的清單,經海關查驗後放行。
前款貨物或者物品,已經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收的,已納稅款不予退還。
3.保稅區的貨物需從非保稅區口岸進出口或者保稅區內的貨物運往另一保稅區的,應當事先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海關批准後,按照海關轉關運輸及有關規定輸。
(二)對區內貨物的監管
1.保稅區內的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轉讓、轉移;雙方當事人應當就轉讓、轉移事項向海關備案。
2.保稅區內的轉口貨物可以在區內倉庫或者區內其他場所進行分級、挑選、刷巾標志、改換包裝形式等簡單加工。
3.區內企業在保稅區內舉辦境外商品和非保稅區商品的展示活動,展示的商品應當接受海關監管。
(三)對區內加工貿易貨物的管理
1.區內加工企業應當向海關辦理所需料、件進出保稅區備案手續。
2.區內加工企業生產屬於補動配額管理的出口產品,應當事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3.區內加工企業加工的製成品及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余料運往境外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海關辦理手續;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免徵出口關稅。
區內加工企業將區內加工的製成品、副次品或者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余料運往非保稅區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並貪污納稅。
4.區內加工企業全部用境外運入料、件加工的製成品銷往非保稅區時,海關按照進口製成品征稅。
用含有境外運入料、件加工的製成品銷往非保稅區時,海關對其製成品按照所含境外運入料、件征稅;對所含境外運入料、件的品名、數量、價值申報不實的,海關按照進口製成品征稅。
5.區內加工企業委託非保稅區企業或者接受非保稅區企業委託進行加工業務,應當事先經海關批准,並符合下列條件:
(1)在區內擁有生產場所,並已經正式開展加工業務;
(2)委託非保稅區企業的加工業務,主要工序應當在區內進行;
(3)委託非保稅區企業加工業務的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應當向海關申請展期,展期期限為6個月。在非保稅區加工完畢的產品應當運回保稅區;需要從非保稅區直接出口的,應當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
(4)接受非保稅區企業委託加工的,由區內加工企業向海關辦理委託加工料、件的備案手續,委託加工的料、件及產品應當與區內企業的料、件及產品分別建立帳冊並分別使用。加工完畢的產品應當運回非保稅區企業,並由區內加工企業向海關銷案。
6.海關對區內加工企業進料加工、來料加工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
委託非保稅區企業進行加工業務的,由非保稅區企業向當地海關辦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並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
(四)對進出保稅區運輸工具和個人攜帶物品的監管
1.運輸工具和人員進出保稅區,應當經由海關指定的專用通道,並接受海關檢查。
2.進出保稅區的運輸工具的負責人,應當持保稅區主管機關批準的證件連同運輸工具的名稱、數量、牌照號碼及駕駛員姓名等清單,向海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未經海關批准,從保稅區到非保稅區的運輸工具和人員得運輸、攜帶保稅區內的免稅貨物、物品、保稅貨物以及用保稅料、件生產的產品。(署監[1997]594)
三、 對保稅區進出境貨物的限制
(一)除國家指定的汽車進口口岸的保稅區(天津、大連、上海、廣州、福田)外,其他保稅區均不允許運進轉口方式的進口汽車。對保稅區內企業自用的汽車,也應由指定的口岸辦理進口手續。
(二)進出口第三商品,如受被子動配額許可證管理的紡織品,可生產化學武器的化學品、化學武器關鍵前體、化學武器原料、易制毒化學品,一律憑主管部門的許可證驗放。區內企業進口激光光碟生產設備,憑進口許可證驗放。
(三)區內設立以進口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行加工、拆解等業務的企業時,包括國家限制過境的廢物,要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允許區內企業以轉口貨物為名,將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存放於區內倉儲)
給你舉深圳福田保稅區的例子:
優惠政策、業務政策等。
【稅 收】
1、 從境外運入保稅區和從保稅區運往境外以及在區內流轉的貨物,免徵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 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及其維修用零配件,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3、 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所需的原輔材料、零部件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4、 企業採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在銷往國內市場時,按其進口料件的價值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在保稅區內加工增值部分不計征進口稅。
5、 加工企業生產出口產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外,免徵出口關稅和出口增值稅。
6、 企業進口自用的建築材料、油料、管理設備及其零部件、辦公用品,免徵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7、 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外資生產性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享受"二免三減半"徵收的優惠。對符合國家有關鼓勵政策的,可減按10%計征。
8、 企業從事保稅性質加工,免徵加工環節增值稅。
9、 保稅貨物在區內企業之間可以自由流轉,開展保稅貨物交易業務免徵增值稅、消費稅。
10、 對保稅區內的倉儲貨物,轉口貨物不收取海關監管費。
【業務運作】
1、 對保稅區內企業進出境的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由企業每半年向海關辦理總體備案手續,待海關審核批准後,企業自行列印備案清單進出口即可。
2、 加工企業開展保稅區加工業務,可以採用區內自行加工、委託區內企業加工、委託區外企業加工、接受區外企業委託加工等形式。企業進口用於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不收保證金,不實行銀行保證金台帳制度。
3、 經海關批准,保稅區企業的進出口貨物可以從非保稅區口岸或另一保稅區進出境。
4 允許企業從事大宗保稅生產資料的交易業務;允許企業和境外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在保稅區內開展商品展示、展銷活動。
5、 境內境外的投資者都可以在區內成立貿易公司,從事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區風貿易、興區外有進出口經營權企業的貿易及各類中介業務。
6、 企業可以經營進口貨物、轉口貨物、過境貨物、出口貨物、轉關貨物、展覽貨物以及經海關批準的其它貨物的保稅倉儲業務。
7、 允許企業在保稅倉庫內對保稅貨物進行分裝、包裝、分級、刷貼標簽等商業性加工。
8、 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從事出口加工、保稅倉儲、國際貿易以及為開展上述功能服務的相關業務。
【金融、外匯及其它優惠政策】
1、 企業的外匯收入實行自願結匯,可以存入區內金融機構,也可以賣給區內的外匯指定銀行。
2、 區內無論是中資企業,還是外商投資企業,均可以按規定開立外匯帳戶。
3、 貨物從境外運入保稅區和從保稅區運到境外,區內企業都不輸外匯核銷手續;貨物從區外進入保稅區的,由保稅區外的企業辦理外匯核銷手續;保稅區內企業委託區外企業代理出口的,由區外企業按照規定辦理出口外匯核銷手續,持代理協議將外匯原幣劃轉區內企業。
4、 保稅區經常項目下的外匯管理,中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統一的管理政策。
5、 境外投資者依法獲得的投資利潤和其它合法收入以及境外員工的合法收入,可依法匯往境外。
再給你講講自由貿易區的定義:
自由貿易區有兩種含義:一是指一國在其本土內劃定的置於海關轄區之外、以貿易為主要內容的特殊區域;二是指由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組成的貿易區。
第一種即國內自由貿易區,外國貨物一般可以貿易免徵關稅,並且允許在區內自由儲存、取樣、分級、裝卸、加工、重新包裝、貼標簽等。外國貨物若要進入東道國海關管轄區域,則必須按規定辦理進口手續,交納關稅。外國商人必須嚴格遵守東道國的法律。從歷史看,這種自由貿易區與自由港有密切聯系,一些自由貿易區就是由自由港發展而成的,如德國的漢堡、不來梅。
第二種即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區,是指一種跨國界的多國經濟區域,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一種形式,旨在通過免除區域內成員國關稅及非關稅限制,消除成員國間經貿差別待遇,擴大該區域成員國互相貿易和投資。但是每個成員國對其他非成員國保留了原有的獨立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東盟自由貿易區、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就屬於這類自由貿易區。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貿易自由化為先導的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世界貿易組織的全球多邊貿易體系的建立,有力的推進了世界貿易的自由化。伴隨著世界貿易自由化的浪潮,區域性的多邊貿易自由化迅速發展。
20世紀90年代以後,以自由貿易區為目標的區域性協定不斷涌現。目前,全球已有240個自由貿易協定,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中形成了135個自由貿易區。
保稅區其實是自由貿易區的一種。
Ⅵ 保稅區的原則問題
中國保稅區介紹
::珠海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珠海洪灣珠海保稅區於1996年11月3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面積3平方公里。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市北侖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公里,具有進出口加 工、國際貿易、保稅倉儲、商品展示等功能,享有「免證、免稅、保稅」政策,實行「境內關外」運作方式,是中國對外開放程度最高、運作機制最便捷、政策最優惠的特殊經濟區域之一。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辨公地址:上海市浦東外高橋保稅區華京路2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是1990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海口保稅區::辨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號 海口市保稅區(高新區)創業園南樓201室海口保稅區於1992年10月21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1993年4月13日開關運行,面積193公頃。
::天津港保稅區::作為中國開放度最高的經濟區域,天津港保稅區於1991年5月12日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寧波保稅區::辨公地址:寧波保稅區保稅大廈寧波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2.3平方米,具有國際貿易、出口加工、倉儲物流、商品展示等功能
::大連保稅區::大連保稅區位於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大窯灣國際深水港之間。是1992年5月13日,由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監管下的特定區域。
::深圳保稅區::辨公地址:福田保稅區管理大樓福田保稅區1991年5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成立,1993年2月18日隔離圍網設施通過海關總署驗收。面積為1.35平方公里
::福州保稅區::福州保稅區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設立,規劃面積1.8平方公里。
::青島保稅區::青島保稅區於1992年11月19經國務院批准設立
::廣州保稅區::廣州保稅區位於廣州東部,廣州市黃埔區東緣、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北部。保稅區的西北以橫窖河為界,東臨東江,南與開發區接壤。
::張家港保稅區::辨公地址:張家港保稅區管委會辦公室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是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唯一的內河型保稅區。
::廈門象嶼保稅區::辨公地址:廈門疏港路銀盛大廈9樓廈門象嶼保稅區1992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位於海峽兩岸交流熱點城市――廈門市區的港區范圍。
::汕頭保稅區::辨公地址:中國廣東省汕頭保稅區管委大樓汕頭保稅區1993年1月經中國政府批准設立
保稅區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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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0年5月國務院批准建立第一個保稅區到現在,中國已建有上海外高橋、天津港、深圳福田、沙頭角和鹽田港、大連、廣州、張家港、海口、廈門象嶼、福州、寧波、青島、汕頭、珠海等15個保稅區,主管部門是海關總署。保稅區最初的功能定位是倉儲、轉口和加工,實際上是以物流為主。十多年來,全國15個保稅區的保稅倉儲、轉口貿易、商品展示功能有了不同程度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的國際物流基礎。 中國在2001年加入WTO時,承諾3年內將逐步放開工業品貿易權,5年內將分階段取消各類商品的市場配額和其它數量限制,這些承諾很可能使原先在保稅區投資貿易公司的外商,依據整體投資環境的優劣重新選擇投資區域,導致保稅區內貿易公司數量減少。此外,隨著服務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的比例日益加重,中國也將按照WTO市場准入原則,最大限度地對其他成員開放服務業。這一切都將使保稅區面臨新挑戰,保稅區所享有的優惠政策會逐漸弱化,保稅區要想在競爭中求生存,必須向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轉型。 制約保稅區發展的因素 一、區域性質。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殊區域,不具備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所擁有的海關治外法權。而享有海關治外法權是自由貿易區和自由港的最基本特徵。 二、海關監管。海關對保稅區沒有真正按「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來實施管理,而是把保稅區當作一個大保稅倉,以管理保稅倉的辦法來管理保稅區;海關沒有對保稅區進行區域管理,而是直接管理區內的每個企業。 三、貿易管理。中國對保稅區的貿易限制很多,商務部把保稅區企業視作境外企業,保稅區貿易企業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無法開展國際貿易。國家稅務總局也規定,國內的貨物經保稅區出口,須實際離境,才能給予退稅。貨物從國內到保稅區,視同出口,但不給予退稅。 四、外匯管理。在國外自由貿易區,外匯可以自由兌換,資金出入與轉移自由、資金經營自由。而中國保稅區內企業在購匯和結匯上,比保稅區外企業限制要多。 五、保稅區的功能。從目前的發展來看,保稅區進口貿易功能相對較強,吸引外資和發展出口製造業的功能類似於經濟技術開發區。而且,多數保稅區發展進口分撥物流並無明顯優勢。由於區外有大量的保稅工廠、保稅倉庫,保稅區雖有進口延遲納稅的政策,但優勢並不明顯。運營狀況較好的保稅區主要依靠出口加工業和進口倉儲分撥,而口岸貿易、轉口貿易、出口倉儲和物流加工等產業沒有得到發展,沒有形成區港聯動、相互促進的局面。中國加入WTO之後,隨著關稅水平下調,進口保稅分撥的政策優勢還將逐步減弱。 六、物流服務業的可擴展性。國家在設立保稅區時並未建立統一的評價指針,具體運作與考核均由地方政府負責。地方政府在考核時側重於吸引外資、增加就業與稅收、以及GDP增長等直接效益指針,並將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資和發展工業項目上。現有的大多數保稅區都發展成了加工製造型的特殊經濟區域,有些保稅區內幾乎已經沒有發展物流服務業的用地,物流服務業的發展空間受到制約。 七、發展轉口貿易及相關物流業務的政策與管理體制尚未建立。在保稅區的實際發展中偏離當初的功能設計,與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園區、出口加工區等特殊經濟區域之間已經出現功能交叉、重疊。保稅區與港口分離,口岸功能受到限制。保稅區內企業從事貿易和貿易支持服務活動的自由度很低,「境內關外」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自由」的原則沒有得到落實。 保稅區的改革目標是向自由貿易區轉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模式研究課題組」發表的調研報告認為,為適應中國進出口貿易和港口集裝箱運輸規模急劇擴大的新形勢,有條件的保稅區應當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充分發揮物流功能,促進中國國際樞紐港的建設。 保稅區轉型設計的方案是:一部分保稅區轉型為出口加工區或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多數保稅區將繼續發展區內出口加工業,並入經濟技術開發區或向臨港出口加工區轉型。另一部分保稅區將轉型為自由貿易區。選擇幾個保稅區作為試點,實行區港一體,在區內實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以口岸國際物流業為核心功能,發展貿易、海運、倉儲、商品展示、金融等業務,為進出口貿易和國際轉口貿易提供優質便利、低成本的物流服務,促進中國沿海幾個集裝箱大港發展成為國際樞紐港,逐步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 2003年12月14日,海關總署副署長龔正明確表示,保稅區轉型的目標是建立國際通行的自由貿易區,第一個試點已經確定為上海,而且試點工作馬上開始。 除上海外,國家還將選擇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爭取在2006年年底之前完成試點任務,之後進行其它保稅區的轉型。 根據海關總署的試點方案,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的第一步將是把目前分離的上海港和外高橋保稅區連接在一起,實現港區聯動。保稅區的范圍將擴展至整個港口,並擁有保稅碼頭。預期保稅區的轉型基本會通過區港一體化發展進程來實現,更具體的轉型方式則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除上海外,國家將再選1-2個保稅區進行試點,而深圳由於自身優勢,目前是最有力的競爭對手之一。2003年初,深圳把三個保稅區合並,並謹慎提出:要把保稅區轉型為國際自由貿易區。青島保稅區是繼上海、深圳之後,向自由貿易區轉型積極的實踐者。同時,天津和大連保稅區也明確提出了要打造東北亞的自由貿易區,並制定出各自的轉型方案。此外,廈門、珠海、汕頭等地都已經開始推動當地港口與保稅區的一體化,為建成自由港區創造條件,保稅區正迎來一個爭建自由貿易區的熱潮。功能轉型所需政策配套 中國保稅區發展出現功能錯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由於發展自由貿易港區的政策和管理體制尚未建立。為了支持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中國不僅要調整現有的保稅區政策,還要制定一些新的支持性政策。 一、出口退稅政策。目前,國內非保稅區的貨物進入保稅區時不予退稅,必須當貨物離境時才能獲得出口退稅。在出口加工區和其它保稅倉庫都已實施了進區(庫)即退稅的情況下,進入保稅區的貨物卻不能實施出口退稅政策,使得保稅區失去了出口貨物保稅倉儲場所的吸引力。政策調整方向是國內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口,應該享受退稅的貨物,憑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增值稅發票等單據即可辦理出口退稅手段,不必等到貨物離境時辦理。 二、貿易權。 1、進出口經營活動權。由於商務部將保稅區內企業視同境外企業,保稅區內企業一般沒有外貿經營權。保稅區內企業,特別是外資貿易公司,要開展進出口業務,必須通過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外貿公司進行,增加了區內企業的經營成本,使商業交易復雜化。應賦予保稅區內企業進出口經營權,放開區內加工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允許外資貿易公司在從事轉口貿易的同時有條件地開展國內進出口貿易。現在已經可以看到政策調整的趨勢,從2003年開始,商務部開始對上海、深圳等4個保稅區內的企業試點開放進出口經營權。 2、服務貿易。雖然國務院1995年已明確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可作試點,但是相應審批許可權均在國務院各部委,未明確下放審批許可權,也沒有配套政策和管理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相比之下,中國加入WTO後,保稅區外的服務貿易開放步伐在加快。國家應當在保稅區放開服務貿易的審批許可權,營建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國際跨國公司和綜合商社進駐保稅區,推動區內國際租賃、國際航運、國際法律服務、國際商品展示等服務貿易的開展。三、金融外匯管理政策。2002年10月開始施行的《保稅區外匯管理辦法》,為保稅區內企業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創造了條件,但進口付匯方面的一些規定仍比較嚴格,這雖然有助於減少偷逃匯現象,但給區內企業增加許多不便之處,有些甚至限制了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主要表現為:對購匯條件限制嚴格,基本上不允許購匯支付,以人民幣注冊成立的企業購匯支付額度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投資部分;支付手續嚴格,如區內企業從境外進口貨物銷售給區外企業,由區外企業向境外支付外匯時,必須持區外企業進口報關單,但事實上許多區外企業會將貨物先存放在保稅區以享受延遲納稅的好處,而不辦理進口報關手續,這時區內企業就不能向境外支付。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該是:經常項目下的支付應該完全放開,區內經常項目下貨幣可自由兌換。在外匯監管方式上,外匯管理局應該將主要精力集中於監管商業銀行,由商業銀行在為企業辦理結售匯的同時,監管企業的外匯業務活動。以促進生產與流通,進出口貿易與轉口貿易的結合。四、物流行業准入政策。物流行業是個新興的綜合性行業,涉及貨運代理、集裝箱運輸、鐵路貨運、公路貨運、航空運輸、倉儲等行業。目前,這些行業領域由不同的政府部門主管,各部門有不同的行業准入標准,特別是對於外商投資大多有一定的限制措施。因此,若想開展綜合性的物流服務,企業必須向不同主管部門申領開業許可證,手續相當繁復。 如果缺乏大型物流企業,將會限制中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轉型和發展。所以,政策調整的方向可包括:對於在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設立物流企業,審批上應該實行鼓勵性政策,簡化審批手續。並允許外商投資提早進入保稅區或自由貿易港區的物流服務業。五、通關、檢驗手續和運輸監管政策。中國的保稅區雖然都是臨港而建,但大多與港區分離,在管理上兩者也分屬不同部門,貨物進出港口和保稅區要經過二次海關通關。對於拼箱運輸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區內企業開展物流運輸服務。因為物流企業根據客戶要求和成本核算,會將存放在不同保稅區(或同一保稅區不同倉庫內)的貨物、在不同時間運抵保稅區的貨物、不同供貨商的貨物、以及進口倉庫與出口倉庫貨物進行拼箱運輸操作。現行的海關規定中,雖然沒有明文禁止上述業務操作,但由於海關監管時要求多種單據必須核對一致,使得拼箱運輸事實上難以進行,阻礙了貨物便捷暢通的流動。 政策調整的方向應包括:連通保稅區和港區,實行區港統一監管,避免二次通關的重復手續。當因為區內企業的簡單加工和運輸作業而使貨物的形態、數量、稅號等性質發生改變時,海關在監管中可以有針對性地核對備案記錄,不要求必須一致,只要基本對應即可。在倉儲展示方面,允許除禁止及限制流通貨物以外的商品均可進入保稅區倉儲、展示,有關稅、費給予減免優惠,以區別於口岸和非保稅區。將保稅區明確定性為「境內關外」,逐步向「一線放開、二線管住、區內不幹預」監管模式過渡,向自由貿易區轉型。保稅區的發展模式要求它必須在通關、物流、外匯金融等方面採取更加靈活和開放的措施。現在,通關不暢、優勢削弱已經成為保稅區面臨的共同難題。只有轉型為自由貿易區或者是單純的經濟開發區,才能保證這一特殊經濟區域的不斷發展
Ⅶ 中國現有幾個(保稅區),都在什麼地方
全國目前綜合保稅區的分布:
一、華東(江蘇4個、山東2個、上海1個、浙江1個)
江蘇崑山綜合保稅區
江蘇鹽城綜合保稅區
江蘇無錫高新區綜合保稅區
江蘇蘇州工業園綜合保稅區
江蘇蘇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保稅區
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
浙江舟山港綜合保稅區
山東濰坊綜合保稅區
山東濟南綜合保稅區
福建廈門綜合保稅港區(即將建好)
二、華南(廣東2個、廣西1個、海南3個)
廣東廣州白雲機場綜合保稅區
廣東深圳鹽田綜合保稅區(即將建好)
廣西憑祥綜合保稅區
海南海口綜合保稅區
海口綜合保稅港區
海南洋浦綜合保稅港區
三、華北(北京1個、天津1個、山西1個、河北1個)
天津濱海新區綜合保稅區
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
山西太原武宿綜合保稅區
河北唐山曹妃甸綜合保稅區
四、東北(黑、吉、遼各1個)
遼寧沈陽綜合保稅區
遼寧大連綜合保稅區(即將批准)
吉林長春興隆綜合保稅區
黑龍江綏芬河綜合保稅區
五、西北(陝西1個、新JIANG1個)
新JIANG阿拉山口綜合保稅區
陝西西安綜合保稅區
六、西南(四川1個、重慶1個)
四川成都綜合保稅區
重慶西永綜合保稅區
七、中部(湖北1個、河南1個)
河南新鄭綜合保稅區
湖北武漢東湖綜合保稅區
Ⅷ 深圳市關內的保稅區是怎麼回事
每個區都有一個
羅湖、福田保稅區
Ⅸ 關於申請外貿備案登記—海關備案部分
根據各地的情況,在沒有熟人關系的情況下, 一般的外貿經營資格登記備案的全部過程大概需要3個月,包括外經委,工商局,海關,外匯管理局,中國銀行,稅務局,檢驗檢疫局等, 如果找代理辦大概一個月左右可以辦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