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核銷
可以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73號)第五點調整了出口收匯差額核銷的范圍。原文是:「出口單位出口後,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多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或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少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憑《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3]107號)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相關核銷憑證直接辦理核銷手續。在此范圍之外的出口應當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手續。實行批次核銷的,可按核銷單每筆平均計算出口與收匯或進口差額。」你少收匯的金額才三千多美元,所以我覺得可以核銷。
B. 外匯核銷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出口收匯核銷的來流程:
(自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所需單據:加蓋海關放行章的報關單,核銷單,銀行結匯水單.
C. 如何操作外匯核銷
外匯核銷流程,是指出口單位對出口收匯進行核銷的過程。
外匯核銷流程
(一)申請核銷單之前要先申領「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和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
申請「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應提交:
1.申請表
2. 單位介紹信
3 .貿發委《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外資委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4.海關出具的《自理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
5.工商局出具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 .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7.出口合同
8. 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申領IC卡提交
編輯
1.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
2.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
3.核銷員證(無證得則叫企業介紹信)
(二)企業到外管局申領核銷單之前,需先上網在"網上電子口岸"申請所需核銷單分數(直接插上企業IC卡進入界面就行)
(三)持IC卡、核銷員證(現為開戶單位印簽卡)和外銷合同及出口專用章及有關印鑒去當地的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 核銷單 」的申領工作。
(四)核銷單領回之後,我們要繕制售貨確認書、商業 發票 、 裝箱單 、出口貨物明細表、報關單、出口報關委託書和商檢委託書等有關資料,連同核銷單一並交給 貨代 公司辦理報關、商檢和訂艙等手續。
(五)貨物出關後,我們就會從貨代那兒拿到貨代或船公司簽發的提單,然後通過L/C或T/T等方式向客戶收取貨款,貨款到帳後,銀行一般會出具兩份出口收匯通知書,一份用於單位的財務記賬,一份就用於出口核銷。
(六)一般在貨物出關四個星期後, 海關 會重新就該項貨物出具三份出口貨物報關單,白色的一份用於 外匯核銷 ,黃色的一份用於辦理 出口退稅 ,還有一份沒有加註的報關單一般用於企業備份。貨代一般在四個星期後會去海關辦理退單手續,這時貨代會從海關那兒拿到上述三份報關單以及加有海關印鑒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在確定工廠與貨代沒有欠費後,貨代會主動將報關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單」一並送交工廠。
(七)貨物出關後企業就能網上登陸電子口岸進行網上交單。
1.先將要核銷的核銷單在網上提交給外匯核銷部門(登錄電子口岸--點擊出口收匯--企業交單即可)
2.將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結匯時銀行給的出口收匯核注信息、出口報關單(核銷聯)、核銷單帶到銀行審核。
3.在<<出口收匯核銷系統>>.(要填寫"企業批次核銷報告表或企業逐筆核銷報告表")帶齊下列資料到外匯局核銷出進行核銷.
(八)我們在收到貨代送來的單據後,會填寫出口收匯情況表,並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用於核銷的報關單以及「出口收匯核銷單」一起去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九)外管局在確認各項單據無誤的情況下,會收下所有的單據,然後在「出口收匯核銷單」的第三聯加註用於辦理出口退稅的金額,並在其上蓋上用於"出口退稅專用章"。我們再繕制一份商業發票,連同「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退稅聯以及黃色的報關聯去稅務局涉外分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
出口收匯核銷流程
編輯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D. 外匯核銷的整個流程
出口收匯核銷的流程:
(1)出口企業提前到外匯管理部門領取出口收匯核銷單。
(2)出口企業報關時,向海關提交事先從外匯管理部門領取的有順序編號的外匯核銷單,經海關審核無誤,在核銷單和與核銷單有相同編號的報關單上蓋「驗訖章」。
(3)報關後,出口企業在規定期限將核銷單存根送回外匯管理局接受外匯管理部門對企業出口收匯情況的監督。
(4)貨物出口後,出口企業將海關退給的核銷單、報關單和有關單據送交銀行收匯。
(5)貨款匯交至出口地銀行以後,銀行向出口單位出具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並在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上填寫有關核銷單編號。
(6)出口單位憑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的結匯水單或收賬通知及其他規定的單據,到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核銷手續。
(7)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按規定辦理核銷後,在核銷單上加蓋「已核銷」章,並將其中的出口退稅專用聯退還給出口單位作為日後退稅依據。
所需單據:加蓋海關放行章的報關單,核銷單,銀行結匯水單.
E. 出口外匯核銷期限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版〔2008〕權47號 ):對於各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出口企業,由《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山東等五地試行申報出口退稅免予提供紙質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通知》(國稅發〔2006〕188號)第四條中規定「核銷日期」超過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註明的「出口日期」180天(遠期結匯除外)調整為210天。
F. 外匯核銷的流程
我覺得你的這種情況聽奇怪的,我們也是外商獨資企業,我們的貨款是專用賬戶,就是外匯聯版網核權查賬戶,打到別的賬戶怎麼能出外匯水單,沒有水單就不能核銷。
我個人認為你們只有讓你們的外國客戶把錢打到專用核查賬戶,那樣銀行才可以出具收匯水單並在網上申報,外匯管理局才有信息,你們再核銷。
G.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第十一章 出口收匯核銷考核
第七十一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系指外匯局會同商務主管部門對出口單位的出口收匯核銷業績進行考核,評定出口單位的出口收匯等級,並對不同等級出口單位分別予以獎勵或懲罰的管理制度。出口收匯核銷考核按年度進行。
第七十二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的對象為考核期內有出口收匯且應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所有出口單位。
第七十三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指標是出口收匯核銷率。出口收匯核銷率系指考核期內應核銷出口額中已核銷額與應核銷額之比。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商務部可以根據不同時期的具體情況對出口收匯核銷考核標准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十四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標准和年度考核評定等級為:
(一)出口收匯核銷率達到或超過95%的,評為 「出口收匯榮譽企業 」,出口收匯核銷率達到或超過85%且年度出口額在等值2億美元以上的大型出口單位,也可評為 「出口收匯榮譽企業 」。
(二)出口收匯核銷率在70%(含70%)至95%之間的,評為 「出口收匯達標企業 」。
(三)出口收匯核銷率在50%(含50%)至70%之間的,評為 「出口收匯風險企業 」。
(四)出口收匯核銷率低於50%的,評為 「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 」。
第七十五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實行屬地分級考核原則。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與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所轄出口單位進行年度考核評定工作。
第七十六條出口收匯核銷考核評定結果實行通報制度。通報的范圍為轄內出口單位、海關、銀行和稅務等部門。省級外匯局會同同級商務主管部門對考核評定結果進行聯合通報,並對年度考核評定的「出口收匯榮譽企業」和「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予以公布。
第七十七條「出口收匯榮譽企業」、「出口收匯達標企業」、「出口收匯風險企業」、「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的評定結果自評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第七十八條一個年度被評定為「出口收匯高風險企業」或連續兩個年度被評定為「出口收匯風險企業」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暫停或取消其出口業務經營權。
H. 按現行國家政策規定,外匯核銷比例最低是多少
出口金額的95%。
I. 外管局對出口核銷差額是如何規定的
出口單位出口後,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多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或單筆核銷單對應的收匯或進口金額少於報關金額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憑《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2003〕107號)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相關核銷憑證直接辦理核銷手續。在此范圍之外的出口應當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手續。實行批次核銷的,可按核銷單每筆平均計算出口與收匯或進口差額。 如果不可以的話,那麼你就只能多積累幾張報關單,一起去核銷了,以使差異減少到5%以內就可以了~ 或者可以參考 出口單位辦理差額核銷報告時,應當另外提供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差額原因說明函,以及下列有關證明材料: (一)因國外商品市場行情變動產生差額的,提供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二)因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產生差額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證明的,提供進口商的檢驗報告、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三)因動物及鮮活產品變質、腐爛、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產生差額的,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由於客觀原因確實無法提供商檢證明的,提供進口商有關函件、相關證明材料和出口單位書面保證函。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五)因進口商破產、關閉、解散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六)因進口國貨幣匯率變動產生差額的,提供報刊等新聞媒體刊登或外匯局公布的匯率資料。 (七)因溢短裝產生差額的,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貨運單證等商業單證。 (八)因其他原因產生差額的,提供外匯局認可的有效憑證。 法規依據: 《出口收匯核銷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出口收匯核銷手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5〕73號) 差額核銷 提示:指各種因素造成的收匯差額。按造成差額原因的情況提交材料。 1、差額原因說明(蓋公司印鑒); 2、出口合同; 3、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 5、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水單); 6、相關商會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7、進口國商檢證明或進口商有關函件; 8、 報刊新聞媒體的報道資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全額收匯」指全額收匯的核銷單或平均每張核銷單差額在「-500美圓」以下的核銷。--------全額收匯下的核銷即為全額核銷 請參考外匯管理局網頁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fj/110000/110000e0263008.html 參考資料: http://www.safe.gov.cn/model_safe/ywzn/ywzn_detail.jsp?ID=130204000000000000 參考資料: http://..com/question/8693349.html?si=2
J. 外匯核銷流程是怎麼樣的
以出口為例:第一來步,出口公自司領取核銷單。
第二步,出口貨物時,一票貨物對應一張核銷單,連同其他報關資料一起報關。
第三步,客戶打款進來時,到銀行核銷,拿著銀行A4紙蓋有銀行章的核銷單及核銷單存根到稅務那邊核銷退稅,核銷流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