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宗商品交易方面有哪些陷肼與騙局
世界上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
首先考慮一下,為什麼他們一定要找你合作?你有哪一方面版能夠吸權引到對方的?如果只是資金的話,那你要相信,一個好的,成功的機構,完全可以吸納到更強的投資方。而你顯然不是那個更強的投資方。
其次,最好確認一下對方的資質(我個人感覺,咋有點兒像是龐氏騙局的作俑),再做一個比較靠譜的風險評估,最後再決定如何投資。
我的建議是:即使投資,也不要輕易加大資金投入量,更不要全倉出擊。你不妨多花點時間,多多考量對方一段時間。要知道,任何賺錢的大生意,都不可能急於求成。
最後,請相信,如果是個騙局或是陷井,那麼,他們總會在最後一擊,完全擊垮你。
❷ 貴金屬平台跑路了怎麼辦
這個也是有可能的 不能完全相信 最好還是能實地考察一下
❸ 寧夏藍海大宗交易中心貴金屬騙局。
真的不好做的!不管盈虧,他們只賺手續費!黑很
❹ 新華銀貴金屬是不是騙人的
新華銀這項理財標的的確是新華大宗交易中心的產品,屬於合法交易產品。
新華大宗交內易中心是國家認容可批準的現貨交易中心,可以交易原油、貴金屬、農產品、線材、其他金屬等交易標的。新華銀屬於貴金屬的一種,投資者比較多,是可以合法交易的。因為交易中心會員單位比較多,而會員單位可以自主招商,尋求加盟商,所以不排除某些機構違規操作,擴大盈利宣傳,致使投資者誤解而虧損。但這並不能說明投資標的騙人,而是某些機構不合規合法。
❺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是騙人的嗎
騙人不至於!
炒大宗商品肯定會有贏有虧,必然的事,如果你對股票、期貨、現貨都一點不了解的話,不建議你去操作。
❻ 鴻緣大宗貴金屬賬戶突然沒有了,怎麼辦有多少投資者是這樣,鴻源詐騙維權群:543512783
建議報警,還有機會;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❼ 沃融貴金屬是不是大宗是不是騙人的啊
貴金屬是杠桿投資交易。建議自己做投資前具備一定的風險控制。
❽ 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的主犯非法獲利被判14年
豪車、房產、事業有成,80後楚維曾是朋友們羨慕的「少帥」。2010年2月,楚維與妻子趙丹,在沒有經過國家批準的情況下,建立了「維財金」黃金電子交易網路平台,接收客戶交易保證金共計約23.57億元。這樣的違法行為,使得昔日的「少帥」與其他9人,都因非法經營罪被起訴。
10月25日,這起震驚全國的「維財金」案在長沙開福區法院進行一審宣判。主犯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維財公司)總經理楚維非法獲利3.7億元,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1200萬元。
認定構成非法經營罪,楚維被判14年
在今年5月該案的開庭審理中,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楚維表示沒有異議。辯護人提出,楚維對湖南維財公司的經營行為性質認識錯誤,在主觀上沒有非法經營的故意,不構成非法經營罪,但法院沒有採納這一辯護意見。
法院認為,楚維在成立湖南維財公司之前就接觸過期貨類業務工作,應該對一系列程序有明確認知,且湖南維財公司也完全超出了核準的經營范圍。因此,可以認定楚維是故意非法經營,且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擅自超越經營范圍經營期貨業務,非法獲利3.7億元,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情節認定方面,公訴機關認定10名被告人都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應該都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則認為,刑法對非法經營罪中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類犯罪認定情節嚴重和特別嚴重的標准沒有明確規定。一般以非法經營額和非法獲利額為基礎,綜合考慮主觀惡性、社會影響、實際危害後果等因素認定。楚維、趙丹、鄒龍飛、周志義、黃波都應該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但對許爭艷等5人,則應該認定為「情節嚴重」。法院認定楚維為主犯,趙丹、鄒龍飛等其他幾人都是從犯。
因此,法院最終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判處楚維有期徒刑14年,罰金1200萬元;趙丹有期徒刑6年,罰金800萬元。其他8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至有期徒刑5年不等。解凍「維財金」電子交易系統保證金交易賬戶中交易客戶個人賬戶內資金,分別還給各交易客戶。凍結扣押在案的款物分別沒收,上繳國庫或依法處理。
聽到判決結果,受害者稱「很失望」
從外地趕來的部分受害者,在法院附近的賓館討論著,大家對這一判決結果都表示「很不滿」。
「代表110名受害人,我對這樣的判決表示很遺憾。」部分受害人的代理律師、北京市英政律師事務所律師郝振勇認為,這一判決結果沒有起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作用。郝振勇認為,楚維等人的行為應該構成詐騙罪,但現在是以非法經營罪判決的,屬於重罪輕判,而且根據趙丹的違法行為,應該定為主犯,現在也只定了從犯。
「最讓受害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判決對受害人損失的退賠不到位。」郝振勇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中提到「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而楚維等人賬戶上的錢都是受害人的財物,應該返還。
受害人表示,下一步會通過法律途徑,希望能獲得退賠。
律師觀點參與者難處可理解,但錢難追回
對於此案,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曙認為,湖南維財公司沒有獲得批准許可就從事這種交易,其行為就是非法經營。因為楚維等人的目的不是直接佔有交易人的錢,而是通過交易人的錢不斷地在平台上交易而賺取傭金,因此,他們的行為不能定為詐騙罪。這些錢既然是非法經營所得,屬於違法所得,因此法院才會判決上繳國庫。受害者的難處也可以理解,但因為參與者的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這些錢很難受到法律保護,難以追回。
法院提醒投資時務必看清經營者資質
開福區法院提醒市民,許多「地下炒金」公司以境外黃金公司在境內的代理商名義大肆發展客戶,並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而參與地下炒金活動是非法的,在非法期貨交易中,個人的資金和交易的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進行證券期貨投資時,務必確認經營者的經營資質,通過合法途徑,走正規程序,買賣正規交易所的上市品種,才能讓違法經營者無機可乘 。
❾ 貴金屬投資市場存在哪些問題導致那麼多人被騙
目前貴金復屬投資市場存在哪些問題導制致那麼多人被騙,隨著我國居民投資理財意識不斷增強,作為重要投資渠道之一的貴金屬投資也越來越火,現在越來越多人去做貴金屬投資,貴金屬市場紅火的同時,其亂象也漸漸顯露出來,引發社會輿論譴責。
1.交易所性質含糊不明
據統計近年來全國各地涌現出各類商品交易所1000餘家,600餘家都以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業務為主,而其中的絕大多數「聲稱」有當地政府的批文,或引入國企股東作為「保護傘」。
2.市場參與群體魚龍混雜
每一家交易所(交易中心)下面少則數十個多則數百個「會員單位」,而部分「會員單位」旗下還可能掛靠著多個代理商。復雜的市場參與群體可謂魚龍混雜。
3.平台和會員違規操作
平台或會員單位層面高頻地出現商業欺詐、作弊交易、侵吞資金等惡性事件。
4.「做市商制」交易模式
會員單位作為客戶的交易對手方,不僅賺取客戶交易傭金,也享有交易頭寸的潛在收益與風險。在這種機制設置之下,絕大部分中小型會員單位利慾熏心,通過「喊反單」、「交易軟體作弊」等方式迅速令其客戶「爆倉」,客戶的交易虧損即成為其盈利的主要部分。
所以選擇一個平台,要選擇正規,有資質的,而且一定要熟悉這個平台的操作。
❿ 貴金屬投資靠譜嗎是不是騙人的啊
貴金屬投資屬於國家認可的大宗商品投資交易,且處於國家監管范圍內的。像中鑫匯盈就是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旗下的正規貴金屬投資交易平台,是值得信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