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採用外匯分賬制核算時銀行匯兌損益的形成過程
匯兌損益帳務處理方法
不同性質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不同的會計報表,影響財務報表上的不同內容。
對於交易損益來說,由於它是隨著外幣業務的產生而產生的,而外幣業務由通常對應著一定的貨幣兌換行為,所以交易損益會真正發生,即交易損益的產生會最終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量。因此,交易損益應當計入企業的損益表,影響企業的應稅收益。
對於換算損益來說,它只是換算外幣財務報表的過程中,由於使用的匯率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個差額數字,它是永遠不會真正產生的,即換算損益的產生不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現金流入、流出量。因此,換算損益不應當計入公司的損益表而對企業的應稅收益產生影響,它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項目下,單獨列示「換算損益」進行反映。
從處理的時間來看,可以分為兩種方法:一種是把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會計報表,進行立即認定,一種是根據各種不同的規則進行遞延處理。
對於「已清算交易的匯兌損益」,應當計入清算當期的損益表,影響當期的損益;而「未清算交易的匯兌損益」項目,則應遞延至其發生,即遞延至交易實際清算時,再列入損益表。
總之,對於交易損益而言,只有當其實際發生時,才會對企業的應稅收益產生影響,應當計入損益表。此外,某些與取得長期資產或產生長期負債有關的匯兌損益,如果數額較大,則應當在長期資產的使用期或長期債務的有效期內進行攤銷。
換算損益由於不涉及不同的會計期間,所以不存在遞延與否的問題。
匯兌收益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㈡ 外幣核算的方法有( )。
在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的前提下,外幣業務核算的方法有兩種:
1) 外匯統回賬制,是以本國貨幣為記答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所有外幣業務都要用記賬本位幣進行核算。
2) 外匯分賬制,是以原幣直接記賬,即發生外匯業務時,只用原幣記賬,不必折算為人民幣;當涉及到兩種貨幣的交易業務時,則用"匯兌損益"賬戶進行核算,分別與原幣有關賬戶進行兌轉;各種外幣資產、負債及兌換,均按各種幣種分別設置賬戶進行記錄反映。採用這種方法核算,月末均需按市場當時外匯牌價折算成本位幣編制會計報表。
㈢ 金蝶財務軟體中,憑證分賬制是什麼意思
憑證分賬制是指:分賬制在錄入憑證時,幣別信息顯示在表頭,每條分錄的幣版別必須相同。
的這個軟體分為權「憑證分賬制」和「憑證統賬制」。分賬制在錄入憑證時,幣別信息顯示在表頭,每條分錄的幣別必須相同。
按照財政部的規定,有外匯業務的金融企業(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可以採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以採用外匯統賬制的核算方法。目前我國的證券公司和商業銀行及企業財務公司對外匯業務普遍採用外匯分賬制進行核算。
㈣ 為什麼說外匯交易的記賬方法統賬制和分賬制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
統賬制就是自始至抄終襲以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例如一直用人民幣記賬,分賬制是以一種貨幣記賬,期末做表翻譯成另一種貨幣,例如美國在華企業平時用美元記賬,結算時翻譯成中文做表,因為一般都是按照固定匯率計算,或者按月定匯率,所以差額相同,後面通過財務成本或營業外收支等賬戶調節。
㈤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有哪幾種
外幣業務的處理有外幣統賬制和外幣分賬制兩種方法。外幣統賬制是指企業在發生外幣業務時就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分賬制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按照外幣原幣記賬,編制會計報表時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採用外幣分賬制。
㈥ 外匯統賬制和外匯分賬制各有何特點
一、外匯統來賬制的特點是記賬源簡單,所有幣種都以即期或當期匯率折算,便於加總核算,適合普通企業採用。
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來記錄所發生的外匯交易業務,將發生的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摺合成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上僅作輔助記錄。
二、外匯分賬制的特點是記賬復雜,所有幣種都以原幣核算、數據准確,便於分類核算,適合有多種外匯業務的金融企業。
在外匯交易發生時直接用原幣記賬,平時不進行匯率折算,也不反映記賬本位幣金額,如果涉及兩種貨幣的交易,則用「貨幣兌換」賬戶作為兩種貨幣賬務之間的橋梁,分別與原幣的有關賬戶對轉。
(6)外匯分賬制的概念擴展閱讀:
採用外幣統賬法對企業外幣業務進行會計處理時,由於將外幣換算成記賬本位幣 的摺合率,即其入賬時的記賬匯率,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日的匯率,也可以是外幣業務發生當月一日的匯率。因此,外幣統賬法又可以分為「逐日折演算法」和「月終調整法」兩種方法。
逐日折演算法,對每一筆外幣業務在發生時均按當日匯率換算成記賬本位幣入賬。由於此法平時要採用每日匯率入賬,故入賬匯率變動頻繁,增加了會計核算的工作量。
㈦ 外匯業務的記賬方法
一、記賬本位幣及記賬匯率
(一)記賬本位幣
記賬本位幣是指企業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中的貨幣,即用於日常登記賬簿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時用以表示計量的貨幣。《會計法》規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在一般情況下,企業採用的記賬本位幣都是企業所在國使用的貨幣,記賬本位幣是與外幣相對而言的,凡是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都是外幣。
(二)計賬匯率
記賬匯率亦稱現行匯率是指企業發生外幣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賬務處理所採用的匯率。
匯率是指兩種貨幣相兌換的比率,是一種貨幣單位用另一種貨幣單位所表示的價格。我們通常在銀行見到的匯率有三種表示方式:買入價、賣出價和中間價。買入價指銀行買入其他貨幣的價格,賣出價指銀行出售其他貨幣的價格,中間價是銀行買入價與賣出價的平均,銀行的賣出價一般高於買入價,以獲取其中的差價。
1.即期匯率及即期匯率的選擇
無論是買入價,還是賣出價均是立即交付的結算價格,都是即期匯率。即期匯率是相對於遠期匯率而言的。遠期匯率是在未來某一日交付時的結算價格。為了方便核算,准則中企業用於記賬的即期匯率一般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但是,在企業發生單純的貨幣交換交易或涉及貨幣交換的交易時,僅用中間價不能反映貨幣買賣的損益,需要使用買入價或賣出價折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美元、歐元、日元、港元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每日公布的人民幣匯率的中間價作為及其匯率進行折算;企業發生的外幣交易只涉及人民幣與其他貨幣之間折算的,應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採用套算的方法進行折算,發生的外幣交易涉及人民幣以外的貨幣之間折算的,可直接採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進行折算。
2.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
當匯率變動不大時,為簡化核算,企業在外幣交易日或對外報表的某些項目進行折算時,也可選擇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是「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於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通常是指當期平均匯率或加權平均匯率等。加權平均匯率需要採用外幣交易的外幣金額作為權重進行計算。
確定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的方法應在前後各期保持一致。如果匯率波動使得採用即期匯率的近似匯率折算不適當時,應當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至於何時不適當,需要企業根據匯率變動情況及計算近似匯率的方法等進行判斷。
二、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是指企業登記外幣業務賬戶的方法。在我國會計實務中,主要有兩種方法,各單位可根據外幣業務的繁簡選用其中一種方法。
(一)外匯統賬制
又稱本幣記賬法,即企業在發生外幣交易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
採用外匯統賬制記賬,在會計賬簿上雖然也反映外幣,但僅作為補充資料加以記錄。無論外匯現金、銀行存款,還是債權債務等外匯賬戶,在賬上均以人民幣金額為准。這種方法適合於涉及外幣幣種較少、外匯業務不多的單位。(現行地勘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地勘單位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其外幣金額摺合為記賬本位幣(即人民幣)金額記賬,這說明地勘單位外幣業務是採用統賬制記賬法進行外幣業務核算。)
(二)外匯分賬制
亦稱原幣記賬法或分別記賬法。是指企業在日常核算時分別幣種記賬,資產負債日,分別貨幣性項目和非貨幣性資產項目進行調整:貨幣性項目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非貨幣比項目按交易日即期匯率折算;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絕大多數企業採用外幣統賬制,只有銀行等少數金融企業由於外幣交易頻繁,涉及外幣幣種較多,可以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進行日常核算。無論是採用分賬制記賬方法,還是採用通脹制記賬方法,只是賬務處理的程序不同,但產生的結果應當相同,即計算出的匯兌差額相同,相應的會計處理也相同,即均計入當期損益。
㈧ 外匯統賬制和外匯分賬制各有何特點
外匯統賬制是一種以本國貨幣為記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來記錄所發生的外匯交易業務,將發生的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摺合成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上僅作輔助記錄。
外匯分賬制也稱為原幣賬法,是指在外匯交易發生時直接用原幣記賬,平時不進行匯率折算,也不反映記賬本位幣金額,如果涉及兩種貨幣的交易,則用「貨幣兌換」賬戶作為兩種貨幣賬務之間的橋梁,分別與原幣的有關賬戶對轉。
外匯統賬制的特點是記賬簡單,所有幣種都以即期或當期匯率折算,便於加總核算,適合普通企業採用。
外匯分賬制的特點是記賬復雜,所有幣種都以原幣核算、數據准確,便於分類核算,適合有多種外匯業務的金融企業。
外匯統賬制
http://web2.opene.com.cn/mod/resource/view.php?id=9046
外匯分賬制
http://web2.opene.com.cn/mod/resource/view.php?id=9052
㈨ 外匯核算內容包括
在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的前提下,外幣業務核算的方法有兩種:
1) 外匯統賬制,是以回本國貨幣為記答賬本位幣的記賬方法,即所有外幣業務都要用記賬本位幣進行核算。
2) 外匯分賬制,是以原幣直接記賬,即發生外匯業務時,只用原幣記賬,不必折算為人民幣;當涉及到兩種貨幣的交易業務時,則用"匯兌損益"賬戶進行核算,分別與原幣有關賬戶進行兌轉;各種外幣資產、負債及兌換,均按各種幣種分別設置賬戶進行記錄反映。採用這種方法核算,月末均需按市場當時外匯牌價折算成本位幣編制會計報表。
㈩ 外幣業務的記賬方法有哪些
1.外匯分賬制
外匯分賬制又稱分幣記賬制,就是在外幣經濟業務發生時直接按外幣記賬,期末再將各種外幣賬戶的余額和發生額摺合成本國貨幣,然後編制會計報表。
2.外匯統賬制
外匯統賬制又稱統一貨幣記賬制,分為兩種,一種是本國貨幣統賬制,一種是外國貨幣統賬制。在我國會計上對外匯的核算主要採用本國貨幣統賬制,也就是以人民幣為記賬單位記錄所發生的外匯交易業務,發生多種貨幣的經濟業務,均摺合為人民幣加以反映,外幣在賬面上只作輔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