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出境可以帶多少現金
攜帶外幣單次入境:
1、等值5000美元(含)以下的,可攜帶入境,無需向海關申報;
2、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
3、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原則上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如因特殊情況需超過此金額的,應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4、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5、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1)外匯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攜帶等值5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可以直接出境;攜帶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銀行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攜帶1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出境,需在外匯局開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詳見《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匯發[2003]102號))
『貳』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全文
第一條為了方便出入境人員的對外交往,規范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下列用語含義:
「外幣」是指中國境內銀行對外掛牌收兌的可自由兌換貨幣(見附件1);
「現鈔」是指外幣的紙幣及鑄幣;
「銀行」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或備案,經營結售匯業務或外幣兌換、外幣儲蓄業務的中資銀行及分支機構和外資銀行及分支機構;
「出、入境人員」是指出境、入境的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
「當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
「短期內多次往返」是指15天內出境或入境超過一次。
第三條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見附件2),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
第五條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第六條「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按以下規定驗放:
一、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當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5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須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時海關憑最近一次入境時的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驗放。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15天內首次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關不予放行;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時,可攜帶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攜出金額超過等值1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七條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但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第八條出境人員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帶從自有或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
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第九條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核發《攜帶證》,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於5000美元。
第十條出境人員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證明材料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
外匯局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書面申請及其他材料的復印件5年備查。
第十一條《攜帶證》應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或「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並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條《攜帶證》一式三聯。原《攜帶證》是由銀行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聯由簽發銀行按月交當地外匯局留存,第三聯由簽發銀行留存。原《攜帶證》是由外匯局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三聯由簽發外匯局留存。
第十三條出境人員遺失《攜帶證》,原《攜帶證》是由銀行簽發的,應當在出境前持第八條規定的材料到原簽發銀行申請補辦,原簽發銀行應當審核出入境人員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無誤後,向其出具《補辦證明》(見附件3),出入境人員憑銀行出具的《補辦證明》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到銀行補辦《攜帶證》,銀行應當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註「補辦」字樣;原《攜帶證》是由外匯局簽發的,應當在出境前,持補辦申請以及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向原簽發外匯局申請,外匯局應當審核出入境人員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無誤後,為其補辦《攜帶證》,並在補辦的《攜帶證》上加註「補辦」字樣。禁止外匯局和銀行在出入境人員出境後為其補辦《攜帶證》。
第十四條銀行應當在每月終了5日內,將上月簽發《攜帶證》的情況,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統計表》(見附件4)報送所在地外匯局。
第十五條各外匯局應當匯總轄區內外匯局和銀行簽發《攜帶證》的情況,並在每月終了10日內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統計表》報送國家外匯管理局。
第十六條銀行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出入境人員核發《攜帶證》,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銀行,由外匯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直至取消其簽發《攜帶證》資格的處罰。
第十七條出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海關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八條出入境人員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外幣支付憑證以及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有價證券出入境,海關暫不予以管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和海關總署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開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1997年2月10日開始施行的《關於對攜帶外匯進出境管理的規定》;1999年6月1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1999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關於啟用新版<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施行的《關於啟用新版<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施行的《關於加強<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管理的通知》,同時廢止。
『叄』 中國個人出境外匯限額是多少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附:《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3085.htm
『肆』 國內規定出入境最多可以攜帶多少美金
國內規定出入境可以攜帶多少美金,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分別是:
一、出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沒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記錄的,按以下規定驗放:
1、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出境時,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若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3、出境人員攜出金額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局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二、入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八條規定,出境人員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攜帶從自有或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
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第九條規定,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核發《攜帶證》,銀行核發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於5000美元。
第十條規定,出境人員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確需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外幣現鈔出境的證明材料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匯局申請。
外匯局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後,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其核發《攜帶證》,並留存書面申請及其他材料的復印件5年備查。
第十一條規定,《攜帶證》應蓋有「國家外匯管理局攜帶外匯出境核准章」或「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並自簽發之日起30天內一次使用有效。
第十二條規定,《攜帶證》一式三聯。原《攜帶證》是由銀行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聯由簽發銀行按月交當地外匯局留存,第三聯由簽發銀行留存。原《攜帶證》是由外匯局簽發的,第一聯由攜帶人交海關驗存,第二、三聯由簽發外匯局留存。
以上資源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印發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伍』 中國公民可以帶多少現金出境
中國 我們國家規定,對於人民幣現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
出境 攜帶外幣 1.5000美元以內(含5000美元):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2.5000-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以內: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 3.10000美元以上:應當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申領《攜帶證》;攜帶人民幣 20000元以內(含20000元)
入境 攜帶外幣 不限金額!只是,請記得入境時向海關申報,海關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攜帶人民幣 20000元以內(含20000元)
拓展資料
個人出國旅遊攜帶現鈔有哪些規定?
近期境外旅遊度假已成為我國旅遊消費的主力軍,尤其是暑假期間很多家長帶著孩子外出旅遊度假,可是進出境到底可以攜帶多少現鈔成為了大家的疑慮。西安海關12360服務熱線認真學習海關政策法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貨幣出入境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對外解釋說明,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 海關總署關於印發《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匯發[2003]102號)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放行;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含)的,憑加蓋外匯並定銀行印章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放行;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憑外匯局發的《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放行。
『陸』 個人出境一次最多可以帶多少外幣
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
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對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政府領導人出訪,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6)外匯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個人申請《攜帶證》需提交的材料:目前,個人申領《攜帶證》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向銀行申領,一種是向外匯局申請。個人向銀行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向存款銀行申請。
購匯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的,應當持規定的購匯憑證,向購匯銀行申請。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的,應當持書面申請,護照或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簽證或簽注,銀行存款證明,向外匯局申請。
參考資料國家外匯管理局官網--《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柒』 中國公民一次可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規定,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
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但是對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3、政府領導人出訪;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5、其他特殊情況。
(7)外匯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規定: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捌』 攜帶外幣進出境有哪些規定
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在2000元以下的,非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5000元以下的,為自用合理數量。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2000元以上至4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5000元以上到10000元的,由銀行簽發《攜帶證》。居民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4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必須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然後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及有關材料到該銀行所在地外管局申請核准。進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摺合美元10000元以上的,應由攜帶人先向存款或購匯銀行所在地外管局提出申請,外管局嚴格審核其外匯來源及用途,對確有必要的,向銀行出具核准文件;銀行憑外管局核准文件簽發《攜帶證》;攜帶人最後持《攜帶證》到外管局加蓋外匯局核准章。出境人員攜帶境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出境,比照對帶出外幣現鈔的規定辦理。
『玖』 個人最多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中國出境現金限額是多少
個人最多攜帶摺合兩萬人民幣的外幣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專十九條規定:中國公屬民出入境、外國人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攜帶人民幣實行限額管理制度,其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當前個人每次攜帶人民幣出入境的限額為2萬元。
禁止偽造、變造人民幣。禁止出售、購買偽造、變造貨幣,禁止走私、運輸、持有、使用偽造、變造的貨幣。
(9)外匯出境規定擴展閱讀:
我國對貨幣出入境的規章制度:
一、國家對貨幣出入境實行限額管理制度。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不得超出限額。具體限額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二、攜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不得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不得擅自運輸國家貨幣出入境。
三、違反國家規定運輸、攜帶、在郵件中夾帶國家貨幣出入境的,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拾』 中國公民一次可攜帶多少外幣出境
中國公民出入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對於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內,目前,長期旅客可攜帶外幣容現鈔等值5000美元出境(港幣則為4萬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規定
1.出境人員可以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也可以按國家金融管理規定通過從銀行匯出或攜帶匯票、旅行支票、國際信用卡等方式將外幣攜出境外。
2.出境人員攜帶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的,無須申領《攜帶證》,海關予以放行;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屬於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出境人員可以向外匯局申領《攜帶證》:
1.人數較多的出境團組;
2.出境時間較長或旅途較長的科學考察團組;
3.政府領導人出訪;
4.出境人員赴戰亂、外匯管制嚴格、金融條件差或金融動亂的國家;
5.其他特殊情況。
攜帶外幣出入境管理辦法_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