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張10000面值的緬甸幣能換多少人民幣
根據2019年12月05日匯率,1人民幣=212.4218緬甸元;1緬甸元=0.0047人民幣,1000緬甸元=4.7076人民幣元。
紙幣面額有回50分和1、答5、10、20、50、100、200、500、1000、5000和10000緬元。(其中,5000緬元紙幣於2009年10月1日起發行,雖然為緬甸銀行歷史上發行面值最大的紙幣,但其實際價值仍低於5美元。)
(1)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是代表人民幣的對外價值,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獨立自主、統一性原則基礎上,參照國內外物價對比水平和國際金融市場匯率浮動情況統一制訂、調整,逐日向國內外公布,
作為一切外匯收支結算的交換比率,它是官方匯率,沒有市場匯率,
其標價方法採用國際上通用的直接標價法,即以固定單位 (如100、10000、100000等) 的外幣數摺合若千數額的人民幣,用以表示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
Ⅱ 私自與境外人員兌換外幣是違法的嗎為什麼搞不懂。。。
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倒買倒賣外匯或者非法介紹買賣外匯數額較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
有違反規定以外匯收付應當以人民幣收付的款項,或者以虛假、無效的交易單證等向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騙購外匯等非法套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套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非法套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非法結匯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對非法結匯資金予以回兌,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
違反規定攜帶外匯出入境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20%以下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予以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三條
有擅自對外借款、在境外發行債券或者提供對外擔保等違反外債管理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給予警告,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
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外匯或者結匯資金用途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違法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
有違反規定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或者劃轉外匯等非法使用外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金額30%以下的罰款。
Ⅲ 緬甸的貨幣單位
緬甸的貨幣單位是緬元。
紙幣面額有50分和1、5、10、20、50、100、200、500、1000、5000和10000緬元。(其中,5000緬元紙幣於2009年10月1日起發行,雖然為緬甸銀行歷史上發行面值最大的紙幣,但其實際價值仍低於5美元。
主要流通於緬甸。
(3)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緬甸聯邦共和國(英語:the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簡稱緬甸)是東南亞的一個國家,也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成員國。
緬甸歷史可以上溯到5000年前。根據法文和英文考古資料,緬甸在一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已有人類活動。當時緬甸的伊洛瓦底江邊的村莊已有人類居住。
將緬甸劃分成「上緬甸」和「下緬甸」是英國殖民統治後的人為劃分。相傳公元前200年驃人(Pyu)進入依洛瓦底江的上游地區,並掌控中國和印度之間的通商之路。
《漢書》稱諶離。兩世紀之後孟族來到錫唐河(Sittaung River)流域,而在849年緬甸人接管驃河流域並且建立蒲甘城(Pagan)。
2012年緬甸浮動匯率機制啟動的時候,1美元大約為818緬元。
緬甸有五家國有銀行,分別為:緬甸中央銀行(1948年成立,前身為緬甸聯邦銀行,1990年改稱中央銀行)、緬甸農業銀行(1953年成立)、緬甸經濟銀行(1967年成立)、緬甸外貿銀行(1967年成立)和緬甸投資與商業銀行(1989年成立)。
從1992年起,允許私人開辦銀行,近年開始允許外國銀行在緬設立代表處。主要私人銀行有19家:妙瓦底銀行、甘波扎銀行、合作社銀行、伊洛瓦底銀行、亞洲綠色發展銀行、佑瑪銀行、環球銀行和東方銀行等。
Ⅳ 一百萬緬幣換成人民幣多少錢
按照今日匯率,1人民幣可兌換 201.594緬甸元,100萬緬幣可換人民幣4960元
Ⅳ 你知道緬甸的錢幣兌換人民幣100能兌多少啊
截至2020年4月28日,100緬甸元能兌0.54元人民幣。
根據今天最新的匯率,1人民幣=184.6900緬甸版元
100緬甸元可以權兌換0.54人民幣。
緬甸的法定貨幣是緬甸元,紙幣面額有50分和1、內5、10、20、50、100、200、500、1000和5000緬元。(其中,5000緬元紙幣於2009年10月1日起發行,雖然為緬甸銀行歷史上發行面值最大的紙容幣,但其實際價值仍低於5美元。)
(5)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在紙幣制度下,各國發行紙幣作為金屬貨幣的代表,並且參照過去的作法,以法令規定紙幣的含金量,稱為金平價,金平價的對比是兩國匯率的決定基礎。但是紙幣不能兌換成黃金,因此,紙幣的法定含金量往往形同虛設。
所以在實行官方匯率的國家,由國家貨幣當局(財政部、中央銀行或外匯管理當局)規定匯率,一切外匯交易都必須按照這一匯率進行。在實行市場匯率的國家,匯率隨外匯市場上貨幣的供求關系變化而變化。 匯率對國際收支,國民收入等具有影響。
Ⅵ 緬甸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呢
緬甸地處東亞,在它的東南西北部分別和我國、泰國、寮國、孟加拉和印度為鄰,總面積67萬平方公里,差不多和我國的青海省面積相當,總人口根本無法相比我國,只有5300萬。2005年,緬甸國都從仰光遷到了內比都。
去過緬甸的朋友可能都知道,這里的旅遊資源的確很多,而且環境也不錯,茵萊湖、蒲甘、納帕裏海灘等都是必要的打卡之地。
每年差不多有八十萬國外遊客來緬甸了旅遊,其中我國遊客佔了大部分,因為這里的氣候問題,很多遊客都會選擇每年的10月到次年2月之間來緬甸旅遊。
如果按照每個人五千人民幣的花費算的話,每年緬甸的旅遊產業會給緬甸老百姓帶去40億人民幣收入。
而且,這里落後的經濟發展也帶給了緬甸更多的問題,經常發生動亂,是世界上最不穩定的國家之一,出於這樣的原因,很多外國遊客並不願意來緬甸旅遊,如果緬甸國內局勢穩定的話,相信來這里的遊客要遠遠超過80萬,給緬甸百姓帶來的收入也會更多。
Ⅶ 中國銀行卡,可以存韓幣嗎
中國銀行卡,可以存韓幣。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存款業務為客戶提供的個人外匯存款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它經監管機關批準的存款。定期存款按期限分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二年五個檔次。
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存款的幣種包括:美元、歐元、日元、港幣、英鎊、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澳門元、韓元、俄羅斯盧布、紐西蘭元、丹麥克朗、挪威克朗、瑞典克朗、南非蘭特、泰國銖、印尼盧比、菲律賓比索、巴西里亞爾、新台幣、馬來西亞林吉特、印度盧比。
(7)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個人外匯儲蓄賬戶
(1)取款交易
從外匯儲蓄賬戶中提取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客戶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請客戶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匯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匯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為客戶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
(2)存款交易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3)適用對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和《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圴可在中國銀行辦理外幣儲蓄存款業務。
Ⅷ 請問外匯管制國有哪些國家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
2、成本性外匯管制
3、混合性外匯管制
(8)緬甸外匯管理法擴展閱讀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
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儲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外匯管制
Ⅸ 繼越南、尼泊爾之後,微信和支付寶憑什麼會在緬甸被叫停
可能是因為那裡的人認為微信,支付寶這些網路支付平台是不太安全的
Ⅹ 發達國家有外匯管制嗎
非常多!!
外匯管制的國家非常多,遍布全球: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大洋洲都有。
第一類為實行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包括經濟項目、資本項目和平衡項目都進行較嚴格的管制。這類國家和地區通常經濟不發達,外匯資金短缺,為了有計劃地組織稀缺的外匯資源並合現運用,調節外匯供求,通過外匯管理達到穩定金融的目的,外匯管制措施都比較嚴格。凡實行計劃經濟的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如印度、緬甸、巴西、哥倫比亞、伊拉克、阿富汗、摩洛哥、查德、獅子山、葡萄牙等國家都屬此類。據統計,這類國家大約有90個。
第二類為名義上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即對非居民往來的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的收付原則上不進行直接管制,盡管事實上還存在一些間接管制。屬於這一類型的主要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如美國、德國、日本、瑞士、盧森堡等,還有收支持續順差的國家,如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石油輸出國家。屬於這類的國家和地區約有20多個。
第三類為實行部分外匯管制的國家和地區。這類國家包括一些比較發達的資本主義工業國,其對外貿易規模較大,有較雄厚的黃金外匯儲備,國民生產總值也較高,如法國、澳大利亞、丹麥、挪威等國。還有一些經濟金融狀況較好的發展中國家,如蓋亞那、牙買加、南非等國。目前,這類國家約有20--30個。
外匯管制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國際貨幣制度陷於崩潰,美、法、德、意等參戰國都發生了巨額的國際收支逆差,本幣對外匯率劇烈波動,大量資本外逃。為集中外匯資財進行戰爭,減緩匯率波動及防止該國資本外流,
外匯管制
各參戰國在戰時都取消了外匯的自由買賣,禁止黃金輸出,實行了外匯管制。1929~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很多在戰後取消外匯管制的國家又重新實行外匯管制,一些實行金塊和金匯兌本位制的國家也紛紛實行外匯管制。1930年土耳其首先實行外匯管制,1932年,德國、義大利、奧地利、丹麥、阿根廷等20多個國家也相繼實行了外匯管制。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參戰國立即實行全面嚴格的外匯管制。1940年,在100個國家和地區中,只有11個國家沒有正式實行外匯管制,外匯管制范圍也比以前更為廣泛。戰後初期,西歐各國基於普遍存在的「美元荒」等原因,繼續實行外匯管制。50年代後期,西歐各國經濟有所恢復,國際收支狀況有所改善,從1958年開始,各國不同程度地恢復了貨幣自由兌換,並對國際貿易收支解除外匯管制,但對其他項目的外匯管制仍維持不變。1961年,大部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表示承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所規定的義務,即避免外匯限制而實行貨幣自由兌換。但時至90年代,絕大多數國家仍在不同程度上實行外匯管制,即使名義上完全取消了外匯管制的國家,仍時常對居民的非貿易收支或非居民的資本項目收支實行間接的限制。
外匯管制(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率而對外匯進出實行的限制性措施。在中國又稱外匯管理。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賣進行限制的一種限制進口的國際貿易政策。外匯管制分為數量管制和成本管制。前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的數量直接進行限制和分配,通過控制外匯總量達到限制出口的目的;後者是指,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對外匯買賣實行復匯率制,利用外匯買賣成本的差異,調節進口商品結構。
外匯管制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在經常項目下的外匯買賣和國際結算進行限制。廣義的外匯管制指一國政府對居民和非居民的涉及外匯流入和流出的活動進行限制性管理。
外匯管制依照該國法律、政府頒布的方針政策和各種規定和條例進行。外匯管制的執行者是政府授權的中央銀行、財政部或另設的其他專門機構,如外匯管理局。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自然人和法人通常劃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各國的外匯管製法規通常對居民管制較嚴,對非居民管制較松。
外匯管制所針對的物包括外國鈔票和鑄幣、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和黃金;有的國家還涉及白銀、白金和鑽石。
外匯管製法規生效的范圍一般以該國領土為界限。在設立特區的國家中,某些外匯管製法規可能不適用於特區。一個國家對不同國家貨幣的外匯管制寬嚴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
外匯管制針對的活動涉及外匯收付、外匯買賣、國際借貸、外匯轉移和使用;該國貨幣匯率的決定;該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以及本幣和黃金、白銀的跨國界流動。
外匯管制的手段是多種多樣的,大體上分為價格管制和數量管制兩種類型:前者指對本幣匯率做出的各種限制,後者指外匯配給控制和外匯結匯控制。
外匯管制主要有三種方式:
1、數量性外匯管制2、成本性外匯管制3、混合性外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