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票外匯 > 付外匯免稅

付外匯免稅

發布時間:2021-05-21 01:23:20

A. 所付外匯如何做成本抵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按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摺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採用何種摺合率,確定後1年內不得變更」。
因此,如果是外匯繳納增值稅,可以這樣處理:
如果繳納是當月的增值稅那麼直接做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如果是上個月的增值稅。
那麼期末將貸方應交的銷項稅轉入未交增值稅中,表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在實際繳納時再轉入已交稅金明細科目中轉銷: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B. 收外匯如何交稅

如果你經營的是免稅的產品,出口和收到外匯時不用繳稅,因為外匯收入是你買賣商品時的版回款金額。
如果權你對外出口的是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時,在你報關出口的時候徵收增值稅和關稅的,回款時也不會讓你繳稅的。
但如果你的外匯一直未結匯,並且產成了匯差收益,年終時需要於其他項目一起核算繳納所得稅。

C. 支付外匯需繳納什麼稅費,依據是什麼

1、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內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容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

2、—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D. 「免稅外匯商品」的含義

免稅外匯商品(Tax-free Commodities on Foreign Exchange / Tax-free Foreign Exchange Commodities)
免稅外匯商品是指在限定地點按有關規定銷售給享受免內稅待遇人員的進口外匯商品
本貿易方式代碼容為"1831",簡稱:免稅外匯商品。

E. 什麼是付外匯的代扣代繳增值稅

非貿付匯時向稅務所支付了代扣代繳的增值稅(VAT-6%),那實際支付外匯的時候專是不是要扣除這筆相應的屬增值稅額後支付還是不扣除支付?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支付外匯扣除這部份增值稅,帳就不平了。我們既支付了增值稅又能抵扣增值稅,如果不扣除,是不是就只是「代繳」而沒有「代扣」?稅務所是不是就不讓抵扣了?
如果抵扣增值稅,支付外匯不扣除增值稅額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A
貸:其他應付款 A
如果支付外匯時扣除相應的增值稅額,差額支付時,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A-B/匯率
貸:其他應付款 A-B/匯率 ,其他應付款就不平了,還有餘額在帳上

F. 引進進口技術支付外匯是否要交稅

有些技術進口是免稅的,當地外經委主管合同備案 持備案和發票向海關申請,如果可以免稅,走免稅流程。一般貿易,則繳稅進口,一般是核定一個預提所得稅。

G. 對外付匯需要繳納哪些稅金

根據付佣的性質確定企業是否需代扣代繳稅種、稅率,若您公司支內付給境外公司的容傭金、檢測費、市場開拓費、差旅費等是勞務,由於收取方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外,無須在境內繳納企業所得稅,您公司支付給境外公司的上述費用不須代扣代繳所得稅。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另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提交稅務證明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08]64號)的規定,境內機構或個人對外支付下列項目,無須辦理和提交《稅務證明》:
(1)境內機構在境外發生的差旅、會議、商品展銷等各項費用;
(2)境內機構在境外代表機構的辦公經費,以及境內機構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墊付的工程款;
(3)境內機構發生在境外的進出口貿易傭金、保險費、賠償款;
(4)進口貿易項下境外機構獲得的國際運輸費用;
(5)境內運輸企業在境外從事運輸業務發生的修理、油料、港雜等各項費用;
(6)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
(7)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H. 向境外支付外匯資金,在什麼情形下需要進行稅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
「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

稅務備案
(一)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遊、通信、建築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二)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三)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外國投資者以境內直接投資合法所得在境內再投資單筆5萬美元以上的,應按照本規定進行稅務備案。

I. 進口是需要付本幣,還是付外幣為什麼進口多了,需要靠出口來增添外匯

進口付本幣還是外幣,是要看賣家怎麼要求的,如果對方要外幣就是外幣,本幣就本幣。不過關稅一般要交RMB,外企的話可能會交外幣,一般交本幣好,因為外幣有匯兌差。至於進口多了,要靠出口來增添外匯?我不是很明白你咧句話的意思。只能大概說下了,進口是要交關稅的,出口一般免稅,說不定還有補貼呢。再說,國家還有外匯方面的業務量,出口量越大,國家的外匯就越多,表示國家的外貿經濟好。進口多表示國內某些生產能力不行,需要靠進口來彌補;出口多,表示國內生產能力發達,能自給自足,還有富於,可以增加經濟收入,促進發展,國家當然高興和支持。

J. 對外支付稅收政策有哪些變化

按照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要求,為優化納稅服務、減輕基層稅務部門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近發布了2013年第40號公告《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規定: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由過去的審批制改為備案制。此項改革,在方便了對外支付的同時,也加大了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稅務風險。因此,提請納稅人需要更加關注對外付匯的稅務風險。

簡化支付程序,便利納稅人

《公告》在非貿易付匯流程方面變化有:一是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3萬美元提高到5萬美元;二是對外支付無需備案的情形由7項增加到15項,內容更具體范圍更廣;三是取消對外付匯必須由國、地稅機關出具《稅務證明》,改為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後即可對外付匯。付匯備案時只需向稅務機關提交合同(協議)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並填報《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備案表》填寫完整的,主管國稅機關無須當場進行納稅事項審核,應編制《備案表》流水號,在《備案表》上蓋章,一份當場退還備案人,一份留存,一份於次月10日前以郵寄或其他方式傳遞給備案人主管地稅機關。備案人完成稅務備案手續後,持主管國稅機關蓋章的《備案表》,按照外匯管理的規定,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付匯審核手續。

事先審批變事後審核 提高納稅人對稅法遵從度

審批改備案,對外付匯的程序簡化了,但稅務機關並沒有弱化對外付匯的稅務管理,而是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審核。《公告》規定:主管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應自收到《備案表》後15個工作日內,對備案人提交的《備案表》及所附資料進行審查,並可要求備案人進一步提供相關資料。審查的內容包括:

(一)備案信息與實際支付項目是否一致;

(二)對外支付項目是否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款;

(三)申請享受減免稅待遇的,是否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安排)的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發現對外支付項目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應書面告知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履行申報納稅或源泉扣繳義務,依法追繳稅款,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公告》明確規定稅務機關當場無須對納稅事項進行審核,而只在《備案表》上蓋章,《備案表》中不體現有關納稅事項的內容。這樣既可保證對外付匯的效率,也可使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打消承擔失察責任的顧慮。但是對境內支付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稅務風險也明顯加大。這是因為,在過去付匯時對外支付人要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繳納付匯代扣代繳稅款後,稅務機關才可以為其出具稅務證明。現在改為備案後即可對外支付,就要求付匯的境內機構和個人要自覺遵從稅收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申報納稅、源泉扣繳或資料報告義務。這體現了優化納稅服務的宗旨,信任納稅人能夠自我遵從,自行申報。當然,未履行義務的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將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法扣繳稅款 避免涉稅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 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印發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根據上述規定,對非居民納稅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實行源泉扣繳,對外支付時應代扣代繳營業稅或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如果沒有代扣,稅務機關發現備案事項未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的規定追繳稅款並實施處罰。

閱讀全文

與付外匯免稅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身份證理財好不好 瀏覽:241
北京做交易員 瀏覽:79
期貨期指費率 瀏覽:464
芒果出行融資 瀏覽:181
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江蘇分公司 瀏覽:372
並購基金信託 瀏覽:865
能源站融資 瀏覽:217
e租寶投資的項目 瀏覽:185
哪家科技創新基金好 瀏覽:718
重慶新億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瀏覽:843
證大無抵押貸款工作怎麼樣 瀏覽:795
鳳竹紡織的股票行情 瀏覽:979
匯鼎理財群 瀏覽:624
政府性價格調節基金 瀏覽:967
融資客的瘋狂 瀏覽:987
今日黃金價格一錢多少錢 瀏覽:587
超牛指標 瀏覽:900
世界最高股票 瀏覽:164
公益基金是否可以購理財產品 瀏覽:708
股票加倍倉 瀏覽: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