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付外匯的代扣代繳增值稅
非貿付匯時向稅務所支付了代扣代繳的增值稅(VAT-6%),那實際支付外匯的時候專是不是要扣除這筆相應的屬增值稅額後支付還是不扣除支付?代扣代繳的增值稅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支付外匯扣除這部份增值稅,帳就不平了。我們既支付了增值稅又能抵扣增值稅,如果不扣除,是不是就只是「代繳」而沒有「代扣」?稅務所是不是就不讓抵扣了?
如果抵扣增值稅,支付外匯不扣除增值稅額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 A
貸:其他應付款 A
如果支付外匯時扣除相應的增值稅額,差額支付時,帳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進項稅 B
貸: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借:應交稅金—代扣代繳稅 B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B
借:銀行存款(美元戶)A-B/匯率
貸:其他應付款 A-B/匯率 ,其他應付款就不平了,還有餘額在帳上
2. 境外匯款代扣代繳稅額怎麼計算
如同「個人所得稅」一樣,對於個人所得稅來說,為生產人員代扣代繳的稅,最終進生產成專本。屬為管理人員代扣代繳的稅,最終進管理費用。
同樣,境外匯款代扣代繳營業稅,這道稅,是這個經濟行為的成本。看是因為什麼產生的,為管理產生的,進管理費用,為銷售而產生的,進銷售費用。
3. 關於付外匯事代扣代繳的稅單
原始稅票應該由代扣代繳單位留存,作為代扣代繳的憑據,因為稅局是查你,根本就找不到他。還有你在對外付匯時,是需要出具完稅憑證的,這個完稅憑證是要你去地稅及國稅去辦理的;國外根本就不認我們的稅票,所以他們要也沒有用。
4. 關於付匯代扣代繳稅費問題
你好,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規定:「一、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下列外匯資金,除本公告第三條規定的情形外,均應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稅務備案,主管稅務機關僅為地稅機關的,應向所在地同級國稅機關備案:三、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下列外匯資金,無需辦理和提交《備案表》:(十三)境內個人境外留學、旅遊、探親等因私用匯;因此,境內個人向境外匯款單筆支付超過5萬美元用於學費的,屬於境內個人境外留學因私用匯,不需要到國稅辦理對外支付備案。所以,以個人名義付匯,稅務風險較小。但是企業承擔了高管的學費,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高管的個人所得稅。並且,相關費用也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
5. 向國外單位支付出口傭金代扣代繳增值稅
向境外單位支付出口傭金,實際就是中介服務費。依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中介服務屬於營改增注釋中現代服務中的經濟代理服務。一般納稅人發生購進中介服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可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該服務用於財稅2016年36號文第27條規定的項目除外。
6. 境內企業向境外支付美元,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時應怎麼確認外匯牌價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7號)規定:「四、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支付或計價的,分別按以下情形進行外幣折算:
(一)扣繳義務人扣繳企業所得稅的,應當按照扣繳義務發生之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發生之日為相關款項實際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
7. 關於股權轉讓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哪些文件規定
居民企業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則需要。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應於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起7日內,到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扣繳義務人並無補繳稅款的義務,欠繳稅款將由稅務機關向納稅義務人追繳,但稅務機關可以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50%—300%的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征繳稅款。
第十七條規定,非居民企業未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由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收集、查實該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簡稱其他支付人)的相關信息,並向其他支付人發出《稅務事項通知書》,從其他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款和滯納金。
8. 關於境外母公司利息收入代扣代繳所得稅
1. 我之前操作過。在匯出境外借款利息前,就需要給外匯管理局提供匯出利息已相應支付稅款的稅務證明。所以,代扣代繳的時間一定在借款利息匯出前。
2. 一般准則要求按年度計提代扣代繳所得稅,
借:財務費用
貸:應繳稅費-代繳所得稅
貸:應付利息
支付時,借:應繳稅費-代繳所得稅
貸: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3. 需要在12月計提,不對匯算清繳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