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匯收入是什麼意思
外匯收入全稱為旅遊外匯收入,即國家旅遊業對外所取得的收益,但注意的是外匯不等於外幣,就如同在銀行換錢,要換成鈔的話有鈔價,要換成匯的話有匯價。
B. 公司的外匯收入要交稅嗎
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凡屬中國公民,要對其全球收入納稅,負版有無限納稅義務,在國外的收權入在中國也要納稅。
國外稅法一般也會規定只要在本國有住所,居住滿一定的時間(一般為1年)也要對全球收入納稅。
與中國簽訂稅收抵免協議的國家,在計算完中國個人所得稅額後,在國外繳納的部分,准予扣除。
C. 公司賬戶收到外匯收入,後續怎麼操作
直接咨詢你的外匯開戶銀行即可,如不清楚,可與當地外匯局經常項目部門聯回系。收匯和結匯外匯局幾答年前已授權外匯指定銀行辦理,所以一般直接找開戶銀行即可,記得要進行網上國際收支申報。海關的是問下銀行應該也知道,或咨詢當地海關。
D. 2014年上半年的旅遊總收入約1124億
根據江西省旅遊規劃研究院數據分析,2014年上半年,我省旅遊人次與收入增幅全國領先。據統計,2014年1~6月,我省接待遊客總人數超過1.5億人次,旅遊總收入為1124.6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5.31%和36.12%,增幅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以上;入境旅遊人數92.80萬人次,同比增長3.27%,入境旅遊外匯收入2.95億美元,同比增長5.55%;相對於全國入境旅遊整體下行的大背景,江西逆勢而上。預計今年即將邁入旅遊經濟「二千億元俱樂部」。
人均消費額:連續兩年上升
從人均消費上看,2013年上半年全省遊客人均消費為683.40元,下半年為833.39元,全年為758.40元,實現了10.86%的高增長。2014年1~6月,我省旅遊遊客人均消費749.64元,同比增長10.35%。預計2014年會延續2013年的高增長趨勢,全年遊客人均消費水平將達850元左右,比上年凈增100元。
從消費結構上看,據江西銀聯提供的遊客線下支付跨行交易數據顯示,2014年上半年,江西旅遊行業的銀聯線下跨行交易數接近3500萬筆,同比增長21.72%,環比增長9.36%;交易額超過138億元,同比增長16.16%,環比增長15.24%。其中,「旅遊購物」對江西旅遊消費的貢獻最大,交易數超過3000萬筆,交易額超過110億元,分別占跨行交易數據的87.44%和79.55%。住宿、餐飲、娛樂等亦有大幅增長,旅遊經濟的溢出效應明顯增強。「大型景區售票」的增幅最大,交易數、交易額的同比與環比,都增長了50%以上。旅行社止跌企穩,旅行社的線下交易數和交易額,同比都下降20%以上,但環比交易數增長9.51%、交易額增長12.43%。
景區新氣象:呈現多源迸發
根據網路公司對江西30家重點旅遊景區今年和去年2季度搜索量的統計結果,江西旅遊搜索熱度排名靠前的景區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山嶽型景區,也是市場主打景區,包括廬山、井岡山、三清山、龍虎山、明月山、武功山等;二是生態型景區,包括婺源、鄱陽湖、廬山西海等;三是文化類景區,包括滕王閣、通天岩等。而搜索增長較快的景區主要有古窯博覽區、明月山、婺源篁嶺景區、銅鼓天柱峰、陡水湖、樂平怪石林、萬年神龍源等,這些景區大都是近幾年我省重點打造的新型景區或者成長型景區。「景區獨大、山嶽獨尊、風景獨好」形成了江西旅遊競爭力的基本特點。
另外,2014年上半年,全省新增4A級景區10家、3A級景區17家。呈現兩大特點:一是南昌、九江、景德鎮強者更強,在現有A級景區總量領先的基礎上,增量繼續領先;撫州開始發力,一次增加5個3A級景區。二是「山」、「水」、「村」、「創意景區」多源迸發。其中「村」既有文化古村,又有現代農庄等;「水」既有湖泊、濕地,又有峽谷、漂流、荷花博覽園等;「創意景區」既有文化創意,又有工藝創意等。我省景區「百花齊放、百景爭艷」的局面得到進一步彰顯。
E. 出口額與外匯收入關系
是內含關系
外匯收入含有出口產品收入等
F. 外匯收入申報問題
匯管理局申報的時候不小心選了一般貿易,然後有幾百
G. 個人取得外匯收入 如何納稅
摺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稅款。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1995年4月1日起只公布人民幣對美元、日元、港幣等三種貨幣的基準匯價,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基準匯價不再公布。為了便於納稅人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徵收審核,經研究,現將企業和個人計稅時使用的外匯牌價問題明確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為美元、日元、港幣的,仍統一使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上述三種貨幣的基準匯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繳納稅款。
二、企業和個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為上述三種貨幣以外的其他貨幣的,應根據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價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供的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主要外幣的匯價進行套算,按套算後的匯價作為摺合匯率計算繳納稅款。套算公式為:
某種貨幣對人民幣的匯價=美元對人民幣的基準匯價紐約外匯市場美元對該種貨幣的匯價
三、企業和個人在報送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送匯價折算的計算過程。
按照法律,只要是營業收入,即使是向國外企業收錢,不需要開具發票,也要交稅的。
只有非營業收入,才能不交稅.比如之前借給對方100萬,對方還錢了,是不需要交稅的(當然,利息是要交稅的)或者是之前已經確認收入,已經交過稅了,對方只是把應付款付過來,也不需要再次交稅。
營業收入不交稅是違法的.即使做賬來掩蓋,事實上,只要認真查賬,沒有查不出的財務舞弊。
(7)撫州外匯收入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H. 外匯收入的外匯收入
經常性外匯收入包括下列各項:(1)出口或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包括海港、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旅遊、廣告、咨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服務收入的外匯;(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7)出租房地產及其他資產收入的外匯;(8)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9)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收入;(12)經營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勞務、技術合作及其他服務業務的公司,在上述業務項目進行過程中收到的業務往來外匯;(13)經批准經營代理進口業務的外(工)貿公司,從事外輪代理、船務代理、國際貨運代理、船舶燃料代理、商標代理、專利代理、版權代理、廣告代理、船檢、商檢代理業務的機構代收代付的外匯;(14)境內機構暫收待付或暫收待付項下的外匯,包括境外匯入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先收後支的轉口貿易收匯、郵電部門辦理國際匯兌業務的外匯匯兌款、一類旅行社收取的國外旅遊機構預付的外匯、鐵路部門辦理境外保價運輸業務收取的外匯、海關收取的外匯保證金、抵押金等;(15)經交通部批准,從事國際海洋運輸業務的遠洋運輸公司,經外經貿部批准從事國際貨運的外運公司和租船公司在境內外經營業務所收入的外匯;(16)捐贈協議規定用於境外支付的捐贈外匯;(17)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及其他境外法人駐華機構的外匯;(18)居民個人及來華人員個人的外匯。
屬於下列范圍的外匯收入(外商投資企業除外)均須按銀行持牌匯率全部結售給外匯指定銀行(指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包括在中國境內的中資銀行、外資和中外全資銀行)。
1.出口或者先支後收轉口貨物及其他交易行為收入的外匯。其中用跟單信用證/保函和跟單托收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可以憑有效商業單據結匯,用匯款方式結算的貿易出口外匯持出口收匯核銷單結匯;
2.境外貸款項下國際招標中標收入的外匯;
3.海關監管下境內經營免稅商品收入的外匯;
4.交通運輸(包括各種運輸方式)及港口(含空港)、郵電(不包括國際匯兌款)、廣告、咨詢、展覽、寄售、維修等行業及各類代理業務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收入的外匯;
5.行政、司法機關收入的各項外匯規費、罰沒款等;
6.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的外匯,但上述無形資產屬於個人所有的,可不結匯;
7.境外投資企業匯回的外匯利潤、對外經援項下收回的外匯和境外資產的外匯收入;?
8.對外索賠收入的外匯、退回的外匯保證金等;
9.出租房地產和其他外匯資產收入的外匯;
10.保險機構受理外匯保險所得外匯收入;
11.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凈收入;
12.國外捐贈、資助及援助收入的外匯;
13.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應當結匯的外匯。
I. 外匯收入2.5萬美元,填寫申報單寫勞務費就行了嗎
外匯收入2.5萬美元,你的外匯金額比較高。所以是必須填寫申報的。可以填勞務費。不然外匯管局那邊很可能不會批准。外匯就被打回去了,可以結 匯。
中國是個外匯管制的國家。個人接受外匯匯款如果單筆摺合美元在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上。需要向銀行進行申報。即要填外匯申報單。所以建議你如果有 大於2000美元的款項要收。叫匯款方分開來付。這樣 就不用進行申報。隨時結匯。
相關規定如下:
2017年7月1日起,人民銀行發布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實施了!
《管理辦法》規定,對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比如,自然人通過銀行機構用人民幣現鈔購買美元現鈔,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辦理業務的銀行機構需將此交易作為大額交易上報。
央行規定,金融機構通過內部預警、分析等確認為可疑交易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提交報告。
首先,是對換匯目的進行嚴格審查和過濾,控制極少數情況才可以換匯。新規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無論櫃台或是網上銀行辦理購匯,均需要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對個人購匯用途進行更詳細的調查。
允許的個人經常項目下的購匯用途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咨詢服務及其他共9大項。
其次是對換匯人員的關系進行控制,增加「關注名單」。根據《申請書》,如果違法違規套匯,除了可能被列入「關注名單」,此後兩年都取消了5萬購匯額度外,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30%左右罰款,以及5萬元以下罰款。
除此以外,還對換匯和轉款環節的金額進行了嚴格把控。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准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對跨境資金交易,金融機構應當報送大額交易報告。
這意味著,新政實施後,跨境匯款1萬美元及等值外幣都需要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