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長春市辦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變更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一、在長春市辦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變更登記」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填寫基本信息、變更欄目及附表2。)
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加蓋合夥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全體合夥人簽署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並加蓋合夥企業公章。)
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
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如外國合夥人用其從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此項。)
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出資時間出資方式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填寫基本信息、變更欄目及附表2。)
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1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全體合夥人簽署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並加蓋合夥企業公章。)
1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此外,如外國合夥人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企業取得人民幣利潤或者企業轉股、清算、減資、先行回收投資所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幣出資的,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及稅務憑證或者證明。)
1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1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及稅務憑證或者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如外國合夥人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企業取得人民幣利潤或者企業轉股、清算、減資、先行回收投資所得等合法取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此項。)
1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1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認繳出資額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1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填寫基本信息、變更欄目及附表2。)
1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1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此文件應由全體合夥人簽署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
1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新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如新入伙的外國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還應提交資信證明,即由與該外國合夥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的資本信用證明書。如受讓原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部分或全部財產份額,還應提交財產轉讓協議。)
2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
2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2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
2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新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中方新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並提交原件供核對;中方新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新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新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新合夥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2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入伙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2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實繳出資數額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填寫基本信息、變更欄目及附表2。)
2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實繳出資數額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2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實繳出資數額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
2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實繳出資數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變更實繳出資數額決定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2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實繳出資數額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3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3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3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3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3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3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3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退夥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3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3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外方合夥人的企業姓名(名稱)變更證明文件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名稱變更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變更合夥人姓名或者名稱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
3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4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4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全體合夥人簽署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並加蓋合夥企業公章。)
4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並加蓋企業公章。)
4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姓名或名稱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4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4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4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合夥人住所變更的證明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外方合夥人的境外住所變更證明文件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住所變更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
4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4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全體合夥人簽署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並加蓋合夥企業公章。)
4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合夥人住所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5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5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5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5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由全體合夥人簽署,該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並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如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需要在登記前經批準的,說明批准情況。如涉及前置許可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前置許可的批准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
5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經營范圍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5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6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6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6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6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類型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6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6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企業集團)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6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6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6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6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7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7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7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提交原件,需粘貼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7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變更認繳出資數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承擔責任方式、合夥企業類型、執行事務合夥人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7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7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7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相關批准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提交相關批准文件;可參考2017年5月前置審批目錄及2016年10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 。)
77.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新任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變更執行事務合夥人等登記事項的,有關申請文書的簽名應當經過中國法定公證機構的公證。如僅變更委派代表,不變更執行事物合夥人的,無須提交修改後的合夥協議;新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是外國企業、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合夥企業變更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無需修改合夥協議的,不用提交由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及依據設立登記時合夥協議的約定作出的修改合夥協議的決定書。)
78.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變更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1、真實、有效2、執照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79.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80.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81.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安全局選址批復(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
8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變更後的主要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 ◆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沒有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的,提交房屋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可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各類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使用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83.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按照範本填寫,符合法律要求。)
84.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1、真實、有效 2、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交,涉及外商投資建設項目涉外場址審批及《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內需審批;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審批。)
85.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夥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86.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主要經營場所變更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修正案或修改後的合夥協議
B. 在長春如何辦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登記
一、在長春市辦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登記」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填寫基本信息、設立、其他信息欄目及附表1
5,需由擬任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
2.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填寫基本信息、設立、其他信息欄目及附表1
5,需由擬任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
3.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4.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6.一般情況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7.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局選址批復(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局選址批復(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9.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情形。)
10.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情形。)
11.一般情況需提供: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由全體合夥人簽署。)
12.一般情況需提供: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由全體合夥人簽署。)
13.一般情況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提交相關批准文件。)
14.一般情況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提交相關批准文件。)
15.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其中中方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中方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合夥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16.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其中中方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中方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合夥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17.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中國境內的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18.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中國境內的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19.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並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
20.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並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
21.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22.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23.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適用於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情形。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4.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適用於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情形。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5.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外國合夥人以在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26.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外國合夥人以在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27.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限於股東變更為新的外方股東時提交。)
28.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限於股東變更為新的外方股東時提交。)
29.一般情況需提供: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沒有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可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各類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0.一般情況需提供: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沒有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可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各類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1.一般情況需提供:資信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即資本信用證明書,僅適用於外國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的情形,由與該外國合夥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32.一般情況需提供:資信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即資本信用證明書,僅適用於外國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的情形,由與該外國合夥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C. 長春市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登記怎麼辦
一、在長春市辦理「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設立登記」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填寫基本信息、設立、其他信息欄目及附表1 5,需由擬任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 2.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登記申請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填寫基本信息、設立、其他信息欄目及附表1 5,需由擬任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 3.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4.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6.一般情況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表格需加蓋企業公章,並由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簽署;需核對是否為受託人本人。) 7.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局選址批復(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8.一般情況需提供:安全局選址批復(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9.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情形。) 10.一般情況需提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適用於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規定的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的情形。) 11.一般情況需提供: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由全體合夥人簽署。) 12.一般情況需提供:吉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需由全體合夥人簽署。) 13.一般情況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提交相關批准文件。) 14.一般情況需提供:其他有關文件(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涉及前置審批目錄內內容需提交相關批准文件。) 15.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其中中方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中方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合夥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16.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和住所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其中中方合夥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中方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由本單位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作為主體資格證明;外國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經其本國主管機關公證後送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如其本國與我國沒有外交關系,則應當經與我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再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某些國家的海外屬地出具的文書,應先在該屬地辦妥公證,再經該國外交機構認證,最後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和境外住所證明應當按照專項規定或協議依法提供當地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外國合夥人在國內有住所的,可以提交國內住所證明,無需公證認證。) 17.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中國境內的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18.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對各合夥人認繳或實繳出資的確認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由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中國境內的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外國普通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外國人就業許可證。) 19.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並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 20.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全體合夥人簽署的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的說明應當列明其經營范圍,並說明其中每個項目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項目名稱及類別。) 21.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22.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23.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適用於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情形。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4.一般情況需提供: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適用於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情形。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5.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外國合夥人以在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26.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外國合夥人以在中國境內依法獲得的人民幣出資的,應當提交外匯管理部門出具的境內人民幣利潤或者其他人民幣合法收益再投資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准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27.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限於股東變更為新的外方股東時提交。) 28.一般情況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託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僅限於股東變更為新的外方股東時提交。) 29.一般情況需提供: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沒有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可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各類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0.一般情況需提供: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及租賃協議;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明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沒有房地產管理部門證明的,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可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無法提交上述文件的,可提交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機構、各類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31.一般情況需提供:資信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即資本信用證明書,僅適用於外國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的情形,由與該外國合夥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32.一般情況需提供:資信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即資本信用證明書,僅適用於外國合夥人為普通合夥人的情形,由與該外國合夥人有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出具。)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D. 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的介紹
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作為總行的派出機構,接受人民銀行總行、沈陽分行的領導和管理,按照上級行授權,依法在吉林省履行中央銀行職能。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與其合署辦公。業務管轄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遼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延邊州8個市(州)中心支行以及全省40個縣(市)級支行。共有職工450人。
E. 我是外貿新手,我們外貿公司也是剛成,我們收到了一批定金,請問我怎樣去銀行結匯啊,怎樣做預收處
新注冊成立公司做進出口業務流程文件
新注冊成立完畢的公司,若想做進出口業務,必須先取得進出口經營許可權、海關注冊備案登記、電子口岸、商檢備案登記、外管局備案登記。具體情況分述如下:
商務
進出口經營許可權的取得,要到商務部門去辦理。具體步驟如下:
一、先在網上操作
1,登錄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網站;
2,點擊「備案登記」會彈出新頁面;
3,在「所屬城市」下拉菜單中選擇「吉林省長春市」;
4,在「備案登記機關」下拉菜單中選擇「長春市商務局」;
5,提交;
6,《登記表》認真、如實填寫;
7,提交備案登記。
列印1份,法人簽字後蓋章。
二、准備如下備案登記材料:
1,列印好的法人已簽字、蓋章後的《登記表》一份;
2,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這兩部分工作完成後,即可送到商務部門待批了。商務部門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批復。企業取得這個許可權後,方可進行下一部的工作。
海關
新工商注冊成立後的企業,拿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所在地區的主管海關稽查處企業管理科設在報關大廳的「企業管理」窗口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申請書》(適用於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
該《申請書》共十頁裝訂成冊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提交文件資料清單共十一項:
1,《注冊登記申請表》
2,《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
3,《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
4,報關專用章印模備案登記表
5,《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7,國稅局稅務登記證副本
8,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9,銀行開戶許可證
10,章程
11,企業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說明:
前三項表格由海關提供。上述材料中,海關核實文件原件,留存復印件,復印件紙張大小一律要求A4。
特別說明:
1,章程:必須要有所有股東的簽字。比如,公司共有十個股東,就要有這十個人的簽字;
2,印模:長50mm寬36mm橢圓形。最外圈為公司的英文名稱,里圈是公司的中文名稱,外加「報關專用章」五個字。
電子口岸
企業辦理時所需帶材料如下:
1,領取表格;
2,認真、如實填寫好《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情況登記表》、《中國電子口岸企業IC卡登記表》後,加蓋公章;
3,預審。
下列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
②《國稅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稅務登記證》;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④《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⑤《自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報關員證》。
預審合格後,進行預錄入工作。
然後,要在下述部門進行審核:
1,數據中心
2,技術監督局
3,省工商局
4,市國稅局
5,數據中心
6,省商務廳
7,省外匯局
8,長春海關監管處
9,數據中心
10,企業購卡
註:
IC卡:¥120元/張;讀卡器:¥280元/張;軟體:300元/套;制卡費:50元/張;數據導入:100元/套。
以製作2張IC卡(2張卡為最低限)費用為例,制卡共交:¥1120元。
外管局
新注冊成立公司,在外幣帳戶開立完畢、IC卡辦妥之後,憑以下材料辦理備案登記:
1,單位介紹信、申請書;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5,《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6,《出口單位備案登記表》(在外匯局領表,企業填寫);
外匯局審核以上材料後,為出口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商檢
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程序
一,先在網上提出申請
具體申請流程
⑴申請單位登錄http://www.eciq.cn
⑵點擊「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進入申請界面
⑶注冊登錄類型:選擇新注冊單位
⑷輸入9位組織機構代碼
⑸選擇:自理備案登記申請
⑹填寫自理備案登記申請信息
⑺完成填寫,保存或提交信息
⑻點擊「列印」,列印《自理報檢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
⑼結束申請
二,准備以理資料
1,新注冊單位應提供《自理報檢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加蓋公章,報檢專用章(須具備申請單位名稱及報檢專用章字樣)、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2,加蓋單位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3,加蓋單位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4,《批准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同時交驗原件
5,加蓋單位公章的《海關注冊登記證明書》,同時交驗原件
三,企業須知
1,系統要求使用IE6.0或更高版本瀏覽器,推薦以1024×768或更高屏幕解析度來進行操作,並安裝SDOBE READER6.0或PDF列印軟體;
2,組織機構代碼為9位,帶「×」須在中文狀態下輸入,代碼中「-」不需輸入;
3,單位備案/注冊申請時「屬地檢驗檢疫機構」一欄應填寫單位所在檢驗檢疫局;
4,單位地址應填寫完整,建議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地址填寫;
5,「法定代表人」、「銀行帳號」及「經營范圍」等數據項出現字元不夠的情況可在紙質申請書上修改,同時在修改處須加蓋申請單位印章。
額外申明:
電子口岸和商檢各一台電腦,獨立操作
F. 去外匯管理局備案需要哪些手續
營業執照副本、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公章、書面申請、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等。
1、營業執照副本
營業執照副本的存在是為了在公司運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設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營業執照的原件就可以用營業執照副本。執照分正本和副本,它們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證明文件。
2、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組織機構代碼證是各類組織機構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通行證。代碼是"組織機構代碼"的簡稱。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3、企業公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4、書面申請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願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它同一般書信一樣,也是表情達意的工具。申請書要求一事一議,內容要單純。
5、外經貿部門批准證書
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包括外經貿部審批合同章程的企業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審批合同章程、外經貿部頒發批准證書的企業)按屬地原則在所在地省級(包括計劃單列市、哈爾濱、長春、沈陽、武漢、南京、廣州、成都、西安市)外經貿部門參加聯合年檢。
企業按上述程序填報年檢報告書,所在地外經貿部門年檢合格後,向企業出具年檢合格通知,企業憑年檢合格通知對外經貿部申請換領批准證書,正式獲得進出口企業。
G. 吳炳新的介紹
吳炳新 高級經濟師,男,1935年5月生,遼寧錦縣人。中共黨員。畢業於吉林長春職工業大。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長春市分行副行長(正行級)國家外匯管理局長春分局副局長(正局級)。
H. 誰知道長春的人民銀行徵信辦公室在哪啊
領導在外匯管理局3樓,辦公人員在金融大廈2樓(金銀珠寶城樓上),我經常去
I. 單位去外管局備案需要什麼資料
需要准備資料:抄
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海關黑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公章法人章
復印件:營業執照3份 機構代碼3份 《貨物貿易進口付匯業務辦理確認書》1份 企業開通網上服務平台<確認函>1份 都蓋章。
外匯管理局備案是辦理進出口權的最後一步,辦理完畢後就可以以自己公司的名義開展收付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