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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稀釋效應

發布時間:2021-06-11 11:13:55

❶ 有人知道'股本稀釋--市價膨脹'效應嗎都有那些資料說它的

增發、配送股就是將原有的股本的密度(數量放大、密度擴散)進行稀釋,由於股數的增多股價上漲就形成市價膨脹效應的產生。如萬科A增發前流通股本32.2億、市值740.6億,通過10配5的增發目前流通股本48.8億、市值1561.6億(截止11月222日收盤),這就是股本稀釋--市價膨脹的典型。

❷ 簡述稀釋每股收益指標的重要作用

1.基本每股收益(basicEPS)和稀釋每股收益(dilutedEPS)雙重列示。對於具有復雜資本結構的企業,FASB和IASC都要求同時列示「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兩個指標。計算基本每股收益的目標是衡量會計主體報告期的盈利狀況,而計算稀釋每股收益的目標是反映所有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對每股收益的影響。根據計算目的,兩個指標的計算公式設計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加權平均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稀釋每股收益=(普通股股東可分配凈利+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凈收益)/發行在外的普通股和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其中,可轉換證券的轉換凈收益包括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息(稅後)和可轉換優先股的股息。

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分別代表了無稀釋和充分稀釋情況下的每股收益,兩個指標之間的差異恰好能夠反映公司資本結構對每股收益的最大稀釋幅度。

2.復雜資本結構下每股收益的計算方法。復雜資本結構是指公司除了發行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外,還有可轉換證券、股票期權、認股權證、與股票相關的獎勵計劃、或有股份、參與股份等契約。這些契約對每股收益都存在潛在稀釋影響。復雜資本結構下每股收益的計算比較復雜,理論和實務中有多種處理方法。FASB和IASC從成本和效益原則出發,都選擇了「庫藏股法」(treasurystockmethod)。該方法假設公司由於期權和認股權的執行而獲得的收入被用來購買庫藏股。當市場價格過低,合約不可能被執行的時候,稀釋影響也就不必考慮。選擇這種方法主要是考慮其操作相對簡單,主觀性比較少。這同樣也是選擇「如果轉換法」(if-convertedmethod)處理可轉換證券的原因。

3.每股收益披露的內容。FASB和IASC對披露的要求大致相同,主要是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基本每股收益分子、分母到稀釋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協調過程。這個協調過程的披露比較繁瑣,但對於報表使用者來說是十分有用的信息。考慮披露協調過程成本比較高,非重要項目在披露時可以忽略。二是披露未納入稀釋每股收益計算的反稀釋證券。具有反稀釋作用的證券在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不作考慮,但未來市場環境變化會使原來具有反稀釋作用的證券產生稀釋影響。對於反稀釋作用證券的披露起到了預警的作用,可以幫助報表使用者了解這些證券對每股收益的潛在稀釋作用,是對稀釋每股收益指標的補充。三是披露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累計未付的優先股股利將作為分母的扣除項目,也會降低每股收益。所以,對其披露也十分必要。

FASB與IASC在每股收益披露上也有一些分歧。FAS128要求企業根據持續正常經營每股收益、非常項目每股收益和凈收益,分別計算基本每股收益與稀釋每股收益,並加以列示。但IASC僅要求列示凈收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同時鼓勵進行其他每股收益的披露。

二、我國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計算和披露的規定

從證監會2000年1月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凈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來看,每股收益指標的計算和披露已經有了很大的改進。

1.採用加權平均普通股數作為分母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年內不同時點投入的股本,其產生利潤的能力是不同的,所以國外每股收益的分母通常採用年度加權平均股數。而我國在原來每股收益指標中未考慮股票流通時間因素,以年末普通股總數為分母。目前證監會要求同時披露攤薄每股收益和加權平均的每股收益指標,使原來的缺陷得到了彌補。攤薄每股收益仍然以年末普通股股數為分母,而加權每股收益分母則採用年度加權平均普通股總數,考慮了流通時間因素。加權平均的每股收益比全面攤薄的每股收益更具有國際可比性。

2.區別對待不同形式股本變化對每股收益的影響。公司派發股票股利,分割股票,合股或資本公積、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時,所有者權益不會發生變化,發生變化的只是發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數。而發行新股或股票回購,不僅會影響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還會影響所有者權益。這兩種股本變化形式對每股收益的影響不同,在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時應該區別對待。《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中加權平均每股收益的分母為(省略)。其中,為期初股份總數;為報告期因公積金轉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數,說明對於隻影響股數的情況,不需要按照實際流通時間進行加權平均,均視為在期初發生;為報告期因發行新股或債轉股等增加股份數;為報告期因回購或縮股等減少股份數;為報告期月份數;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為減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報告期期末的月份數。可見,對於同時影響股數和權益的情況,證監會要求根據股份實際流通時間計算加權平均每股收益。這種處理方法與目前國際上的做法是一致的。

❸ 稀釋效應使公司股票價格下降了多少

上市公司的增發新股和送紅股的行為都會造成股票的稀釋。策略吧股票配資平台為你舉一個例子:
上市公司A在外流通的普通股股數是100股,當前股價為10元/股,現決定增發新股100股。也就是說,增發後,流通中的股數為200股,而公司市值沒變,還是100股*10元/股=1000元。
增發後,每股價值=1000元/200股=5元,即股價稀釋為5元/股。
通常來說,小股東利益是受到傷害。可以考慮一些特殊情況,公司股價太高了,普通投資者根本不能進入市場,這時候,通過增發新股使股價下降,可以增加股票的流動性,刺激二級市場的買賣,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嘗不是好事。
那麼從利益角度分析的話:
從根本上說,新進股權所帶來的資產產生的收益大於其分流出去的收益就不會對原股東的收益造成不利影響。
例如,增發1000萬股,占增發後股權10%,籌資1億。而用1億購買的資產預計能每年能提供2000萬的凈利潤。而公司原來每年凈利也就只的9000萬。按未增發之前的情況,每股每年可以獲得1元的凈利潤。而增發之後,每股每年可獲得1.1元的凈利。這就不會對原有股東造成負面的影響。

❹ 如何稀釋別人的股份

股權進行稀釋,一般來說有兩種方法:一、進行增資;二、通過股權轉讓。

一、通過增資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並未規定增資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其實現實中也會有很多股東不同意增資。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條)。因此進行股權稀釋比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註冊資本。

二、通過轉讓股權(股份)的方式進行股權稀釋:

我國《公司法》對於股權轉讓的規定,依據公司性質不同,即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股權(股份)轉讓的規定並不相同。

(4)股票稀釋效應擴展閱讀:

眾所周知,很多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發生了股權稀釋的現象,因此後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業在融資之初就已經有詳細的方案可預防出現這種現象,如何在融資中避免股權稀釋呢,我們以卡聯科技與LP簽訂的「反稀釋條款」來說明,具體內容: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如公司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低於公司投資後估值的,PE有權調整其在公司的權益比例,以保證權益價值不被稀釋;如果公司以低於本次投資後的估值再次增加註冊資本的,則將向PE進行現金補償。

❺ 股權的稀釋意味著什麼

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以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的時候,由於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認股權證持有者可以按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

其行為的選擇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變小。通常稱這種情況為股權稀釋,即由於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的稀釋。

(5)股票稀釋效應擴展閱讀:

增資完成後,如果卡聯科技再次增加註冊資本,新股東增資前對公司的估值不應低於本次投資完成後的估值,以確保PE所持的公司權益價值不被稀釋。

廣義的每股收益,將發行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認購股權證等能夠轉化為股票的因素都考慮在內所計算出的每股收益。

在西方一些國家,凡資本結構復雜的公司,其損益表通常列出兩種每股收益數額:一是以實際發行的股份總額為計算基礎的每股收益;二是完全稀釋每股收益。後者較之前者要小。

❻ 什麼叫稀釋股權,具體做法大概是怎樣的

稀釋股權就是股東通過吸收其他資金,使自己的控股比例下降的一種做法.這樣可以擴大公司的資金實力.

具體做法可以參考正泰集團的做法:

正泰集團成長之路的標桿意義在於南存輝以過人的膽識和謀略將家族股權不斷稀釋,從而以較少股份控制了一個龐大的企業集團。
用家族「稀釋」自己

南存輝股權第一次被稀釋是在20世紀90年代,處在發展十字路口的南存輝與美商黃李益合資,「正泰」這一名稱由此問世。此後,南存輝把南存飛、朱信敏、吳炳池及林黎明四人攬入正泰成為股東。

南存輝靠股權安排,完成了正泰大廈至為關鍵的基礎構建。從股權安排上看,黃李益25萬美元的資金與其說是投資不如說更像是借款,因為在完成股權安排、構築正泰核心決策層後,南存輝的股權佔60%,其餘四人分享剩餘的40%,黃李益並不享有股份。到1994年初,三年時間,正泰的資產達到5000萬元,南存輝的個人資產增加了二十多倍!

用社會資本「稀釋」家族

當正泰成為溫州的知名企業後,正泰產品供不應求,南存輝卻對公司的發展極為不滿:靠自身的利潤增長發展,企業到什麼時候才能做到中國龍頭老大的地位!南存輝要加速做大,他需要新的發動機,南存輝充分利用正泰這張誘人的「牌」,開始他的兼並、聯盟的資本擴張。南存輝選擇企業的標準是:資產比較雄厚、產品有較好前途且能為正泰「拾遺補缺」。這時,正泰的品牌效應出來了。許多企業看中品牌這個無價之寶,想要貼牌,這使南存輝大規模擴張計劃得以實施。先後有38家企業進入正泰,股東近40名,而南存輝的個人股權也被「稀釋」到不足30%。此時,正泰凈資產5000萬元,這是南存輝股權的第二次稀釋。

對這些企業,正泰根據具體情況採用投資、控股或參股等多種靈活的形式「招募」,進入集團的二級、三級公司,使這些企業既在集團的統一指揮下運行,又保持一定的獨立性。一些業績不好或企業經營、管理理念與正泰不符的企業,也隨時會脫離正泰集團。

作為家族企業,家族成員並不贊成他的做法,正泰集團資本的不斷擴張,為什麼要讓大家來分正泰這頓好不容易才做出來的大餐呢?但事實是最有說服力的,正泰集團在不斷被「稀釋」的過程中,不斷得到發展。

到1998年,正泰的「殼」形已顯露出來,它再也不是一個家族企業,而是一個企業大家族。同時,南存輝的個人資產也達到了將近2億元。

進行公司重組建立集團公司

1998年,南存輝股權第三次大幅度稀釋。重組後的正泰集團呈控股集團結構,下轄近30家控股公司及31家相對控股公司。其中正泰集團一半的資產集中在電器股份、儀器儀表和持股85%的成套設備公司中。此次改組,南存輝兄弟股份降至28%,朱信敏、吳炳池和林黎明分別持有7%~10%不等的股份份額。

多年來,南氏家族的股份主要集中在正泰集團的核心部——低壓電器部分的股份。南存輝拿出這部分的股份進行股份制改造,從這部分的股東原先南氏家族股、重大企業股,又增添了占原股東數一半的知本股。這使股東一下子擴大到107人。南存輝的個人股由此被「稀釋」到集團股份的20%。2000年,南存輝把集團的50多個企業重新組建為兩個股份公司和三個有限責任公司,取消成員企業的法人資格,企業老闆變成了小股東,他還把核心層的股份讓出來,讓優秀的科技人員和職業經理人持股20世紀90年代從上海來的一位工程師,現任集團公司副總裁,十年的發展個人的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分紅、股金)已超過1000萬元。集團內部百萬富翁的人數達到1000人以上,創造了民營企業共同致富的經典案例。
南存輝在集團內推行股權配送制度,他要將最為優良的資本配送給企業最為優秀的人才。這就是正泰的「要素入股」——管理入股、技術入股、經營入股,以體現「知本」這種優良資本的價值。

正泰在變革產權制度的同時,注重健全治理結構,不斷優化管理機制。

優化股權結構,淡化家族色彩

為了克服家族企業的弊端,正泰在形成股權較大級差,維護決策層權威性的同時,通過收購、兼並、合股等方式,使股權結構多元化;通過吸納優秀工成為股權擁有者,為正泰的產品研發、銷售、經營吸引了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銷售精英。經過股權結構的合理調整,目前,在正泰最高決策層中,家族成員所佔的比例已不到三分之一;在一百多人組成的股東會中,家族之外的股東佔了80%;南存輝在正泰的股份僅佔20%左右。家族色彩在淡化,企業卻在不斷壯大。

實行「兩權」分離,專家治理

為了完善和優化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總經理的人員結構,變家庭管理為專家管理。南存輝首先對進入領導層的直系親戚進行剝離,大幅度降低家庭成員比例,同時對股東大會的人員進行調整,主要由中小股東代表所組成。目前,在正泰法人治理機構中,非家族股東成員佔60%,非股東人員佔20%,有血親關系的家庭股東僅佔20%;在經營執行層中,非股東人員占總量的85%,大量外來的優秀管理人員和科技人員進入領導層,初步做到了資本所有權與生產經營權的適度分離和專家管理企業。

結論

正泰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跨越式發展之路,特別是其公司治理變革之路對我國處於成長期的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的發展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正泰集團治理變革最明顯的特色是產權分散化。需要注意的是,在此過程中,民營企業老闆一定要有胸懷,要捨得把自己原來獨占企業的股份逐漸稀釋,讓企業的骨幹員工和策略投資者都能擁有股份。將企業維系在某一個人身上是十分危險的,把股份分給大家,老闆的股份相對比例是降低了,但是「蛋糕」大了,擁有的資產絕對數量卻大大地增加了。

❼ 非公開發行股票引起股東股權稀釋是利好嗎

非公開發行股票引起股東股權稀釋是必然的,因為非公開發內行股票的對象大多數都不是原容股東;非公開發行股票是利好,公司得到了現金,可以擴大經營,增加流動資金,增加了公司的活力;另一方面有人(往往是大股東或者有實力的財團)願意買公司的股票,說明他們看好公司的未來,可增加全體股東(包括持有公司股票的小散戶)的信心,對二級市場的股票也有利好刺激。
但到底影響有多大,還得看當時的大勢,大勢向好,利好效應明顯,股價上漲多;大勢不好,可能影響甚微。
祝投資順利!

❽ 何為股票的稀釋效應(dilution effect)

上市公司的增發新股和送紅股的行為都會造成股票的稀釋。

舉一個例子:
上市公司A在外流通的普通股股數是100股,當前股價為10元/股,現決定增發新股100股。也就是說,增發後,流通中的股數為200股,而公司市值沒變,還是100股*10元/股=1000元。

增發後,每股價值=1000元/200股=5元,即股價稀釋為5元/股。

通常來說,小股東利益是受到傷害。可以考慮一些特殊情況,公司股價太高了,普通投資者根本不能進入市場,這時候,通過增發新股使股價下降,可以增加股票的流動性,刺激二級市場的買賣,對投資者來說也未嘗不是好事。

❾ 什麼叫稀釋股權具體做法是怎樣的

稀釋股權就是股東通過吸收其他資金,使自己的控股比例下降的一種做法,這樣可以擴大公司的資金實力。

具體做法可以參考正泰集團的做法:
正泰集團成長之路的標桿意義在於南存輝以過人的膽識和謀略將家族股權不斷稀釋,從而以較少股份控制了一個龐大的企業集團。用

  1. 家族「稀釋」自己。南存輝股權第一次被稀釋是在20世紀90年代,處在發展十字路口的南存輝與美商黃李益合資,「正泰」這一名稱由此問世。此後,南存輝把南存飛、朱信敏、吳炳池及林黎明四人攬入正泰成為股東。

  2. 存輝靠股權安排,完成了正泰大廈至為關鍵的基礎構建。從股權安排上看,黃李益25萬美元的資金與其說是投資不如說更像是借款,因為在完成股權安排、構築正泰核心決策層後,南存輝的股權佔60%,其餘四人分享剩餘的40%,黃李益並不享有股份。到1994年初,三年時間,正泰的資產達到5000萬元,南存輝的個人資產增加了二十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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